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百姓的「稅務人權」,就不可用不合時宜的解釋令來解釋,否則老是讓人民感慨「政府老是欺負小老百姓」;當行政機關發現錯誤課稅,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國稅局應主動撤銷原處分;而不是因官員的怠忽職守,而讓人民還要千辛萬苦透過訴願來自立救濟,這是惡法,根本就違背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本意。
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content/people-voice/330283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禁伐補償、原住民族主體性、台灣主體性》 ~高金素梅2019.07.11 最近,為了「原住民族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是誰的功勞?藍綠在網路混戰,互控假新聞。其實,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爭功諉過無助於原住民族的整體發展。 今天,我要談的不是「誰的功勞」這種枝微末節的小事;我想問的是,涉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 在 軍公教網路之聲直播電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從勞保年金改革溯及既往談法治上的偽君子與真小人】
#行政院和立法院是偽君子
#大法官會議是真小人
#李來希主張勞保年金不溯及既往
勞動部長許銘春上週公開宣示,勞保年金改革要溯及既往,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今日直播嘲諷,在大法官會議扮演「真小人」接連針對軍公教退撫制度條例及不當黨產條例做出溯及既往的釋憲解釋後,立法和行政機關終於可以脫掉「偽君子」的外衣,也加入真小人的行列。
李來希指出,法令訂定溯及既往,大法官會議加以背書,「不止是損害了不得溯及既往」,也是國家的危機,社會的危機,制度的危機,也是人民生命財產權的危機。
李來希回憶,三年多前民進黨政府改革軍公教退撫制度時,主導改革的行政院長林全,在媒體前以「不會追繳退休人員已領年金」來「澄清」何謂不溯既往,並找來一堆蛋頭學者編出「純粹溯及既往」、「不純粹溯及既往」、「真正溯及既往」、「不真正溯及既往」的名詞,誤導社會大眾以為軍公教年金改革不是直接溯及既往。
去年8月23日大法官會議做出釋字第781、782與783號解釋,認為軍公教年改在法律不溯既往、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與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等部分都合憲。
李來希說,合憲解釋一出,即證明林全、林萬億、立法及行政機關、出來背書的蛋頭學者們都是一群「偽君子」,大法官會議解釋雖然是錯的,好歹大法官們算是「真小人」。這群真小人最近也針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聲請釋憲案,在上週28日做出第793號解釋,認定該條例均不違憲,使得國民黨黨產將合法溯及既往被清算。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不僅令他「擲筆長嘆」,更驚呼法律制度的理論基礎竟可以在大法官嘴上「搖擺」,完全打破法律人「那種深入骨髓應該理解的法律不溯及既往、遵照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
上週勞動部長許銘春拋出勞保潛藏負債已高達10兆元,預期6年後破產的議題,所以勞保年金改革勢在必行,而且必定溯及既往,在她任內「就算掉了烏紗帽都要做」。相較於林全、林萬億,李來希認為前長官許銘春也算是「立法上的真小人」,原因是軍公教年改已被大法官會議認定合憲,因此許銘春也不必要再隱晦。
李來希以其勞工領域專業分析,勞保制度今天會有這麼大的基金缺口,正是因為民國100年勞保條例改革不當地採取溯及既往給予利益,把一次給付改為年金給付,讓勞保收支一體適用一次給付的費率,才使得勞保基金在制度調整後一夜之間增加4.5兆的潛藏負債,這就是溯及既往造成的負面效應,所以立法上溯及既往能避免就應該儘可能避免,結果勞動部未循前車之鑑,在未來勞保年改上還要比照軍公教年改溯及既往傷害勞工。
做為過去帶領軍公教上街抗爭領袖之一,李來希強調他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基於立法的安定性,基於人民對法律的信賴保護,對制度的可期待性及預測性,他堅持立法不得溯及既往,並且也奉勸夥伴們千萬不要用幸災樂禍的心態看待勞工朋友的年金改革,反而要以被改革者的切身之痛,感同身受聲援勞保年改不得溯及既往。
對於美豬美牛開放議題,李來希也批評民進黨政府是昧著良心和美國人生意,強逼人民吃下含有瘦肉精的豬肉牛肉,請問像他這樣有潛藏心律不整心悸疾病的人,未來要怎麼吃肉?為何不能讓國人吃健康的牛肉豬,學學其他先進國家拒絕進口含有瘦肉精的牛豬肉,保障國人安全。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 在 楊智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回望南鐵
2015年底,關心台南鐵路沿線變遷的成大同學,帶著我、我的選舉志工與支持者,在南鐵沿線的巷道穿梭、導覽,聽了許多在地居民的分享。許多生命故事就存於巷弄一隅,一方面給我許多感動,一方面我也很憂心——面對即將來臨的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這些現場都將化為塵土,且不再復原。
台南鐵路地下化已經爭議許久,討論過程中曾經出現各種規劃版本,包括徵用版(工程期間借地拆屋、完工後還地蓋回)與徵收版(永久取走居民的土地,另行補償、安置)。我們大家在社會課都學過,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國家如果要侵害人民財產,必須要通過正當性、公益性與必要性(最小損害)的審視門檻。
徵收相較於徵用,對人民財產的侵害程度更為嚴重,必須要好好審視,但南鐵最終以徵收版作為定案,這幾年卻連一場具有法律效力能具體審視計畫的聽證會都不給人民,只有過過場的公聽會。就連曾在蔡政府任職的律師詹順貴,都就本案對民進黨政府提出批評。
如今都還沒徵收完,工程早已經開跑。還有回頭的空間嗎?
我隨著在文藻、高科大的學業以及教職工作,這幾年生活重心較偏重於高雄,但這幾天南鐵迫遷情勢緊張,我想我還是必須出來說幾句話。
我也覺得過平交道很不方便、有危險性,我也同意一個城市要進步發展,一定會有開發、有代價,但在這之前,是不是能夠在憲法精神之下完整走完該走的程序、做好該做的檢視?我也知道有些市民朋友對抗爭民眾的觀感不好,但我們是法治社會而非人治社會,觀感的好惡跟權益的保障應該要分開來看。
立法委員 陳椒華在質詢時,要求徵收前須先開聽證會,並且派助理到場守候、直播。事到如今,已沒有誰是完全的贏家,只希望能夠盡可能減少對民主法治的損害,並從中獲得教訓,避免未來再發生類似爭議。
※ 圖為首段提及2015年底活動中所攝
#土地正義 #台南鐵路地下化 #南鐵 #南鐵東移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禁伐補償、原住民族主體性、台灣主體性》
~高金素梅2019.07.11
最近,為了「原住民族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是誰的功勞?藍綠在網路混戰,互控假新聞。其實,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爭功諉過無助於原住民族的整體發展。
今天,我要談的不是「誰的功勞」這種枝微末節的小事;我想問的是,涉及「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基本人權,為什麼拖了幾十年才還給原住民族?
延伸閱讀:
總質詢影片-立法院轉播版(2015.03.03)
https://pse.is/JT9AG
總質詢影片-Youtube版(2015.03.03)
http://yt1.piee.pw/JQ995
農委會把主管機關推給原民會高金素梅退席抗議!(2015.04.30)
https://is.gd/vkBphX
民進黨力擋原住民族保留地林地禁伐補償條例草案-協商現場(2015.09.18)
https://pse.is/JKYBV
「禁伐補償」說清楚講明白 (2015.09.22)
https://is.gd/8gvYDB
禁伐補償條例草案二三讀通過(2015.12.18)
https://youtu.be/Z3nHFkrhuIg
禁伐補償十年感言(2015.12.18)
https://pse.is/JWA9B
反對禁伐補償的經費由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來負擔!(2016.10.20)
https://is.gd/TBsO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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