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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將軍列傳心得 在 [心得] 太史公自序篇題名辨析- 看板historia 的推薦與評價
這是筆者六七年前所寫,實是未完成的稿子
(約11000字,原文有數十個注釋,但貼到bbs上就不見了)
,因為太懶一直沒寫完,裡面也缺乏考據學的直接證據,
純粹就是讀書感想,所以嚴禁轉載或引用,謝謝
〈太史公自序〉篇題名辨析
〈太史公自序〉 此一篇題名,不知是否為司馬遷最終所訂,只知現存《史記》最早之刻
本﹙宋代景祐本﹚已將列傳第七十題名為〈太史公自序〉。 今人楊家駱認為〈太史公自
序〉這一名稱乃是譌稱,並認為今日《史記》列傳第七十被稱作〈自序〉的原因,是受到
《漢書.司馬遷傳》的影響:
自班固漢書錄此篇「序」部全文,……,繼曰「遷之自敘云爾」,後世遂據以改題此篇為
「自序」,顯係譌誤。
在此我們不妨先節錄並考察班固《漢書.司馬遷傳》這段相關原文,其文曰:
於是論次其文。十年而遭李陵之禍,幽於纍紲。……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
。五帝本紀第一,夏本紀第二……龜策列傳第六十八,貨殖列傳第六十九。惟漢繼五帝末
流,接三代絕業。……,著十二本紀,……,作七十列傳。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
百字,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蓺,成一家言,協六經異傳,齊百家雜語,臧之名山
,副在京師,以竢後聖君子。第七十,遷之自敘云爾。而十篇缺,有錄無書。
班固這一句「遷之自敘云爾」,指涉的範圍與句意並不清楚,容易讓人以為班固此話之旨
在強調從《漢書.司馬遷傳》傳首第一句「昔在顓頊」到「第七十」所有文字,全是司馬
遷的「自敘」。顏師古在此話下注曰:「自此以前,皆其自敘之辭也。自此以後,乃班氏
作傳語耳。」 句意同樣不清。如果「遷之自敘云爾」這句話之後的內容才是《漢書.司
馬遷傳》班固的傳語,那麼相對而言,似意指「之前文字皆為司馬遷自敘」。但考今中華
書局點校本《漢書.司馬遷傳》:「第七十,遷之自敘云爾」,「第七十」後面為逗點而
非句點,則此話有表明「『列傳第七十』是司馬遷的自敘」或「前面的話引自『列傳第七
十』,是司馬遷的自敘」之意。這幾種判讀,文意乍看沒有甚麼分別,但實際上指涉的內
容大相徑庭,而鮮少人觀察到並辯明之。我們必須思考,班固所謂「遷之自敘云爾」和師
古所說「自此以前,皆其自敘之辭也」所指涉的段落範圍究竟為何,如此才可以合理解讀
「遷之自敘云爾」一語之原意,進而對〈太史公自序〉之篇題名是否有誤作出正確的解讀
。
欲了解班固「遷之自敘云爾」這句話所指範圍,應從「遷之自敘云爾」後一句所接「而十
篇缺,有錄無書」來判讀。這一句話顯然並非針對列傳第七十本身所言,而是針對上文中
「凡百三十篇」而發的評論,這整段文字應視為一整體合讀,即:
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第七十,遷之自敘云爾,而十篇缺,
有錄無書。
如此一看,句意便十分清楚。「第七十,遷之自敘云爾,而十篇缺,有錄無書」所指是「
上面關於這百三十篇的描述,乃引自『列傳第七十』,是司馬遷自敘之文,而百三十篇中
缺少了十篇,只有著錄而無書存。」即便以「而十篇缺,有錄無書」一句往前概括,範圍
最廣也只能涵蓋到「卒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自黃帝始」句後所述《史記》百三十篇篇
目,而無法涵蓋到《漢書.司馬遷傳》首句「昔在顓頊」到「第七十」所述全部的內容。
其實師古自己對於班固為何會在「第七十」句後突然冒出「遷之自敘云爾」這句話,業已
提出一番合理的解釋:
遷之書序眾篇各別有辭,班氏以其文多,故略而不載,但取最後一首,故此單目盡於六十
九。至『惟漢繼五帝末流』之後,乃言第七十。讀者不詳其意,或於目中加云『敘傳第七
十』,此大妄矣。
師古認為班固所謂「遷之自敘云爾」,是為了強調「惟漢繼五帝末流,接三代絕業。……
第七十。」這一整段話引自《史記》列傳第七十,這是相對於前面一百二十九篇只寫篇題
名而省略內容描述的情況而言。而如果在「第七十」前面加上「敘傳」,就失去了班固陳
述其「只引述這一段序文」的意義。這番見解相當精闢。但是師古說「此單目盡於六十九
」,彷彿「第七十」三字純然是班固為解釋序文之取捨而加,而非《史記》原本就有的記
載,這點恐怕有誤。《史記》中「第七十」這三字是不能被省略的。
這裡最重要也最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班固雖然說「惟漢繼五帝末流,接三代絕業。……第
七十……」這段話是「遷之自敘」,似乎也只是指內容而言,他從未指明列傳第七十的
正式名稱叫〈自序〉或〈太史公自序〉,這極容易使人誤解班固已經把列傳第七十篇題名
,直接稱作為〈自序〉,不少註解的書都犯了這種謬誤,例如《史記會注考證》在《史記
》「作七十列傳」句下注云:「梁玉繩曰:『史公自序,在七十列傳中,索隱本作太史公
自序傳……』愚按:《漢書》錄是序云:遷之自敘云爾,則班氏所見之本無傳字。」 即
是把「遷之自敘」想像為題名來解釋,又如王叔珉《史記斠正》:「《漢書》遷傳載此篇
,已稱遷之〈自敘〉矣。」 這都是把班固所稱述內容誤以為是篇題名的結果。倘若《史
記》原傳篇題名本就叫〈自序〉,又豈有班固「已稱」遷之〈自敘〉的道理,班固更沒有
理由描述這段話﹙而非整篇〈自序〉﹚是司馬遷的「自敘」。於理而論,班固所見《史記
》列傳第七十,篇題未必是以〈自序〉為名。
若七十列傳篇題不以〈自序〉為名,則當以何種名稱為是?筆者試著查閱《史記》全文,
發現列傳第七十有以下各種稱呼:
稱「序傳」:
索隱按:下序傳籍字子羽也。
索隱按:序傳孟嘗君第十四,而此傳為第十五,蓋後人差降之矣。
稱「自敘傳」:
正義:太史公,司馬遷自謂也。自敘傳云「太史公曰先人有言」,又云「太史公曰余聞之
董生」,又云「太史公遭李陵之禍」。明太史公,司馬遷自號也。……
稱「太史公序傳」:
正義:……太史公序傳云:「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
百歲,有能紹名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
……
稱「太史公自序」:
集解:太史公自序曰「作今上本紀」,又其述事皆云「今上」,「今天子」,或有言「孝
武帝」者,悉後人所定也。……
索隱:裴駰云:「太史公自序云『作今上本紀』,又其序事皆云『今上』,『今天子』,
今或言『孝武皇帝』者,悉後人所定也。」
稱「太史公自傳」:
正義:刑,刑家也。名,名家也。在太史公自傳,言治刑法及名實也。
稱「太史公自敘傳」:
正義:……河渠書云「於吳則通渠三江、五湖」。貨殖傳云「夫吳有三江、五湖之利。」
又太史公自敘傳云「登姑蘇,望五湖」是也。
有各種不同的稱呼,而司馬貞和張守節自己所用的名稱,並沒有統一性可言,這顯示出學
者在稱呼列傳第七十時往往用的只是泛稱,未必是真正的篇題名。
除了現通稱的〈太史公自序〉名稱外,學者直接針對篇題名來討論的,目前僅有兩種說法
,一是認為此傳的正確名稱應作〈太史公自序傳〉,即梁玉繩《史記志疑》:
又史公〈自序〉在七十列傳中,《索隱》本作〈太史公自序傳〉是也,各本篇題俱缺「傳
」字。
這是直接從篇題名上指出《索隱》本作〈太史公自序傳〉,《文心雕龍.史傳篇》之文可
供對照,其云:
至漢武帝,始置太史令。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故司馬談父子世居此職,得撰
《史記》。故《史記.太史公自序傳》云:述陶唐以來至麟止,自黃帝始,原始察終,考
之行事,著十二本紀,三十世家,十表,八書,七十列傳,凡一百三十篇,成一家言,是
也。
又前述《集解》注釋稱〈太史公自序〉,年代較早,大概可以推測唐代以前,最少便有〈
太史公自序〉和〈太史公自序傳〉兩種名稱並存的情況。二是楊家駱根據今本《史記》篇
末一段原文的內容來考察,推斷今本《史記》原篇題應作為〈太史公書序略〉。 此段《
史記》原文即:
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蓺,成一家之言,厥協
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第七十。
太史公曰: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百三十篇。
楊氏立論有兩點根據:一是從「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蓺」一句來判斷,其句可斷為:
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蓺﹙張森楷斷句﹚
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蓺﹙各本多以此為句﹚
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補蓺﹙索隱本斷句﹚
前兩種說法明顯不合,因為上文「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只能接到「太史
公書」為斷句,句意才通順,第三種「序略以拾遺補蓺」,句意又令人難以理解; 二,
〈太史公自序〉上一百二十九篇小敘,末句皆作「作某本紀第若干」,「作某表第若干」
,「作某書第若干」,「作某列傳第若干」。 此為末篇小敘,收句應亦相同,疑此末篇
之篇題,司馬遷原命之曰「序略」。「太史公書」下「序略」上,殆脫「作」字,……而
「第七十」三字則疑原在「序略」二字下,則其文為「作序略第七十」……。 據楊氏所
言,上述今本《史記》篇末一段應改為:
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作序略第七十。
太史公曰: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百三十篇。以拾遺補蓺,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
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子。
如此,同時解決了「序略」與「第七十」前後語意不清和敘述慣例不合的問題,句意通順
許多,論贊部份也合於文例。不過楊氏之說亦有盲點,例如他提到《史記》列傳皆寫作「
作某列傳第若干」,據此而言,寫作「作序略第七十」,卻不書作「作序略列傳第七十」
,豈不就是變例?
即使如此,楊家駱先生的論證,仍別具創見。筆者在此承續楊先生的推測,將之稍作修正
與擴展,提出一個大膽假設:列傳第七十原題名可能作〈太史公列傳〉,以下是筆者所作
之分析:
其一,《史記》四體:本紀、表、書、世家,篇題皆稱某某本紀、某某表、某某書、某某
世家,無一例外,照理七十列傳也應皆有「列傳」之名,必稱某某列傳第若干,方合於《
史記》全書之體例。〈自序〉雖有其特殊性,但我們不能就因此將〈太史公自序〉名稱與
其他列傳不同當成必然之事,我們應以司馬遷自己講的話為優先考量。而司馬遷是怎麼說
的呢?他明說自己「作七十列傳」,〈太史公自序〉既然作為七十列傳之一, 何以題名
無「列傳」二字又不以「列傳」二字結尾?
班固未明稱列傳第七十篇題名為〈自序〉,已如前述。距離司馬遷年代不遠的褚少孫在引
用列傳第七十內文時,也只稱引自「太史公之列傳」或「太史公之傳」,而從未稱引自〈
太史公自序〉:
褚先生曰:臣幸得以文學為侍郎,好覽觀太史公之列傳。傳中稱三王世家文辭可觀,求其
世家終不能得。竊從長老好故事者取其封策書,編列其事而傳之,令後世得觀賢主之指意
。﹙《史記.三王世家第三十》,頁2114﹚
褚先生曰:臣以通經術,受業博士,治春秋,以高第為郎,幸得宿衛,出入宮殿中十有餘
年。竊好太史公傳。太史公之傳曰:「三王不同龜,四夷各異卜,然各以決吉凶,略闚其
要,故作龜策列傳。」﹙《史記.龜策列傳第六十八》,頁3225-3226﹚
(張大可認為「太史公之傳」指的是《史記》書名,即《太史公傳》,此說有誤,因為比
對兩段文字,可知「太史公之傳」乃是指列傳。)
事實上,司馬遷也沒有必要到了全書最後才破壞自己所制定的體例。據此我們可以合理懷
疑〈太史公自序〉這題名可能曾經後人所改動。而如「自傳」、「序傳」、「自序傳」、「
自序」、「序略」之稱,既常為同一位學者所用,不僅無固定性可言,也皆與全書百三十
篇體例不合,只能說是簡稱或泛稱。
此外,七十列傳皆以姓氏名或人名﹙如管晏列傳、劉敬叔孫通列傳、季布欒布列傳、袁盎
鼂錯列傳等﹚、爵位或職官名﹙如穰侯列傳、淮陰侯列傳、張丞相列傳、李將軍列傳等﹚
、國族名﹙如匈奴列傳、朝鮮列傳等﹚或類名﹙如刺客列傳、循吏列傳、儒林列傳、龜
策列傳、貨殖列傳等﹚作為篇題名,沒有一篇是以書名或是文章名作為列傳之名的,〈太
史公自序〉若作為列傳的篇題名,亦不合體例,如於其後強加以列傳之名如「太史公自序
列傳第七十」、「序略列傳第七十」,既云自序,又云列傳,亦顯不倫。
其二,《漢書.司馬遷傳》除了〈報任少卿書〉和班固的評論之外,幾乎皆直接抄錄自《
史記》列傳第七十,最大的不同點是把末尾小序刪掉了。把小序刪掉而不予以保留,可見
在某種程度上,班固乃是將之當成太史公之列傳,而不是只當成一篇「序文」來讀,故才
直接引用到自己書中而成為《漢書.司馬遷傳》。論者可能會認為《漢書.敘傳》的篇題
名與內容,乃是仿照《史記》寫法,故反推回去,《史記》列傳第七十也應該是以「敘傳
」或「自序」為名。這種說法值得商榷。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漢書》對史記體例多有改
動,例如將「列傳」一體去其「列」字,僅稱為「傳」,即為最顯著的例子。如以班固《
漢書.敘傳》之稱,便無上述《史記》篇目以「列傳」二字結尾體例不合的問題。
又班固雖然仿照《史記》撰寫了《漢書.敘傳》,但他寫作的方式、撰寫的動機與目的,
亦與司馬遷〈太史公自序〉不同。首先,《漢書.敘傳》的「敘」字之意,很可能就是指
文中百篇「小序」而言,因為這百篇「敘」,實是《漢書.敘傳》全文重心。《漢書.敘
傳》曰:
固以為唐虞三代,詩書所及,世有典籍,故雖堯舜之盛,必有典謨之篇,然後揚名於後世
,冠德於百王,故曰「巍巍乎其有成功,煥乎其有文章也!」漢紹堯運,以建帝業,至於
六世,史臣乃追述功德,私作本紀,編於百王之末,廁於秦、項之列。太初以後,闕而不
錄,故探篹前記,綴輯所聞,以述漢書,起元高祖,終于孝平王莽之誅,十有二世,二百
三十年,綜其行事,旁貫五經,上下洽通,為春秋考紀、表、志、傳,凡百篇。其敘曰:
皇矣漢祖,纂堯之緒,實天生德,聰明神武。……。述高紀第一。孝惠短世,高后稱制,
罔顧天顯,呂宗以敗。述惠紀第二,高后紀第三……
班固在此講明了他以「敘」來概括全書百篇。他又明言《漢書.敘傳》撰述宗旨曰:
凡漢書,敘帝皇,列官司,建侯王。準天地,統陰陽,闡元極,步三光。分州域,物土疆
,窮人理,該萬方。緯六經,綴道綱,總百氏,贊篇章。函雅故,通古今,正文字,惟學
林。述敘傳第七十。
這段班固自己概括〈敘傳〉之旨的文字,竟對其個人家世隻字未提,可見他寫〈敘傳〉,
最終還是被官史陰影所桎梏。其個人的家世,相較於一統盛世之事業,只能處於附屬之地
位。我們或許可以說,在《漢書.敘傳》中,「序」的意義,大於「傳」的意義,為了表
達他所最著重的「總序《漢書》全書」之意,班固不能以〈蘭臺令史傳〉為或〈班固傳〉
為傳名,以免模糊了焦點, 在家世傳承方面,他也無法像司馬遷一樣,取其父子相承的
「太史公」之名為傳名,故其篇題名只能稱〈敘傳〉。且結構上,《漢書.敘傳》上篇記
其家世,下篇記全書之序,全傳即以上述最後一篇小序收尾總結。我們也很難從班固這樣
的安排,看出《漢書.敘傳》作為「七十傳之一」,即在「傳」的性質上,具備有甚麼特
殊意義。
而《史記》則不同。〈太史公自序〉中雖有百三十篇小序,但司馬遷既自稱「作七十列傳
」,則列傳才是主體,小序僅是全傳列傳結構中的一環,故司馬遷記完前一百二十九篇小
序之後,在第七十小序中還敘述了一段「維我漢繼五帝末流,接三代絕業……,百年之閒
,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續纂其職。曰:『於戲!余維先人嘗掌
斯事,顯於唐虞,至于周,復典之,故司馬氏世主天官,至於余乎,欽念哉!欽念哉!』
……」在第七十列傳中,司馬遷固然陳述了《史記》篇章意旨,但他更欲表明《史記》之
撰寫,與司馬遷家族血脈、個人與父親的榮辱,全部牽連在一起,故最後以「成一家之言
」、「俟後世聖人君子」自勉作結。這和《史記》全書的撰寫一樣,述史其實只是手段,
最終都是要回到司馬氏立身揚名的思想上。〈報任少卿書〉最後所說:「要之死日,然後
是非乃定」,其實也具有同樣的意義。這實是有司馬遷一番用心之所在。事實上,司馬遷
也並未明稱他用來提要篇章的文字叫做「序」,甚至以「自序」之稱來概括全書。在這層
意義上,我們當然不能逕自認為列傳第七十的重心在於「序」而不在於「傳」。
一言以蔽之,司馬遷是「以傳傳序」,而班固是「因序傳傳」。班固雖然體認到〈太史公
自序〉兼有「傳」與「序」之義,且欲仿《史記》而著〈敘傳〉,卻不能達太史公之用心
,以致於在作傳時失去了司馬遷將〈太史公自序〉列為列傳的深刻意義。這種內容性質上
的差異,同樣反映到篇題上,班固「敘傳」之名與司馬遷所撰之「太史公列傳」,篇題名
自然不能一概而論。
其三,《漢書.司馬遷傳》和《史記.太史公自序》「第七十」一句前面沒有標示列傳的
題名,與其他一百二十九篇皆註明篇題名的情況不同,極為特殊。這很可能是因為《漢書
.司馬遷傳》題名已稱〈司馬遷傳〉,故必定要於內文省去《史記》內疑原為「作太
史公列傳第七十」的敘述,僅只能寫作「第七十」,否則既云〈司馬遷傳〉又云「作太史
公列傳第七十」,篇題名將重複相衝。劉咸炘《太史公書知意》在〈太史公自序〉條目云
:「觀篇末『第七十』三字,可見其不言敘傳第七十者,以本篇即敘傳,無庸著也。」
此一見解雖獨到,卻未能窺其全豹。事實上省字的應是《漢書》而非《史記》,因為《史
記》並沒有省字的絕對理由, 相對地《漢書》因為引用的關係則有。《漢書》省去「作
太史公列傳」數字,實是不得已而為之,卻也使得「第七十」這一詞的意義產生了變化。
《史記》的「第七十」﹙疑作「作太史公列傳第七十」﹚司馬遷是遵循「作某某列傳第某
某」的體例,記述自己「作太史公列傳第七十」之意,但《漢書》因為引用及省文,使得
「第七十」一語只能取「引自列傳第七十」之意。而後人不知所以,又據《漢書》妄改《
史記》之內容,所以才導致《史記》內文「第七十」前面沒有標示列傳篇題名的情況,又
因前述「遷之自敘云爾」的謬誤,後人可能將題名「列傳」二字改為「自序」二字。以
〈太史公自序〉和〈太史公自序傳〉這兩種名稱作為對照,我們或許也可以發現些微《史
記》遭後人改動而留下的跡象。〈太史公自序〉和〈太史公自序傳〉之名,皆是受到「遷
之自敘云爾」一語的影響而有了「自序」之稱,但〈太史公自序〉是直接把列傳二字省略
掉,而〈太史公自序傳〉,則可能是受到《漢書》改「列傳」為「傳」的影響,僅去掉了
原本《史記》中的「列」字,但還保留了「傳」字。這一個「傳」字,就是《史記》篇題
曾經竄改所遺留的痕跡,這似乎有一個脈絡可尋。
後人據《漢書》而改《史記》的例子所在多有,最顯著的例子是《史記》書名從《太史公
》 變為今日之《史記》,即是因為班氏父子之稱, 且最晚在東漢末《史記》名稱已成為
通稱, 足見《漢書》影響之深遠。既連書名都可改變,〈太史公列傳〉篇題名在唐代之
前就因《漢書》的影響,而轉變為〈太史公自序〉、〈太史公自序傳〉,亦不足為奇。究
其根本,主要還是因為班固這句「遷之自敘云爾」所引起的種種謬誤。
其四,列傳篇題名末尾皆稱「列傳」已如前述,司馬遷說自己「作七十列傳」且六十九篇
列傳都有列傳之名,是最有力的證據,第七十列傳也應如是。而第七十列傳之名,本應以
「太史公」最為合適。清代學者王筠在〈太史公自序〉篇題下質疑:「太史公三字似楊惲
所加,凡史記稱談為太史公者蓋本文其稱遷者,
蓋皆惲所改。」 這種說法,很可能也是受了《漢書.敘傳》名稱僅稱「敘傳」又稱內文
為「自敘」的影響,進而誤認《史記》列傳第七十篇題名也該只有「自序」二字。前述顏
師古見到《漢書.敘傳》內文「第七十」三字有寫作「敘傳第七十」的,很可能也就是《
漢書》「敘傳」這一篇題改變了《漢書》所記載的《史記》內文的例子。其實若能了解司
馬遷撰寫此傳之用心,則知篇題「太史公」三字,決不可省。因唯有〈太史公列傳〉之稱
,才可以展現出司馬遷撰寫此傳的意義,即:這是太史公司馬氏父子的列傳,而不是司馬
遷自己一人之列傳,這也是司馬遷不名之曰〈司馬遷列傳〉的原因。
「太史公」三字,是貫穿列傳第七十全文的三字,全文提及太史公三字凡10處13次,照順
序排列如下: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楊何,習道論於黃子。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閒……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
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從事,故發憤且卒。而子遷適使反,
見父於河洛之閒。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歲而有孔子。孔子卒後至於今五百歲,有能紹明
世,正易傳,繼春秋,本詩書禮樂之際?』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讓焉。
上大夫壺遂曰:「昔孔子何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聞董生曰:……
太史公曰:「唯唯,否否,不然。余聞之先人曰 ……
於是論次其文。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幽於縲紲。
維我漢繼五帝末流,接三代絕業……百年之閒,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太史公仍
父子相續纂其職。
太史公曰: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百三十篇。
司馬遷每稱太史公,必在文章關鍵處,兼負起承轉合之責,說是以「太史公」貫串全文,
並不為過,如此篇題名中有「太史公」,也是極其合理之事。
學者常感到疑惑,為何司馬遷在文中既用「太史公」三字來稱父親,亦用來自稱,似乎有
些不倫不類。其實這種疑惑的產生,恐怕也正是因〈太史公自序〉這一篇題所產生
。因為若篇題名為〈太史公自序〉,則其所指太史公,只能指司馬遷一人,〈太史公自序
〉即司馬遷自己所撰寫的序文之意。但若篇題名作〈太史公列傳〉,意義則大大不同,太
史公可以兼指司馬談與司馬遷。篇題如已明敘是〈太史公列傳〉,那麼司馬遷在內文中既
稱其父為太史公,又自稱是太史公,本就合情合理,毫無可怪之處。如據今〈太史公
自序〉之篇題名,則不免使人陷入司馬遷稱其父「太史公」卻又自稱「太史公」的混亂之
中,更容易讓人誤以為這篇文章是以「序」為主,而忽略了其列傳的性質。
一般都以為,從「太史公曰:『先人有言……』」一句前的「太史公」皆是指司馬談,而
同句及其後的「太史公」,是指司馬遷自己。不過司馬遷在傳中末尾自云:「百年之閒,
天下遺文古事靡不畢集太史公。太史公仍父子相續纂其職。」鮮少人注意到,這一句「太
史公」較為特別,與之前或稱其父或自稱不同,乃是同時既稱父親亦稱自己,是一個集合
名詞,正與〈太史公列傳〉的「太史公」意義相同。這種稱父、自稱甚至合稱的現象,證
實司馬遷心中確實是把「太史公」視為一個核心整體與優先考量放在列傳中來撰寫的,這
足以表明當初司馬遷在撰寫此傳時,就把這篇文章當成是「太史公」司馬氏父子的列傳來
撰寫,而不是司馬遷自己一人之列傳,意涵相當之深刻。
等到全傳撰寫完畢,司馬遷再補上「太史公曰: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百三十篇」
的論贊。有學者對於這句話感到懷疑,認為是後人所添加。例如崔述《史記探源》曰:「
此於上文年限既殊,篇數亦複,此豈一人之言?當是後人據班書敘傳竄入也。」 其他學
者多半沒辦法對此現象提出一合理的解釋。事實上,這句話正是為了與前面的傳文作區隔
。細讀〈太史公列傳〉全篇傳文,司馬遷完全是以第三人稱,而非第一人稱的角度來撰寫
的。這從全傳任何一句敘述如「喜生談,談為太史公」、「有子曰遷」、「子遷適反」、
「遷俯首流涕」、「卒三歲而遷為太史令」、「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禍」,都可以很容
易看出來。即使有議論,司馬遷也必先以「太史公曰」起頭,再記述對話內容,從不直接
稱「余」或「余曰」。七十列傳中除了第一篇〈伯夷列傳〉,其他列傳也大都是這種形式
。直到最後一句「太史公曰:余述歷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百三十篇」,才是司馬遷真正
唯一以第一人稱敘述的一句話。這正是司馬遷將〈太史公自序〉當成「列傳」來撰寫之一
證。實是別有深意。司馬遷既然刻意不以第一人稱的手法來撰寫太史公司馬氏父子的列傳
,又怎麼可能稱它叫「自序」?內容上司馬遷也是以傳傳序,而非以序傳傳。在這層意義
上,〈太史公列傳〉似為貼切且合理。
最後需補充說明的是,「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序略,以拾遺
補蓺,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異傳,整齊百家雜語,藏之名山,副在京師,俟後世聖人君
子」中,「序略」二字,究竟又該作何解釋?一般皆以為「序略」二字,是序略提要全書
之意,即當成類似於今日「書序」來理解,但觀照「序略」二字前後文,主體都是指《史
記》全書,決非僅指「書序」而言。故「序略」一語插入在此,無論作任何斷句,句意都
甚為唐突且令人難以理解。筆者揣測,「序略」二字之後可能有脫字。而「序略」之意,
可能不是取「書序」之意,而是取敘述、考略之意。試舉一例:「凡百三十篇,五十二萬
六千五百字,為太史公書。序略先人所次舊聞,以拾遺補蓺,成一家之言,厥協六經異傳
,整齊百家雜語。」如此句意似可完整通順。不過在沒有新史料的情況下,這種說法也僅
能當作參考,「序略」之意究竟為何,目前也只能存疑了。
綜上,班固《漢書.敘傳》的名稱和《漢書.司馬遷傳》裡「遷之自敘云爾」的敘述,對
於後人理解和詮釋〈太史公自序〉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種種謬誤因此而產生。列傳第七十
篇題名疑作〈太史公列傳〉,較符合《史記》一貫之體例,也才能表達司馬遷將之列為列
傳,取其太史公父子相承之意涵。筆者提出此一淺見,聊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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