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啟用核電第一步】
#澳洲核電之路或將開啟 #民主與立法機制該這樣用
澳洲從去年到今年因為核電議題也是炒得火熱,澳洲明明有一堆鈾礦,但為何他無法使用核電?原因是因為他們的環境基準法明定(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ct 1999),中央政府不能參與或主導任何核燃料相關設施... 禁止核電廠的原因主要是因澳洲從早期開挖鈾礦、進行核子試爆以及到後面開發低階廢料處置場屢屢引發爭議,導致核能對環境與人權危害甚鉅的觀念深植人心,甚至地方政府立法時也有些畸形,連低階廢料處置場都禁止設立...就是這麼扯...然後後續就幾乎變成政治角力...
既2006年做過一次評估報告後(結論為澳洲至少有建置三分之一電力為核電的潛力),核能在澳洲的議題基本上就一直在死胡同打轉(政治因素),直到去年政局發生動盪,能源政策也再度成為焦點時,澳洲的礦業聯盟出來喊聲,說要核能(電),他們是利益集(財)團,看似邪惡,但根據民調顯示,認為應該解除核電禁令的民眾也有四成(反對33%,無意見26%),在議題持續延燒與各個政治人物接續發聲的情況下,澳洲政府把問題丟到眾議院,委由能源與環境委員會展開三個月的諮詢,並提繳建議報告給政府。
於是經過了三個月,諮詢了三百多位利害關係人以及召開多場公聽會,報告誕生了。結論委員會有三個建議:
1. 政府應進一步考慮將核技術的前景作為澳大利亞未來能源結構的一部分。該委員會表示,政府在履行國際減排義務的同時,應以目標為導向,以提供可負擔且可靠的潔淨能源。也應在"戰略"上探討進入核能工業的可能性。並以社區為中心展開與民眾的討論。
2. 政府應開始動作以在澳洲脈絡下加深對核技術的了解。這應包括對不同代核反應堆的技術評估,包括對其可行性和對澳洲適用性的審查。還應基於“整個系統成本”的基本負荷和高峰需求進行經濟評估。也應該評估該澳洲準備採用核能之前需要滿足哪些主要要求。更應該啟動社區參與計劃,以教育公眾
3. 政府應“審慎地考慮應特定類型的核電技術”,考慮部分取消當前對新興技術(新三代爐與四代爐)的核能禁令。解除禁令也應以技術評估的結果和受影響社區的事先知情同意為條件。
簡而言之,上述明顯強調兩個部分,政府要做功課,政府要帶民眾做功課。這兩點都是我們政府相當缺少的部分,政府不做功課,也持續給民眾錯誤觀念。
這是澳洲的第一步,在遇上問題時,就循體制解決問題囉,期待後續會有實質成果,希望啦。
▋完整報告:
https://www.aph.gov.au/…/Environment_a…/Nuclearenergy/Report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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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核電之路或將開啟 #民主與立法機制該這樣用
澳洲從去年到今年因為核電議題也是炒得火熱,澳洲明明有一堆鈾礦,但為何他無法使用核電?原因是因為他們的環境基準法明定(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ct 1999),中央政府不能參與或主導任何核燃料相關設施... 禁止核電廠的原因主要是因澳洲從早期開挖鈾礦、進行核子試爆以及到後面開發低階廢料處置場屢屢引發爭議,導致核能對環境與人權危害甚鉅的觀念深植人心,甚至地方政府立法時也有些畸形,連低階廢料處置場都禁止設立...就是這麼扯...然後後續就幾乎變成政治角力...
既2006年做過一次評估報告後(結論為澳洲至少有建置三分之一電力為核電的潛力),核能在澳洲的議題基本上就一直在死胡同打轉(政治因素),直到去年政局發生動盪,能源政策也再度成為焦點時,澳洲的礦業聯盟出來喊聲,說要核能(電),他們是利益集(財)團,看似邪惡,但根據民調顯示,認為應該解除核電禁令的民眾也有四成(反對33%,無意見26%),在議題持續延燒與各個政治人物接續發聲的情況下,澳洲政府把問題丟到眾議院,委由能源與環境委員會展開三個月的諮詢,並提繳建議報告給政府。
於是經過了三個月,諮詢了三百多位利害關係人以及召開多場公聽會,報告誕生了。結論委員會有三個建議:
1. 政府應進一步考慮將核技術的前景作為澳大利亞未來能源結構的一部分。該委員會表示,政府在履行國際減排義務的同時,應以目標為導向,以提供可負擔且可靠的潔淨能源。也應在"戰略"上探討進入核能工業的可能性。並以社區為中心展開與民眾的討論。
2. 政府應開始動作以在澳洲脈絡下加深對核技術的了解。這應包括對不同代核反應堆的技術評估,包括對其可行性和對澳洲適用性的審查。還應基於“整個系統成本”的基本負荷和高峰需求進行經濟評估。也應該評估該澳洲準備採用核能之前需要滿足哪些主要要求。更應該啟動社區參與計劃,以教育公眾
3. 政府應“審慎地考慮應特定類型的核電技術”,考慮部分取消當前對新興技術(新三代爐與四代爐)的核能禁令。解除禁令也應以技術評估的結果和受影響社區的事先知情同意為條件。
簡而言之,上述明顯強調兩個部分,政府要做功課,政府要帶民眾做功課。這兩點都是我們政府相當缺少的部分,政府不做功課,也持續給民眾錯誤觀念。
這是澳洲的第一步,在遇上問題時,就循體制解決問題囉,期待後續會有實質成果,希望啦。
▋完整報告:
https://www.aph.gov.au/Parliamentary_Business/Committees/House/Environment_and_Energy/Nuclearenergy/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