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友們,大家有什麼看法?
明天計程車司機會發起包圍行政院活動
藉此抗議交通部門未解決Uber問題
目前Uber依租賃契約提供司機方式
來與計程車司機競爭搶市場
造成計程車業諾大的衝擊
到目前為止交通部仍未有任何根治方法
先說清楚
我個人喜好按照法律法規走
除非某一方為弱勢族群
搭上不合理的法律或法規規定
例如重機或機車
在我看來
計程車在台灣並非弱勢
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
時時鬧上新聞版面
而起因和過程都令人搖頭
作出的舉動都是最原始的野蠻行徑
完全不會考慮到後續如何收拾
也不會顧慮別人的感受
只要能釋放當下的情緒
不論怎麼作都是對的
若換位思考
提升自我素質
強化行車安全
學會禮讓和遵守交通規則
Uber還會有什麼優勢嗎
在本專頁裡
曾每個月發佈推薦計程車司機活動
將近一年的時間
完全沒有人推薦
計程車司機們有想過什麼原因嗎
若我改為推薦Uber活動
又會變成什麼情況?
為何人人都發起拒搭計程車活動
難道你們沒有自覺嗎
在目前大多數的駕駛觀念裡
小黃=違規=交通毒瘤
難道司機不知道嗎
還是你們也放棄爭論了?
不是Uber就比較香比較乾淨
但你們有沒有想過
當初除了價錢優勢
Uber是怎麼崛起的?
Uber的體制能作好
難道計程車司機不能嗎
能執業上路載客
相信你們都是成年人
該怎麼作我相信你們一定都懂
只是不願意作
若都只採取比較偏激的方式
一直遭受唾棄也只是不變的過程
永遠不會成為過去
我可以很肯定的跟計程車司機們說
即使在台灣Uber完全消失
搭乘計程車的人數上升幅度還是有限
因為拒搭計程車的怨念
已經升級到厭惡的層級
有任何取代計程車的方式
我們一定優先考量
而不是選擇交通毒瘤讓自己過意不去
以下為新聞全文:
「叫車軟體Uber和租賃車業者合作後,因經營樣態和小黃計程車模式相當接近,導致計程車業者抗議生計遭到Uber侵害,不過交通部卻遲遲無法祭出有效方式規範。計程車業者不滿情緒積怨已久,預計將在本月31下午3點,號召3千餘輛小黃,繞駛行政院表達不滿。
交通部昨午和計程車業者座談,擬祭出補助油資、中午用餐時間路邊停車免費等方案來補貼,不過業者認為交通部此舉搞錯方向,應優先解決Uber問題。台灣全民計程車司機協會秘書長沈新發透露,這個案子已討論很久,但現在一拖再拖,1月31日下午3時到5時,將發動至少3千輛計程車,繞行行政院周圍示威。
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喊出正在研擬照顧計程車業者的方案。據悉,交通部有意補助計程車油資、中午用餐時間路邊停車免費等方案,不過計程車業者認為還是應該優先解決Uber問題。沈新發表示,Uber已經在台營運這麼多年,但經營型態違法卻一直未解決,過去跟公路總局、交通部溝通多次,卻因為部長更換,原本要修的法又遭到延宕。
根據《公路法》第34條中規定,公路汽車運輸,分自用與營業兩種;其中營業汽車又依營運內容分類,計程車客運業是在核定區域內,以小客車出租載客為營業者;小客車租賃業則是以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不過《公路法》第79條授權訂定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第1項第2款又另規定,「經營小客車租賃業租車人如須僱用駕駛人者,應由出租人負責代僱持有小型車職業駕駛執照者駕駛。出租於外籍旅客者,並由熟諳外國語言之優良駕駛人代為駕駛」造成小客車租賃業除了可把車輛租給他人自行使用外,也可幫租車人代雇駕駛提供運送服務。
由於法規問題,導致Uber現行和租賃車業者合作營運時,民眾可透過手機APP在短時間內就預約到車輛,且有司機代駕,租車時間也較短,不像以往租賃車業出租汽車時,通常不會附帶駕駛,且須提前預約,租車時間也較長;計程車業者認為,現行Uber和租賃車業者合作的經營樣態,已屬計程車客運業的營運範疇。
公路總局日前擬修法,限制Uber不得路邊攬客、租用車程須高於一小時等,不過目前相關規範遲未公告。交通部表示,有關計程車業界關心與小客車租賃業之分業管理,交通部將朝與計程車業界溝通討論維持兩業公平營運秩序方向加速辦理;民眾搭乘計程車關心的安全及服務品質提升問題,計程車業界與本部均有共識應持續提升精進,未來在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及競爭力措施之相關資源挹注,將加強促進良好服務品質提升機制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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