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 Lin:「不過最近中國真的也發生很多民間企業被國進民退,這又要怎麼看呢?」
建議深度研讀R.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和「The Firm, The Market and The Law」這兩篇文章,理解:市場管制的內涵才是重點,公司股權結構甚至所有權人為何不是重點。
只要在自由市場上經營效率高,就是國營企業又如何?
反制,管制市場造成壟斷與資源錯置,即便名義上是私人企業,美國的房利美、房地美照樣能闖下大禍。
我在2009年探討金融風暴成因的系列文章中就提過,恰恰是美國政府失敗才造成金融風暴,而非市場失敗。
其中一個關鍵就是美國政府干預房產市場,搞起「人人有屋住」的居住正義:
"...Fannie Mae和Freddie Mac這兩家公司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小羅斯福總統(Franklin D. Roosevelt)的新政(New Deal)。
前者在1938年時設立,是一個政府在後面撐腰的半官方、半私人公司;1968年之後即便全面私有化,仍有著政府的特許權利。
其設立目的就是為了增加美國境內的自有住宅比例。換言之,就是美國的政客們忽然自以為佛心來的,認為窮人買不起房子是不對的事情。「人人有屋住」口號響徹雲端,其實跟周星馳電影裡「人人有功練」一樣荒謬。
而Fannie實現其目標的方式,就是透過政府的補助,來讓美國收入較低的民眾可以享受低於市場價格的房貸利率購買住宅。特別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歸國的美國軍人大幅推升了Fannie的業務。
Freddie這小老弟雖然成立時間遠晚於Fannie,規模也較小,但骨子裡幹的是同一件事。
為什麼崇尚自由、個人主義的美國會推出這種歐洲才有的假平等福利政策?源自於甘乃迪總統(John F. Kennedy)1961年任內推行的10925號行政命令,要求政府契約承包商必須提供更多工作機會給少數族群開始。
到了卡特總統(Jimmy Carter)時代,更推出了CRA(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以及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兩項法案。前者逼迫銀行向低收入家庭或較貧困的社區提供住屋貸款,如有不從,則四大聯邦政府金融機構可以依法暫時中止這不從者的金融業務活動。後者同時也要求金融機構貸款時不得因種族、膚色、年齡、性別、宗教信仰、原國籍或其他身分,有所有歧視或差異對待。...
在美國政府力挺二房之下,2008年10年的Fannie Mae發行的債券殖利率僅為0.589%,同時期一般的AAA級10年公司債仍要支付1.446%資金成本。如此奧援,我們可以看到美國的平均浮動房貸利率逐年下降。...
...同時二房旗下之帳面資產也從1990年第一季的1600億美元,飆升到2008年第二季的1兆7700億美元,成為美國房貸市場大戶中的大戶。..."
這些政府干預扭曲市場資源配置,更徒增市場自身本會避免或以風險貼水處置的違約風險。
CDO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不過是包裹後增加市場訊息費用,把個體風險綑綁為盤根錯節的全球金融系統性風險。
簡言之,政府對市場管制與干預的危害,遠大過「國企」。
另一方面,中國國企危害最深時期(1980年代)本身問題也非國企所有權屬國家或私人,而是中國政府對市場的干預依然十分深入,造成價格管制處處存在,利用特權倒買倒賣尋租處處。
這是說,如果政府的市場干預存在,那企業是否私有化都不會改善問題。
我自認為這才是對「國企是否該私有化」之議題,無論是對美國、英國、中國或台灣地區,比較深入有層次的認識。
https://tinyurl.com/ycmj3f2z
如何 成為 cra 在 元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08年金融風暴的元兇CRA陰魂不散
老讀者應該記得2009年3月我寫了一系列有關「08年金融風暴」成因的文章,其中在「金融風暴之我見(四)不是市場失敗,而是政府失敗!」(https://tinyurl.com/ycmj3f2z)一文中提到:
"卡特總統(Jimmy Carter)時代,更推出了CRA(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以及Equal Credit Opportunity Act兩項法案。前者逼迫銀行向低收入家庭或較貧困的社區提供住屋貸款,如有不從,則四大聯邦政府金融機構可以依法暫時中止這不從者的金融業務活動。後者同時也要求金融機構貸款時不得因種族、膚色、年齡、性別、宗教信仰、原國籍或其他身分,有所有歧視或差異對待。.....這一系列試圖要弭平種族、性別、宗教歧異的政治目標,表面上看來立意良善,但當變成法案執行時,往往成為肇事元兇。因為這些舉著道德大旗的左派人士,始終搞不清楚「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簡單道理。美國政府不僅僅透過法律去懲罰因基於風險考量而不願意貸款給貧困少數民族購屋的金融機構,還透過這兩家美國政府在後面撐腰的房貸公司,只管要滿足「人人有屋住」這種「社會道德責任」任務,不顧貸款人的信用能力如何之現況。其結果就是扭曲了市場;這也可以說是一種價格管制(prices control)-\-\ 將房貸利率不正常地壓低。同時也讓政治力可以介入單純的借貸市場。"
被扭曲的借貸市場從而無法透過市價或其他契約條件安排來吸收與反應風險貼水。再加上房貸包裹證券化的推波助瀾,本應該是個人風險的房貸從而被轉化為整個金融領域的系統性風險,此外對部分參與者而言,風險還被放大。
很不幸的,近日我們又看到美國Federal Reserve Bank of San Francisco發佈研究報告,認為銀行應該遵循CRA法案提供貸款給中低收入戶去做「climate adaption」。
啥是climate adaption?報告中給出的定義是:「adjustment[s] in natural or human systems to a new or changing environment that exploits beneficial opportunities or moderates negative effects」
說了等於沒說。
而參照其他機構的說法,從安裝「綠屋頂(green roof)」到「將低窪地區居民遷往不淹水處」都算是climate adaption。
從經濟學來看,窮人之所以住在容易淹水處,正是因為這些地區的「房價比較便宜可負擔」。這是市場自然安排下必然發生的現象。同樣的,窮人的住宅之所以沒有綠屋頂,也是因為「花不起」。這跟窮人為什麼住不起帝寶是一樣的。
Fed of SF的研究主張其本質跟卡特總統時代的「人人有屋住」一樣都是試圖以政府的力量去干預某些人看不慣的市場安排。「居住正義」的追求結果就是一步步走向金融風暴;climate adaption的結果會是....?我不認為後者規模會比前者大,但浪費、無效率與尋租是必然出現的結果。我們也看得出來,CRA這種「訴求某種高大上價值」的災難元兇始終陰魂不散。
http://yuanyu.idv.tw/…/08%e5%b9%b4%e9%87%91%e8%9e%8d%e9%a2…/
如何 成為 cra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學員分享文>能夠完整的認識臨床試驗領域,系統性的介紹臨床試驗的整體規劃及各細部執行情形
2016/12/10【新藥開發系列】-臨床試驗專員CRA初階實務培訓班
#授權表缺失 #同意書送審 #當理論碰上實務 #職場經驗
我是現任藥廠的工程師,原先鎖定CRA一職為目標努力,但無奈因進入門檻高,所以轉而以其他工作經歷切入。非常感謝本次有幸參與課程,除講師林處長外,蔡執行長也分享了與講師兩人在臨床試驗領域的工作經驗點滴,以往都是透過自己尋找、蒐集臨床試驗相關的資訊,但本次透過學苑的課程,使我能夠完整的認識臨床試驗領域,系統性的介紹臨床試驗的整體規劃及各細部執行情形,在每個階段CRA在其中擔任的角色與應該具備的專業,並透過案例演練模擬CRA平時工作可能遭遇的問題,如授權表缺失、同意書送審等等,使學員能親身體驗CRA的工作一隅,進而檢視自己是否具備成為CRA的特質及思考是否真的喜歡這樣的工作。
除了學理上的知識傳授,我想更重要也更實際的是職場上的經驗,講師林處長與蔡執行長在課程中,不時穿插自身在該領域工作的經驗作為「當理論碰上實務時」的相關處理措施,而最令我感動並感謝的是:因當天上課學員數眾多,而又因課程內容豐富,所以每人能詢問講師問題的時間不多,但蔡執行長卻能針對大多數學員感興趣的問題幫大家詢問講師,好幾次的「我想大部分的學員都很好奇……請講師幫忙分享一下」皆讓我受益良多,而講師豐富的經歷也提供我很多省思,CRA光鮮亮麗的一面外,也有許多不為人知辛苦的地方,我想這是我最大的收穫,除了學習到 CRA 應具備的專業外,亦能夠瞭解若有幸能進入該行業,需要做好的心理準備。
當天我問了一個我最想問的問題「若不是醫療、護理相關背景,應該如何累積臨床經驗?」,我很謝謝林處長在課堂中喊話說「不應該連助理職都要求經驗,應該多給新鮮人機會」,對讀生科系畢業的我來說是很令人感動的發言,最後我想感謝這次的課程、林處長與蔡執行長,重新給予我動力與方向去追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