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愈辯愈明
首先,謝謝黃敏惠市長的回應,那張證書正說明我想點出高教的問題,不論有無撰寫學位論文,無論攻讀的是在職專班,抑或是大學畢業後報考、申請進入研究所,在畢業證書上都看不出差異。
而這點,可能也是不少人政治人物從事公職之餘,明知無暇讀書、寫論文,選擇在職專班來取得學位的重要途徑。
昨天有人在我的貼文底下留言附上一則新聞連結,2002年《中央社》的報導:「位於嘉義的嘉義大學為了增加知名度,也能吸收來自北部地區的菁英,決定以低價每學分新台幣五千元、師資內容及無需寫論文即可畢業做為三大號召點,希望因此打響EMBA班的名聲。」
以低價搶攻市場,嘉惠學子,這點無妨,但管理學院院長周逸衡的一段話,倒是發人省思,「所有EMBA班畢業前都要撰寫論文,周逸衡表示,其實論文大都以型式上居多,嘉大只要同學交出有關『台灣企業研討』的報告即可抵論文,讓許多忙碌的上班族節省時間」。
節省時間,不須寫論文,可以和大家拿到一樣的碩士學位畢業證書,果然夠吸睛!
根據今天的新聞報導,嘉義大學發出聲明表示,「EMBA碩士在職專班得不修習論文,唯須另修習「台灣企業問題研討」,並繳交專題報告替代」。另外,黃敏惠是在「2004年12月參加企業問題研討公開發表,於2005年1月通過學位口試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
事實勝於雄辯,事實是甚麼?
正如校方所稱,EMBA碩士在職專班的學生皆為在實務界工作的在職人員,有進修的需求再自然不過!
然而,1996年參選第三屆國代的黃敏惠,經歷是「中山女高教師」、「省議員特助」,1998年參選第四屆立委,經歷多了「國代」和民間團體的董事。2001參選第五屆立委,經歷除多了「立委」,以及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而該委員會監督的主要部會,正是教育部。
簡言之,黃敏惠就讀嘉義大學管理所碩士學分班和在職專班時,她的身分是「立委」,在政治實務界工作。
而黃敏惠呈交所方的「台灣企業研討」的報告,題目叫做「城市品牌之研究-以嘉義市為例」,有無取巧?台師大國文系畢業的黃敏惠市長心知肚明!
《學位授予法》(民國93年修訂版本)第六條規定,「大學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完成碩士學位應修課程,提出論文,經碩士學位考試委員會考試通過者,授予碩士學位」,「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其論文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管理研究所用技術報告取代碩士論文,除適法性有疑慮外,請問黃敏惠,妳說技術報告具有解決實務問題的價值,請問妳的技術報告有甚麼「技術成分」可言?跟「台灣企業研討」有何相關?解決了甚麼實務問題?
「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的「訪評意見」點出:「大部分學生皆非畢業於管理相關學系,而目前卻從事管理實務工作之需求;而採行以『專業技術報告』替代碩士論文的彈性作法。以上皆是該專班為反映此教育目標所採行之『學生需求為主要考量』的權變措施。這些措施,對招生業務卻能發揮一定程度的效果」。
高等教育敞開門歡迎各界來修讀,推展產學合作,改善學用落差,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大學不該把自己當作職業訓練所,甚至是學歷文憑發送所,僅著眼於「學生需求」,這類削足適履、甚或降低畢業標準來迎合學生的心態作為並不足取。
其次,該專班的學位證書上名稱是「管理學院在職碩士專班」,改為管理研究所碩士,應該是後來的演變。亦即,不論入學途徑為何,要不要寫論文,最後學位證書上就是合流統一,看不出差異。黃敏惠最初就讀的是碩專班,證書拿到的與一般生無異,學歷確實是「進擊、增值」。
「訪評意見」也指出:「依照大學法第六條規定,藝術類或應用科技類研究所碩士班 學生,其論文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該專班之屬性是否可歸化為「應用科技類研究所」,尚須釐清其中適法性問題」,顯見,該所以技術報告取代碩論,不無爭議。另,所長稱其他各校也要提交碩論,該所到底具備甚麼「特殊性」?可以如此「特立獨行」?
訪評意見直指「該班以技術報告取代碩士論文(少數學生亦會選擇撰寫碩士論文),雖符合該班教育目標及滿足學生在職進修之需求,然而在落實上仍有落差,且其對指導教授在專業領域的學術研究方面,似乎較無助益。例如,從歷屆所編輯的數冊「台灣當代企業問題研究之技術報告」專輯來看,學生完成的作品似乎是不 夠嚴謹且不夠完整,但又具論文性質之報告」。
不需要寫學位論文也罷,光是技術報告,就被專家學者質疑學生的作品不夠嚴謹且不夠完整。輕易授予文憑,難道不是一種浮濫,把高教學位當作商品化任意授予,無須嚴謹把關?
曾為三屆立法委員、三任嘉義市長、國民黨副主席,且是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對於高教亂象沒有積極作為,甚至聰慧地運用此一巧門取得學位。李眉蓁抄襲論文拿到學位,而黃市長不須寫碩論同樣可拿到碩士文憑,不是更省力?
最後仍是想請教黃敏惠市長,您的那份名為「城市品牌之研究-以嘉義市為例」的技術報告,與『台灣企業研討』的關聯性為何?或是解決了甚麼實務問題?請公諸於世,讓國人一睹,以昭公信。
後記
黃敏惠稱2001年嘉義大學是教育部當時唯一核准「碩士論文」與「技術報告」雙軌並行的碩士在職專班學校,那是因為嘉義大學為嘉義師範學院與原國立嘉義技術學院合併,存有不少技職色彩的系所,包括應用科技類,但管理所並非藝術或應用科技性質,卻一體適用,本來就有適法性疑慮。教育部應非單獨核定管理所報准可以這麼做。這就是巧門。
嘉義大學碩士在職專班 在 udn.com 聯合新聞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又一個學位被質疑的😶
黃敏惠解釋,嘉義大學是當時教育部唯一核准「碩士論文」與「技術報告」雙軌並行的碩士在職專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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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敏惠學位受質疑 嘉義大學深夜說話了】
https://bit.ly/2E8EAPl
#黃敏惠 #嘉義大學 #碩士
嘉義大學碩士在職專班 在 勇媽阿惠 - 黃敏惠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敏惠取得碩士學位一切合法!針對特定人士抹黑質疑,敏惠深感遺憾。
第一、敏惠自2000年進入「國立嘉義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學分班」就讀,於2002年考取「國立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EMBA)」,並於2005年1月完成學校畢業要求,正式取得「管理學碩士學位」,絕無「進擊」、「升值」之事。
第二、2001年,嘉義大學是教育部當時唯一核准「碩士論文」與「技術報告」雙軌並行的碩士在職專班學校,敏惠選擇以實務導向的技術報告,一切合乎當時制度與法規。技術報告具有解決實務問題的價值,我不是特例,也未鑽法律漏洞。
第三、敏惠於畢業前亦依學校規定,參加口試答辯及技術報告公開發表會後,正式取得碩士學位,當時制度並無規定需將技術報告上傳至「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等資料庫,針對論文典藏議題,敏惠也非特例,所有程序皆依校方規定完成。
#事實勝於雄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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