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別管六四了,你知道白色恐怖嗎?
今天是六月四號。一早醒來,看到很多人在諷刺很多中國人對六四事件一無所知。中共政權隱瞞消息,讓中國人對於六月四號毫無感覺,連「以為今天是什麼大日子」的一點心理陰影都沒有。
你可能在心中想著,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可以隱蔽人民成這個樣子。
同樣的問題,我們一樣拿來問台灣人:你知道「#白色恐怖」嗎?
也許少部分的人會回答,啊就國民黨亂殺人或是殺共諜啊!但說實在話,「白色恐怖」時期到底發生什麼,也很少人真正說得出所以然。我們對於自己國家所發生的白色恐怖,瞭解程度,也許只比對岸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好一點而已。
隱蔽消息,是極權國家統治百姓的一種基本手段。這在中國是現在進行式,在台灣也曾發生過,也許還沒結束。想想台灣人民對於「白色恐怖」這四個字,都看似無感;大多數人都在有意無意地迴避這個「禁區」。有時有人會提起這個話題,還會被唸,說「什麼猴年馬月的事情了,還提它做什麼?」
甚至也有人會主張白色恐怖是「必要之惡」,認為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對於一些「言論、思想上有問題的」,本來就應該「妥善管理」。現在社會已經民主化,我們應該「放下仇恨」,事後也都有「好好補償家屬」了啊!(參考連結1)
🔹 白色恐怖的年代,真的很久遠嗎?
1987年7月15日起,中華民國政府解除《#台灣省戒嚴令》,俗稱「解嚴」。理論上,白色恐怖至此已經結束,臺灣平民不再受到嚴厲的軍法審判。其實這解嚴,解得還不完全;惡法《#懲治叛亂條例》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仍然存留著,繼續鎮壓著異議人士、威脅著人民思想自由。
熟悉台灣民主發展史的人,應該都熟知一個名詞,叫「#二條一」。二條一指的就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大概的意思是規定犯刑法第一百條者,唯一死刑(以及其它)。而戒嚴時期的刑法一百條 (叛亂罪),講的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
這「意圖」兩個字,就被國民黨政府與其鷹犬,拿來無限上綱,將許多看左派讀物、組織讀書會,甚至是和叛亂八竿子打不著邊,只是講話不中聽的所謂「思想犯」入於叛亂罪,再用「二條一」求處唯一死刑。當年辦雜誌的花媽陳菊,就是「二條一」底下的虎口餘生。
不到三十年前的1991年5月9日,法務部調查局幹員,就在未知會國立清華大學校方的情況下,於清晨五時許闖入學生宿舍,拘提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等五人。
這就是在台灣民主發展史上赫赫有名的「#獨台會案」,也是台灣最後一次以「二條一」入人於罪。此案餘波蕩漾、社會嘩然,促成了一連串社會抗爭。最終,在輿論的壓力下,萬年國會才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修改刑法一百條,台灣的思想自由也才能夠逐漸落實。
而這,其實是不到三十年前的事情。
🔹 白色恐怖,真的只有「一些人受害」嗎?
根據法務部向立院所提的資料顯示,戒嚴時期,光是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就有29407件;官方最保守估計的無辜被害者,約有十四萬人。
而根據司法院估計,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總數約六、七萬件,如以每案平均牽涉三名被告來計算,政治受難者應當在二十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最直接犧牲者。
其中,光是1960年那一年,執政當局將12萬6875人列為「行蹤不明」人口而予以撤籍。用現在網路流行語講,就是「被消失」了。由此推論,當時未經公開審判就受迫害致死的人數,應極為可觀。
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就處死了至少四到五千人,估計多至八千名以上的外省和本省的「匪諜」,其中包括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另外,有差不多數目的人,被判處無期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就是所謂的「臺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
🔹 受難者家屬,真的有好好補償嗎?
根據「#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8500件,已領補償金者為13000人。
和前一段文章的數字相比,這簡直不成比例。基金會的執行長倪子修也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參考連結2)。
至2009年7月,基金會的確實統計,臺灣在二二八事件後期到解嚴後兩年(1989)之間,共43年左右的「白色恐怖時期」,因思想、言論涉及叛亂罪,被依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條例逮捕受難者有8296人,其中1061人被執行死刑(參考連結3)。
這還只是有確實案底可考的部份,其它的許多,已經隨著書面資料佚失而石沉大海了。
白色恐怖並不是只有本省人罹難,根據補償基金會的統計數字顯示,在已知可考的白色恐怖受害者中,本省人約佔六成,外省人約四成。雖然前者多於後者,但以外省人僅佔台灣約15%人口來看,外省人裡面受難的比例高得多。
政府遷臺早期,許多隻身來台的外省人,成為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但他們可能沒有親人替他們平反討公道。而由於世事變遷、人事不存,資訊不能流通,再加上長輩普遍持有「呣通插政治」的寒蟬心態,不敢告訴晚輩真相,使得許多案情已然消失於歷史的洪流中。
🔹 平反白色恐怖的努力,不應該被污名化
我們討論白色恐怖,是為了平反這些當時未經過正當程序就被拘捕、審判、處刑的「無辜人民」;而且秉持「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心態,向歷史學習,確保台灣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悲劇;這是轉型正義的必要步驟。近三年來,蔡英文政府非常積極地在推動轉型正義的浩大工程,但是史事已湮沒、民間輿論不積極,再加上情治、檢調、司法單位裡面,有許多為了自保或「掩護學長」而消極杯葛的人員,使得轉型正義進度緩慢。即便如此,轉型正義的工作仍然不懈地在持續著。
推動白色恐怖平反,絕不是為了報族群主義上的「老鼠仔冤仇」。國民黨將平反白色恐怖的努力,抹黑成「外省人與本省人之間的族群鬥爭」,這是非常沒有道理與良心的說法。
追查真相、平凡冤案,是稍有正義感的公民都應該支持的事情。我們想問的是,國民黨這樣子抹黑,真的是一個民主政黨該說的話、該有的樣子嗎?
(原作者:鐵瑞,經蕪菁雜誌編輯補充後刊出)
📖參考閱讀
1. 風傳媒鄧鴻源專欄,《為何有人對白色恐怖選擇遺忘?》
https://www.storm.mg/article/940164…
2. Kipp的部落格,《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http://kipppan.pixnet.net/blog/post/52282472-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3. 維基百科,《台灣白色恐怖時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4. 沃草,《白色恐怖是什麼》
https://medium.com/watchout/白色恐怖-是什麼-428d055e2f89
洪鎮海wiki 在 蕪菁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先別管六四了,你知道白色恐怖嗎?
今天是六月四號。一早醒來,看到很多人在諷刺很多中國人對六四事件一無所知。中共政權隱瞞消息,讓中國人對於六月四號毫無感覺,連「以為今天是什麼大日子」的一點心理陰影都沒有。
你可能在心中想著,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可以隱蔽人民成這個樣子。
同樣的問題,我們一樣拿來問台灣人:你知道「#白色恐怖」嗎?
也許少部分的人會回答,啊就國民黨亂殺人或是殺共諜啊!但說實在話,「白色恐怖」時期到底發生什麼,也很少人真正說得出所以然。我們對於自己國家所發生的白色恐怖,瞭解程度,也許只比對岸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好一點而已。
隱蔽消息,是極權國家統治百姓的一種基本手段。這在中國是現在進行式,在台灣也曾發生過,也許還沒結束。想想台灣人民對於「白色恐怖」這四個字,都看似無感;大多數人都在有意無意地迴避這個「禁區」。有時有人會提起這個話題,還會被唸,說「什麼猴年馬月的事情了,還提它做什麼?」
甚至也有人會主張白色恐怖是「必要之惡」,認為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對於一些「言論、思想上有問題的」,本來就應該「妥善管理」。現在社會已經民主化,我們應該「放下仇恨」,事後也都有「好好補償家屬」了啊!(參考連結1)
🔹 白色恐怖的年代,真的很久遠嗎?
1987年7月15日起,中華民國政府解除《#台灣省戒嚴令》,俗稱「解嚴」。理論上,白色恐怖至此已經結束,臺灣平民不再受到嚴厲的軍法審判。其實這解嚴,解得還不完全;惡法《#懲治叛亂條例》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仍然存留著,繼續鎮壓著異議人士、威脅著人民思想自由。
熟悉台灣民主發展史的人,應該都熟知一個名詞,叫「#二條一」。二條一指的就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大概的意思是規定犯刑法第一百條者,唯一死刑(以及其它)。而戒嚴時期的刑法一百條 (叛亂罪),講的是「『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
這「意圖」兩個字,就被國民黨政府與其鷹犬,拿來無限上綱,將許多看左派讀物、組織讀書會,甚至是和叛亂八竿子打不著邊,只是講話不中聽的所謂「思想犯」入於叛亂罪,再用「二條一」求處唯一死刑。當年辦雜誌的花媽陳菊,就是「二條一」底下的虎口餘生。
不到三十年前的1991年5月9日,法務部調查局幹員,就在未知會國立清華大學校方的情況下,於清晨五時許闖入學生宿舍,拘提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等五人。
這就是在台灣民主發展史上赫赫有名的「#獨台會案」,也是台灣最後一次以「二條一」入人於罪。此案餘波蕩漾、社會嘩然,促成了一連串社會抗爭。最終,在輿論的壓力下,萬年國會才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修改刑法一百條,台灣的思想自由也才能夠逐漸落實。
而這,其實是不到三十年前的事情。
🔹 白色恐怖,真的只有「一些人受害」嗎?
根據法務部向立院所提的資料顯示,戒嚴時期,光是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就有29407件;官方最保守估計的無辜被害者,約有十四萬人。
而根據司法院估計,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總數約六、七萬件,如以每案平均牽涉三名被告來計算,政治受難者應當在二十萬人以上,他們就是「白色恐怖」的最直接犧牲者。
其中,光是1960年那一年,執政當局將12萬6875人列為「行蹤不明」人口而予以撤籍。用現在網路流行語講,就是「被消失」了。由此推論,當時未經公開審判就受迫害致死的人數,應極為可觀。
以1950年代的前五年為例,國民黨政府在臺灣,就處死了至少四到五千人,估計多至八千名以上的外省和本省的「匪諜」,其中包括知識份子、文化人、工人和農民。另外,有差不多數目的人,被判處無期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這就是所謂的「臺灣五零年代白色恐怖」。
🔹 受難者家屬,真的有好好補償嗎?
根據「#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呈報行政院的數據,自1999年起至2007年6月底止,申請補償的件數為8500件,已領補償金者為13000人。
和前一段文章的數字相比,這簡直不成比例。基金會的執行長倪子修也表示,這些只是領取受難補償的人數,並非確切受難人數(參考連結2)。
至2009年7月,基金會的確實統計,臺灣在二二八事件後期到解嚴後兩年(1989)之間,共43年左右的「白色恐怖時期」,因思想、言論涉及叛亂罪,被依動員戡亂時期檢肅條例逮捕受難者有8296人,其中1061人被執行死刑(參考連結3)。
這還只是有確實案底可考的部份,其它的許多,已經隨著書面資料佚失而石沉大海了。
白色恐怖並不是只有本省人罹難,根據補償基金會的統計數字顯示,在已知可考的白色恐怖受害者中,本省人約佔六成,外省人約四成。雖然前者多於後者,但以外省人僅佔台灣約15%人口來看,外省人裡面受難的比例高得多。
政府遷臺早期,許多隻身來台的外省人,成為白色恐怖的受害者。但他們可能沒有親人替他們平反討公道。而由於世事變遷、人事不存,資訊不能流通,再加上長輩普遍持有「呣通插政治」的寒蟬心態,不敢告訴晚輩真相,使得許多案情已然消失於歷史的洪流中。
🔹 平反白色恐怖的努力,不應該被污名化
我們討論白色恐怖,是為了平反這些當時未經過正當程序就被拘捕、審判、處刑的「無辜人民」;而且秉持「前事不忘、後事之師」的心態,向歷史學習,確保台灣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悲劇;這是轉型正義的必要步驟。近三年來,蔡英文政府非常積極地在推動轉型正義的浩大工程,但是史事已湮沒、民間輿論不積極,再加上情治、檢調、司法單位裡面,有許多為了自保或「掩護學長」而消極杯葛的人員,使得轉型正義進度緩慢。即便如此,轉型正義的工作仍然不懈地在持續著。
推動白色恐怖平反,絕不是為了報族群主義上的「老鼠仔冤仇」。國民黨將平反白色恐怖的努力,抹黑成「外省人與本省人之間的族群鬥爭」,這是非常沒有道理與良心的說法。
追查真相、平凡冤案,是稍有正義感的公民都應該支持的事情。我們想問的是,國民黨這樣子抹黑,真的是一個民主政黨該說的話、該有的樣子嗎?
(原作者:鐵瑞,經蕪菁雜誌編輯補充後刊出)
📖參考閱讀
1. 風傳媒鄧鴻源專欄,《為何有人對白色恐怖選擇遺忘?》
https://www.storm.mg/article/940164…
2. Kipp的部落格,《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http://kipppan.pixnet.net/blog/post/52282472-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
3. 維基百科,《台灣白色恐怖時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臺灣白色恐怖時期
4. 沃草,《白色恐怖是什麼》
https://medium.com/watchout/白色恐怖-是什麼-428d055e2f89
洪鎮海wiki 在 林柏希Willi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值得一看,值得深思。
【擘大眼睇真啲,原來世界好恐怖】
韓國最近爆咗單「崔順實干政」大新聞,搞到萬人上街。就咁睇,你會覺得係政治事件。
「我知~你想話香港人就無咁團結嘛~又講政治!好煩囉!」
咁不如今次換個有趣少少嘅角度,同大家講一個故事,我保證唔會關政治事!
今次要講嘅係…現今韓國總統,背後有一個邪教控制住!邪教,全部都係邪教!
先簡單幾句講吓發生咩事,被告「崔順實」(下稱崔女人)係一個無官職嘅女人,佢個寶貝女就以「馬術專才生」成功入讀梨花女子大學,但搞笑嘅係,梨花大學根本無馬術呢一科。
當有網民呢件事,寶貝女就喺網上串班低等賤民:「吹啊?我屋企有錢啊!有錢就是實力!」
於是寶貝女就惹起民憤,一眾網民展開起底行動。傳媒亦喺崔女人(唔係總統)丟棄嘅舊電腦搵到,佢同韓國總統「朴槿惠」(下稱朴總統)有多次秘密會面,仲有權力幫總統修改演講講稿,於是就爆出咗呢單風波。(詳細唔多講,唔係重點)
點解呢個無官職嘅女人咁恐怖嘅?!
其實最恐怖嘅,係佢老豆…
崔女人個老豆,叫「崔太敏」(下稱崔父),係韓國邪教「永生教」嘅教主。崔太敏已經係佢第7個名,之前做過軍人、佛教僧侶、基督教牧師、邪教教主。點解佢要換七個名?睇落去大家就明…
1974年,朴總統仲未做總統,佢老母喺嗰年死咗,朴總統傷心欲絕。崔父就話自己可以發夢同佢老母溝通,借機接近佢。喺朴總統好早期嘅演講,崔父仲以精神導師身份陪伴左右。
崔父並唔係一般鳩流流,「呃蝦條」嘅邪教教主。2007年,朴總統曾經親口講「崔父係愛國者!我感激佢喺困難時期嘅幫助!」
同年,維基解密公開咗一份美國駐韓大使館嘅文件,有謠言稱崔父已經完全控制咗朴總統嘅身體同靈魂,崔一家子女因此獲得巨大財富,亦有傳言,崔父同未婚嘅朴總統偷偷育有一個兒子。(呢個傳聞中嘅兒子,一陣會再出場)
2016年睇返崔女人嘅權力同佢寶貝女嘅炫富,中喎~
,邪教教主當然唔止咁簡單啦,繼續回帶,大家記唔記得2014年韓國發生咗次「世越號」沉船事件,事件造成超過300人死亡。有人懷疑,呢次沉船事件,係一個邪教嘅「活祭」事件!
崔女人想以活人祭,復活喺1994年死咗嘅老豆崔父教主。
當然啦,「活祭論」只係猜測,但沉船事件的確有好多解釋唔到嘅疑點,令人覺得今次意外係人為。
疑點:
1)事故前一日,南韓突然修改相關法律,容許一等航海士代理船長職務,仲可以由總統直接指定。 而世越號出事當日,正好被臨時強制換咗船長。
2)出事當天,港口出發嘅其餘十艏航班,全部因大霧而取消出航,只有世越號一隻船強行出港。
3)撞船之後,船長下達命令,要求學生全體留喺原地,但船長條友仔自己扮係乘客第一個跳上救生艇。
4)更恐怖嘅係,事發前一日,學生原本計畫乘坐嘅船,被換成世越號…
5)朴總統、崔女人、崔女人前夫三人曾於世越號沉没之後秘密會面七小時。
6)事發當日,年僅27歲嘅洪嘉惠,係一名職業潛水員,當時佢去緊濟州島旅行,聽見發生沉船意外,立即趕到現場增援。點知…
佢只係見到海警同警察,企晒喺岸邊同巡邏艇上,完全無打算去救人。有喺岸邊嘅家屬喊住懇求佢哋落水救人,但係海警唔批准任何人落水。
當時,潛水員洪嘉惠用live報導當時情況,質疑海警做法,結果係點?韓國政府親口否認,更加將佢監禁長達102天。期間,佢不斷被各媒體報導成判亂分子。
若然唔係政府身有屎,何必咁緊張?
可能你會話「痴線咩!有冇咁大權力啊!媒體同警察都控制到!」
容許我再回一回帶,加啲更大膽推測。
唔知大家又記唔記得,2015年facebook瘋傳過一段影片,影片入面有三個戴帽、戴黑超、戴口罩嘅人,係一個母親同兩個兒子,報稱自己二十年嚟被逼賣淫。
簡單講吓咩事~
大約廿年前,母親被一個權力好大嘅男人強姦,事後母親被屋企人逼佢同個男人結婚。結婚之後母親搬咗去美國住,對於佢嚟講,呢段日子真係慘過每日食屎。
因為佢幾乎每日都被瘋狂強姦,被自己丈夫,亦有一啲唔認識嘅男人。結婚三年後,母親生咗個仔,但係估唔到,個仔都無好日子過,五歲就被丈夫雞姦,亦有不停接客,服侍啲有變態戀童癖嘅客人。
七年後,母親生咗第二個,當然呢個細仔都逃唔過被姦嘅命運,丈夫會舉辦一啲畀有錢佬權貴參加嘅雜交派對,母親同兩個仔就每日不斷接客。
期間,母親會被注射鎮靜劑,而兩個仔就會注射興奮劑服侍客人。平日無生意,兩個仔都會被父親雞姦。(已有讀者查證當年崔父已死,thx~ )
『兩個仔會被(父親)雞姦。』
上文提及:崔父與朴總統育有(一子)。
而呢位母親亦喺影片中提及,丈夫嘅父親,係一個有權有勢有財嘅牧師。
上文提及:崔父曾經做過僧侶、牧師、教主…
好慘?未算,當呢個母親陪丈夫返到韓國,佢先發現…點解當年屋企人要逼佢同個男人結婚?原來,屋企人同佢丈夫係生意伙伴。
一直過住廿年悲慘生活,去到2015年,終於有一次機會逃脫,母親即刻去報警求助,警察叫佢返屋企等消息…然後,完全無回音。
於是,母親轉移搵媒體,媒體接受訪問之後,幾日都無播出相關新聞,相反,當佢拍片放上youtube向各界求助,佢屋企人就即時跑出嚟,話佢有精神病、妄想症…有傳媒仲搵到一個相傳係母親既「真丈夫」,「真丈夫」話:「嗚嗚~係啊佢真係痴線㗎~佢兩個仔都痴線㗎~大家唔好信佢!我先係受害者!」
其後,媒體再查出呢個女人係被另一邪教嘅女巫師指使佢咁做…但媒體係咪真係可信呢?因為女巫師咁做,對佢可謂毫無益處可言...
即使未必真係關崔子嘅事,但可想而知,邪教喺韓國有幾大影響力!亦有傳美國政府,背後同樣被一個「影子政府」控制。(已修,謝讀者提供資料)
以上所有事都可以喺wiki搵到,我只係將佢哋聯想埋一齊,若果大家唔信,亦可以當係我創作嘅故事。
但呢個「故事」,都可以畀大家對呢個世界,多少少思考空間。(我講嘅未必係真,但不論真假大家都要有獨立思考,不能盡信媒體、政客。名稱劇情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媒體係咪可信?政客係咪可信?仲有好似個母親咁,屋企人係咪真係可信呢?或者我哋應該要學識,睇嘢唔好咁單一化,換轉現時嘅香港亦都係一樣。
第2集:【點解有人咁蠢會信邪教?】
http://bit.ly/2eibkCB
=====
專頁:http://www.facebook.com/BlueGodZi
ig:blueGod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