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收費基準.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 <看更多>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收費基準 在 台北市政府體育局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新聞 ... 的推薦與評價
名稱:,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收費基準. 法規位階:, 行政規則-屬行政程序法第159條第2項第2款規定之行政規則. 制(訂)定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 ... <看更多>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收費基準 在 Re: [情報] 河濱球場長期遭霸佔做無本生意體育局硬- 看板Softball 的推薦與評價
剛剛租借系統來了一封mail, 有興趣的可以了解一下.
棒壘球場
場地使用 270元/每小時
照明 400元/每小時
不知道各地的聯盟會怎麼因應勒...
***
註記:
一、收費(場地使用及照明)以每小時為單位,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另設備啟動
使用後有15分鐘緩衝期間不另收費,緩衝期結束後即算入收費期間。
二、倘付費(場地使用及照明)後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大雨、停電、設備損壞等)導
致無法使用場地或照明設備,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辦理退費,已使用時間收費以每
小時為單位,使用未滿一小時則不予收費,並得退費。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 場地租借系統 ( Department of Sports, Taipei City
Government - Venue Booking System )】最新消息公告 -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
場地收費基準說明
一、「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開放式運動場地收費基準」自110年3月1日生效,除依前揭基準
第9條場地使用費及照明使用費得予減(免)徵(收)外,另依規費法第13條針對「無收取費
用、無商品展示、無廣告行銷之非營利活動」,得免徵(收)場地使用費,但仍應徵(收)照
明使用費。
二、需繳費訂單請於審核後線上取號繳費;倘租借訂單橫跨非收費(3月前)至收費(3月後)
日期,亦請調整訂單。1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之場地費、照明費由本系統審核後線上取號
繳費;110年4月後照明費將於現場依使用時間(以每小時為單位)刷悠遊卡或悠遊付方式
繳費。其他相關注意事項(含退費)說明請至「文件專區」-「開放式場地收費基準說明」
參閱,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 引述《poweroo2001 (昇昇不息)》之銘言:
: 河濱球場長期遭霸佔做無本生意 體育局硬起來!3月將強制收費
: 資訊來源:
: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10128/AVJADSONLZCW3ESKQOBUKMQ3ZM/
: 北市河濱公園球場過去開放讓民眾免費使用,但近年卻遭各大體育協會以認養、辦比賽等
: 名義長期霸佔,甚至拿公家地開班授課,形同做「無本生意」,為了「還地於民」,北市
: 體育局祭出新制,從今年3月開始,河濱公園棒壘球場、橄欖球場與足球場將全面改「收
: 費制」,藉此解決各大體育協會的侵占行為。
: 市府人員坦言,目前多個河濱球場都有遭地方體育協會占用情況,有協會以「認養」或「
: 辦比賽」的名義,優先向體育局取得使用權,一口氣霸佔多個時段,甚至有協會佔地為王
: ,將整個球場納為己用。
: 原先市府建置了北市公有場地租借系統租借,讓所有市民可登記使用,但因為上述種種行
: 為,導致時段全部都被提前借走。更離譜的是,有些協會占用球場後還開班授課、收費舉
: 辦賽事,所有營收順利成章的進到自己口袋,形同拿公家土地做無本生意。此外這些協會
: 跟當地議員交情匪淺,若遭市府稽查還會出動民代出面撐腰。
: 北市體育局長李再立證實,從今年3月開始,河濱棒壘球場、橄欖球場與足球場將全面收
: 費,這是體育局新制,且已報議會備查同意,屆時收費將分兩種,如果是白天就單純收場
: 地使用費,若是夜間比賽還要加收照明費。若活動屬公益性質,場地費部分就可以減免。
: 但如果是非公益性質、有收費的活動,全部都要繳錢。
: 李再立表示,體育局的租借系統會顯示那些單位租借那些時段,新制上路後因為要全面收
: 費,相信有些單位就把不用的時段釋放出來,「因為他不放出來就要付錢給我們,這樣一
: 般市民就可以上去借用」。至於那些場地有被占用情形,他表示並未處理這樣問題。
: 至於未來收費標準?體育局設施專員黃美玲表示,體育局將針對獨占性場地收費,未來棒
: 壘球場白天每小時270元、夜間收費400元(照明),11人制足球場白天收費260元、夜間收
: 費300元,5或7人制足球場白天收費190元、夜間收費250元,橄欖球場白天收費240元、夜
: 間收費250元。
: 先前北市公園處才發生陽明山國際大飯店侵占公有地遭檢方調查,北市政風處長沈鳳樑指
: 出,若有長期侵占行為,在法律上已構成刑法《竊占罪》,不但違法還可以追討五年不當
: 獲利,屆時北市府可依公告地價去討錢。若是短期(每周一兩小時)行為,雖然沒有構成侵
: 占,但如果市民想要使用該場地,結果有人因為教學把他人趕走,也可能涉及《強制罪》
: 問題,也呼籲大家遵守法令。(陳思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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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價格算便宜啦,晚上一個小時才$400
: 球隊20個人練球租兩個小時,每人分攤40
: 我猜應該也看的到吃不到
: 那些人還是一樣人海戰術,把某些時段包起來
: 然後還可以用場地收費名義,比賽費用在調漲
: PS:新北桃園會跟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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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4.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ball/M.1612754550.A.5CE.html
※ 編輯: fredking1 (36.230.24.89 臺灣), 02/08/2021 1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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