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辭以外的激進B餐:一人補選宣誓抗爭】
泛民主派既然唔想總辭嘅原因係「保住關鍵少數」,但佢地其實唔係反對進行抗爭,只係無想像力去諗除咗總辭以外仲有咩選擇。其實除咗前文提及,咁除咗動員所有300+特首選委同埋舊有選委全面報名參與人大選委呢個溫和到極嘅建議之外,有朋友亦都比咗另一個更激進嘅建議我──但由於佢暫時未肯透露身份,所以我代佢寫響AM730同大家分享:
呢個激進方法就係,選取一個被DQ議員參與補選,然後在競選時承諾,一旦當選將會用被DQ的同一方式宣誓,假若再被DQ,將會繼續重選,直到中共讓步,人大重新釋法就宣誓問題作一個更為合理的解釋為止。
「一人補選宣誓抗爭」有幾個好處:
1. 成本只係一個議席,可以保住泛民主派心目中至高無上嘅「關鍵少數原則」;至於損失一個議席嘅資源,亦都可以透過眾籌捐款、泛民議員薪酬上繳若干共同分擔解決;
2. 只要中共比你參與一次補選,之後無理據拒絕你重覆參選補選,係真正可以響建制內「合法抗爭」;
3. 在補選過程中泛民主派將能利用政府資源,持續宣傳、提醒市民中共政府以至特區政府如何無理剝奪香港市民參選權、當選權等基本民主權利
4. 持續補選將成為林鄭政府永續惡夢,無論她怎樣在民生政策上派糖、在政治抗衡上寬容,始終都會有把聲音提醒大家這些假面具背後存在的不義。
當然,對呢個激進建議最大嘅反駁,就係認為現實嘅香港人唔會陪你癲。佢地會話:「不停重覆補選只會令香港人厭倦泛民」、「一般市民會覺得不斷補選係浪費公帑,不再支持」、「香港人只有三分鐘熱度,DQ事件慢慢會被認為係既定事實,無人再關心補選,枉論投票」
但「一人補選宣誓抗爭」真正嘅意義係在於以此作為公投,向市民詢問是否願意為政治上的無理剝削持續抗爭落去。如果市民嘅選擇係唔想再爭取民主,咁一旦補選輸咗,泛民主派亦應該順從民意放棄抗爭,接受人大釋法係有民意支持嘅政治現實。好多人忘記咗,搞民主,唔係一定會贏,但一定要誠實面對,你泛民主派唔想抗爭,就老老實實講比大家聽「我地只想安安穩穩做議員,唔想再抗爭」;千祈唔好一邊話「而家呢個時勢抗爭係無用」,一邊就響六四七一呃尻人「打倒港共政權、全面爭取雙普選、建設民主中國」。
至於AM文章其餘部份,亦係分析泛民主派怕總辭多過共產黨嘅原因,同埋進退失卻嘅困局,下面全文轉載比大家睇
===========
[觀察]高等法院宣判4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失去議員資格,立時引起坊間激烈討論。然而有趣的是,泛民主派支持者討論的焦點,很快由是次DQ(取消資格)是否政治迫害、法庭判決是否公允,一舉轉移至非建制派議員應否總辭問題,彷彿求泛民總辭的聲音,比起褫奪公權更為可怕。但其實只要明瞭政治博弈乃利益多寡計算,就會爭取民主的理想與現實,可以是南轅北轍。
究竟DQ事件對於幾位「受害」立法會議員、以至整個泛民主派在立法會的勢力是一個多大打擊?先從立法會層面來說,最直接的影響自然是分組點票中直選組別票數由17票對16票進一步下降至14票對16票,最直接影響自然是建制派議員將提出修改議事規則議案,將提交大量修訂案、點人數和反覆發言等拉布手段作廢。然而大家要留意,自去屆立法會開始,立法會主席已透過各種粗暴「剪布」行為,包括劃線限制討論議案時間、合併「瑣碎無聊」議案來抵消拉布作用,結果拉布戰真能發揮作用就只有立法會會期末,而且以創科局作為例子,在新會期始終仍會被強行通過。
對於幾位被DQ的立法會議員來說,固然被驅逐出議會及追繳薪金將令他們蒙受極大損失,但只要政府不阻撓他們參與補選,以目前政治形勢來說,就算連早前梁游兩個議席合併補選,三位地區直選議員(或受他們祝福的繼任人)當選機會仍然高唱入雲,所以會失去也只是一個功能組別的議席而已,是一個可以接受的範圍。所以泛民主派真正面對的並不是這些實際利益的損失,而是隨DQ事件而來的群眾壓力。在泛民支持者眼中,特區政府透過人大釋法無端收緊宣誓條件,還要追溯至早已完成宣誓的議員,是明目張膽的政治權利剝削;再加上早前梁天琦被取消參選資格、劉曉波事件衍生對中共政權的憤怒,讓他們不禁要問泛民主派:「究竟你們還可以做甚麼?」
在反DQ晚會中,胡志偉說:「呢條民主路係要靠大家行落去」;涂謹申說:「我地會做番議員本分,學劉曉波,繼續堅持落去」;楊岳橋說「大家快啲登記做選民,我地要贏番啲議席番嚟」,說穿了,泛民明顯未有心理準備面對這個質詢。雖然有若干泛民議員暗示將會在議會抗爭作為回應,然而本屆泛民主派在議會的表現乏善足陳,不單在缺席立法會各種會議排行榜中高佔榜首,甚至在多個關鍵議案例如成立橫洲委員會、成立調查選管會失竊電腦委員會、迪士尼擴建撥款與啟德體育園撥款等,都因多名議員缺席投票反勝為敗,結果很自然的,市民就會聯想到一個最激烈的抗爭要求:泛民總辭。
這下可讓泛民主派亂了陣腳。要知道DQ事件他們損失的可能只是一個議席,一旦總辭成了主流意見卻隨時會令他們連根拔起。所以民主黨尹兆堅氣急敗壞的「爆粗」指支持總辭的不是白癡就是鬼,就連23條毋須三分一關鍵少數即能通過的基本常識也搞錯了;而之後為其補鑊的區家麟也強行歪曲成「廿三條建制派議員可能會提出更狠更辣的修正案」,而忘了如此重要的政治任務,當然是由特區政府全權主理,那能容許你建制派議員自把自為亂提甚麼私人修訂?
目前泛民主派最尷尬的是,他們回答不了「你會做甚麼來回應DQ事件」這個問題,假若以補選取回議席、小心規距的重新完成宣誓儀式,然後再「留守抗惡法」就算是完成任務、不對當中不公義作任何抗爭的話,那DQ事件不過是一單勞資糾紛,損失的亦不過三千萬左右的薪酬津貼和補選預算而已,那不若搞眾籌為議員籌措損失金錢,可能還比你高叫口號來得實際。
那除了總辭外,是否甚麼都做不了呢?假若泛民與支持者的共識都認同1. 雖然作某種形式的抗爭作為宣示;2. 不影響關鍵三分一少數 為兩大原則的話,那還有一個可以實行的策略,就是三個補選議員中挑選一個(例如劉小麗),在補選時表明假若當選,將會用同一方式進行宣誓,而一旦被DQ,將會以同一原則繼續參與補選──如此,每當市民重新將DQ議員重新選入立法會,即等若向法院判決、判定宣誓不合法的立法會主席、提出訴訟的律政司、進行釋法的人大同時摑一大巴掌;善忘的港人亦會因持續的補選而不致忘記曾有如此不公義的事情發生、成為長期纏繞特區政府的惡夢。
當然立刻會有人可以搬出一百個理由反駁,例如「香港人終會厭倦持續補選輸了怎辦」、「反覆宣誓不可能改變中央決定」、「議會再少一個直選議席只會令建制派有機可乘」等等,但這又回到政治博弈的原點,究竟對泛民政黨及其支持者而言,眼前實際利益是否比爭取公義更為優先,以致連一個補選抗爭運動都沒有信心、不願意實行?假如是這樣的話,那不如放棄抗爭、全力搞眾籌活動,幫補幾位DQ議員家計可能更實際。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