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後續【新城礦權展延案亞泥敗訴,太魯閣族人的正義還在路上】
2017年3月經濟部延展亞泥新城山礦場20年礦權,引發當地原住民抗議,以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理由提出行政訴訟,昨天(16日)最高行政法院判原住民勝訴,亞泥因未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撤銷礦權展延處分。然而,依《礦業法》第13條,申請展限期間採礦權仍存續,亞泥新城礦區並未受到實質影響,並表示目前部落諮商相關程序正在進行中。
礦,還繼續挖;礦下的人呢?
《報導者》曾多次走進亞泥新城礦區周遭的部落,發現逾半世紀的採礦過程中,不同部落有各自聲音,產生多種矛盾與裂解:在礦區下方、直接受安全威脅的部落希望能討論關礦時程與轉型計畫;其他部落則更擔憂停止開採影響工作與經濟,希望能與亞泥同存共榮;被誘騙失去土地的族人拿回了權狀,卻要不回被亞泥鐵絲網包圍著的合法土地……
#深度了解亞泥採礦爭議:
★礦下,裂解的部落會議:http://bit.ly/2NQ36J2
★25萬人連署、4度朝野協商,仍修不了的《礦業法》:https://bit.ly/3Cn9BaW
★為什麼採礦免環評,業者還能無限期展延?http://bit.ly/22oCAmZ
★亞泥「合法搶走」原住民土地?從一份疑似偽造文書說起 http://bit.ly/2rYsBeQ
★花蓮亞泥礦場工人:「我最清楚,整座山都裂掉了。 」http://bit.ly/2rgL5If
#亞泥 #花蓮 #礦業法 #太魯閣族 #原住民保留地 #沒有人是局外人 #報導者
行政訴訟文書是什麼 在 周春米 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春米法律教室:E化的行政訴訟
#疫情 爆發後,除緊急必要的情形,各法院原則上都暫緩開庭,許多司法業務都暫時停了下來,減少傳染風險。但法院的功能跟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因為疫情停擺,將會損害大家受到憲法保障的訴訟權。
前天5/31,立法院三讀通過 #行政訴訟法修正案,配合數位化時代的進展,在訴訟文書傳送、案件審理跟裁判收送各個面向,都考慮到無紙化、數位化、遠距化的各個面向,可以說E化了整個行政訴訟。
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要來跟大家說這部法律做了什麼調整,對將來會跟病毒共存的我們,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 #打開手機就可以收判決
過去,當事人要提起行政訴訟時,原則上要以紙本寄送法院,此外還要準備多一份繕本給對造的行政機關。當法院作出裁定或判決,也是要以紙本的方式透過郵務送達,送達合法後開始計算上訴或抗告的時間。
這次的修法,我們增訂當事人得以科技設備將書狀傳送於行政法院,提供紙本以外的數位化選擇。如果經過訴訟關係人同意,也可以透過科技設備傳送訴訟文書給關係人,這裡的傳送跟送達或通知,有同一效力。
換句話說,當事人跟法院、對造行政機關、訴訟關係人的文書交換,都可以在資訊平台上進行。法院的裁判跟通知,在訴訟關係人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透過網路方式傳送,不用再另外寄送紙本裁判。不只更快速及便利,也可以省下郵務跟紙張的開銷。
當然,透過網路傳送會涉及法律效力的問題,這部分我們授權給司法院制定子法來因應,增加便利之餘,也要兼顧司法的安定與效力。
🎯 #全程視訊審理沒問題
原本行政訴訟法規定可以透過遠距視訊設備參與審理的,包括:當事人、代理人,這次修法擴及到所有關係人,包括:當事人、代表人、管理人、代 理人、輔佐人、證人、鑑定人等等。
在擴大範圍之後,只要行政法院認為適當,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都可以全程使用視訊的方式進行。在疫情緊張的時刻,讓法院可以繼續運作;在平常時間,也可以讓許多不方便長途跋涉到法院的朋友,有更便利參加訴訟的選擇。
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先講到這裡,法律已經通過,希望司法院也可以加緊腳步把相關子法訂立出來,鼓勵法官利用這些便民的新措施,讓 #人民告官 的行政訴訟,可以更加便利。
行政訴訟文書是什麼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支持告到底_這些違法濫權的高級官員們
#陳青旭 難過又氣憤,「我不對,欠政府錢沒有繳。但拍賣我的房子,是不是該依法有據?為什麼闖進我家,都沒跟我通知?」他表示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房子被拍賣。陳青旭對行政執行署副署長 #陳盈錦 等3人提起 #偽造公文書、#登載不實、#妨害名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等相關罪則訴訟。陳青旭表示,感謝所有幫助過他的社會人士及媒體好朋友,如果沒有社會各界大力幫忙,這次他的 #家早就被拍賣掉了,現在他也要幫助別人;更願盡最大的努力發掘真相,維護國家機關公文書的正確性、保護官箴,提告是為了國家社會的利益,希望避免悲劇再發生。
https://news.pchome.com.tw/society/newstaiwandigi/20210130/index-61193783918648279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