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 柯文哲 找我去選舉,還跟我面授選戰機宜:「我是覺得吼~ 沒錢有沒錢的打法啦!」我就想說慘了~ 接下來的日子,一定會更苦更窮!
但是我還是很感謝我們柯老大,竟然願意給一個外籍配偶與大樓管理員的孩子,有一個能在全國民眾面前曝光、奮力一戰的機會!
因此,當我只拿到兩趴選票、敗選回家吃自己之後,我還是很盡力地一逮到機會,就要像柯文哲當初那樣,讓很多優秀的人才,有更多的曝光機會。
我甚至還很公器私用地,用我在大學兼課的機會,把 台灣民眾黨 沒當選立委、那些優秀的遺珠之憾,找來我的課堂上演講。例如跟我一樣的社運工作者 陳琬惠,以及帶著他上 #館長 節目的 虎克船長詹翔欽。還記得這位民眾黨不分區名單上的候選人嗎? 我那時候還在節目上跟大家呼籲:「不投給我沒關係,政黨票記得投給台灣民眾黨就好! 」然後大家都很聽我的(前半段)話,就真的不投給我了! 你們真乖~
我這段時間的想法,很簡單:既然大家是曾並肩作戰的戰友,有什麼道理,不能把大家找回來,一起面對民眾黨當前的危機呢?
很高興黨部已經找了律師,確保黨員大會流程的合法性;因此接下來,我對召開黨員大會的方式,提出以下建議:
把民眾黨提名的17位區域立委與29名不分區立委,通通找回來! 我們46人,去跑台灣22個縣市,每位提名人也只負責半個縣市而已;12000名黨員,每位提名人也只負責找出260多名黨員就夠了!
你覺得要跟260人見面很麻煩? 那你真的沒跑過選舉! 何況這些立委提名人裡面,很多2022年有意參選縣市議員,那就乾脆透過這樣的 #黨籍總檢查 方式,一方面提早開始選舉布樁,另一方面也趁勢幫台灣民眾黨籌設各縣市黨部,摸蜊仔兼洗褲。(至於外界詬病、民眾黨黨員 #喜歡躲在台北辦公室內鬥 的特性,在這種長途跋涉、累得要死的情況下,應該鬥不出來了吧?)
跟每一位黨員見面後,誠心告知民眾黨面臨的困境,接著請他們留下聯絡方式,並簽屬 #黨員大會出席同意書 (大會日期暫定)。都見過面並談話後,我們這些跑過選舉的候選人,應該沒有塑膠到誰是臥底、誰是內鬼都看不出來吧? 不願意簽署出席同意書的黨員,則以滿懷歉意的態度,誠懇告知:對方將於黨員大會當天,受到 #撤銷黨籍 的處分(但是事後可以申請恢復黨籍)。這樣的黨籍總檢查下來,應該可以將黨員人數減少到6000人以內。
等到開黨員大會的當天(大會地點可選在一個交通不太方便的偏遠縣市,臉書打卡地點已經暗示了。嘿嘿~),有出席並簽到的黨員,姓名輸入到電腦的黨員名冊裡;等約定好大會開始的中午12點,已經簽署出席同意書但卻沒到場的黨員,予以 #撤銷黨籍 (但是開完會後可以申請恢復)。基於跨縣市跋涉的麻煩,再加上台灣人比印尼人還懶散的天性 + 萬人響應、一人到場的傳統美德,應該可以減少黨員數的3/4,到1500名黨員以內、甚至更少。
中午到了,黨員們當然開始吃便當啊! 其餘的黨工(包括黨籍立委的辦公室助理們)趁吃飯時間,馬上執行清點、造冊,將剛出爐的黨員名冊寄送電子郵件到內政部(或者事先由內政部派人在場接收黨員名冊)。吃完了便當,一千多名、甚至更少的全體黨員,就可以開黨員大會、修訂黨章,規定黨代表選舉辦法了!
這樣的黨員大會流程,不可能完美,所以還可以再討論細節,但是我現在就可以告訴你,這個流程會面臨到的最大問題,那就是:
依照民眾黨員喜歡私下傳話、放話,愛揣測別人搶位子,內鬥頻率比生理期還頻繁且規律的特性,一定會有人開始放話說:何景榮搞這些,一定是為了要選議員、要當黨部主委、要搶位子之類的。(迷之音:你民眾黨系?)
接著啊,我總算不用費心費力寫酸文、做梗圖了! 因為會有很多人幫我做梗圖,開始抹我了! 呵呵~ (來這邊偷看的各位PTT政黑鄉民與 #綠共 們,我 #白共 已經幫你們酸了,你們就繼續專心看廢文吧! )
既然這樣,我就告訴大家:我今年八月會拿到我這輩子第一個長期且穩定的工作合約,那就是到 #淡江大學 #全球政治經濟學系 任教,一做可能就是一輩子。我沒辦法再辭職參選,更不想再失業,因此我宣布我何景榮:
1. 2022年不參選縣市議員;
2. 《政黨法》規定4年內不開黨員大會,政黨會被解散,我們已經浪費快一年了! 因此接下來的三年內,我不接受任何公職或黨職的安排,先協助本黨度過黨員大會召開與黨代表選舉的難關;以及
3. 2024年唯一支持柯文哲選總統。
所以接下來,只要是 #公開透明、面向全體黨員的決策,我也會服從本黨秘書長 謝立功 與 陳建璋-台灣民眾黨副秘書長 的指示,來解決黨員大會難題,並化解外界對本黨內鬥的質疑。
OK,講完了! 我們這些自命忠貞的 #柯粉,嘴巴已經比柯文哲還壞,但是行動也要比柯文哲更快! 我們一定可以比 #王浩宇 口中的那個 #敗類黨,開出一個更乾淨、更百花齊放,更沒有 #紅色金主 與 #強盜前科犯 搞賄選的黨員大會。
台灣民眾黨,嗡嗡嗡,向前衝。團結,加油!!
律師 失業 ptt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地瓜法官第二彈,
大家看看
法官這個工作是怎麼一回事?
<國中生 v. 地瓜法官(二)>
編按:本文是地瓜法官和澎湖鎮海國中同學間的問與答,經其同意分期連載。
Q11.如果還能選擇,你還會再當法官嗎?
會。但如果你是在十年前或更多年之前問我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不會。
我現在很喜歡我的工作,因為這個工作可以讓我做自己的主人,不必勉強自己去迎合什麼人,不必擔心中年失業,不必擔心孩子(在國內)的教育經費,不必跟人家比職位比收入,而且覺得可以幫助一點點人,可以是個對社會有一點點貢獻的人。
雖然社會上的人越來越不尊重我們,但我還是喜歡這工作。我知道自己的價值在哪裡。
Q12.你相信人性本性還是本惡?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純真善良和陰暗的一面,但總的來說,我是相信人性本善的。
說起來很好笑,我的工作一天到晚在處理各式各樣不被法律所接受的惡,但我仍然如此相信,或許是我常在那些為惡者的眼神中,看到了悔恨、感謝、武裝自己的不屑、無可奈何以及交換眼神之後的真誠吧(不過或許笨法官我是被他們騙了)。
Q13.你覺得當法官最大的困難是?
無法(或不知道如何)找到最好的判斷。
我們的最大工作就是判斷,一個合理的法官最希望做到的,就是「找到最好的判斷結論」。可我們的判斷是不是最好的?應該不是吧?因為我們又不是劉伯溫。
明明知道自己的判斷未必是最好的,也未必是正確的,卻仍要不斷地做判斷。就我而言,是最大的困難和最大的壓力來源。
Q14.法官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坦白說不必,你只要會考試就好,你只要通過那個錄取率很低的考試就好。
實際上呢,你必須要有足夠健康的身體,才不會龐大的工作量拖垮;最近,你還要有足夠厚的臉皮,才能在人人喊打的社會堅持你自以為是的價值。
Q15.法官這職業有對生活造成什麼影響?(EX:作息不正常)
大部分的法官工作十年左右,就有腰痛的問題。會腰痛不是縱欲過度,而是長期不正確的坐姿(是誰連工作時也正襟危座阿?)。其次會有視力問題,老花眼和近視甚至視網膜剝離時有所聞。再來就是手會麻,這是長期低頭看卷造成頸椎神經壓迫。再來就是屁股越來越大,你知道原因的。
另外,我們必須養成一個習慣,把工作遇到的故事和自己的生活切開,不然這國家就會多一名神經病法官。就是白天開庭審理夫妻反目兒女不孝的案件,晚上回家還要高唱溫暖的家庭;或是白天看解剖照片,晚上朋友來還可以陪他吃豬心冬粉之類的。
Q16.法官有曾經被人罵過嗎?
當然。三不五時,如果沒有天天的話(這樣會被誤以為我英文程度不太差嗎XDD?)。
這時代當法官不是個很光彩的事情,如果你願意上蘋果日報的粉絲專頁或PTT的話,你幾乎天天都可以看到法官被罵,看到法官的家人被詛咒。
如果你的問題是「有曾經當面被罵?」,我的回答是「有,但很少」。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在刑事庭,刑事庭是決定被告要不要關?要關多久?的單位,所以被告對法官比較客氣。若是民事庭的法官就沒有那麼好,原告被告都可能在法庭上跟法官大小聲,因為民事庭是處理甲欠乙多少錢?以及要不要還?的單位。若是家事庭那就更慘,因為婚姻繼承案件的雙方都曾經是枕邊人或手足至親。相信我,這些人之間撕破臉後最容易抓狂,然後抓狂的人跟任何人大小聲都是剛剛好而己XD。
Q17.外國的法庭跟台灣有一些差別?
一定有的。
一個國家對司法的想法和期望是什麼?那個國家的法庭就長什麼樣子?
幾天前有一則報紙投書,好像是一位老師投的,意思是法院幹嘛蓋這麼大間這麼好看?應該把經費拿去蓋演藝廳或什麼文化場所之類的。如果我們國人都認同那位老師的想法,那我們的法庭就會很陽春和簡陋。如果我們的國人都喜歡上法庭關心影響深遠的案子,那我們的法庭就會是可以容納很多人的殿堂,而且坐在審判長左邊的那個傢伙也不會開庭時,看自己的卷、寫自己的判決了。
還有一個差別很明顯,越尊重人民的國家,法庭上法官的位置就越低(但還是會高一點點)。越強調衙門尊嚴的國家,法官的位置就越高。
Q18.最久的案子是什麼?多久?最簡單的審判大概多久?
最久的是一個上市公司掏空的背信案件吧,四年好像。就開庭開到天荒地老,遇到寒暑假法官檢察官律師還會相約休息一兩個月大家各自帶孩子出遊這樣。
最簡單的審判?嗯,五分鐘,就是酒後駕車被告承認的簡易案件,或告訴乃論案件(ex:傷害、毀損)告訴人撤回告訴(跟法院講本姑娘不告了)的案件,因為不必開庭,而且簡易判決可以寫得很簡單,撤回告訴的不受理判決寫不長。
另外偷偷告訴你,像酒後駕車簡易判決寫很長的,都是一再複製貼上再稍為修改的而已,花的時間也是五分鐘XDDD。
Q19.法官會跟同事產生衝突嗎?(EX:想法不同)
法官跟各行各業的人一樣,會有朋友,也會有衝突、便祕以及大太多次便。
其實,會不會衝突常取決於法官的個性,有些瓜就是走到哪裡都惹事生非,跟人家吵到哪裡。有些人就是不會,阿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Q20.請問你判刑過的案子裡,最難判的是哪一件?
通常違反保護令的案子最讓我傷神。
保護令是家庭成員中,因為有侵害對方的情形(大部分是先生打太太,兒子打老爸老媽,同居男友毆打或騷擾女友),法院作出禁止接近或侵害的命令。有的人不遵守命令,繼續作出法院禁止的行為,就會被檢察官起訴。
這種案子通常夾雜著感情,以及精神狀態不穩定。判太輕,不能造成嚇阻的效果;判太重,恐怕會激出更嚴重的行為。所以要找出對被害人最有利的決定,我認為很傷腦筋。
最好的情況是,用緩刑給被告壓力和自新的機會,讓被告從此不再傷害騷擾被害人,但人算總是不如天算。
https://casebf.com/2017/01/05/國中生與地瓜法官的問與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