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盞燈——「An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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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Angus認識是在天氣很好的下午,我們在朋友的戶外聚餐上,他們用樹枝架起了一串串的燈泡,在陽光映在綠油油的草地上,把翠綠染成墨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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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首歌響起時,只有我們兩個跟著哼。然後我們就因為彼此都喜歡的外國歌手而相識,互換了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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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公分的他穿著灰色素面大踢和牛仔短褲,有著潔白整齊的牙齒,和完美弧線的笑容。理著平頭,膚色因為衝浪的洗禮被曬成古銅色,後來,常常讓我想到我們初見時的天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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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普遍女孩都會很喜歡的那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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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再見到他是兩年後的秋天,他剛從加拿大回國。
那天下午,剛下完濛濛細雨,地板上的的雨漬和天空的灰色一片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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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約在他最喜歡的那家brunch,那也是這些年我們在網路上討論很久的餐廳,有我喜歡的黑醋栗,和他喜歡的燕麥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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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好看沒什麼改變,穿了件淺霧藍的襯衫,裡面是白色圓領上衣,像他喜歡的大海和藍天一樣。卡其褲,搭了雙白色converse,手上帶著casio的方形黑色運動手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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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上的酒窩很深,因為總愛往海邊跑的關係吧,笑起來的魚尾紋更加明顯,那個樣子很討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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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可以吃到好吃的優格了。」他敞著笑容,順手把桌上的餐巾紙塞進領口裡,變成一個圍兜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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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萌嗎?』我撐著頭笑著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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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很吃這招。」他對我使了個不懷好意的笑。「妳今天很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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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今天,而且我不吃你這套。』
「那吃我嗎?」
『嗯,吃你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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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見面很開心,他告訴我他在國外認識了很多妹子,也認識很多sup的同好,他好喜歡那樣邊打零工邊流浪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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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經常流連在女孩的床上。
但是,那是流浪著,連續在不同女孩床上度過各種歡愉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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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裡,每個女孩看似都能成為他的家,在早上才發現,那只是寂寞暫時的避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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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同種方式的開始,酒精、肢體、情話、試探、笑聲。
用同樣的劇情結束,纏綿、精液、顫抖、擁抱、禮貌、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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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路聊到傍晚,走在東區街頭,
雨又下了,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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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跑進711買了一把透明的傘,我們兩個走在路燈襯著的街道,他問我這近兩年來怎麼不交男友?我笑著沒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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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女生,你都沒有對他們想認真過嗎。』
「沒有。」他思索了一下「我甚至不太記得是誰。」
『你想交女友嗎。』
然後他開始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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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我可以牽妳的手嗎?」走了一段路以後,他開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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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很久沒有牽女生的手了」
『怎麼可能,那些女生呢?』我抬頭看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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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做愛。」
『哈哈那這只是牽手耶,為什麼你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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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低下頭,繼續往前走,眼神感覺有點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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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比讓你跟別人做愛更難的事。』
「任何事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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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牽手,比如愛一個人很久,」他換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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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害怕會再失去自己,然後發現那部分的自己,早就跟他一起不見了。」
他停下來,吐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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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變質,也想只做有把握的事,而且我不知道我還會不會愛,也不想受傷。」他的聲線有些激昂,像是發洩,又像是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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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只做愛,可是不再那麼容易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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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後來的路程上,我用右手緊緊地抓住他的左手,像雨滴輕巧又隆重地攀在傘上,他也抓得很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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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聊著從國中聊到大學,然後再聊到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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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口,我的uber來了,
「我很想跟妳做愛,但我不會跟妳做愛。」
『我也不會。』
「妳想跟我談戀愛嗎。」
『不想。』
「我也不想。」我們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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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來。』我向他走近一步,踮起腳尖,吻了他的臉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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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妳。」他的笑容變得很靦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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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上車,
他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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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著窗外,路上呼嘯而過的燈火,想著或許每盞燈光都是一朵慾望,而在輕易地忽明忽滅之間,
我們早就忘記,擁有光亮,是一件多需要被珍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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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太容易,也就變得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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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洗完澡也保養過後,抹上髮油,吹乾頭髮。我轉開音響,放著Ardhito Pramono的cigarettes of ou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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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上床,我從床頭撈來唇膜,然後轉開。右手指輕撫嘴唇,左手滑開手機的時候,我收到他line傳來的訊息。
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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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關上檯燈,轉身,抱著我為自己準備的柔軟枕頭,房間瀰漫著玫瑰味的淡淡香氛,閉上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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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睡不著的人呀,你寂寞嗎?
在這個城市,我想每個人都寂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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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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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Nonno
#房間裡的五盞燈
https://youtu.be/CT7nGxDFD8k
女友牙齒不整齊 在 牙醫234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牙齒保健室 : 牙齒矯正篇】
💃「親親鼻鼻你齒列有點亂欸,要不要考慮去矯正捏~😘」
🕺「哎呀我的甜心蜜糖兒,只要有妳愛我就夠了,我不需應更多餘的帥氣R,唷呵呵呵呵呵呵~😍」
嗶嗶嗶~~~⚠⚠⚠
牙醫師和小編們已經在旁邊一邊吐一邊吹哨了!!!
牙齒矯正關係到的可不只是美觀問題唷~
整齊的齒列還能讓我們更容易清潔~
讓保持口腔的清潔與健康事半功倍呢!🤗
#矯起來矯起來
#話說上述男友和女友的稱謂在年代上好像有點差異
#單身牙醫師與小編狀態目盲
#會不會有喜愛街頭文化的朋友看完這篇放棄矯正
#不要放棄治療R
#牙醫234
女友牙齒不整齊 在 你(妳)好,我是莎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愛你的兩個我](葉佩雯)
很開心因為麥卡倫新酒廠即將開幕,而可以接到麥卡倫的業配。
從十八歲開始可以合法飲用酒精以來,我就是一個把自己的半個身體都泡在酒精裡的酒肉女子,關於喝酒的瞎事不勝枚舉:在自己的嘔吐物中醒來、被不知名人士載到警察局讓媽媽領回來、借酒裝瘋意欲與心儀的男子交歡慘遭拒絕⋯⋯,都是我一頁頁精彩的人生故事(感謝酒精、讚嘆酒精)。
問我後悔嗎?
酒醒過後發覺自己的狼狽的確很後悔,但下一次可以喝酒的時候又忍不住去追尋那個飄飄然的感覺了。誰教清醒時有責任要隱藏控制的事情太多,我們設下了規矩、禮儀以維持文明的運作;卻不忍完全消滅酒精給自己留一個可以打破禁忌的活口。
巧的是,我在大學的時候其實曾經當過麥卡倫的酒促。我向來迷戀自己的外表、在群體中通常是帶頭敢衝的那一個、我愛錢,綜合以上三點性格特質,酒促就幾乎是我一個大學女生可以選擇的打工首選。因此我在大二那年就自己上網應徵了酒促的工作。
我第一個接到的酒促工作是啤酒的酒促,需要穿梭在氣氛熱鬧喧騰的熱炒店,在下了班還需要應酬的愁苦中年男子間,給他們帶來一縷春色盎然。雖然說我們主要的工作內容是啤酒的促銷,公司希望借助有「品牌大使」在現場提升買氣,但當某個職業的先決條件是挑選人的外貌,尤其是女性的,這個職業就無可避免地會被套上一種引人遐想的刻板印象(我目前的職業也是),然後被挑選的我們也會順勢遁入這個圈套,以「遐想」當作自己可以無往不利的賣點。所以即便督導曾經在在提醒我們不是「賣肉」的,不需要為了銷售太過配合客人無理的要求,當然更不需要陪客人喝酒,可是年輕的我,什麼都還不懂的時候,擁有的所謂銷售技巧,真的就是明晃晃的我的青春、我的身體而已。
我曾經為了賣啤酒,陪一桌客人划酒拳,我輸了親客人臉頰一下,客人輸了就買我一罐啤酒。現在想起來都還為自己感到不可思議及害臊,我不過一個小時三百塊的薪水,居然可以做成這樣,酒店小姐都沒有我這麼賣力吧;也曾經在有Live Band駐唱的音樂餐廳,因為主唱臨時請假,被店主慫恿一聲:「酒促小姐,那不然妳上去唱一首吧!」就上台去唱了一首張懸的寶貝。
這些經歷光怪陸離,為我的人生剪影套上一段霓虹電幻色彩。
半年後,我挾著啤酒酒促的經驗,跳槽到另外一間專營烈酒酒促的經紀公司。被督導帶著到麥卡倫的公司面試,第一次就很幸運地被相中而開始為麥卡倫工作。
烈酒酒促的薪水更優渥,一個小時有五百元,而且工作內容較輕鬆,多是在酒吧、夜店,客人大多不為應酬而來,純為享樂,因此人與人之間的界線更模糊。加上烈酒的售價較高,不須以量攤平成本,一個晚上有一桌客人願意開妳一罐酒就算功德圓滿,與人交際的壓力也較小。
當時的我因為資歷較淺,無法被排到什麼厲害的大點,通常都是去新開的、非常小間的Louge,生意想當然爾很差,讓只要一被交付工作就會莫名有種使命感的我(為了賣啤酒親客人)在剛開始工作時還有些驚慌,但久而久之倒也樂得清閒。
有一段時間,每個禮拜我都會固定到信義區一間小小的、隱身在巷弄內的小酒吧站崗三小時。老闆頗年輕,不到四十的年紀,帶著一群不到三十的員工,店裡滿滿的是對未來幻想的熱情。年輕老闆總是繃著一張臉,不愛笑,女朋友是漂亮到讓人不敢直視的小模,偶爾笑盈盈的香風一陣捲進店裡,笑笑鬧鬧好像生活沒有煩惱。
我想成為這樣的女人。
在我第一次見到老闆女友的時候心裡就產生這樣的感想。我不諱言自己從小到大在學校班級裡頭都是屬於長得比較好看的那一種女孩子,這樣的機運也建造了我的自信,加上年輕的心總多點大膽恣意,我隱藏在溫婉外表下的不可一世可想而知。但這個肩上背著香奈兒、身上氣味也和香奈兒一樣香的女人,用嘴角一點上揚的弧度就把我的不知天高地厚打得七零八落,我只好轉而在心裡偷偷假設其實她是一個蛇蠍心腸的女人,好像靈魂的不潔可以減損她軀幹的美貌一樣。
但老闆女友其實人很好。應該說,至少我沒看過她在店裡擺態、發脾氣,跟所有員工都有種共產式齊頭的親暱,待我這個酒促小姐也總是客客氣氣的,偶爾店裡忙時還會跑進吧檯裡頭幫忙。我印象深刻有一次,老闆女友生日,老闆為她在店裡最顯眼的位置擺了一桌,佈置上鮮花和氣球。那晚員工們都很興奮,因為他們知道老闆女友的朋友們會來,照著物以類聚的原理,她的朋友和她相仿也是不爭的事實。
身為一個小小酒促,我當然不會事先知道那晚是老闆女友的生日派對。我進店準備工作的時候才看見那已佈置華美宣示稍後喧鬧的大桌,才要張大嘴驚訝,老闆就揮手示意我趨近,一改平日的嚴肅,有些歉然地望著我道:「等下那桌妳可不可以不要過去賣?我知道你們有規定每一桌都一定要問,可是今天是我女朋友生日,她的朋友都是女生,不喝烈酒,我這邊也都幫她們弄好調酒了,我怕妳過去也會尷尬。我會再幫妳推其他客人喝你們的酒好不好?」
老闆雖然總是繃著一張撲克臉,身上最柔和的線條是額上一絡自然捲的瀏海,將他剛毅的長臉分成三七比例,我幾乎也沒見他笑過,連他美麗的女友扭著纖腰在他身邊繞的時候也不笑,但我卻明白他是真的親切。「我喜歡妳的氣質。」第一次督導過來巡點過後,他這麼告訴我:「現在酒促的質感落差很大,我其實不在乎酒賣不賣得出去,因為妳們過來也不是店家要求的。我只是怕如果過來的酒促質感不好,對我的客人也會有影響。可是我覺得妳滿好的,妳以後在這裡就當作來休息,宵夜煮好了就跟著進去吃,我會跟妳們督導說以後都排妳過來就好。」
有鑒於他們的員工宵夜是真的很好吃,我每次去也都認真偷懶、放空,我即刻滿臉燦笑答應他這個一點都不無理的要求。
「今天小春會來。」我才轉身要到後場去換上酒促制服,老闆就略為揚聲在我耳後落下這句。
我的腳步凝滯,心室也跟著震顫。我略為低頭藏下忽然襲來的一股羞癢,然後眼神輕挑地瞟向老闆,再蠻不在乎地收回來。老闆接收到我的視線後,無視似的復低頭處理他的收銀帳務。我明白他的暗示,他亦知曉我的心思。我們兩個連朋友都稱不上的人在這回望的一來一往間頓時成了這世上最親密的戰友。我突然好喜歡他不動聲色的撲克臉,替我掩去了八卦的紛擾,鄰家哥哥般守護我小女兒的心事。
隨著夜幕推移,老闆女友的生日派對開始了。沉重的木製大門開開關關,迎來幾隻豔麗翩然的蝴蝶,還有Gay。Gay都慣常與美女交好、美女亦喜歡這忽男忽女的時尚配件,在紙醉金迷的花花世界他們互利共生、消費青春、姐妹相稱,用女人的心思討論男人的身體。我看著這御花園般的景色,嫉妒作嘔地強烈鄙視,然後又更瑟縮在牆角,孤傲品嚐著自卑自戀。
那廂熱鬧,這廂寂寥。我百般無聊地踢踢腳,然後大門再一開闔,我心裡的秘密就忽地立於身前。
小春朝我咧著嘴笑,潔白整齊的大牙齒像要淹沒他整張臉。他是店裡的股東、老闆的好友,常來,但都一個人來,永遠坐在收銀機前的吧檯座位和老闆聊天,也永遠態度鮮明地和老闆畫出兩個平行世界,老闆不笑,而他總是在笑。
自從開始擔任烈酒酒促以來,我幼稚的世界觀逐漸開始拼上一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版圖,明白再貴的東西都會有人買,只要可以滿足欠缺的慾望與快樂。可是小春卻似是一個立在愛慾橫流之上的衝浪者,他不擺闊、不裝酷、總笑,而且笑裡有讓人可以感覺到的真誠。當我賣酒賣不太出去,被鈔票的稜角刺得有些自尊受挫的時候,他溫和的笑臉,總能給我照出一塊和煦的地方。
我的烈酒酒促資歷是和這間店一起成長的。我的第一次就獻給這間店開幕那天。身為股東的他第一晚當然也有出現,雖然照例是坐在收銀機前的位子,身旁卻多了許多簇擁的人群,看他們大聲鬧騰的放肆,很明顯就知道亦是他和老闆的其他朋友。那時我還沒賣過烈酒,雖然之前賣啤酒的時候曾和同場強碰的烈酒酒促聊過,知道這是一份爽缺,初來乍到也不敢表現得過於老練油條,裝模作樣地還是依照公司SOP詢問每一桌酒客是否要開酒。
我忘了大概是怎麼樣和他說上第一句話的。好像是店裡的宵夜時間到,老闆招招手喚了一直假裝很賣力賣酒的我過去,要我也進到後場去吃一點吧,反正煮得很多,站這麼久妳也辛苦了。在一旁的他也搭腔說了對啊他們的員工餐比外面賣給客人的好吃喔。我才注意到這個其實長得不算顯眼的男人。
小春絕對稱不上是帥哥,甚至上班需要蹬上高跟鞋的我,還需要微微縮起身子,才能感覺他一絲大男人的威嚴。可是他得宜的談吐及打扮、有禮的教養及態度,都在在吸引人想要朝他靠攏,好像即使是在這麼凌亂的夜世界,他仍是路邊一盞屹立不搖的昏黃路燈,散發穩定而源源不絕的溫暖光暈,剛好照亮一條回家的路。
我依言順從地到後場吃宵夜去了,反正也真的有些疲憊,說不想偷懶是騙人的。復出外頭,帶著一點初見的好感,我轉回小春身邊,笑笑跟老闆說真的很好吃,然後期待能不能再多聊些什麼。
當時的我其實是有男友的,交往了三個月,在熱戀期的中後段。才初次見面,我對小春的好感並沒有高超到可以冒著與男友分手的風險與之曖昧。那一時那一刻,我心裡想著的更多是偷懶,以及將自己的世界觀版圖再擴大一點。
雖然才一句話,但從他明顯的口音我知道他並不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而很可能是我們俗稱的「ABC」,在國外長大的華裔後代。
我們這一代人對所謂ABC的刻板印象是,爸媽甚至祖父母輩在台灣經濟起飛那段黃金十年歲月賺到了一大桶金,然後極有遠見地、或者更刻薄一點的說法:小心眼地預知台灣之後的衰落,在尚有能力的時候連根拔起,舉家搬遷到世界最強國重新洗牌人生。所以第二代或第三代的ABC從不認為自己是台灣人,有的甚至連台灣護照也沒有,在心理上或現實上都像現代台灣人的「中國印象」一樣,是一脈相承但回不去也不想回去的尷尬祖國。骨血內存有一絲「溯源」好奇的孺慕之思,但頂多就像星座命盤一般定位了某些冥冥之中說不清卻想理解的行為舉止,於實質的生活內容又沒有多大幫助。
和我一樣的純種芋頭蕃薯對這類人的反應很兩極。因特殊的地緣、血緣關係,大多無法平心靜氣地看待,要嘛意淫對方的家世背景而產生盲目崇拜、要嘛嫉妒憤慨對方似乎自以為高人一等的身份而心生厭惡。然後融合了公系社會崇尚錢權的背景文化,屬於意淫派的大多是女性,屬於憤慨派的大多是男性。
雖然不想承認,但我是前者。畢竟從小只要家裡什麼住國外的親朋好友回國替我們帶了東西回來,每樣物品都因為過了一個太平洋而水漲船高。這樣被洗腦久了,不僅是物,連同人也顯得價值連城。
初次見面,因著口音,我對小春產生了單純就他外表而言不會產生的珍稀之感。然後帶著一點自我嚐試的心態,踩著似是偷情的冒險步伐,與之交流。
「好吃唷。」小春道,音調上揚預設我的肯定。
我滿足地微笑點頭,竊喜他的友善。
那晚後來,我幾乎是盤踞在他身邊與他聊著,聊到過了下班時間也不自覺,還是老闆提醒我才趕緊到後場換上尋常衣物。不過才一穿上自己的衣服又後悔地想馬上脫去,因為酒促制服至少是略微性感的小禮服款式,自己的T恤、短褲、拖鞋,卻真正沒有一點品味可言,尤其是映照了老闆女友那樣生鮮香辣的女子。我為自己的平凡甚至是粗俗起了鄙夷之心,只好卻卻地快步步出木製大門前那條人潮洶湧的甬道,期盼在這個人人都太瘦的地方,有誰剛巧胖了一分可以恰恰遮住我不夠纖細的身材。
不過小春還是看見了。在我匆匆步出大門前叫住了我:「Sarah!」我驚慌回頭,「再見。」他又道,臉上還掛著那個溫暖的微笑。我盡力表現自信也回給他一個大大的笑容,然後在夜半機車飛馳的大馬路上,想起他有別於他人的明亮,小小的又羞又窘的。
我和當時的男友家住得很近,騎車只要五分鐘的距離。男友家是比較開放不管小孩男女關係的那種,年輕氣盛又貧窮的我們當然更是善加利用,能窩在家裡就絕不出去。我因著慣性騎回了男友家,自己取了藏壓在花盆下的備用鑰匙開門。儘管適才心裡的氣氛都有些圍著另一個男人繞,見到男友的瞬間還是能全然地展現欣喜,甚至還有點精神出軌的罪惡感讓我對男友更加熱絡。
依我現在的後見之明,若我和小春後來真的發展了什麼,那麼我對當時男友應該是至死不渝的情感的改變的起點,就該是那晚開了門見到男友的那一刻了。心裡有點說不出口的什麼、感覺到有些感覺不到的什麼,不過確實有某件事在默默轉動著。
人有辦法在愛著一個人的同時愛上另外一個人嗎?
這是我在見到小春後騎車回家的路上幽幽升起的哲思。才二十歲的我不敢細想,因為光是想好像都是不道德的事。我被一生一世的浪漫愛情制約太久,況且我也是真心喜歡當時的男友,去思考這類問題就像去唸考試不會考的範圍一樣,浪費時間,且無用。
我在如常的時間齒輪轉動下逐漸忘卻了這個沒用的提問、繼續與男友恩愛度日,並口口聲聲、心心念念以結婚為目標在經營我倆的關係。我是那種跟一個人戀愛就會不分青紅皂白把對方當作未來對象的女子,一方面是在為我天真的幻想負責、一方面是兒時的我豐富又貧瘠到只剩下戀愛了,除了愛情不作他想。因為賺錢養家、發展個人才能本是男人的事,於我何干?所以我為自己做的努力多和戀愛有關,要賢慧善良溫婉,要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最好還能在摩鐵開房。
可是在第二次騎車前往那間Lounge工作的路上,不是為了男友的、可是同樣是屬於戀愛的興奮情緒微微上漲了。我明白是為了誰、為了什麼,可是我不敢承認,只能瑟縮著感覺那樣的浪潮,自慰一般,爽卻不敢叫出來。
小春並不是每個禮拜都來。或許是有時候他來了剛好我不在,但貧瘠的我只能考慮自己的事,所以沒有看見他的時候我就當是他這整個禮拜都沒出現了。
每次去發現他不在,我就像是走在山路不小心踩空了一樣,心跳會忽地跌宕,為自己可能失去的生命感到遺憾。我其實也切確明白我們不大可能會發生什麼,首先我有男友、再來他對我的溫和真是恰到好處地剛好熨貼著曖昧的疆界,可是我總忍不住想一次次消費他的良好修養,反正這是一段從來就沒有開始的愛情。只要我的身體確實好好走在與男友相愛的修羅道上,眼神望一望其他景色有何不可?
小春這座山,開啟了我對另一個世界的眼界。從前總覺得一個人只要長得好看便是一切,我對男人的要求除了「帥」以外沒別的了。因為有沒有錢、個性如何那些在帥的面具之下都算後話,並不是交往的先決條件,而是有帥以後再有那些會是加分、沒帥的話那些再好都是備審資料沒繳齊直接刷掉。
可是我為什麼會被小春吸引呢?為什麼每個禮拜從跨上機車發動那一刻,心就開始為可能的相遇震顫?他不帥啊!還是是因為他所代表的某種和我的階層不相仿的社會價值?可是小春從來沒有替我開過酒,更遑論替我花過一毛錢。我每個禮拜貪圖的真的就是可以和他說上幾句話,聽他用不驕不矜的平凡口吻說他那個世界的事、告訴我有機會一定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稱讚我聰明所以不要停止挖掘自己。而我吃吃的笑,心裡想著你就是那一個不同於我的世界,我懶惰得只願看著你便好。
如果小春代表的是一片新的大陸,那麼當時的男友所代表的大概就是原生的土地。那個男友是我所交往過的男人中最好看的一個,他沒有多大的理想抱負,在高檔運動品牌專櫃擔任店員,恰好他也不是喜歡打腫臉充胖子的人,這樣的薪資水平就足夠支撐他的生活。如果女友也和他一樣沒有強烈物慾,或是可以自給自足自己的生活不需要他多負擔什麼,就能打平一切成為一座完好的天秤。
常言道女人是水做的,一般是指女人的溫柔婉約如水一般,另一說是女人愛流淚所以像是水做的一樣。但經過一次次的情感磨礪,我有些發覺在一個女人還沒有機會找到自己的定見和方向之際,確實容易在社會價值的薰陶下將所交往對象的人生觀當作自己的舵,像水一樣塑造自我。那位帥哥男友是我所交往的第三個對象,第一個男友只在一起一個月、第二個男友一年。如果將戀愛里程放大宏觀至一生的規格,我也沒有像日系純愛小說的女主角一般得了什麼莫名其妙的不治之症,那麼我在愛情的世界裡還算是小班階段,所以即便從小繪聲繪影地總會聽見大人告誡關於另一半的經濟能力、性格是何等重要,我卻也從不覺得男友這樣的生活型態有何不妥,可以甘心和他就這麼過再平凡不過的日子。
但我卻在和小春一次次的相處當中,逐漸感覺到自己分裂為兩個自我。
一個是原本的、覺得可以就這樣永遠和男友相戀,未來的日子就是「你賺多少」加「我賺多少」加「家裡補貼」再除以二,以這樣的結果去計算生活水準、男友沒有什麼理想抱負沒差,反正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信奉愛情為圭臬的傳統女人。
一個是開始不只是嚮往沈重木製大門內的華美,而開始思索自己可不可以也真正進入這樣的世界,甚或是,進入那個氣質不俗的男人的內心,用他的眼界丈量地球,去發掘這顆實在大得不可思議、但其實處處走路可達的星球,只要我思所及,步亦可及的另一個我還沒有機會遇見的自己。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男人呢?他和我聊天說話似乎不純粹是為了我的年輕、外表,而是一種更為寬廣、深遠的好心。我常常在和他談天的當兒心思飄出一個既危險又輕浮的對話框:「如果我現在探出頭去吻了他,把我炙熱的身體覆上他的,我們能不能就可以變得像我和我男友那般明白、純粹,只是戀愛就好了的關係,那些關於人生其他複雜的種種會不會就消失不見、不用去想了?」但我從來沒有這麼做過,他也不曾踰矩什麼。世界在我們的言語之間流轉,我喜歡我們這種既狹隘又廣闊的關係。
從夏末的暑氣到冬日的蕭瑟,這一個年要過去了。跨年那日,我依舊被安排到這間Louge工作。為了可以和男友一起跨年,我在十二月初在這裡上班的時候就向老闆訂了一桌位子,並邀請男友及幾位友人來到這裡慶賀兼陪我上班。
因著信義路底端的一零一煙火,男友在騎車來尋我的路上並不順遂。我有些焦急地望著擺在門邊、尚且空曠的小位子,擔憂時間過份一板一眼地無情,會令我們錯過了這個交往以來的第一個跨年,對於一對年輕情侶來說,也是最重要的一個跨年。
這晚來了許多老闆的其他朋友。一年結束與一年開始的交會熱烈,讓同樣坐在那個位子上的小春無暇多和我攀談兩句。我總在穿梭人潮間有些吃味地望向他們的方位,分不清楚自己更想要的是加入、抑或是男友來時的抗衡。如果我真的這麼心甘情願地想和男友共結連理,小春的目光、小春的快樂、小春的張手可及的圓周範圍,就不該在我心裡留有一點點的想望空間。
我彷彿有些悲哀地發現,我會不會只是怕在跨年的那一刻沒有人能牽著我的手、我只是怕自己是最後被留下的那一個,才這麼怕男友趕不來,因為我知道小春不會和我牽手,他頂多和我說一句Happy New Year,然後給我一個最公平公正公開的溫暖笑容。
男友在跨年前五分鐘趕到。我急急忙忙拉著他的手到巷口可以看見一零一煙火的地方佔了一席之地,並落俗地在零分零秒親吻了木訥男友緊閉的薄唇,同時許下天長地久的心願,慶幸自己終於不是被留下孤獨的那一個,我的一生縱使波瀾不驚,至少還有一雙可以牽著的手。
小春並沒有特意出來,他一直坐在裡頭喝酒,好像一年之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沒有特別之處。事實上的確也沒有特別之處,這一秒和上一秒、下一秒並沒有什麼分別。但我的意思是,他似乎是個心裡很淡泊,不會想要刻意賦予意義在哪一秒鐘的人。
反正我是感覺特別了。我和男友在跨年那一秒親吻了並且許下了願望,我的世界或許不會有什麼改變但至少我肯相信魔法。我在跨年煙火放完、魔法也跟著結束的同時,開始不搭嘎地想著裡頭的那個男人會不會嫉妒、會不會在看見我的帥哥男友的一瞬感到自卑。
可是那一晚,他依舊處之泰然。就像上一秒和下一秒並沒有什麼不同,笑得依舊親切,而且對我的和對別人的沒有分別。
我和男友的位子在外頭。我在工作結束後準時換回自己特意準備的漂亮衣物坐到男友身邊,沾染新年特有的歡欣氣息。那天後來,我和小春沒有再說話。那晚,依偎在男友身邊的我,並沒有不快樂,但總感覺門裡門外,是多麼靠近又多麼不同的兩個世界。我不曉得我的帥男友的出席有沒有成功地向另一個世界展開一些示威效果、不曉得我的漂亮衣服有沒有令我長得像那些平時在此出入的女人。不過或許,令我感覺陌生的,是又近又遠卻沒又談話的小春,他是我通向另一個世界的入口,而較之身旁的一切,他才是那個更深邃而遼闊的不同。
跨年之後沒多久,我接到了經紀公司的通知,告訴我不需要再去那間店了,他們替我安排了別的工作,反正那個點生意不好,也不需要派人常駐。聽見消息的時候,我有些失落,卻也有點慶幸,至少,我不需要再被吸引而幽微的自我感覺不好了。平庸的人終其一生的目地,就是想盡辦法待在同溫層及舒適圈 ,不要被打擾、不要出去,就算舒適圈其實也沒那麼舒適也要待著,因為冒險去突破自己是更累人的事。
因著小春,我被誘惑而開始以管窺天另一個地方,可是我明白我對自己原生的土地仍有深深的眷戀。而且我清楚知道,如果沒有經過更鎮密的沙盤推演就貿然出走,我只會變成更庸俗的女人,那是我所不樂見的。這理由完美得拿來當成不要努力、不要出去的藉口剛好。
我就這樣吧、我甘願這樣。
但我在最後的最後,遇見小春的時候,還是告訴了他這件事,然後在說的同時心裡還是悄悄渴盼他的依依不捨。我不知道究竟他真正的感覺是什麼,可是他留了他的電話給我。
「以後如果妳有什麼東西想要問我,可以跟我聯絡。」他說。連電話都可以留得這麼充滿陽光善意,有別於男女情愫。
「你會接嗎?」我無賴地反問。
「我都留給妳了我當然會接。」說完,他又露出了那個充滿大牙齒的笑容,然後還伸出手,意欲與我握一握。
我在回握的時候,象徵性地上下搖動了三次,謝絕一點曖昧的感覺。接著我笑,可是表情卻苦了起來,幸虧燈光昏暗,不然肯定被發現我變醜的臉。
「妳男朋友很帥。」
我不知道為什麼他接這句。
「是啊。」我答,這下心裡倒釋懷了一點。
那天回家的時候,眼眶有一點濕濕的,可是沒有淚。我想或許是風沙太大了所以把安全帽的透明遮罩放下來。
我依著慣性騎回男友家,自己取了壓在花盆底下的鑰匙開門。男友這時已經開始對我有點膩了,所以這一晚即便我很想要,他卻連讓我替他口交的機會也不給。這是一種很羞辱的感覺,可是即便我家那麼近,我卻也不願騎回去,只想晾在他身邊、晾到我們的永遠。
我在男友鼾聲大作的黑暗之中打開手機,看著發亮的螢幕顯示小春的號碼,那是我的一點改變的依靠,可是我從來沒有打過那個號碼,直到我換了一支又一支手機、直到手機裡再也沒有這個人的名字、直到我和男友分手了又換了個新的男友、直到新的也膩了然後我開始泰然自若享受孤獨,才有點明白那個萍水相逢的男人曾經說過的關於更大的世界的事情。
我們的緣分就如此了。直到我為了麥卡倫寫這篇文章才幽幽想起那個連精神出軌都算不太上的男人。繞回原點,我不能說他是一把開啟我什麼的鑰匙,這樣的說法太沈重,也有點對不起我們相敬如賓的君子之交。但若是說現在的我有能力發展自己的一點什麼,那麼和小春相遇並說上話的那一刻,就該是塵封的改變的起點了。
我感激時光淬煉的環環相扣、感激任何微小的可能,即便只是在酒吧相逢的一個和藹的陌生人,都有可能在黑暗之中給我照出一小步往前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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