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V焦點】台中市議會防疫奇觀 議員笑稱「監獄會客」
#早睡編:防疫優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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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大作戰,台中市議會防疫堪稱最高級,過去一個月進入議會,包括強制戴口罩、量體溫,消毒還要實名制。這期議會定期會更加裝高度100公分的透明隔板,還安排了間隔座,讓許多議員看傻了眼,直呼「透明板太高很誇張」,簡直像防彈玻璃,也像監獄會客隔著玻璃講電話的感覺。
#台中市議會 #防疫 #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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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監獄會客電話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們與冤獄的距離,其實並不遠。」
今天上午我與后豐大橋案的律師團成員,一起到台中高分院開庭。
好不容易,這件冤錯案得以被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開啟再審,這是破天荒的自為裁定,當事人得以重獲自由,等待平反的一天。
然而,在開庭中,我回頭看兩位當事人,心頭一驚,「他們都變老了」。
7、8年前,我在台中監獄律見他們的時候,他們是年輕的帥哥,頭髮茂密,經過冤獄的折磨,蒼老了許多,恍如隔世。
剎那間讓我有些感傷。
其實,我們與冤案的距離,並沒有那麼遠。
「阿哲」是個大帥哥,也是我親身經歷的第一個冤錯案。
大學畢業後,我就考上了軍法預官。但原本,我以為我考不上研究所,於是就先把宿舍裡的東西全部送給同學們,沒想到,結果考太好、研究所考上,也順利考上軍法預官。
離我戶籍地最近的單位是國防部台南監獄,我就被分發到那,那時候我進去當監獄官,負責管理犯人的行政工作,也就在那裡,碰到我人生中的第一件冤錯案。
沒想到,真的會有冤獄。
有一天我接到監察院的電話,他們請我提供阿哲的人犯資料,說這個犯人的家屬,每天都打電話來監察院陳情。在調出他的相關資料之後,我自己也稍微讀過,一瞬間整個人嚇傻,覺得怎麼會這麼扯,那天整晚我都睡不著。
隔天,我站在他的牢房前面,看著他很久。之後,把他帶到會客室,阿哲劈頭第一句話就是憤怒地說,「怎麼那麼扯啊?」
阿哲的案件,其實是一宗民眾通報的搶奪案,有位婦人在高雄某夜市,被兩位機車騎士搶走錢包,後來警方依據婦人所供稱的車牌號碼,找到阿哲與其友人所騎乘的機車,便將他們逮捕。
當時,還是現役軍人的阿哲,被送到軍事法庭審判,他的朋友則是由普通法院審理。
但扯的是,由於缺乏證據、婦人可能記錯車牌等因素,阿哲的朋友被普通法庭以舉證錯誤,判無罪定讞;但阿哲卻在軍事法庭,一路被宣判有罪,最終,判入監五年。
阿哲跟我同年,長得又很帥!直到現在,他的那句「怎麼這麼扯啊?」我還是忘不了。事後回想,那時候真的覺得好羞愧,因為我知道他就是針對我,說你們軍法怎麼這樣亂判,我真的很羞恥,最後幾乎夾著尾巴逃走,不知道怎麼樣面對。
第一次遇到冤錯案,對我來說是很大的衝擊。
後來,我跑去找副典獄長,跟他提起這起冤案,「裡面有人是冤枉的!監察院已經打了20幾通電話過來關切了,再不趕快處理,我們會很難看!」但其實,監察院只打過一次而已,哈哈。
最後,獄方決定讓阿哲提早假釋出獄;他出獄那天的場景,直到現在我都還印象深刻。
他提著唯一的行李,也就是他女友寫給他的兩百多封信,走到營區大門,我看著他的背影,拿起電話打給士兵說「XXXX,讓他出去」,掛上電話後,看著滿天夕陽,我終於還是忍不住留下眼淚。
退伍之後,我也「出了獄」,有一次我約了阿哲在高雄愛河前見面,我帶著張娟芬寫的《無彩青春》,在書的內頁寫下為什麼他是被冤枉的理由,然後蓋上監獄官的章之後,就把書送給他,希望未來他找工作的時候,至少可以用這個證明,其實他是清白的。
後來,我就去德國讀書了,在海德堡大學念完法學碩士,繼續讀博士。
2011年回來之後,開始自己執業,一開始,根本沒有案子上門、沒有人找我簽委任狀,我唯一簽的一張,就是阿哲的委任狀,內容是針對軍審法的違法性,聲請大法官解釋。
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冤獄,讓我相當震撼。
原來,我們與冤獄的距離這麼近。
台中監獄會客電話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們與冤獄的距離,其實並不遠。」
今天上午我與后豐大橋案的律師團成員,一起到台中高分院開庭。
好不容易,這件冤錯案得以被最高法院自為裁定開啟再審,這是破天荒的自為裁定,當事人得以重獲自由,等待平反的一天。
然而,在開庭中,我回頭看兩位當事人,心頭一驚,「他們都變老了」。
7、8年前,我在台中監獄律見他們的時候,他們是年輕的帥哥,頭髮茂密,經過冤獄的折磨,蒼老了許多,恍如隔世。
剎那間讓我有些感傷。
其實,我們與冤案的距離,並沒有那麼遠。
「阿哲」是個大帥哥,也是我親身經歷的第一個冤錯案。
大學畢業後,我就考上了軍法預官。但原本,我以為我考不上研究所,於是就先把宿舍裡的東西全部送給同學們,沒想到,結果考太好、研究所考上,也順利考上軍法預官。
離我戶籍地最近的單位是國防部台南監獄,我就被分發到那,那時候我進去當監獄官,負責管理犯人的行政工作,也就在那裡,碰到我人生中的第一件冤錯案。
沒想到,真的會有冤獄。
有一天我接到監察院的電話,他們請我提供阿哲的人犯資料,說這個犯人的家屬,每天都打電話來監察院陳情。在調出他的相關資料之後,我自己也稍微讀過,一瞬間整個人嚇傻,覺得怎麼會這麼扯,那天整晚我都睡不著。
隔天,我站在他的牢房前面,看著他很久。之後,把他帶到會客室,阿哲劈頭第一句話就是憤怒地說,「怎麼那麼扯啊?」
阿哲的案件,其實是一宗民眾通報的搶奪案,有位婦人在高雄某夜市,被兩位機車騎士搶走錢包,後來警方依據婦人所供稱的車牌號碼,找到阿哲與其友人所騎乘的機車,便將他們逮捕。
當時,還是現役軍人的阿哲,被送到軍事法庭審判,他的朋友則是由普通法院審理。
但扯的是,由於缺乏證據、婦人可能記錯車牌等因素,阿哲的朋友被普通法庭以舉證錯誤,判無罪定讞;但阿哲卻在軍事法庭,一路被宣判有罪,最終,判入監五年。
阿哲跟我同年,長得又很帥!直到現在,他的那句「怎麼這麼扯啊?」我還是忘不了。事後回想,那時候真的覺得好羞愧,因為我知道他就是針對我,說你們軍法怎麼這樣亂判,我真的很羞恥,最後幾乎夾著尾巴逃走,不知道怎麼樣面對。
第一次遇到冤錯案,對我來說是很大的衝擊。
後來,我跑去找副典獄長,跟他提起這起冤案,「裡面有人是冤枉的!監察院已經打了20幾通電話過來關切了,再不趕快處理,我們會很難看!」但其實,監察院只打過一次而已,哈哈。
最後,獄方決定讓阿哲提早假釋出獄;他出獄那天的場景,直到現在我都還印象深刻。
他提著唯一的行李,也就是他女友寫給他的兩百多封信,走到營區大門,我看著他的背影,拿起電話打給士兵說「XXXX,讓他出去」,掛上電話後,看著滿天夕陽,我終於還是忍不住留下眼淚。
退伍之後,我也「出了獄」,有一次我約了阿哲在高雄愛河前見面,我帶著張娟芬寫的《無彩青春》,在書的內頁寫下為什麼他是被冤枉的理由,然後蓋上監獄官的章之後,就把書送給他,希望未來他找工作的時候,至少可以用這個證明,其實他是清白的。
後來,我就去德國讀書了,在海德堡大學念完法學碩士,繼續讀博士。
2011年回來之後,開始自己執業,一開始,根本沒有案子上門、沒有人找我簽委任狀,我唯一簽的一張,就是阿哲的委任狀,內容是針對軍審法的違法性,聲請大法官解釋。
這是我第一次接觸到冤獄,讓我相當震撼。
原來,我們與冤獄的距離這麼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