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買房初體驗(上):從找房到買房,像極了愛情@文/陳泰源
【前言】
一直以來,我都是以房仲身份教民眾怎麼買房,但想想自己若沒有實際的買房經驗且名下沒有不動產,從業多年仍只是個租屋族,對客戶而言似乎少了一點說服力。
而歷經十年奮鬥後,還清負債也存到錢的我終於輪到自己要買房子啦!只是身為「房仲買家」與「一般民眾」在購屋時究竟有何差別?接下來,與大家分享我的購屋初體驗。......↓
【房仲買房,最直接的好處是?】
一般來說,如果有買家透過我(美商ERA)去買同行(住商、中信、台屋、21世紀……等等加盟體系)的物件時,業績算法是將買賣雙方所支付的「總服務費」對拆,再由各自店頭按照公司的獎金制度撥款下來給業務員。
舉例:A買家透過B房仲找房,後來買到C房仲刊登D委賣的物件時,A買家支付的2%加上D賣家支付的4%等於總共6%的服務費,再由B與C房仲對拆業績各3%。
而號稱「省錢達人」的我,當然要去尋找看看有哪家房仲店頭願意將「一個我」切割成「房仲」與「買家」來看待的囉!換句話說就是「房仲陳泰源」帶著「買家陳泰源」去看房子,倘若這樣的模式可行(簡稱「店配」),「買家陳泰源」所支付的服務費,還能回流部分到「房仲陳泰源」身上。
這樣做不僅能替自己省下一半的服務費,也能將業績心安理得報回公司賀成交,所以,我在看房子之前,一定只鎖定願意採「店配模式」合作的房仲公司。
【買房也要看緣分】
之前談到我原本預計在2020年07月28日要買到房子,目標當天就是簽約日,因為那是我從事房仲滿10週年的日子。
一開始,我是直接找屋主談,物件位在中山區的《雷OOO大廈》,因為我就住在這,想說若能買到便能就近管理超方便der!可惜,目前釋出的物件不是格局怪到不知如何規劃?就是陽台加蓋導致與對面大樓超緊鄰(手一伸就摸得到對面住戶的窗戶),整天光線進不來毫無日照可言,雖然還是有出價談,不過屋主一副嫌我出價低的態度還一直強調「快賣掉了!」看我是否會追價?想想算了,沒想到幾個月過去,我都已經買到房子了,他還沒賣掉。
後來,我透過ERA同事出價談文山區景興路的《台大新生活廣場》高樓邊間戶,坦白說,這間是我心目中接近90分滿意的物件,可我出價已是近年來實價登錄第二高,卻只到屋主的實拿價而已(完全沒有服務費),我深信「有錢不怕買不到」於是作罷,事後冷靜思考,我在景美看二輪電影也快二十年了,文山區的市容基本上沒什麼變化,毫無建設題材可言,買在那兒頂多只是置產當存錢,根本不用期待增值,嗯……沒買到也好。
之後,我請21世紀的同行幫我出價談萬華區開封街二段的《開封龍邸》高樓邊間戶,這間房子各方面條件都讓我覺得勉強接受,像是電熱無瓦斯,屋況頗糟,買了一定要花幾十萬整修一番(我非常不喜歡一邊繳房貸還要一邊花錢整修房子,時間很珍貴的!),加上屋主心態接近實價登錄史的最高區間(精裝價),最終因不想被當「盤子」而三度作罷。
接著,我跟台屋下斡旋談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的《金山惠安》,屋齡縱然40年但公設比低室內使用空間大(現況為1大房2廳)覺得很划算,樓下雖然是酒店看似龍蛇雜處,入口處卻有住商分流之前棟與後棟的動線規劃,陽台看出去的景觀又是公園第一排,尤其一層共用3部電梯,每部都跟貨梯一樣大(放一台大鋼琴都綽綽有餘),公設區域含走道間也都格外乾淨,顯然住戶們在維持社區的單純與整潔有高度共識!可惜屋主想賣天價,遠遠超出實價登錄史上第一高,屋況也是需要重新整修過,於四作罷。
然後,我又看到一間位在內湖區成功路四段的《力霸成功大廈》高樓邊間戶,A仲介開發後告訴我「屋主說他根本沒有想賣」,純粹是因為B房仲有進案壓力,所以才簽委託讓B對店長有交代,後來我又委託C房仲再去試探一次,沒想到C直接跟我說那間出行情價是絕對買不到的,想想後便五度作罷。
由於實在是找不到心儀的物件,有出價談的,卻因為屋主的價格心態過高而放棄,最終沒能如願在7月28號買到房子,雖然覺得有些遺憾卻也不再「糾結」這個紀念日,讓我在之後的找房反而理性許多。
【在妥協中讓房子找到你】
我知道,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我開始檢討我的購屋需求,之前提過我的買房10要件:
1.要有電梯
2.垃圾處理
3.天然瓦斯
4.不要夾層
5.有管理員
6.兩面採光、廁所開窗
7.至捷運站google顯示步行8分鐘內
8.要有能放洗衣機且能洗衣與曬衣的陽台
9.預算1000萬內全含,包括服務費、契稅、代書規費、屋況整理費等
10.不要五木門牌(林森北路),若是新生北,景觀也不能是高架橋第一排
後來,我捨棄了條件3、7、10,理由是:
1.小坪數用明火的確蠻危險的,洗澡容易冷的話就買台好一點的電熱水器吧!
2.只要在台北市區,縱然至最近的捷運站步行超過8分鐘,生活機能也不會差。
3.我承認明水路聽起來就是比較高級,但門牌不過就是名稱而已又何必太在意?
當我將購屋需求重新調整與放寬後,又接續在市場上重新找了一輪,終於找到了一間「林森北路」門牌,社區名叫《千OO》的房子,於是與刊登廣告的房仲聯繫並預約看屋接著展開後續的洽談,最終讓我買到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
只是,關於這間房子的各方面條件與我當時設定的有何不同?我又做了哪些妥協呢?
【一體兩面,缺點的背後是優點】
坦白說,一開始這間房子我並不喜歡,一來是我對「林森北路」門牌有既定的負面印象,二來是管理費1坪150元頗貴,三是公設比36%不太能接受(我希望低於33%),第四個最讓我抗拒的是三角梯形格局。
於是,我試著逆向思考說服自己……↓
門牌:不過是個名稱,何況地點並非處在燈紅酒綠的條通內,縱然至捷運中山及雙連站google說走路要10~12分鐘(比我當初設定的8分鐘內多了2~4分鐘),但生活機能仍相當成熟,走到最近的大公園及全聯福利中心皆不用2分鐘,環境熱鬧卻不複雜。
管理費與高公設比:這一切皆因社區戶數少,通常,十個小套房社區中有八個單層戶數超過10戶以上(有些甚至超過20戶!),因此,小坪數還能規劃單層僅6戶相對單純許多,而建商當初規劃時也是為了要符合消防法規(八樓以上雙梯,十一樓以上需設置排煙室)才導致公設比被拉高,這都是為了讓大家住得更安心,反而是優勢啊!
格局:主要是因為《千OO》的建物結構採「SC」的關係才導致邊間戶呈現三角梯型,要知道,SC除了比較耐震,在眾多小套房社區中採鋼骨結構的,極少!而先天格局的缺陷還是可以透過後天的裝修解決,或是利用家具/電的擺設讓室內動線看起來依舊順暢。
更重要的是「廁所開窗」,一般小套房社區只有邊間戶才有機會,《千OO》也是,雖然夾在中間的戶型格局方正但卻只有單面採光(空氣不流通)且廁所無窗(容易發霉),因此拿格局換通風及採光,絕對是划算的取捨啊!
就這樣,想著想著,也就接受了。
【人在找房子,房子也在找人】
的確,無謂的「728從業十週年紀念日」無須過份堅持,找到好房也必須搭配心態好的賣家。
看了一輪房子之後,突然覺得買房跟談戀愛有點像,在找房(心上人)的過程中,有時自己看不上眼(不是我的菜),有時看上了卻買不起(覺得對方高不可攀),有時單看「照騙」會錯意(誤以為適合自己),看了現場(約會碰面)才發現浪費時間,有時你喜歡這間房子(認定交往對象),偏偏屋主(愛人的父母)看不上你(嫌棄嫁妝太少)或惜售(覺得你是癩蝦蟆想吃天鵝肉怕你糟蹋他的孩子)而反對這樁喜事。最終,買到並長久居住的房子(與你結婚並白頭偕老的另一伴),往往不是你最愛的,卻是你越看越順眼的。
或許,對首購族來說「先求有,再求好」才是上策,如同初戀者先試著跨出交往的第一步,相處過後覺得適合彼此再論及終身。只是萬萬沒想到,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竟然是一開始相當排斥的「林森北路」門牌,只能說一切都是緣分啊!
買到房子固然是喜事一樁,接踵而來的問題都是新的學習。在之後的簽約到交屋,以及申請房屋貸款的部分我是如何與銀行交手?銀行最終提供了我哪些方案?這又是另一則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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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業務力加乘時間的複利效果@文/陳泰源
【前言】
除了固定月薪的工作與創業之外,第三種類型就是「業務」。以直銷來說,成員(上線)會拿「鑽石級」的收入證明告訴你只要拉人加入並組織團隊(下線),未來便有源源不絕的被動收入;保險也是,學長姊會舉公司資深老鳥為例,傳達只要辛苦一陣子,累積許多客戶加上續保的佣金以及團隊(下線)帶來業績量時,你將達到財務自由。
房仲雖然也是業務型工作,但往往被批評成交後就歸零,下次什麼時候才有收入不知道,一間房子總價高可能1年都未必能成交1間。但真是如此嗎?
【萬事起頭難】
記得我剛入門時什麼都不懂,學長也不願意教(畢竟同事間也存在競爭關係),每天就像無頭蒼蠅般地摸索。
然而,人生地不熟的我只能先從掃街、畫地圖起步,把每一棟大樓的社區名、屋齡、戶數、樓層、坪型及正確地址等基本資料包含附近有什麼明顯的地標都給記下來,沿路拜訪每一棟社區的管理員並偶爾送杯飲料順便閒聊博感情,看看管理員是否願意透露什麼有用的資訊。
手上沒有買家只能努力開發,物件不論是蘋果還是芭樂,通通接進來,最常做的就是上591網站設定「屋主刊登」條件去電懇請委託,再不然就是比對同行刊登的物件,查詢正確住址、調謄本再寄開發信並期待屋主回訊,如果戶籍地址不遠,我一定會騎車親自登門拜訪(撲空、吃閉門羹是家常便飯)。找到願意委託的屋主後,簽完委託→拍照→帶回公司做資料→上廣告,等待客戶來電詢問,或是值班時,期待來店客出現讓我累積客戶名單。
從業第1年,我收入才約莫8萬塊錢,換算下來平均月收入不到7000元,這是最難熬的階段。縱使各方面感受得到在「累積」當中卻苦無成果,只能安慰自己好事多磨繼續咬牙苦撐。這也是為什麼每當有人要我教他時,我都會說:等你有半年沒收入依舊能堅強活著的心理準備後再來找我,不然就先去有保障底薪的直營體系學習吧!
【勤能補拙】
從業第2年起,我一邊學習、一邊調整做業方式,漸漸地對每一棟大樓越來越熟悉,客源也隨之增加,開始懂得聆聽客戶要表達的意思到底是什麼,也越來越能掌握客戶的需求。只是,我始終倚賴協助,每當有準買(誠意買家)出現時,說服買家下斡旋以及收斡旋之後、簽約前的這段關鍵期間,我總是需要店長的協助,無法單靠自己能力結案。
這段期間,我每天睡醒就工作、月休頂多1~2天、沒有休閒娛樂,包含農曆過年期間休息3天後(除夕至初二),工作狂的我就忍不住跑去上班,幾乎每天最後一個下班的都是我,忙到到晚上十一、二點打烊是常態,把吃苦當吃補這樣的狀態,我維持了至少6年。
在從業第2~6年期間,我年收入平均起來換算月收入至少10萬元起跳。
【漸入佳境】
從業第7年起,小小的大直地區發生地產質變,市府開始嚴格掃蕩違規住宅,只要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或娛樂區的房子,若不將房屋稅率改為「非住宅」將進行開罰甚至斷水電。居民群起抗爭,買家不敢買,僅剩住宅區可賣,無奈量體不夠、僧多粥少。適逢阿嬤過世,服喪期間起心動念思換公司,因緣際會來到大安區的「美商ERA易而安不動產」。
由於公司「開放、跨區」的文化與「在地精耕」的傳統店頭截然不同,逐漸地,我經營的區域已不僅限於大直,甚至遠及新竹都有我成交的足跡。更替自己感到驕傲的是,我變得不再需要他人協助,已可獨立完美結案;另外,我現在平均每個禮拜就會至少有1個主動委託的案子可接,案源多到我現在必須得用「我只接專任約」的說法來擋掉一堆一般委託,如今的我,已經可以從過去「有案子就接」變成「挑案子」了。
從業第8~9年也是在ERA的第1~2年期間,我始終保持「成交案件量/頻率」第一名的成績,不同的是,我開始把下班時間從原本的晚上十一、二點縮短至九~十點,而且只要隔天上午沒有拜訪客戶或帶看行程,我都不按鬧鐘睡到自然醒。
這時的年收入,平均換算每個月依舊維持至少10萬元以上。
【十年磨一劍】
年過35歲後身體開始出狀況(胃食道逆流),體力也明顯感受下降;於此同時,無債一身輕、高額儲蓄險已繳清、買房自備款也存到。突然覺得人生不該只有業績,還有健康、夢想以及其他人生規劃。
於是,在糧草充足的前提下,我起心動念下了一個重大的決定:整年度只用心服務專任委託我的客戶(不主動開發物件),並下筆執行出第二本書的計畫。(我想把過去這十年來,我是如何從負債變身有殼族的心路歷程寫下來。)我大膽拿一整年的時間做實驗,看看是否能單靠「老客戶回流」與「口碑轉介紹」賺到足夠的生活費,而省下來的大半時間,就是找回健康與築夢。
今年,我的生活作息出現明顯的改變:白天照常工作、晚上則是看書(規定自己每個月要看1本書)、看學習成長類型的youtuber影片以及寫作,一週原則上爬兩次山。
【結語】
我在非常輕鬆的狀態下「截至8月為止累積的收入」除以「1年12個月」換算下來單月已有6萬元的水平,加上我早已養成低度消費的生活習慣,月開銷扣掉6萬元還綽綽有餘。我知道,從此以後我不再辛苦也能一邊養活自己並繼續累積財富。
事實證明,房仲業務只要用心經營,絕對也能隨著時間的累積產生複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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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2進化的建商!其實已行之有年?◎文/陳泰源&游璿樺
【前言】
銷售房屋時,在總價不變的前提下,房仲有時會有意地把車位價格寫高一點點,如此一來,房屋單價看起來就會略低一些,一旦成交後,總價滿足賣家的期待,房屋單價則達到買家的目標,皆大歡喜。
有看過我的書《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的讀者們應該有印象,書中裡有篇關於「車位訂價暗藏玄機」的章節,針對同樣的題目,我又再次寫了一篇文章,是想提醒消費者,不只房仲,建商也這樣玩,而且手法更進階!?
【案例】
2018年7月,有民眾買了新北市八里的一棟新建案,預計12月交屋,買完之後,建商卻2度與買家商議更改合約,調整房車價格比例,其中車位從125萬降價成73萬,而多出來的52萬則挪移到房價上,希望藉此提升房屋單坪價格,讓買家質疑車位本來就只值73萬元,根本就是被欺騙。
新聞報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aS4gZnmyts
車位價格提高,房屋單價就變低,讓買家以為買到便宜,這是在「銷售時、簽約前」;簽約後,再與買家商議把車位總價壓低,藉此提高房屋單價,這是在「成交後、交屋前」。
通常95%已經簽約後的買家會答應,因為這時買家已經跟建商站在同一利益上,對建商而言,有助餘屋的銷售,對已簽約的買家而言,房屋單價變高了,鞏固社區房價,將來轉手賣屋時也同樣有利。
【買房,你該這樣做】
這類的行銷手法,在中古屋市場裡,房仲只能使用1次。一來是因為賣家不是建商,既沒有餘屋去化的壓力,事後調整房車價格比例,對賣方而言亦不具任何誘因。二來是簽約後,總價多少、房價多少、車價多少?皆已談定並寫入買賣合約裡,緊接著就要拿這份合約送貸款評估、過戶,流程已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商議。
但建商卻可以玩2輪,賣屋前先用1次,恭喜消費者單價買到便宜!簽約後,再用「您已經是準屋主了,把您的車位價格壓低不會有人注意,卻因此可以把房屋單價提高,這是為社區的共同利益著想,將來您要賣屋,也比較好守價,不是嗎?」這套話術說服已簽約的買家,成功調整房車價格比例。
天曉得,竟然會有買家以為只要跟媒體爆料,建商就會吐回車位價差給買家?合約都已簽定,買家若不願意配合調整房車比,大不了就總價維持不變而已。
只是,為何會有這個漏洞?關鍵在於預售屋市場的成交價,要拖到交屋後才會揭露(以這次的案例,消費者是7月購屋,12月交屋,有的甚至是今年購屋,2~3年後交屋,實價登錄才揭露呢!),這樣的空窗期,讓建商有機可乘,這也是為什麼大家之前討論「實價登錄2.0變調」的原因。
話說回來,這類的銷售手法,我認為不太算「欺騙」,頂多是種「隱瞞」,甚至是一種「服務」,畢竟,屋主要賣的價格就是這麼硬!房仲議不下來,總得想法子讓買家買得心裡舒服些。
因此,如果您已知道這個資訊,下次買房子時,可以根據車位的樓層(B1或B2)、位置(中間或側邊)、動線規劃是否得宜來議價。記得,車位絕對不是「死豬仔價」。
===法律教室:台灣房屋加盟總部法務協理─游璿樺===
【法定售價資訊揭露】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民國108年5月2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80262183號公告修正)應記載事項第七條契約總價之規定,建商的預售屋買賣契約除銷售總價外,應將土地價款、房屋價款(含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車位價款等分項逐一註記,充分揭露預售屋的價格組成結構,保障消費者資訊獲取權利。
反觀房仲於銷售中古屋時,同樣地,須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民國92年6月2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82743號公告)應記載事項第三條委託銷售價格之規定,除銷售總價外,亦應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車位等不同價款分項標示。
【買房,勤作功課消弭價格資訊不對稱】
實務上,建商或房仲會以銷售總價換算每坪單價的方式,藉由車位(通常5-10坪)坪數比例的調整,即可轉換出兩種高低不同的房屋單價,居於資訊不對稱的優勢地位,製作出引人購買的廣告,達到成功銷售的目的。
作為消費者如何保護自己? 其實不難,無論是購買預售屋或中古屋時,不要只單方面聽銷售人員說房屋單價有多物超所值,更要進一步明瞭土地、房屋、車位等價格結構,加上參考內政部的實價登錄資訊,最後還需到購買標的附近的建案或房仲公司多打聽銷售開價或成交行情,所謂貨比三家不吃虧,透過自己的勤作功課,消弭資訊不對稱的劣勢,保障自己權利由自身做起,定能購得價格實惠的好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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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家裡長輩有房子想處理
請我在591上刊登自售
並要求我標注房仲勿擾
但未來還是有和房仲合作的機會
所以同時希望我和來接洽的房仲打好關係
結果早上刊登
在中午吃飯時間就有房仲衝來我們的戶籍地址按門鈴
秉持來者是客 所以就接待了
當天有數十通電話打來
由於長輩要求我和房仲保持良好關係
所以和每個房仲大概都是這樣的對話
房仲:您好 請問是X先生嗎
我:是
房仲:我是XX房仲的XXX 我有在591看到您的案子 請問有機會為您服務嗎
我:目前沒有 但是如果打算請你們幫忙 我會主動和您聯繫
房仲:(瘋狂說服模式 絕不結束話題)
我:(堅定拒絕)
即使我這樣說了
還是有十多位的房仲隔幾天就打來關心
並都會和我說 我們有很多組客人有興趣 諸如此類
一開始 我還是會像上面一樣 和他說如果有要請您賣 會主動通知您
到後來 發現這樣他們還是不能理解
最後真的不勝其擾
所以一聽到是房仲打來 都直接掛斷+封鎖了
我能理解即時我申明房仲勿擾
但房仲還是想爭取機會 畢竟這是工作
但是即使一直告訴他們 如果要請你們幫忙 會主動通知
事實上如果真的自售不順利
的確是會請有來往的房仲幫忙
但是房仲們真的無法理解這句話
請問如果是潛在賣方
到底怎麼和房仲溝通呢?
如何讓房仲停止騷擾 但保留未來的合作機會?
請問板上大大知道怎麼和房仲對話嗎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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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93.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34653394.A.12E.html
※ 編輯: jack1218 (223.138.93.138 臺灣), 10/19/2021 22:24:38
※ 編輯: jack1218 (223.138.93.138 臺灣), 10/19/2021 22: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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