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該做的都做了= =
#加蓋 #隔間
★想買機能宅?雙北首選竟是「這」!?
→ https://bit.ly/2XI3ejl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220中視+民視 屋主自售千萬小套房 竟收帶看費300元 中視原影→https://youtu.be/Z8OkSeMuYtM 民視原影→https://youtu.be/kzKeFhxI1EY 民視原址→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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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套房檢舉 在 好房網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違建拆起來~~~
#永和 #違建
新北市套房檢舉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10220中視+民視 屋主自售千萬小套房 竟收帶看費300元
中視原影→https://youtu.be/Z8OkSeMuYtM
民視原影→https://youtu.be/kzKeFhxI1EY
民視原址→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220F06M1
【中視新聞/楊世旭、陳采沂】
緊鄰公園,環境相當幽靜,位在台北市中山區基湖路的歐風社區,這裡其中一間五樓套房,有屋主打算脫手。
屋主在售屋網上打著小豪宅的標題,其實要賣的是12坪的套房,屋齡16年,社區分2棟共88戶,平均成交價84.3萬元/坪,屋主總價開1350萬等於每坪112.5萬元高於市價,更特別的是屋主附帶要求,有意看房的買方每次要收取300元帶看費。
房仲業者/陳泰源:「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非常罕見,這個屋主應該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他可能是過去有被其他的仲介騷擾過,才想說設立這樣的一個帶看費的機制。」
由於一般都是由社區大樓的管委會出面向房仲或買方收取帶看費,而且每次大約200元,但屋主自己收帶看費,連房仲都聞所未聞,雖然目前並沒有法源禁止,但屋主有收費,依法就得繳稅,否則被檢舉又不補辦稅籍登記,最高可被處3萬元以下罰鍰,不過屋主帶看房,奇怪的要求還不只這一樁。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有屋主在疫情之前就已經要求看房民眾你要實名制了,要確定你買得起我的房子,我才讓你看房。」
只能提醒民眾如果有要看房,一定得睜大眼睛,務必事前得和屋主再三確認,免得還沒買到房先看出一肚子氣。
【民視新聞/羅翊菱、劉毓琦】
大直套房求售!屋主每坪開價高出行情30萬 看房還要先收300元
看小套房要先預繳300元看屋費,您願意嗎?最近在售屋網站有一筆資料,位於台北市大直的5樓套房,總坪數12坪,屋主開出每坪112.5萬元,比周遭平均行情高出近30萬,同時還特別強調,民眾每看一次房,就會先收300元帶看費,有房仲表示,這還是第一次見到。
這間位在台北市大直的5樓套房,屋齡13~16年,社區規模沒有很大,總坪數僅12坪,屋主開出每坪112.5萬,總價共1350萬,比周遭每坪平均成交價高出約近30萬,價格更貴、看屋還要收費,民眾反應很兩極!
這位屋主有點屌~ 每坪開價高出行情30萬 看房先收你300元
就怕引發爭議,屋主同時也在網站上備註,目前是自售狀態,還說如果一般委託房仲銷售,房仲每帶看一組也要給管委會300塊,如果有10組客戶,順利售出,3000塊就會退給房仲,沒賣出則恕不退還,因此收帶看費並無不妥。
只是管委會收費會開發票,證明有收到款項,這位屋主卻不見得能開發票,恐怕所得部分也有爭議。
房仲陳泰源說,「屋主自然人像仲介收帶看費,這是我第一次聽到,有領固定薪水仲介他就會被店長要求,每一個禮拜或是每個月要帶看幾組客人,這個屋主被這樣仲介不斷騷擾覺得怕了,所以才故意開了這個的條件,一坪平均單價破百萬以上,是明顯高於行情滿多的,他有沒有真的賣房子,售屋的動機有沒有這麼成熟,我是持一個問號。」
這件出售案PO在網上,立刻吸引大家關注,除了屋主收取帶看費不尋常,加上開價又高出行情許多,是真的要賣房子?還是炒話題?引發聯想。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hinlsXQnKSo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2/210220-300_21.html
新北市套房檢舉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70329東森 電梯安檢未過 日租房違法經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IBiTYgcOd10
看屋民眾:「都是糞便,好多排泄物喔!」
單純的住宅區,在日租套房業者經營下,猶如成為旅館業,但不只環境整潔比不上,消防安全也是個大問題。
記者 李樺仙 採訪報導……↓
繞著房間看一圈,因為不是合法旅館業,最基本的逃生路線圖也沒有,再來到走廊,雖然有滅火器還有室內消防栓,但旅館業11樓以下通常要有的緩降機也沒有,因為說穿了,這裡只是一般住宅。
進來的到底是住戶還是日租客?不問根本不知道,但同樣的是,大家幾乎都使用電梯上下樓,不過實際檢視,這棟大樓的兩座電梯,上面掛出來的建築物昇降設備使用許可,都已經分別過期,再向建管處求證,左邊編號6569的電梯,有效期限到今年8月,但右邊6568這座電梯,則是因為機坑生鏽沒有通過安全檢查,如果一個月內沒改善,就會被勒令停用再開罰。
市府官員:「去年一共查了130件,總金額將近4千萬元罰鍰,逃漏稅,只要是沒辦法開發票的,就會來檢舉。」
看看台北市觀傳局的開罰紀錄,去年違規的130件當中,有單一業者最高被開罰90萬元,而這數一數,光是基河路128號不同樓層就被罰了4件,其他地點也幾乎都集中在捷運站附近,或是觀光商圈,又以萬華區和中正區最多,但即使每一個單一套房可以開罰10萬元,投資客還是數不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日租如果你是全滿租一個月,你是一般月租的3倍以上的這個獲利,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的房東,他會寧願冒這個所謂違法的風險。」
只是回頭看看這些安全被打上問號的日租套房,旅客為了便宜、方便,犧牲自己,真的值得嗎?
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7/04/170329.html
新北市套房檢舉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41204中天 大學生冰的啦 陳泰源當來賓
【房東過濾房客,標準千奇百種?】
我有遇過比較好的房東,她的房子是公寓隔間雅套房,假設先住進來的是女生,剩餘房間房東就會要求性別統一,也是只讓女生進住,會過濾性別。
包含出租一些豪宅物件,屋主也會有各別的條件需求,比如說希望單純夫妻兩個人就好,如果有帶年紀過小的小孩子,就不願意出租,擔心小朋友會亂畫牆壁搞破壞。或者不要租給老人,年紀太大擔心會出意外,還有規定只租給外國人/外商公司,台灣人不租,因為可以對房子有加持效果。......↓
【誇張的出租經驗】
我曾經出租過三重(非大直區)的房子,簽約承租兩年,結果只住2個月就退租,首先是簽約人與承租人不同,再來是房客疑似在屋內拉K吸毒,因為房客幾乎天天被鄰居檢舉,三不五時警察也會上門檢查,但是苦於證據。
所以很多包租公/婆現在都寧願多支付一筆房仲服務費,多一層把關,多一層過濾,例如我們也會要求房客拿出名片,知道對方的工作背景,收入是否穩定?當然,當雙方有糾紛時,至少有房仲居間協調當潤滑劑。
【租期未到不得用押金扣除】
過往有發生過承租1年,住滿10個月剩餘2個月,有的房客就會要求房東乾脆直接從2個月的押金直接扣除折抵租金,建議不要這樣做。
我們通常都會建議房東,要求房客,在承租期滿後,檢查水、電、瓦斯、管理費是否結清,同時檢查屋況,家具家電是否毀損不堪,這些都可以從押金去扣除,剩餘多少錢再退還給房客,這樣比較有保障。
【房客忌諱與房東住同一社區】
一般我們在租房子時,房客都會問「房東是否住同一棟?或者住很近?」因為現代人多半注重隱私,都不希望跟房東住太近,有時候也會發生房東過份關心房客,這個都讓承租人感覺很差。
【凶宅難查證】
凶宅基本上除非「很兇」,才能查資料查到,一般凶宅分成兩種:一種是自殺,另外一種是他殺。
一般我們去警察局詢問某戶是否為凶宅?警局的標準回答就是:涉及個資不便透露;就算透過管道可以查詢,也只能查「是否有刑事案件」發生,換言之,只能查得到是否有發生過他殺,如果是自殺,在警局也是沒有紀錄的。
我個人處理過類似凶宅的糾紛,朋友承租房子,越住越不順、身體越來越糟糕,後來鄰居好心告訴他原來這是間「凶宅」,他就去找房東要求返還押金,他要退租。誰曉得房東剛好是黑道,全身刺龍刺鳳的,還反嗆我朋友說:誰告訴你這是凶宅?你叫他來!……誰敢來作證啊?於是我朋友就只好摸摸鼻子趕緊退租閃人。
【凶宅可以投資嗎?】
只要你不信邪,當然可以投資,反正也可以賣給基督徒。
有些投資客買凶宅是因為可以兇宅可以透過法拍市場來漂白,買了之後很便宜,故意不繳房貸流落到法拍市場,反正法院又不擔保物件的瑕疵,海砂、輻射、漏水、凶宅,都不擔保,只要法拍沒有註明是凶宅,購買人再用市價買回,就會以為買到一個乾淨的房子。
但如果今天這個法拍屋已經明擺著告訴你是凶宅的時候,有些人買來投資並不是從房子本身增值的角度去買,而是從租金投報率去買,因為台北市目前也只有套房勉強破2%,其餘正常三房兩廳的產品租金投報早就已經在1%多了!但是凶宅因為購入成本低,加上買來出租又不是自住,很多房客未必介意凶宅,畢竟只是租房子,投報率就至少5%以上。
【惜命條款】
現在很多租約都會在附註條款載明,如果房客承租期間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影響房價下跌,法定代理人需按照市價的兩成賠給屋主。這條至少有一個嚇阻作用,讓想輕生的人,覺得死就死在外頭,不要拖累到家人。
【租比買划算】
政府要做的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都可以買得起房子,房子可以是種商品,價格就讓市場機制自己去控制漲跌,其實我們可以把房子當做是骨董、名畫、跑車、遊艇、私人飛機,今天就算這些東西一個就要上億元,我們老百姓沒有這樣的需求,自然也就不會有「相對剝奪感」,你漲你的,關我屁事,對吧?
不過現在確實租可能比買划算,畢竟要買新房子,1000萬頂多就是套房,但是你有可能每個月才1萬多元就可以承租到,比屋主要繳給銀行的利息還低,畢竟房價與租金行情是完全脫軌的,對於小資男女而言,租房子反而是一個容易存錢的方式。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2614040
新北市套房檢舉 在 頂加&分租套房崩盤新末日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元旦新制上路,新北市政府近日公告,因套房裝修而引發住戶間糾紛之投訴案件眾多,因此修訂「新北市辦理建築物裝修為多間套房審查原則」,建築物若想做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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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發現賭博、槍械及毒品場所,請打「110」報案;檢舉違章建築,請打違建查報專線:02-22075911... ... Gene Lin. 明天來去新北市檢舉違建,看看是不是真實的。 ... <看更多>
新北市套房檢舉 在 [其他] 如何檢舉公寓改裝隔間套房- 看板PttLife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我家這裡(新北)本來是30年以上的5樓老公寓社區,最近2樓的屋主掛賣屋賣了頗久都沒賣
上上周開始動工,本以為是改裝潢,但近日發現是屋主打算把它改裝成隔間套房出租,
正在動工,舊牆已打,隔間牆看起來是已裝上,今天又看到一堆水管...
因本棟鄰居都是幾乎是住了10年以上的老鄰居,目前只有2樓和5樓的屋主是前幾年買下,
但2樓屋主沒出現過,一開始就是整層出租了3年,直到上月底才開始動工改裝。
現在問題來了,我們不太想這樣的老公寓改裝成套房出租,畢竟這樣環境會變很複雜。
問題:
該如何檢舉正在施工的樓下呢?
查過法規,改裝隔間牆和衛浴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但不知對方是否有申請?
又,北市改裝隔間牆和衛浴有需要樓下住戶同意,不知道新北有無同樣規定?
目前正在改裝的是2樓,1樓是隔壁號1樓的住戶買下作為倉庫使用,
早年有外推出去做車庫,沒有影響到道路使用(這附近整排1樓都外推出去的)。
先感謝各位幫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17.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27245452.A.B35.html
而樓下1樓他們有3戶,1樓左右2戶+2樓另1戶,很久以前1樓外推出去做車/倉庫,如下圖
白色的水泥屋頂就是1樓他們推出去的車/倉庫,這邊整片公寓幾乎都是這樣推出去
而且外推屋頂部分都連在一起,1樓他們擁有的2樓則是在屋頂基礎上再推出去做一個房間
(隔壁戶,沒拍到)
這樣1樓可能會被檢舉而被拆除嗎?
這邊老公寓連大門都是外推出去和1樓外推出去的部分連在一起了
我找到的:
(2)既存違建:指在民國53年1月1日以後,至83年12月31之前產生的違建。既存違建政
府機關說是要拍照列管,再列入分類分期計畫處理,但由於各地政府建管單位人力嚴重不
足,分期計畫處理到底是多少年以後的事,沒有人知道。但若是屬於大型違建、有危害公
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或都市更新之違建,則將
計畫優先執行查報拆除。
是否是如此?
而且與我們鄰里關係很好,每年都是他們出錢找人清洗水塔
目前我們這棟公寓情形:
加蓋 加蓋
5|5
4|4
外推←3|3
外推使用←2|2→施工套房
外推車庫←1|1→外推車/倉庫
紅色:想檢舉的2樓 黃色:擁有同棟3戶的1樓,也是違建最多的
現在是我們樓上和1樓都想檢舉2樓施工做隔間套房,但怕到時候1樓會和2樓互相檢舉扯皮
畢竟1樓他們外推最多,這附近畢竟是30年以上的老公寓了,1、2樓幾乎有做外推
不知該向哪個單位以什麼名義檢舉才好...
我查了些資料,看起來只能用沒有"室內裝修許可證"檢舉
但2樓要是真的花錢去補辦,還有辦法阻止隔間套房的出現嗎?
而且也有台電來檢查認為該換,實在太舊了
室外機...光我家就4台冷氣了XDD 但沒有同時開是還好
今天樓下拿了要求停止施工請樓上下簽名,想要先阻止工人施工
但...工人應該不會理吧...
看來目前就是用:室內裝修許可+消防安檢這兩個問題來反對2樓了
另外就是關於1樓的問題,1樓當然反對,但樓下要同意這點是台北市的法規
所以我才提出這個疑問...不知道新北市是否有適用同樣的法規
至於噪音問題...拆除那幾天特別吵,最近是在裝修了,反而沒這麼吵了
我家這是6米寬巷(垃圾車可通過),整排一樓要是都拆了......就變8米了~
※ 編輯: eaglefeb (1.160.115.16), 05/31/2018 13: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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