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迎接2022年啦~
應該有很多情侶打算趁過年沖沖喜舉辦婚禮吧?
以下我們有位各位整理出結婚後可以請領的補助!
一、勞保生育給付
一般在職的女性,在懷孕過程中,
有5天的產檢全薪假,男性勞工則有5天支薪陪產假;
生產時女性勞工有56天全薪產假,
而後可自由選擇是否申請育嬰假,
任職超過6個月的勞工,在子女3歲前,
都可以申請最長2年的育嬰假,且
前6個月也提供投保薪資6成的育嬰留職津貼
至於小朋友出生之後,
勞工保險〈勞保〉也有提供女性被保險人生育給付,
只要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
或是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
就可按分娩或早產當月起,
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二、各縣市生育獎勵金〈生育津貼〉
除了有勞保生育給付可以領之外,
各縣市政府也有每胎6000元至3萬元不等的生育獎勵金
三、育兒津貼和托育補助
接著在育兒的過程中,
父母親主要會碰到三種補助和津貼,
包括:育兒津貼、托育補助以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
四、勞保局生育補助請領手續
一、書面申請生育給付應備下列書件:
(一) 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 嬰兒出生證明書(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三) 死產者,應檢附醫院、診所或領有執業執照之醫師、助產人員所出具之死產證明書
(四) 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在國外分娩或早產者,應另檢附因該次懷孕事故曾在我國醫院或診所就診之診斷證明書;如提供我國診斷證明書有困難者,得檢附在國外醫院或診所就診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 檢附之出生證明書或相關證明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除應檢附被保險人護照影本外,並應經下列單位驗證:
國外製作之出生證明書,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外交部有權視須複驗之文件性質及其辦理方式決定受理與否,如有疑義請逕向該部領事事務局洽詢,電話:02-23432888)
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