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的二手煙味一直飄進我家,怎麼辦?】
類似的問題白律常常被問,因較舊房子通常沒有當層排氣的設計,住戶管線都是連通的,所以鄰居一在家中廁所抽菸,菸味就會隨著管線跑到樓上人家中,怕二手煙的人因此不堪其擾,若鄰居屢勸不聽,我們是不是只能自認倒楣呢?
這個問題涉及居住環境品質健康權及在自家中抽菸自由的利益衝突,而現行實務見解認為參酌現今社會型態及生活習慣,社區居民為一居住共同體,應彼此折衝協調致力達成公共安居、公共安寧之生活品質,故認為居住環境品質健康權之保護應優於抽菸之自由,因而若鄰居在家裡抽菸的煙味嚴重影響到自家時,可以居住安寧遭到侵害為由,向鄰居請求精神慰撫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簡易民事判決101年度店簡字第999號)
其實排除舉證困難的問題,遇到鄰居長期製造煙味、噪音等情形,我們應能以訴訟請求其停止侵害,並依據民法第184條第1項、195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
大家都怕遇到惡鄰居,一遇上就不得安寧,就算排除萬難取得勝訴判決,依據現行法院前例,慰撫金金額真的低的可憐,所以阿,千金買屋,萬金買鄰,這句話說得真是貼切,大家買房時記得要先探聽探聽喔!
By 白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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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的二手菸飄進我家,我可以用什麼理由告他】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遇過鄰居在陽台抽菸,但二手菸卻飄入家中的情形?台北市李姓孕婦因鄰居二手菸從陽台飄進住處,拍下影片提告求償十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二手菸確實飄進住家,且超過孕婦容忍範圍,判李婦鄰居賠償一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二手菸究竟侵害了原告什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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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安寧權煙味 在 吳家揚的樂透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承審法官勘驗李女提供的多段蒐證影片,發現仝姓男子確實於住處陽台抽菸,而兩戶陽台相距不遠,且陽台上方只有格柵,煙味飄散後得以從格柵處侵入李女住處…二手菸是分布最廣且有害的室內空氣污染物,已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列為頭號的致癌物質,況且仝男自陳家裡有小孩,從不在住處內抽菸,顯見仝男也知道二手菸可對人體造成危害。此外,李姓女子去年 10 月起懷有身孕,法官認為仝姓男子的二手菸侵入李女房屋,已超過一般人可以容忍的範圍,李女主張居住安寧受到仝男侵害,於法有據。
小感想:居住安寧是法律保障人格權,倘若有具體侵害,不論為噪音或二手煙,情節重大均可以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