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7基隆市疫情及防疫資訊彙整(持續更新)】#基隆防疫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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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最新疫情及防疫措施:(內容整理自市長記者會直播聽打及各單位臉書發文,若有錯漏請大家不吝指正,我們也持續建議市府可以公告文字及表格資料以利民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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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5/18起(二)國三、高三停止上課,在家遠距教學(市長宣布)
➡基隆廟口夜市 5/17(今天,週一)18:00起,停業到5/23(日)16:00(市長宣布)
➡基隆愛四路夜市5/17(今天,週一)00:00起,停業到5/24(一)16:00
➡本市「即刻起」室內室外要求一律戴口罩,未戴口罩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罰,市府將編組所有同仁於公共場所進行宣導,並搭配員警巡邏(市長宣布)
➡公布1554案與1826具風險性公共場所活動史(內容附於本文留言)(市長宣布)
➡基隆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5/17(今天,週一)起暫停至5/28(五)止(民政處臉書)
➡部基相關整備措施提升(內容附於本文留言)(市長宣布)
➡本市四家醫院(部基、長庚、三總、礦工)篩檢站位置、腹地、動線重新檢視因應疫情狀況(市長宣布)
❗更新❗
➡5/17(今日,週一)~5/28,基隆市殯儀館內外治喪取消公祭(殯葬所官網)
➡本市娃娃機店停業到6/8(二)
➡本市風景區(大武崙沙灘、和平島公園、海興游泳池以及情人湖公園)封閉至6/8(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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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教育處預計發文各學校,除室外導護志工外,暫時禁止志工入校入班*
我們也有接到家長陳情,目前本市國小仍有開校外人士入校進行晨光時間等非正式課程時間協助教學情形,請教育處追蹤各校是否還有校外人士志工入校情形,以及應該如何管制以降低接觸風險,保障學生安全!
(以上皆已於上午向教育處進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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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下學校請假相關規定(資料來源:教育部)
基於防疫目的請假者,學校應予以准假:
☑️不納入出缺勤紀錄
☑️不扣減學業成績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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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相關規定(資料來源:勞動部5/17更新)
1.為校園疫情控制需要,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及相關教育機構符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 疫情停課標準」時,家長於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依下列說明請「防疫照顧假」:
▶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一人,於停課期間如有照顧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2 .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教育機構,如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者,其家長亦得比照各級學校之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
3. 符合上述規定之家長如有學童照顧需求,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資料來源:勞動部官網)
若有基隆符合防疫照顧假請假條件的照顧者,在請防疫照顧假時遇到刁難或其他狀況,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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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資訊:
基隆市Covid-19(新冠肺炎)專區:https://www.klcg.gov.tw/tw/Default/eoc/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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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請不要傳播未證實的疫情資訊!
推薦使用「Cofacts」LINE機器人:https://cofact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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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陳薇仲服務處即日起因應疫情嚴峻暫停開放,若有市政建議或陳情請於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9:30-12:30 / 13:30-18:30)採用以下方式零接觸聯繫!
☎電話:02-2434-6817
🗂線上陳情表單:https://forms.gle/sCo7q2LZdzR4iQdt5
📱line@ 請搜尋 @weichung(要記得加@唷!)或是點 https://lin.ee/B4mtDkA 。➡
防疫照顧假 證明 表格 在 國立臺灣大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工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差勤管理因應措施說明】
一、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1日所發「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教育部109年1月30日及同年2月1日通報,及109年1月30日本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防疫事宜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教職員工生自中國、香港、澳門入境(包括由各國家經中港澳轉機)者,務請於入境後起14日內勿到校上班、上課,且必須登入臺大校園傳染病管制網(https://my.ntu.edu.tw/ntuwdc/ )完成通報作業(通報資料請務必完整)。無網頁帳號者,可請同仁代理上網通報,或直接聯繫保健中心洪千惠技正 hungch@ntu.edu.tw
(02-33662165) 協助,後續由保健中心彙整已通報者之資料提交教育部。
三、相關請假及差勤規定如下:
(一)學生:配合自主在家休息,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二)教職員工:
1、無症狀但有「湖北省」、「廣東省」及「浙江省溫州市」旅遊史(含轉機)、經由小三通出入境者,實施14日居家檢疫期間,核給公假。
2、自中港澳入境(含轉機)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實施14日健康追蹤期間,得以病假登記,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3、中港澳入境(含轉機)但無症狀者,實施14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得經一級單位主管同意申請在家工作(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一)或請事、病、休假或加班補休(教師得以病假登記)。
四、倘為確診病例(應強制隔離)、疑似病例(經醫療機構通報,在檢驗結果確認前於醫院隔離)、接觸病例(應居家隔離14日),於隔離期間均核給公假。
五、如因學校停課,有照顧子女之需求者,得請防疫照顧假。(請參見附件二:勞動部有關防疫照顧假說明)
六、因應防疫之急迫性,本校職員工有前述情形者,務請至校園傳染病管制網完成通報手續並告知單位主管人員後,得於事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補辦請假或申請手續;惟如事後未能補證,則應依規定改請其他假別或適當方式處理。
七、本校教職員工未有前述旅遊史或出入境紀錄者,若有呼吸道症狀,請配戴口罩,以及生病請在家休息等個人防疫措施,以減少病毒傳播機會。面對疫情,本校相關因應措施請參閱:臺大校園傳染病管制網的「最新消息」專區網址:https://my.ntu.edu.tw/ntuwdc/news.aspx
八、本校各單位自聘人員、博士後研究員、研究助理與工讀生自中港澳入境(含轉機)者,其相關事宜,準用第二點至第六點規定。ㄕ
防疫照顧假 證明 表格 在 勞動部- 「防疫照顧假怎麼請?趕快看這裡!」 因應疫情停課期間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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