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南街與錦田路道路重鋪工程今天已經動工囉!🚧🚧🚧
市長今日抵達現場勘查施工狀況,並表示市府已訂定「瀝青混凝土刨鋪作業手冊」,將目前最新的技術、最嚴格的標準皆納入規範,整合到手冊當中,而本次工程將會依照手冊標準來施作,日後的道路工程也將以此標準比照辦理!現場也由廠商示範操作「英式擺錘抗滑試驗儀」給大家看,讓大家知道現在對道路品質要求有多麼的嚴格!
感謝認真的邁邁市長陳其邁 Chen Chi-Mai,親臨現場關心與民眾生活相關的事與物!讓我們一起邁向更美好的未來,迎向更優質的環境!
#鎮南街 #錦田路 #雄工夫
#英式擺錘抗滑試驗儀
#瀝青混凝土刨鋪作業手冊
瀝青混凝土試驗規範 在 陳光軒・dpp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近期接到陳情,指頭份市信東路二段281巷的瀝青混凝土路面有碎玻璃顆粒,造成鄉親刺傷,經查疑似為頭份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工程完成後回填的瀝青混凝土路面用料問題。
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綱要規範第02748章》瀝青混凝土鋪面材料使用的規範,使用在玻璃瀝青混凝土之廢玻璃砂, 應去除銳角,且粒徑直徑應小於4.75mm,但經現場勘查挖出鑲嵌在路面的碎玻璃砂,都明顯不符合上述規範,許多玻璃砂粒徑甚至超過1公分以上。我要求水利處應盡速盤點頭份汙水下水道個工區路面回填情形,並鑽心取試體送檢驗,若級配有不符規定,應立即刨除重新鋪設瀝青,並依照合約內容及相關規定究責。
#隨便摳就摳出一整把有銳角碎玻璃
#縣府表示信東路二段281巷將刨除重鋪
參考資料: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施工綱要規範第02748章》玻璃瀝青混凝土鋪面
2.1.2 粒料
(1) 粗細粒料及礦物填縫等悉依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鋪面」之規定。
(2) 廢玻璃砂
A. 來源:1使用在玻璃瀝青混凝土之廢玻璃砂,應為無毒性且能符合環保署之規定。2毒性限制:廢玻璃砂經毒性溶出試驗(TCLP)應符合環保署毒性事業廢棄物溶出試驗標準之要求。
B. 供料品質:
a. 回收之廢玻璃應經篩選、磁選、水洗、空氣分離及人工篩選,去除金屬、塑膠、紙張、泥粉、有機物等有害物質及雜物。
b. 破碎及去除銳角:廢玻璃顆粒之銳角需經二~三次破碎與篩選,使具備適當之粒度與尺寸,並須去除扁平顆粒。
c. 粒徑及級配:舖裝材料用之玻璃粒料的直徑應小於4.75mm(No.4 Sieve),添加廢玻璃砂之瀝青混凝土粒料,其級配應符合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鋪面」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