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PTT發文表示,在某公股銀行已經8、9年了,同事人很好、薪水福利也不錯,但工作節奏緊湊、風險大、各種奧客,30分鐘午餐時間也沒辦法好好吃飯,還會被叫下來繼續工作」........................原來從事工作,是為了「享樂」的?!...............................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工作 想離職 ptt 在 吹著魔笛的浮士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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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這篇文章的內容以及企業沒有任何意見,只是看到這個標題讓我想起一件幾乎快忘掉的往事。
多年前我還在唸書的時候,為了打發暑假的時間而去應徵了一份公家機關的檔案整理員,工作內容就是打打字,把文件電子化。那時還不懂事,也不知道應徵的對象是誰,只覺得公家機關四個字好像很屌。
面試時對方拿出合約,載明時薪OO元,每輸入一份文件則另以獎金計算,所以我就很開心地簽約了。
之後開始工作的第一天,主管說這裡沒有時薪,純粹論件計酬,每輸入一筆資料就是1元,努力一點做的話還是有人衝到一個月16800元的。
我有種被坑的感覺,就告知主管說那我想離職。
主管說:我無法處理,你自己和總公司聯絡。
我就撥了電話到總公司去,接電話是個女的,劈頭就說:「好啊,你要走就走啊,你自己看合約最後一段,曠職需罰款兩萬五千元。我就不簽你的單,讓你曠職,看你付不付的出來。」
我整個人嚇住了,就跑去向某某會求助,某某會的官員幫我東轉轉西轉轉,轉了五六個職員後終於轉到一個願意回答我問題的窗口了,他劈頭就說:
「啊你們都是草莓族啦,工作做沒兩週就想離職,合約是不是你簽的?你是不是十八歲了?是嘛,要負責,要看清楚啊,打工也就一個月,忍過去不就好了?」
我就打去某某某某會,某某某某會說:「某某會不可能這樣答覆您的問題,肯定有什麼誤會,請您再與該會溝通。或是我們建議採調解的方式。」
之後的幾天內我就照常上班,空檔就跑去某某會繼續尋求協助,也找了公設律師詢問,連律師都說:「你已經十八了,簽的合約要自己負責,贏的機率幾近於零。」
我就整個人陷入絕望的深淵。
絕望的點有二:
一、我打工為了賺點零花錢,但錢沒賺到,還要跟老媽伸兩萬五來賠人,情何以堪?
二、沒有讀懂合約就簽名是我的錯,但明明載明有時薪,工作卻不給時薪,這口氣我吞不下去啊,而且離職為何要罰款?
後來是PTT法律版的網友給我意見,說該合約漏洞百出,肯定有問題,要我積極爭取下去。
接著透過大學教授介紹某某某委,我去寫了份陳情書,對方幫我打了通電話,隔天早上總公司的主管就拉著皮箱從台中奔到高雄來了。
她笑著說:「浮士德,何必鬧成這樣呢?你只要繼續留下來,我付你時薪就是了嘛,何必找那什麼委的,大家不好看啊。」
我答:「這不是時薪的問題,我薪水全退你,我只要離開這裡就好。」
她臉皮一拉說:「好!我們有律師團!你很行是不是?來啊,法庭見啊,告死你!看你贏還我們公司贏!」
在這段過程中,同事對我都冷眼看待,主管與同事說:「你吃飽沒事幹啊?把氣氛弄的這麼差!你來亂的喔?要滾快滾啦!」
中間幾經曲折,反正最後總算有位年輕的官員受理了我的案子,他說:「這合約根本就違法!你怎麼還繼續做!這可以罰它錢啊!這公司在哪!」
我說:「某機關。」
他:「......不是吧,查自己老闆喔?」
再幾經曲折,該公司被罰了款,付了我全部薪水(反正我還是待完那個月了)。
意外爆出插曲,公司內二十個人有二十版合約,女性員工甚至請MC假還要罰錢,這些員工通通都收到公司補償金額。
接著,晚上我的電話接不完,對我冷言相待的同事打來道謝,有人說我救了她,有人說要不是有我,真不知道那些錢要被扣到什麼時候。
但我只想說,各位新鮮人,天助自助,簽約前多看兩眼,真的掉進坑裡,只有你能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