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ypal #加密貨幣交易 #英國 #即刻開放
【Paypal即刻開放「英國用戶」買賣比特幣、以太、BCH、LTC,門檻僅1英鎊】
⚡️Paypal 在今日下午三點左右宣布開放英國加密交易功能,用戶可直接買賣 BTC、ETH、BCH 以及 LTC
英國用戶現在已可直接在手機 App 上找到相關資訊,Paypal 呼籲在使用前多了解加密資產的波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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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
① 競爭 「先買後付」市場,Paypal砸3,000億日元收購日本獨角獸 Paidy
https://pse.is/3pcm97/
② 薩爾瓦多總統:50台「Chivo比特幣ATM」已進入美國
https://pse.is/3mtmv5/
③ PayPal 愛爾蘭招聘加密貨幣團隊,開出多位「合規、反洗錢」相關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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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比特幣 atm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09/04-09/10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淪女性絕望之境 塔利班「女權大外宣」終成騙局
塔利班於 9/7 宣佈組成阿富汗全無女性代表的臨時政府,使阿富汗女性高舉標語、走上首都喀布爾的街頭進行抗議,並隨即遭到塔利班組織戰士以棍棒、鞭子驅逐。塔利班進佔喀布爾時曾宣布將特赦所有前朝官員、並在「伊斯蘭律法」的框架內保障女性權利,卻在不到一個月後的現在打破原先的承諾。
阿富汗全境皆有女性被迫停止工作、上學,甚至發生在沒有男性陪同下就禁止外出的情形。據報導指出,在古爾省甚至有懷有身孕的女警在自家遭闖入的聖戰士殘忍殺害。
歐盟質疑臨時政府並未實現其承諾:也就是政府將含括不同群體及具代表性,美國則對於現今臨時政府中的部份人士曾攻擊美軍感到疑慮。另一方面,中國則大力盛讚塔利班結束了阿富汗長達三週的無政府狀態,並承諾將給予3100萬美元的援助。
針對外界的質疑,塔利班發言人的回應則是:「婦女的本分就是生育,擔任官職這種事情是女性無法負荷的重擔。」阿富汗局勢演變至今,或許將退回上一次塔利班執政時期對女性權利的絕對限制及剝奪。
❷河野太郎參戰 自民黨總裁選舉將成三強鼎立?
日本執政黨自民黨總裁選舉月底登場,在首相菅義偉確定不參與後,選情變得更加難料,隨著登記截止日的接近,人選也紛紛浮上檯面。
除了早已表態的前政調會長岸田文雄與前總務大臣高市早苗外,民間聲望最高的行政改革大臣河野太郎也於今日正式宣布參選。
原先有意角逐的前幹事長石破茂及前總務會長野田聖子,參選機率亦逐漸降低。若兩人確定不參選,那麼本次選舉將形成三強對決,簡析當前情勢如下:
由於黨內幾大派閥目前都沒有統一支持的對象,岸田文雄的優勢就在於他牢牢掌握自身派閥,不過能否吸引到跨派閥的支持仍充滿變數;而高市早苗深受黨內保守派勢力的親睞,甚至得到安倍晉三的力挺,不過安倍所屬的細田派對於是否支持她仍未有定論。
至於聲望最高的河野太郎,由於此次選舉有納入黨員票,民望最高的河野或許能一枝獨秀,但倘若無法在第一輪單獨過半,進入第二輪投票後黨員票優勢就會消失。
❸ Free Britney! 布蘭妮父親放棄監護權
美國知名歌手布蘭妮(Britney Spears)自2008年起因情緒問題受父親監管,包含布蘭妮約6000萬美元的資產。
布蘭妮於今天6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父親對他的監護權,表示自己不是任何人的努力,網路亦掀起#FreeBritney浪潮聲援布蘭妮。
今年9月,布蘭妮的父親史皮爾斯(Jamie Spears)已正式向法院表示停止對布蘭妮的監護權,他表示布蘭妮已與13年起不同,無須受他監護。
布蘭妮律師表示這是一大勝利,是邁向正義的第一步。
#經時事
❶ 200台比特幣ATM!薩爾瓦多的新法定貨幣
本週二,薩爾瓦多成為全球第一個將比特幣列為法定貨幣的國家。
薩爾瓦多政府編列逾2.25億美元預算推廣政府運營的Chivo電子錢包,其中包括向用戶發放價值30美元的比特幣,吸引民眾使用Chivo、以比特幣或美元進行交易。
該國有超過250萬國民居住在國外,其美元化經濟高度依賴這些移民的境外匯款,去年該項總額就佔GDP的23%。總統布克爾表示,使用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每年可以為國人節省4億美元的交易費用。
其政府已在國內設置200台比特幣ATM,方便民眾把匯兌比特幣與美元,另外還有50多家銀行也會支援此服務。當地麥當勞、星巴克等企業已開始接受顧客以比特幣付款。
然而經濟學家指出,薩爾瓦多債台高築,比特幣價值的劇烈波動有可能危及其稅收和外匯儲備,一旦出現投機性攻擊,政府並沒有政策工具與財力應對。信用評分機構 Moody’s 已下調了對該國的評級。
❷拯救人力短缺!Amazon祭出多項就業福利
美國知名電商Amazon為解決COVID-19疫情造成的勞動人力短缺,祭出多項就業福利,其中包含補貼大學學費、書籍費、贊助語言訓練費及在職進修訓練費。成為繼Walmart及Target之後第三家提出豐富就業誘因的大公司,而這也是Amazon首次提供教育補助給旗下員工。
Amazon說明此項計畫預計將投入約12億美元,預計約有750,000名員工得以申請此項補助,不過申請成功後必須保持全職或兼職工作,否則將無法繼續獲得補助。此外,Amazon亦公告此項補助將適用全國數百間教育合作夥伴,但並未公布詳細名單。
根據美國勞工部統計,7月份職缺約為1090萬名,達歷史新高且超過失業人口至少200萬名。疫情爆發後造成部分勞動人口退出勞動市場,而隔離期間對於倉儲物流業的需求大增,部分家庭基於育兒以及健康因素考量不願投身人力市場使缺工現象更為嚴重,迫使各大公司提供就業誘因解決。
❸中國將設立北京證交所 將鎖定創新型中小企業
今年9月2日,中共國家主席透露中國將設立北京證交所,這是時隔三十多年後,中國再度迎來另一個全國性的證券交易所。
訊息公開以後,官方機構解釋,北交所將以堅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角色,與上海與深圳證交所產生定位上的差異,同時在北京逐步發展出「新三板」。
包括新三板,以及上交所的科創版,在定位上不免讓人聯想到美國的Nasdaq,同樣是中小企業掛牌上市的首選,矽谷的多家科技公司都在此上市,目前也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次級市場。
而北交所的設立是否與前一波中國監管議題有關還不得而知,能確定的是,中共當局對於資本市場的控制愈趨嚴格。不過從另一角度看,也可以了解中共的監管目標並非扼殺互聯網與新創產業。
日本 比特幣 atm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證交法ft.虛擬貨幣】
各位同學晚安,我是祁明。今天是久違的星期五民商法教室,來給同學猜猜題,如果給我三次機會讓我給證交法來一發猜猜拳的話,那麼我會把其中一拳讓給「具投資性質的虛擬通貨」。不過,到底什麼是虛擬通貨?什麼才叫投資性質呢?所謂虛擬通貨,是透過區塊鍊技術做為底層技術的數位資產。我們可以透過以下判決瞭解主管機關對比特幣之定性:
1、台灣高等法院107金上訴83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基於去中心化,採用點對點網路與共識主動性,開放原始碼,以區塊鏈(BlockChain)作為底層技術的加密虛擬貨幣或數位資產;其取得除少數人可經由挖礦(Mining)方式取得外,主要取得的方式仍須以現金、商品或勞務等作為交換對價,亦即比特幣是由買受人以一定對價向持有人取得對比特幣之權利。比特幣得在公開市場上交易,受市場供需影響而有價格波動,性質上類同投資工具,雖經市場交易而有一定貨幣價值,若干國家(例如:日本)亦認可其具有支付功能,但我國發行貨幣之主管機關即中央銀行、銀行法主管機關即金管會,基於以下理由均否定比特幣具有貨幣性質:(1)比特幣目前非為社會大眾普遍接受之交易媒介,且其價值不穩定,難以具有記帳單位及價值儲存之功能,不具真正通貨特性;(2)比特幣非由任何國家貨幣當局所發行,不具法償效力,亦無發行準備及兌償保證,持有者須承擔可能無法兌償或流通之風險;(3)依據中央銀行法規定,該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國內之一切支付,方具有法償效力。金管會復於103年1月6日重申:比特幣並非貨幣,係屬「虛擬商品」性質,尚不得作為社會大眾普遍接受之支付工具,故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得收受、兌換比特幣,亦不得於銀行ATM提供比特幣相關服務;又於106年12月19日公開表示:比特幣為具有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價格波動極大,且具有高度的投機性,提醒社會大眾務必要審慎評估投資風險,並重申金融機構不得參與或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或交易……參以中央銀行前任總裁於立法院答詢時稱:對於比特幣交易,該行視為貴金屬交易,注意它的變化,並防範洗錢等事發生。且經原審向金管會函詢比特幣之性質後,該會覆稱:比特幣並非貨幣,而係高度投機之虛擬商品等語……可見比特幣目前在我國的法律定位上並非貨幣,而係數位虛擬商品,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得參與或提供比特幣之相關服務或交易。換言之,比特幣目前並非銀行等金融機構「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之客體,縱使「非銀行」之人(自然人或法人)以比特幣作為投資契約之標的,非但未違反銀行專業經營原則,更與銀行法第5條之1、第29條之1之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等應由銀行專業經營之業務內容有別。
2、祁明老師の白話版的講解:
如果同學看不懂上面文謅謅的說明(其實是懶得看),那你就把它想像成玩線上遊戲的時候,所取得的遊戲幣一樣,只是這種遊戲幣是限量(且遊戲商不能操控生成的數量),如果挖礦打怪的人變多了,每位玩家所取得的保護就變少了。而這些遊戲幣有時會被玩家拿到現實世界交易,例如有些玩家會把遊戲幣拿去8591賣掉賺台幣。只是相比之下,比特幣被更多人所接受,有些人會拿它去巷口買咖啡,據說早期有台商會用它把錢洗回台灣,甚至有都市傳說說北韓斤大大會拿它來買賣軍火、奢侈品。無論如何,比特幣就有點像台幣、美金等「貨幣」一樣(只是各國央行不承認它是貨幣),作為「支付證券」而被使用。
然而,有些人情願買來放著,等漲價後再轉手賣出套利,從這個角度來看,比特幣有帶有「商品」的性質,也難怪前央行總裁把比特幣視為貴金屬。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將比特幣視為「貨幣」還是「類似貴金屬的虛擬商品」,都不會落入證交法管制的範疇,除非符合證交法定義下有証證券的性質(具投資性)。所謂投資性,係指該有價證券符合以下四個要件:
(一)出資人出資。
(二)出資於一共同事業或計畫。
(三)出資人有獲取利潤之期待。
(四)利潤主要取決於發行人或第三人之努力。
因此,金管證發字第1080321164號函令,將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核定為證交法定義上之有價證券,但必須具備以下要件:(1)運用密碼學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其他類似技術,表彰得以數位方式儲存、交換或移轉之價值;(2)具流通性;(3)具「投資性質」。
#星期五民商法教室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