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柯文哲市長暫停社子島都市計畫審議
(今天上午參與記者會的發言內容)
徐世榮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兼第三部門研究中心主任
台北市社子島都市計畫審議引起當地居民強烈的反對與抗爭,其中的關鍵因素之一,乃是政府要採取區段徵收手段來進行土地開發,這是非常強烈的作法,將會造成土地掠奪及強制迫遷的嚴重社會問題,恐也與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有違,因為,該手段之採用若沒有符合土地徵收所應具備之要件,則會造成基本人權的侵害,而這也就是許多國人及非政府組織重視本案的原因。本人在審視相關文件後,主張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前二次會議恐都是建立在錯誤的資訊之上、北市府應確實踐行正當行政程序、及國際人權審查委員嚴重關切我國所獨有的區段徵收制度,建議北市府應暫停社子島都市計畫審議。
一、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不應建立在錯誤資訊之上
1.本案區段徵收尚未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核定
根據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2次會議紀錄,委員1表示,「有關社子島地區開發採區段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在內政部都審議主要計畫時,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也一併進行討論,並獲得支持。」在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3次會議紀錄,委員4表示,「整個社子島的再發展,大概無法透過單一基地的新建或改建就能完成整體開發。所以基本上採區段徵收的方式可以被確認的方向,這部分也在107年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同意。」
本人以為上述委員之敘述恐是對於現行土地徵收制度的誤解。這是因為在苗栗大埔事件發生之後,為了強化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的審議功能,內政部在100年1月18日頒佈台內地字第0990261119號函,要求「為落實土地徵收符合公益性、必要性,以徵收方式辦理用地取得之事業計畫屬特定興辦事業、開發面積30公頃以上、新訂、擴大都市計畫等者;或事業計畫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者,應於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前,就公益性及必要性先行向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報告。」
這表示107年6月13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小組只是聽取社子島地區區段徵收土地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報告案」,而非是「審議案」,因此,該會議共有四點結論,會議記錄中明白敘述:「1.請修正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內容;2.諸多陳情民眾均表示不認同市府之安置計畫規劃內容;3.本案意願調查回收率低…..,顯示市府與民眾溝通仍有不足,市府應再用心加強與當地地主溝通說明;4.目前修正之防洪計畫及二階環評審議均尚未完成核定或通過…..,應俟防洪計畫及二階環評通過後,始可函報區段徵收計畫書。」
因此,現階段二階環評尚未通過,而臺北市政府也根本都還沒有函報區段徵收計畫書,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怎麼可以說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已經同意本案採區段徵收方式呢?這應該是很大的誤解。
2.本案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核定結論恐是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違法濫權的結果
至於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怎麼會有上述的誤解?如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2次會議紀錄,委員2表示,「如從內政部都委會審議結果來看,是同意本案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只是過程中須再充分考慮聚落紋理、韌性城市,以及拆遷安置計畫須先行辦理聽證等。」而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3次會議紀錄,都市發展局代表指出,「在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6月26日第925會議審查時,還有一些居民提出『咱的社子島』的景象,希望能夠保存其紋理,不過當時會議原則同意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請問,區段徵收是屬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的權責嗎?不是的。既然不是,那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怎可通過本案採取區段徵收方式呢?
本案凸顯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長期以來違法濫權的不當行徑。其實每當社子島居民向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陳情,表達他們反對區段徵收的意見時,專案小組總是採取「切割」的方式來處理,即將主要計畫與區段徵收切割,如107年1月15日第5次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會議中,專案小組表示「相關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附表,除計畫人口之陳情意見併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一)外,有關涉及主要計畫之陳情意見,同意依市府研析意見辦理,其餘非屬主要計畫之陳情意見(如細部計畫、區段徵收、拆遷安置計畫、防洪計畫等),請市府轉請相關機關參處。」很明顯的,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是將主要計畫審議與區段徵收切割,表示自己並非是權責單位。
但是,非常矛盾的,從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專案小組會議,卻都出現了「本案擬採區段徵收開發,如經本會審決通過後,請臺北市政府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俟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規定後,再檢具變更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而這一段文字最後也被納入於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07年6月26日第925會議審查結論,即「本案擬採區段徵收開發,請臺北市政府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俟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規定後,再檢具變更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然而,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既然已經將主要計畫與區段徵收切割,那怎麼可以決議「請臺北市政府另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這若不是違法濫權,什麼才是違法濫權?
二、盼請柯文哲市長踐行正當行政程序,並以此來建構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共識
本案之審議為何會如此的急促及違背常理?根據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3次會議紀錄委員8之陳述,「本案主要計畫通過後,將細部計畫、區段徵收計畫、防洪計畫、環評等同時併行,柯市長希望本案儘快進行,所以有併行作業。」也就是說,這樣快速的行政作業程序乃是來自於柯文哲市長的指示。但是,正當的行政程序不應僅只是「跑跑程序、做作樣子」而已,它應是溝通協調並凝聚共識的重要基礎。盼請柯文哲市長能夠參照司法院釋字第709號及第739號解釋意旨,踐行正當行政程序,及舉辦都市計畫之聽證程序,以此來辨明社子島開發之問題爭議,並由此來建構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共識。
三、盼請柯文哲市長重視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社子島居民的基本人權
此外,本人也要提醒柯文哲市長,第三次兩人權公約的國際審查即將到來,在三年前的第二次國際人權審查時,國際審查委員就曾非常關心臺灣各處因為區段徵收而發生的人權迫害事件,國際審查委員會在106年月1月20日通過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分別有如下建議:
第38點:
審查委員會持續關切在中華民國(臺灣)正發生的驅離與剝奪土地的頻繁程度。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及其他政策,正導致全國各地對住房與土地權的侵害。委員會也關切引發強制驅離的「民間自辦」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
第39點:
審查委員會建議所有形式的迫遷應宣布暫時中止,直到一部符合政府的國際人權義務,包括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第7號一般性意見,以及聯合國關於基於開發目的的驅離及迫遷的基本原則及準則(以下稱「聯合國驅離準則」)的迫遷安置及重建法制定為止。
由於我國至今皆尚未制訂符合「第7號一般性意見」及「聯合國驅離準則」的迫遷安置及重建法,因此恐不宜繼續實施區段徵收。
四、結論
本人以為臺北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62次及第763次會議恐都是建立在錯誤的資訊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違法濫權的決議之上,這應該趕快予以改正。再者,我國區段徵收制度嚴重侵害人民的基本人權,這已為國際人權審查委員嚴重關切,因此盼請柯文哲市長能夠重視正當行政程序,暫停後續764次會議,並重新釐清社子島開發議題,凝聚社子島居民的共識,及重視基本人權的保障,這應該才是正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4的網紅台北市議員陳義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針對大彎北段議題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8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3時30分假市政大樓2樓北區N206審議室召開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https://www.tu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6790E1892BAC7807&sms=95DAB778B6CB4C7F...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高雄市都委會旁聽時間開放錄影錄音
#兩次會期碰壁終於爭取成功
#公開透明開放政府
「高雄市政府的施政應公開透明」向來是我在市議會的要求重點,最近終於迎來好消息,經過我在市議會持續爭取,甚至在兩個會期都直接碰壁以後,都市發展局終於「開放民眾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旁聽、討論時,進行錄影、錄音」,高雄市再次向開放政府邁向重要的一步!
都市計畫的審議直接攸關都市發展走向,居住在計畫範圍內的居民,理應有更多管道來參與審議過程,若不能直接到場旁聽,至少也有權透過影音等方式了解討論過程,而不是被直接屏除在審議過程之外!
第一個會期,都發局長不僅直接在議場拒絕我的建議,甚至錯誤解讀《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注意事項》的條文,為此,我還請台北市議員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協助向台北市政府發文函釋條文,並在第二個會期拿出台北市政府的函釋公文,向李四川副市長解釋台北市政府的條文內涵,仍舊遭到李四川副市長拒絕,並把責任往內政部推,表示僅有台北市開放錄音錄影,應由內政部訂定統一規範,將發文請內政部函釋。
就在剛剛我再度向都發局追蹤後續進度時,都發局表示,內政部回函說明:「都委會的旁聽時間本就開放民眾錄影、錄音,至於直播則依各縣市的場地規劃,並無統一規範」,因此,都發局決定開放在旁聽時間進行錄影、錄音(委員討論時間仍禁止),這也表示,民眾未來將有更多機會可以透過相關團體釋出的影音或直播,直接了解會議討論過程。
這次除了開放大會旁聽時間錄影錄音,都委會網站也進行大改版,並放上「大會簡報檔(me要求)」,值得肯定,雖然市府仍不願承諾裝設直播頻道,且都委會的「小組會議紀錄」仍未在網站公開,但仍是向前邁進一步。
未來我也將在市議會持續努力,務必打造一個更加開放、更加透明,且市民可親近、可參與的高雄市政府!
👉第一會期質詢 https://lihi1.com/3ZYC7
👉第二會期質詢 https://lihi1.com/cQp22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台北市議員-陳義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各位大彎北段好朋友,有關大彎北段都市計畫,經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8月8日第752次委員會審議決議修正通過,但娛樂區部分,因涉及主要計畫變更,已於108年9月27日市政府函送內政部審議,俟內政部通過後送回市政府,屆時市政府將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一併公告。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台北市議員陳義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針對大彎北段議題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於108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3時30分假市政大樓2樓北區N206審議室召開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https://www.tu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6790E1892BAC7807&sms=95DAB778B6CB4C7F&s=ED5F973B28D4494C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在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