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些前瞻軌道建設】(文長,可以參考看看)
昨天臨時參加總統中午召集的立委便當餐會,因為討論到臨時會的議程,總統也順著關心前瞻基礎建設的軌道部分,我向總統報告我對於外界的政策反對的意見(先不論對個案的反對)的部分分析,這裡順便說得完整一點:
★反1,因為軌道預算佔比將近50%,金額高達4千多億,所以反對前瞻的一方,當然先反對軌道。
☆說明:這是政治問題
這個部分是政治問題,在野黨要反對政策,當然挑大的下手,而且,國民黨在都會區只剩下新北,新北大致上都已經進行中(但前瞻軌道中還是列了捷運三鶯線、淡海輕軌、安坑輕軌三項),所以他們根本可以翻桌不要,反正多半是民進黨執政縣市。
另外,國民黨和時代力量也有前瞻以四年為一期的說法,上次我有提到,如果照著預算表來看,軌道工程是進行到第五年才到預算支出的高峰期,要求四年一期,軌道建設等於還沒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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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二:建設軌道不但現在要舉債,未來營運還要負債。
☆說明:這是基礎建設問題
首先要講的是,全世界的軌道營運都是本業虧錢,有賺錢的也不是靠著票務,多半是靠財務認列方式及業外收入達到相當程度損平。
因為交通是基礎建設,幾乎不會賺錢,所以全世界多數軌道交通都是國家經營,也因此,過去三十年來風靡的交通BOT就發生了幾件著名「慘案」:歐洲之星英法海底隧道倒閉兩次、台灣高鐵經過財改幾乎成為公營
(我國的獎參條例全名就是「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可見交通事業本來就不是賺錢的事業)
但是,有人會說不需要英法海底隧道嗎?有人還會認為台灣不需要高鐵嗎?
中國廿年來砸大錢積極發展高鐵和動車,國民黨執政和在野時都也常常拿來說嘴:「中國效率很好,幾年就一條XXX,好棒棒,台灣都不行~」,怎麼現在民進黨推動軌道,就變成錢坑、蚊子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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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未來是無人車崛起的時代,軌道將是落後產業。
☆說明:這還不是問題
很多資訊界的朋友,都會拿現在的科技預測來論斷未來的交通科技發展,認為世界交通趨勢就只有無人車,其實他們都忽略了,無人車研發最積極的美國,同時也在進行美國高鐵網,也認為美國在軌道工業上,遠遠落後日本、法國、西班牙、甚至中國,從歐巴馬到川普,軌道都是重點產業。
無人汽車當然是趨勢(但其實無人軌道系統更早就實現了),但是,無人汽車並不是不用養護成本,而且多半是要靠公路系統。在台灣,光交通部所屬的道路養護費用:106年公路養護費用預算66億2815萬5千元、高速公路局之國道作業基金--國道維護成本55億8248萬1千元,不包含其他部會及地方政府,就合計126億元。
另外,今天北捷董瑞彬董事長說北捷一年成本要16億元,說這是個坑。他們沒有說的是,軌道和公路,都是需要營運成本的,只講軌道事業需要政府補貼的人,都沒有告訴大家公路也是每年在花大筆納稅錢的。
所以軌道發展得宜,轉移公路的交通量,等於把公路養護費用拿來做軌道經營,這當然就是政策選擇問題了!
而且無人汽車屬於個人化運具,無法提供定時大量的公共運輸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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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四:軌道建設一定會有徵收民地的需求,所以反徵收者當然也反對軌道建設。
☆說明:這是價值問題
反迫遷的確是這幾年台灣的重要議題,我認為需地機關的政策必要性與執行方法,是說服所有權人很關鍵的因素。
我也尊重所有站在地主權益的個人及團體的立場,但是,如果上綱到先反對再說,我認為就很難進行軌道政策的實質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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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鐵道專家、鐵道迷,上面談的是政策與政治,也還有很多可討論的面向,但是我希望的軌道目標是「再過八年,我們不必羨慕日本」。
還請軌道專家們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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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評臺灣的文創與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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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和文創兩面照妖鏡!
2015-05-17
◎ 南方朔
兩外國好東西 台灣就抄錯了
橘和枳是相似但卻不同的植物,橘可食,枳則苦澀,只能入藥。古人因為誤認,遂將兩者混為一談,但卻因而誤打誤撞,碰對了一個道理,那就是「橘踰淮而成枳」,意思是說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風土,物種和制度不能隨便抄襲,抄襲不當,好東西也會變成壞東西!近年來,台灣就抄錯了兩個外國的好東西,一個是BOT,另一個則是文創。
對近代西方思想變化有理解的都當知道,從一九五○年代起,西方的放任學派即開始集合、鼓吹一種新的保守思想。他們認為政府有為惡的可能性,政府辦事必然較差,浪費且無效率,所以政府要小,政府的角色應盡量過渡給民間的公司和法人。這種保守哲學,在一九七○年代末到一九八○年代初,終於成熟,在英國柴契爾及美國雷根手中成為主流,於是政府開放讓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遂成為潮流,BOT這種模式因而出現,著名的英法海底隧道就是BOT的範例。
西方BOT案 繫於公開透明
BOT這種模式在西方可以運作,繫於西方有幾個重要條件。它們的民主已到了公開透明的程度,從BOT的設定,廠商的選擇,都沒有重大紕漏,民主監督也較完善。其次則是它們的廠商,也比較重視產業倫理和紀律,不太會官商勾串。另外則是BOT乃是嚴肅的契約行為,權利義務都詳細規定,沒有玩法弄權的空間。更重要的是,它運作良好,官商民彼此有互信及公信,不至於淪為政治鬥爭的場域,永遠吵鬧不休。BOT這種模式在西方出現後,台灣的產官學也大力鼓吹,於是很快就進入台灣的BOT年代。
除了BOT這種模式外,人們也應知道,近代從一九八○年代末到一九九○年代初,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大眾消費開始更上層樓,走向全球化。由於信息更加流動,競爭也更加激烈,所以「創新經濟」、「知識經濟」、「創意產業」這些名詞也成了時尚,由於新型態的消費強調「文化的特殊性」,所以「文化創意經濟」遂開始流行,這種文化創意產業,最先以美英等文化大國為主,但到了後來,北歐四小國及南韓也崛起。文化創意產業的範圍極廣,南韓的成衣設計製造、影視娛樂產業,北歐的軟體產業、飲食產業,甚至日本的動漫產業都在其中。
頂著文創之名 掛羊頭賣狗肉
在文化創意產業已成了新時尚的時代,這個名詞在台灣當然也朗朗上口起來,但很遺憾的是,台灣並沒有因此形成文化創意產業的政策及具體的做法,於是文化創意產業就糊里糊塗成了一個大雜燴,頂著文創之名,旅館、商圈、賣場,愛怎麼搞就怎麼搞。文創成了掛羊頭賣狗肉的產業。於是BOT加文創,遂成了台灣最大的惡夢。它暴露出台灣其實並沒有創造性的階級,但卻有個龐大的抄襲階級。最近台灣鬧烘烘的BOT及文創鬧劇,就是場荒唐劇!BOT和文創是兩個照妖鏡,台灣政府及財團的妖術盡現無遺。
閉門搞大巨蛋 官商民反三輸
台灣的國民黨中央及地方政府,雖然長期壟斷政治,但距離現代治理的透明及民主監督仍極為遙遠。它仍喜歡基於統治的方便,一切都在黑箱裡喬事情。以前政府獨力辦理公共及公用工程,雖然會有效率問題,但政府主辦,冤有頭債有主,至少它還有責任的壓力,可能會被究責,但有了BOT之後,官商相混,政府本來就不是有很多的責任意識,也被大幅稀釋。從BOT目標之設定,廠商的資格限制、審議和簽約,以及契約的修改,每個環節都「有懈可擊」。在台北市鬧區搞個大巨蛋,它從最初就可能犯了錯;而且這個基地上興建量體如此巨大的體育館場,這可能也不是一個普通的大營造商所能負得起的責任。因此我認為,台北大巨蛋如果在立案之初就找國際公司評估,而後尋找運動館場的國際專業建商,它們對動線、安全、規劃一定會有比較妥當的安排,而不像台北,自己閉門造車、黑箱議約,暗處喬事,最後喬出個千瘡百孔的大壞蛋。台北的這幾個BOT,目標設定錯亂,最後是政府反而賠了大錢,後患也無窮,本來是想官商民三贏的,最後反而可能是三者全輸。一個國家在引進別國的制度及做法時,一定要警覺到各國的風土不同,在別國有效的制度,但到了自己國家就會完全走樣。台灣的官僚專制早已成了政治的基因,一切事情都拒絕公開被監督。馬郝兩人就是喬事情已成習慣的人。台北市的BOT留下個爛攤子,政府的公權力只對廠商有利,他們「合法但不合理」,這種不合理的特性,就是官僚習性。
至於文創產業,同樣也是本糊塗帳。台灣的產官學很擅長於對外國流行名詞的抄襲,但對正確的做法卻無興趣,於是到了最後,「文創」之名遂被精明的商人所佔用,「文創」和「文創園區」就是商場、旅館,以及各種商辦。中國有個術語,所謂的「文創」,就是「文化搭台,商人唱戲」,它乃是以文化為名的商業,台灣的文創,就是這種「假文創」。「假文創」加上BOT,兩個問題相加,最重要的契約行為才亂成一團,甚至柯文哲自己也會做出違反契約行為的事。
所以台北市的BOT和文創鬧成一片,它提醒了我們,對外國的口號不要隨便抄襲,BOT和文創乃是兩面照妖鏡,台灣政治和商人習性的不良,全都現了原形!
(作者南方朔,文化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