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幾位校長堅持的「軍警不入校園原則」:ttp://bit.ly/2NT3kgo
讓我想起我大二那年初學刑事訴訟法時,老師提起的2001年 #成大校園MP3事件。
而這件事情,不只是司改團體撿到槍,
也引發學界廣泛討論,以及學生團體的抗議。
當時司改雜誌關於這議題討論的文章,現在在網路上都還找得到,例如:http://bit.ly/2KtKR8m
我進大學時,這件事情已經過了好多年,從我第一天學法律那天開始.「搜索法官保留原則」似乎就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但老師們上到搜索權都會提這件案件,#這件案件本身就是個很好講的笑話,而且可以一併談搜索權法官保留的歷史、要件、必要性與範圍。
這也是我過去擔任檢察官的日子裡,不斷強調「#檢察官應該對於僅存的拘提權與鑑定許可權自我節制」的原因。
此外,就算是法官保留的搜索等權力,在檢方也有核票審查義務,我認為,檢察官的角色就是幫助法官過濾有問題的聲請案件,double check的工作,內勤二應該更加謹慎。
就我的經驗而言,法官對於警方的作業距離太遙遠,很多法官根本不懂警方的一些「眉角」,只有懂警方的檢察官擔起監督者角色,才能讓刑事訴訟程序變得更好、案件辦得漂亮。
也許當下,恪遵刑事訴訟法的使命,會成為某些價值扭曲的人認為「破壞(扭曲的)檢警關係的罪人」,但從歷史脈絡來看,到底嚴格核票是檢察體系的罪人,還是那些搞出成大mp3案件、冤獄、夜奔總統府導致通保法修惡……的那些老檢、大檢們才是罪人?
回到校園搜索、拘捕,如果有人犯罪,被告本身或證據藏匿於校園,到底能不能搜索與拘捕?
其實並非絕對不行,
#關鍵還是在於刑事訴訟法的要件,而大學自治本身則是必要性應考量的,這些都是檢察官考量聲請搜索票範圍、法官考量是否核發的關鍵。
以上面講到的那件毒品搜索案為例,不能因為推測被告住在某棟樓,就把整棟樓、整層樓不相干的房間通通搜光光,所以校園與宿舍區當然也不能這樣搞。
此外,依照台灣的實務慣例,在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與偵查順遂的狀況下,最晚在執行的那一刻,要通知校方,避免造成學術環境不必要的紛擾與驚慌。
所以,我不能理解香港到底是什麼狀況。
不只我不能理解,這幾天也有一些員警在問我:「奇怪,大學不是原則上沒有經過校長或學務長同意,不能衝進去嗎?」「我以為大學不能亂衝是理所當然耶!」
我笑笑地告訴他們:你們說的沒錯,因為你們被自由法治教育的把這些觀念視為理所當然,你們的良知與法律觀念也告訴你們不能亂搞,但有些地方,講這些道理是講不通的,#而這正是人與畜牲的區別。
還有員警跟我開玩笑:「如果是我們幹出這等事情,妳會電死我們吧?」
然而面對香港如今的亂象,#檢察官像死人一樣不知道在幹什麼,這也是讓人百思不解之處。
我想,這就是檢察獨立的必要性、檢察官「司法屬性」的重要性吧!
節錄自〈【談強制處分權與大學自治的關係】從搜索權回歸院方談起,到強制處分必要性、範圍與大學自治之關聯〉
全文參見 Hsin-Yin Wu:
http://bit.ly/32MNLet
檢察官像死人一樣不知道在幹什麼 在 王定宇- 關西機場事件,完全的造假說謊,害死了一位外交官 的推薦與評價
關西機場事件,完全的造假說謊,害死了一位外交官,傷害了無辜的人,損害了政府的形象,然後...法院裁定「不罰」! 1. 檢察官應該依法再追究,這是法務部的責任。 2. ... <看更多>
檢察官像死人一樣不知道在幹什麼 在 檢察官究竟是做什麼的?跟法官哪裏不一樣?【律師聊天BAR ... 的推薦與評價
2021.02.03 檢察官 究竟是做什麼的? 檢察官 是國家的律師? 檢察官 跟法官又有什麼不 一樣 呢?快來聽聽許杏宜律師怎麼說,跟許杏宜律師一起聊~律師聊天BAR也 ... ... <看更多>
檢察官像死人一樣不知道在幹什麼 在 討論]模仿犯EP6,追兇的一些疑問(雷) - 看板TaiwanDrama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tonight0329 (none)》之銘言:
: 不知道小說如何敘述,
: 也還沒看完影集全部。
: 但是為啥檢警懷疑凱文是兇手,
: 不先暗自跟蹤救人,
: 選擇直接攤牌?
: 給對方找律師和準備時間?
: 這段邏輯上說不通。
: 小說這段也這樣描述嗎?
: 太不細膩了
就我個人的理解,原作與改編是兩種不同立場/不同角度在看事情。
(不影響影集完成度與觀影樂趣唷,以下單從作品表現主題討論)
以下有雷
原作當中,作者很明確是想討論若一種純粹的惡若出現,會對被害者/家屬/社會
大眾(在當時的日本環境)造成什麼影響,以及到底要如何對抗解決
所以,這種惡一定要非常強勢,無法破解,同時會勾起人們心中的惡,樂意成為它
的幫兇/而對抗者,必須是弱者,至少,手上沒有具體可以反擊的武器。
於是,真兇是基於他的犯案動機,規劃好後續要如何玩弄家屬/媒體/警方,
,然後指使假兇手先綁了一堆無相關的人,然後才一一放出線索,開始依計劃行動。
在這種前提之下,前期犯罪都已經完成,甚至連栽贓假兇手都安排了,後續警方
的偵辦自然會像無頭蒼蠅,被真兇玩弄在手心(當警方都在注意時,若還要再犯
案,那被抓到的機會就大了,對吧?)。
在此前提之下,作者聚焦的重點就順利達成了:受害者/家屬/社會大眾,
在遇到這種純粹的惡時,產生了什麼反應/對生活產生了什麼影響;媒體當然有在
其中成為幫兇,而從警方的視角,其實他們必須是非常被動,且幾乎對於犯罪者無
計可施的。
所以,從我自己的解讀,原作是三個主要主角(孫女被殺的老爺爺/因一時無心之
錯造成自己滅門慘案的少年/身為中年婦女的自由撰稿人)互相扶持,共同面對無
情的犯罪者/殘酷社會目光/媒體幫兇/無能檢警/社會壓力與自我懷疑......
等等巨大惡意,最終以心中小小的光,反擊重生的故事。
—
而這次的改編,是著重檢警如何對抗邪惡犯人/不良司法體制與惡意媒體的故事,
最後,還加入人在對抗惡魔時,自己會不會變成惡魔的討論(何謂善惡的議題)。
所以在刑偵過程,自然做了聚焦與強化的改編,如此可以讓觀眾更容易理解劇情並產
生善惡之間互相角力/各有勝場的緊張感。
那麼為了聚焦線索,所以從斷掌開始,就有了線索指向之前的殺人案;而之前殺
人犯的心理諮商師,又剛好是檢察官的前女友;前女友的弟弟,又正好是現在殺人案
與過去殺人案的關係人,然後受害者也很巧的是警察的女兒......
表面上看起相當合理,因為佈局是從真犯人的周圍向外擴散的人際網絡。
但這樣的設計,在最終表現在解案的過程中,若要導回原作動機(或與原作動機相近)
,那就會遇到兩個不太自然的困境:
1. 案子解到中段,當檢警發現其實線索其實都圍繞著建和與Kink時,其實反應
真的應該很簡單(尤其是犯人手上可能還有其他被害者時)跟堅/監聽
/低調/不打草驚蛇,等證據到手,一舉扣人破案......
而如果這樣順藤摸瓜下去,只要擊破建和,哪怕是真兇,都會很快會被制裁,
畢竟人際關係太緊密了。
但,這樣等於是削弱了邪惡的力量。所以,劇情上用了幾種方法,讓檢警綁手
綁腳,那就可以表達,這案子破不了,實在是有原因的。包含:
檢座有與前女友的人情債,除了基於私人感情,透露了辦案線索,且無法對建和
跟堅監聽/對於每一個嫌犯,在偵訊時一定要透露相關線索,讓嫌犯可以回去準備
應對、刺激再犯案的動機(包含去真兇簽書會逮人,然後在告知犯案細節之後,
讓真兇走人)/設定DJ後台非常強大,加上高層豬隊友,可以阻止檢方任何行動,導
致調查被迫受阻/主要調查的警察,有衝動自爆的個性,哪怕自己的女兒還在人家手
上,還要去和人家輸贏(兩次)......
說實在的,可以明白劇情為什麼要這樣設計,這樣的處理並不會讓犯罪者的邪惡升級
或感覺特別強大,只會讓人看了一直搖頭,覺得檢警怎麼會這樣辦案呢?
(尤其是最後兩名死者,根本可以說是被害死的,她們真的可以不用死的(嗎)。)
2. 真兇的行為動機飄移了,且,他的犯罪真是破綻百出,若非以自爆作為詭計最後目
的,實在想不到他這樣設計犯罪的理由。
這點,因為改編最終結局是往原作貼近的;但就是因為向原作靠近,真兇最後的表
演,反而覺得非常不自然。
先說結論:
目前改編的結局,真兇應該是在被檢座攻破心防之後,精神失去控制力,然後突然
自爆(因為他自認自己的犯罪是原創/完美犯罪,但被看成模仿之作(少)/他被
人認為是小角色,不受重視(多))。
但,因為犯罪過程實在無法被稱作完美犯罪,就算真兇不自爆/檢座不去節目對質,
只要按合理調察程序調查下去,真兇肯定是跑不掉的那麼,最後那高潮戲除了
真兇是想自爆,然後像電影小丑一樣,喚醒一大堆的模仿犯之外,實在無法解釋。
那如果是這樣,真兇在節目中,應該是冷靜/一切都在掌握之中,而非精神近乎
異常狀態了。
以下詳細說明之:
原作中真兇是把所有的刑責與犯罪證據作給了替罪羔羊,他是想有設計/想脫罪的。
而在替罪羔羊想要反應之前,就先把浩美與和明殺了。之後再以小說作家身份出現,
出書解明這一切。
而在影集改編中,一開始真兇也是如此,他控制了至少三名以上的替罪羔羊,開始
了他的表演(從斷掌案開始),且也出書/華麗展開了犯罪。
但其實,這三名替罪羔羊,都知道真兇的真實身份,在不處理他們(滅口)的前提
下,其實真兇活著並沒有那麼安穩耶,他怎麼有立場持續再犯下案件呢?
a. DJ:他或許不會主動透露真兇是誰,但在建和的引導之下(原作也是如此),
加上自己有議長後台,他隨時可以反咬一口脫罪事實上,改編中DJ與
建和的死是意外車禍(DJ 看到鬼魂,車衝下山崖)。若,這件事沒發生,
那麼DJ 與建和在冷靜之後,有概率是自首吧(因為後車廂還有一個活著
的被害者),哪怕不自首就躲著,真兇其實無法控制DJ了,隨時有爆
掉的可能性。
b. 黃河:他在最後已經爆料真兇身份了,只是配了一個自殺結局(但自不自殺對
真兇伏法並無影響,畢竟料都爆了)
c. 錢家堂:證據都給女主播了,然後兩人被真兇滅口。
我們回想一下,但凡以上三人爆料時間不擠在一起,早一點透露給警方,真兇就GG
了,他到底哪來的自信出書/裝正義魔人呢?
而在檢警逐步進逼的同時,哪怕三名以上的替罪羔羊都死了(車禍/自殺/被廢氣自
殺),這時真兇並沒有停手,先是殺了女主播(坐上位置),再接續殺了心理諮商師
,逼著檢座與他對決 除了一心想自爆,還能有其他理由嗎?
好,哪怕真兇已經瘋狂,真想自爆;但在女主播被殺之後,所有的證據應該更明確了
(證據都收束完成了),這時的檢座,幾乎已經能認定真兇就是主謀(在簽書會拉人
/有偵訊了),只要簡單的跟堅/監聽,那真兇啥也幹不了了。怎麼那陪他一起瘋/
讓前女友被殺,難道只是為了讓檢座被擊到谷底之後,才有了最後反擊,真兇自爆的
那一幕嗎?
所以,哪怕真兇想要自爆,還得有檢座陪他一起瘋,最後那場戲才會成立:但怎麼看,
至少在女主播死亡死亡那個時間點,檢座應該九成九心中都有底了,他只會愈來愈冷
靜,不會愈來愈失序,前女友真是白白送了性命了。
真的,看到後來動機與行動,整個搞不清楚了......
—
用更具體的白話文來說,就是真兇的動機與行動,到底有無相符合的問題。
我們先忘記所有原著設定,回頭看本劇兇手,他到底想做什麼,所以才要
用到這麼複雜殘忍的殺人手段與玩弄社會的行動?
全劇的第一顆鏡頭,第一段導言,好像是在講每個人心中都有惡,
而自認為正義的檢察官,最終也會押下那個惡的按鈕這是真兇想證明的事。
我自己在看劇時,其實還沒回頭重翻小說,就是想專心體會這次劇組想往
哪個方向改編。前六集的故事,很吸引人
當檢察官發現所有兇案的線索,都好像往自己身邊聚集之後,我其實有被拐到,
以為真兇是因為過往的某個案件,被自認正義的檢察官弄到了,所以才用這種
方法報復(對,我知道這樣想很老套,被拍過一百次了 XD)
到第一次看完時,我突然發現,不對,真兇沒在在乎別人呀!他只在乎自己。
然後腦中好多問號,就回去翻書,然後重看戲劇.....到現在還是弄不明白XD
—
寫了這麼多,只是針對改編後檢方與兇手的一些行動試著解析,意見相當主觀,
或許也不是所有觀眾會關心的重點(戲劇整體表現,每個人關注的點都不一樣的)。
基本上,看多數觀眾的評論,本劇還是相當優秀且可以算是佳作的作品;而改編作品
本身就有它自己的生命,喜不喜歡/或欣賞這戲的哪一部份,並不一定要與原作綁定
的。
希望大家都能在觀影或讀書過程中獲得樂趣就個人角度而言,兩者都是佳作,
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233.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680594232.A.8E4.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