NCC真有客觀中立?
狂電陳耀祥、啞口無言!
交通委員會今天安排NCC業務報告,針對NCC再度躍上新聞版面,傳出鏡電視新聞台申請案初審過程中,陳耀祥主委私下關切下指導棋,導致評審不滿審查意見外洩因此暫停初審會議,對此陳主委竟然以「不在場」所以無法下指導棋!?試問如果要下指導棋會在公開在現場嗎?更何況說好的要政風調查變成只是要做調查,媒體已經繪聲繪影結果做出的調查,只跟一個評審私下說明就結束,不需要跟全體國人報告澄清嗎?
我明白告訴陳主委,從總統府駭客案、中天關台、台數科、鏡電視電視台申請案,國人看到的就是NCC有特定立場,違背專業獨立行使職權原則,導致原本NCC應該公正的形象一點一滴的踐踏毀損。
再以最近T台報導新店隨機殺人案被NCC裁罰20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已經以NCC開諮詢委員會應遴選19人而NCC僅14名出席開會,判決撤銷20萬裁罰處分,孟楷認為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NCC既然是政府機關就應該更遵守相關程序。
對於同樣是政治人物客串戲劇節目,綠委演媽祖沒事,台中盧市長就讓電視台被罰錢,如果NCC沒有一個客觀公正的標準,讓每一次「個案認定」都是NCC說了算,「法條是死的人是活的」,NCC自由心證的結果就是讓爭議不斷發生,也讓NCC就是有特定立場的不公正機關形象越來越深植民心!
要的是公正中立客觀,不要因人設事、為特定人服務!這才是我們期待的行政機關。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10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C5elYrub-00 明報社評 最近香港社會對司法公正和獨立,有很多議論,部分法官更被冠以不同顏色,有黃有藍更有紅。法庭是講法律和證據的地方,公眾有權對司法機構已判決的案件表達意見,若有人認為法官的具體處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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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仲傑清白了嗎? 肥貓漏洞待補中】
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外甥、唐榮鐵工廠前總經理張仲傑,先前涉四大採購弊案,包含外包活動給妻兒公司,採用愛子作為採購人員等,而高雄地檢署卻於今表示因其「均符合採購規定」故不起訴處分。不考慮顯見疏漏,未來只要「法規訂的好,肥貓漏洞任你用」嗎?如此違反企業內規也無法律責任的僥倖心態,易使中央政府有實質控制權之公營事業,淪為酬庸、養肥貓的溫床。
董事長吳豐盛與總經理張仲傑,連幾年親筆簽名提出的公開可受查詢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中,列出了「誠信與反貪瀆」原則,其中包含利益迴避原則與道德行為準則,對比今日不起訴的結果不免令人深感諷刺。由經濟部派任的公營事業總經理,將公司的員工旅遊、物資採購、員工衣服等分別交予自己兩個兒子、妻子辦理,此舉明顯有採購程序瑕疵,張仲傑在媒體訪問時也清楚坦承於利益迴避上有所遐思,同時這樣的行為也違反該企業之「董事與一級主管,應利益迴避以避免利益衝突,對於內部人之競業行為均提報股東會、董事會討論」,而經濟部糾正其作為的文件卻透過密函方式發送,也令人不禁想詢問民進黨政府,這樣可受公評的事件,為何要密件?
令人無奈的是法制上對這樣顯見的關係人交易,卻無法適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只因唐榮公司雖由政府實質掌控,且具指派董事長之權利,可該法中訂定公營事業投資達50%投資事業資本的條件,才適用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故未來只要透過未達公營投資50%之公營事業,即可明目張膽的圖利自己人,這樣不合理的法治漏洞,成功救援了張仲傑,但還有多少個張仲傑沒有被發現?
去年(109)我們所提出的「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明訂國營事業單位任用需有相關資歷、經歷,期望使公營事業的高階主管不淪為酬庸位置,但如此追求公平公正公開的法律修正案卻被民進黨一拖再拖,司馬昭之心毫不隱瞞,令人感到不齒,請民進黨政府不要再鑽法律漏洞,我們將持續為人民監督,不讓肥貓輕易拿走政府資產。
#肥貓漏洞
#無法可治
#綠色是原諒的顏色
林為洲服務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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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變「調包局」? 筆錄被盜影響公正性 應徹查給全民一個交代!
調查局筆錄遭人盜走,還通風報信給正在被調查的民進黨立委,結果調查局處理態度消極,給立委特殊待遇:
👉8/30,該名立委服務處主任主動聯繫高雄市調處,市調處才將相關資料帶回,證明調查局第一時間根本沒有掌握筆錄被盜狀況
👉8/31,高雄市調處竟主動聯絡該立委服務處,以「拜會」形式拜訪立委
👉9/2,高雄市調處處長拜會立委時,「詢問」立委對於筆錄外洩的想法
👉9/3,高雄市調處主動告知該立委,將約談服務處主任
調查局事後公開聲明不影響後續調查,以及調查局高層沒有接獲中央民代關切。但是整個過程明顯對該名立委有特殊待遇:
🔥私下拜會和詢問案情,難道符合調查局的偵查程序?
🔥主動知會將約談服務處主任,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偵查筆錄遭洩漏給正在被調查的民進黨立委,怎麼可能不影響後續公正的調查?
民進黨執政下,調查局早有被濫用的前例。2006年陳水扁擔任總統時,調查局長葉勝茂就將艾格蒙聯盟調查扁家洗錢的情資洩漏給陳水扁,後來遭到判刑。這次調查局偵辦中案件,筆錄竟會失竊,明顯調查局內部管控鬆懈,絕不可就此被輕輕帶過。
民進黨執政期間,調查局涉嫌洩密的事件再度發生,國民黨呼籲:
📌調查局在「毒品掉包」事件發生後,短時間內又發生此事,顯見內部管理出現重大問題,應徹底檢討給社會一個交代
📌此事件應留給司法單位公正的調查空間,民進黨勿將政治黑手伸入,試圖大事化小
調查局局徽上有一座天秤,象徵維護國本、防制不法,以公正客觀、民主科學的基本精神偵查辦案。國人都在筆錄遭竊事件後,希望調查局能謹守公正客觀,徹底檢討,維護國本,不辱調查局創局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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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10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C5elYrub-00
明報社評
最近香港社會對司法公正和獨立,有很多議論,部分法官更被冠以不同顏色,有黃有藍更有紅。法庭是講法律和證據的地方,公眾有權對司法機構已判決的案件表達意見,若有人認為法官的具體處理有問題,又或懷疑存在系統性的偏頗,亦可依程序投訴,然而若僅因為個別裁決不合個人政治喜好,就給法官定顏色分立場、肆意人身攻擊,則大有問題。法官審理案件,必須堅守法律專業,秉持公正中立原則,不能有實質偏頗,又或表現出存有偏頗的觀感。司法不能為政治立場服務,司法制度被任何一種顏色控制、偏離公正原則,都是法治的災難,絕對不能讓這種情况在香港發生。香港社會撕裂,反修例風暴以來,司法機構面對大量涉及政治和暴力的案件,法官如何處理,不同政治陣營都密切緊盯。
蘋果頭條
日前一名12歲女童到旺角買顏料時,看見手持盾牌及警棍的警察,欲快步離開現場,豈料被一名防暴警正面撞飛後,繼而被約3名警員以膝壓等方式制服。報道一出,許多網民質疑警方處理手法,亦紛紛認為由蕭芳芳成立、打正旗號保護18歲以下兒童的「護苗基金」為何沒為該女童發聲!?身為「護苗基金」會長的蕭芳芳沒為事件發聲,連日來毫無「音訊」,不過她今日卻出現在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的官方FB,張建宗留言稱前日到訪檢測中心偶遇蕭芳芳,更貼出一張與滿臉笑容的蕭芳芳手踭互撞代替握手的照片
東方正論
政府抗疫其中一場重頭戲,全民檢測新冠病毒,未推出已引來不少質疑聲音,專家紛潑冷水,反對派更為檢測扣上「送中」帽子,市民的反應亦未像預期中踴躍,這「全民」兩個字做不到,政府又一次雷聲大雨點小,而且疑因為「未夠數」,再度延長計劃三天至下周一。整個檢測計劃由本月初展開,至昨天推行了九天期間,約一百四十二萬人於全港各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採樣,人數未夠全港兩成人口。而檢測所發現的隱形患者,暫時為十九人,包括昨日其中一宗,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指,確診個案數字不多,是一個好現象。這句話聽在市民耳中,實在是莫大諷刺。
星島社論
中美兩國關係緊張敏感時刻,由美國政府持有的南區壽山村道豪宅,經過連月商討後於昨日落實出售,美方指在審議多份標書後,已接納一家財團的標書,並將於今年底完成交易。據悉成交價約二十五億,每呎樓面地價約五萬二千元。美國駐港領事館發言人回覆本報時稱,南區壽山村道三十七號項目於七月底截標時,接獲多份標書,最終接納其中一份標書,將於今年十二月底完成交易,並已把有關消息通知落選的財團。發言人並強調,今次交易是「純粹商業決定」(purely a business decision ),而獲得的資金,會投放入美方於本港持有物業中,同時對領事館的運作不會構成影響,另外,美國政府相關部門,會定期檢視海外的物業,作為全球資產再投資計畫的一部分。雖然項目落實售出,但美領館未有透露中標財團身分、以及實際標價,而負責招標的世邦魏理仕,其發言人指將於今日公布標價。
經濟社評
港府與11國磋商建立旅遊氣泡之際,台灣昨將本港改列為中低風險地區,商務客入境檢疫期縮至7天,無疑是個好消息。惟疫下建立旅遊氣泡非易事,港府除積極清零外,更要汲取中外經驗,在落實計劃時須宜緊勿鬆,方能重建旅客重臨和港人外遊信心,氣泡才有望愈谷愈大。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昨表示,正接觸11國磋商旅遊氣泡事宜,其中5至6個感興趣,與日本和泰國的商討已進入衞生部門接觸階段,大家仍要考慮彼此的檢測標準,以及能否互認檢測安排等問題。即使落實措施,都可能有不同限制,有機會一程兩檢,即離境和抵埗時都要做檢測,意味全程可能要做4次檢測,才能縮短隔離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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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新聞】校委會決定終止戴耀廷教席任期 戴: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
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去年4月被判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判囚16個月,其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教務委員會(下稱教委會)去年6月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Committee of Enquiry into Possible Good Cause)以商議戴的終身教席去留問題。該委員會曾討論並認為戴於佔中案一事中屬行為不當(Misconduct),但未充分構成「好的因由」(Good Cause),因此教委會並沒有建議解僱戴。
港大校務委員會(下稱校委會)於今日(二十八號)下午五時就戴耀廷的教席去留召開會議。據可靠消息指,校委會最終以投票方式,結果以18:2大比數,通過即時開除戴耀廷的教席,決定即時生效。 根據大學條例第十二(九)條,「除非經過充分調查事實並收到教委會調查結果的建議後,教委會認為有充分理據終止教師的任期,否則校委會不應終止任何教師的任期」,未知道教委會終止的理據。戴耀廷其後於Facebook 專頁作出回應,指出上述事件標誌著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亦相信他的個案足以回答「一國一制是否已來臨到港?」這條問題。戴感謝港大培育戴成為一名法律學生、法律老師、法律學者及法治的守護者。戴亦為目睹所愛的大學沉淪,感到心痛,並盼望在未來見到一所自由的港大重生。
校委會本科生代表李梓成就校委會決定有以下回應。首先,李交代戴耀廷的法庭上訴結果將於二零二零年三月發表,若法庭有其他裁決,校委會將會再次就今晚結果重新檢視,本日決定故非最終結果。此外,李強調院校自主不應受政府或校方約束,本日的決定對港大的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造成極大挑戰,故為此感到失望及憤怒。最後,李指出校長張翔並沒有參與投票,但張翔為教委會之首,聯同學者皆代表港大學生,故應積極捍衛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
學生會會長葉芷琳表示學生會強烈譴責校委會的決定,直言校委會再次僭越權力,並認為校委會是基於政治考慮作出本次決定。學生會亦會即時發起聯署行動,以反映港大學生對校委會決定的不滿。此外,葉認為校委會的決定與其組成有所關連,由於校委會主席是由港大校監林鄭月娥任命,因此校委會很大機會憑政治或個人利益作出決定。葉指即使目前尚未成功,學生會仍會一直提倡重組校委會,並會捍衛院校自主及為同學發聲。葉表示學生會將繼續關注校委會的組成以及任命其主席的問題,亦將跟進校委會未來的決定及戴耀廷上訴的結果。此外,葉認為校委會今天執意推翻教委會的決定,終止戴的教席任期,是於國安法通過後直接衝擊港大的院校自主。因此,學生會將與校方高層討論如何在國安法下保護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葉於日前亦指出校委會無疑正在打壓所有爭取民主自由、參與社會運動的學生和教職員,於校園內散播白色恐怖。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表示校委會的決定明顯違反教委會的建議、程序公義及院校自主。麥指出2015年校委會否決遴選委員會建議委任法律學院陳文敏教授為副校長一事為「前菜」,今日戴耀廷被終止教席任期則是「正餐」。其後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聲明指,校委會決定明顯沒有跟從教委會的建議。有關上訴程序尚未完成,校委會便作出如此裁決,違反程序公義和院校自主。
校方其後發聲明,表示「校委會按照嚴謹和公正的既定程序,經過詳細討論和考慮後」作出決定,指出這是「大學内部的人事事宜」,並務請各界尊重「大學自主」的原則。
註:
1. 李梓成、葉芷琳、麥東榮回應校委會決定的完整記錄:https://youtu.be/5LFwGDnOEn8
2. 港大校友關注組完整聲明:https://bit.ly/39EeXRJ
3. 校委會名單:https://www.hku.hk/about/governance/c_governance_structur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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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普悠瑪號事故駕駛員家屬與律師出面召開記者會
律師代為宣讀當日車次駕駛的公開信。內容如下:
「首先,就這次普悠瑪號發生意外事故的罹難者及家屬,以及當日的乘客,致上最深的歉意,對不起。此次意外事故,造成許多家庭破碎,甚至無法彌補的憾事,本人內心深感萬分歉疚。
此外,身為普悠瑪號列車駕駛,本人承諾,不會逃避、隱匿,或是說謊。我會坦然面對且配合司法調查,負起我應該要負的責任。此外,在此也感謝社會大眾及各界對於本次事件的關懷。
目前本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的程序。有關事故的原因,本人已經當日車上遭遇故障的因素,操作流程,及相關的通訊過程,詳細地陳述給檢察官製作筆錄,本人也盡力將傷害降至最低,有關面對檢察官的詢問,絕對沒有隱匿的行為。其餘的相關疑點及責任歸屬,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本人靜候司法公平、公正、公開的調查結果,釐清事件的真相。
本人近日飽受身心煎熬,不論心理及生理方面都承受相當大的壓力,受到各界人士以及民眾一人一信的關心,誠感欣慰。感謝羅東聖母醫院的醫師一直不斷鼓勵我。他說:上帝既然留下我的活口,就是有些事情要我去做。
期盼各界能給予本人及我的家屬,有一定的空間。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
非常感謝當日參與救援的警消人員、台鐵同仁,以及羅東聖母醫院、博愛醫院、陽明醫院、蘇澳榮民醫院,和仁愛醫院等醫護人員參與救援,以及這段期間不分晝夜地辛苦照料。謝謝。
最後,對於不幸往生、受傷者,及當日車次的乘客,再次致上無限的歉意,本人會靜待司法單位調查,釐清本案責任歸屬,並還社會大眾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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