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維權路漫漫,逝者家屬受監控威脅
從政府瞞報導致公眾放松警惕,到權力介入醫療診斷、核酸檢測政治化,再到封城後後勤服務缺失、社區人員冷漠瀆職,新冠疫情的死難者家屬滿懷冤屈卻求助無門。受難者眾但追責者寥寥,維權之路彌漫著威脅、恐懼和壓迫。
2月1日,張海的父親因新冠病毒並發症在武漢一家醫院逝世,終年76歲。張海的憤懣無處發泄,他注冊了微博,試圖將名字叫做“血在手中”,但是微博驗證沒通過,他索性改名為“雪在手中”,以提醒自己莫忘報仇。三個多月了,他的內心從未能平靜:
“要麼解決我的問題,要麼把我抓起來,很簡單,沒有第三條路可走。如果不敢為父親的冤死去追責、去發聲,我還不如一頭撞死。我怎麼向父親交代?”
張海提出三個訴求:1.追究地方政府瞞報責任;2. 武漢政府正式道歉;3. 經濟賠償。他通過微博微信和媒體發聲、公開籌款設立遇難者紀念碑、撥打武漢市長熱線,換來的只是警察的無盡騷擾,電話和社交媒體的全面監控。
張海:微信群成警察群,嚴防抱團
他的父親張立發是一名愛國老兵,曾受到核輻射落下終身損傷。張海在微博中寫道,“害怕您問我,兒子,我這一生無愧於國家,62年在青海海晏參加中國第一個絕密核武器工程,64年試爆成功的第一個原子彈就是在這裡誕生的……為什麼?為什麼卻落得這麼悲慘的結局?”
張海聽信政府的早期宣傳即新冠肺炎不會人傳人,1月17日把父親從居住地廣東送到武漢就醫做骨折修復手術,住院一周多後就感染病毒,不到兩周就搶救無效去世。對他來說,這就是一場“他殺”。
張海形容自己從前是個一心照顧好小家庭、沒有政治理念,甚至有些麻木的普通人,直到父親的死亡帶給他無法消彌的傷痛和憤怒:
“去世的是我的父親。我很愛國,但我更愛我的父親。中國人有句老話,事情不落在自己身上,就沒有心痛的感覺。”
不過,他仍然堅信,瞞報和濫權的是基層人員,如果中央政府或者習近平知道真相,就可以公正處理他的冤情。自2月1日張海父親去世以來,武漢公安、武漢商業服務學院的人反復警告張海不要接受外媒采訪。回到深圳之後,張海多次受到深圳南山區派出所的問話。
家屬不僅不能發聲,也被禁止抱團取暖。張海曾見證一百人的家屬微信群被封,群主被警察上門訓斥。他現在所在的家屬群也充斥著網警,很難討論維權策略,大家只能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因為只要有人號召聯合超過5個人就會被抓:
“武漢有個家屬,公安到他家,明確地說,如果維權召集超過5個人,肯定要被抓。要維權,你自己去。”
武漢互助共濟會(群)的志願者張毅曾遭到警察十多次訓誡,微信群也被多次拆分解散,他告訴本台,“大陸從搞‘網格員’開始,大概有四五年,目的就是沙漠化,不讓你們聚集。警察認為,對付五個人有困難,現在就盡量讓你們一個一個的,不要互相聯系。”
據本台早期報道,基層社區安插的一名網格員要負責監視網格內15-20戶居民,如同中國歷代王朝的甲保連坐制。
劉沛恩:嚴禁發聲、威脅家人
3月底,和張海有著相似經歷的劉沛恩在武漢官員的陪同下埋葬了父親的骨灰,官員拍下葬禮照片後離去了,但是這對劉沛恩來說,只是維權之路的開始。
劉沛恩的父親劉偶清曾任武漢市糧食局書記,今年1月6日依照待遇去協和醫院做一周多的住院體檢,不料出院前一天就開始高燒不退,29日去世,死亡原因是“疑似新冠肺炎”。
劉沛恩開始在網上發文發視頻討論疫情,並接受《紐約時報》等外媒采訪,說地方官員寸步不離地跟著他領骨灰。湖北官媒《長江日報》也為劉偶清留下一篇新聞,寥寥六十字,“劉偶清系湖北省武漢市人,1961年8月參加工作,186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謝謝你,《紐約時報》。由他們來講述父親的生平和貢獻很悲哀。”劉沛恩寫道。
他的行為引來全面監控,以及警察和社區的人上門警告他要考慮11歲的女兒的求學和生計。劉沛恩4月9日在美國視頻平台油管公示:
“我答應了警察一個月不在國內發聲,不接受境外媒體采訪,警察還提到了陳秋實。警察也簽了責任書,看緊我,我也緩和一下,進去了就沒法抗爭了。”
劉沛恩人在武漢,他深知在國內起訴政府,只會讓自己消失。關於如何有效維權,劉沛恩認為,訴苦賣慘都沒有用,政府早期瞞報信息是最關鍵的突破口,盡管多篇媒體報道和視頻被刪帖,家屬全套保留,都是鐵證。他已經醞釀好下一步計劃,但是暫時無法向公眾曝光。
一推二嚇三騙,家屬最終放棄維權
自三月初發起成立“新冠法律顧問團”,旅美公益人士、福特漢姆訪問學者楊占青收到了十多個維權申請。而維穩部門也緊隨其後,目前已有至少兩個家庭因不堪威脅放棄維權。楊占青的表弟也遭受兩次傳喚。
一位當事人的商業保險只能賠付給確診病人,醫院不肯公布核酸檢測結果,而單位領導逼迫她刪除英文媒體的采訪文章;另一位當事人的父親在隔離酒店被疏於照顧後去世,她在聯絡楊占青後遭到戶籍地派出所的長臂管轄和威脅。
本台致電微博名為“哭泣的亡魂”的逝者家屬,但是她表示不能接受媒體采訪,否則可能會危及生存。
她在這次疫情中失去了24歲的女兒,並在網上質問, “那些始作俑者、不作為亂作為的市政府官員,竟然沒有一個人被追究……但是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他們,沒有一個公正的說法,死了的人不會同意,活著的人更不會答應!”
楊占青說,家屬面臨的最大困難是政府的打壓,一方面是警察、社區、當事人工作單位的威脅。其次是取證困難,大部分醫院不願提供病例復印。在這種情況下,放棄主動權、忌諱媒體可能會讓維權難上加難:
“大部分維權者非常被動,把自己孤立起來,很難得到社會關注。他們在群裡很少主動維權,指望著張海往前衝。一聽說張海被警察找,大家比張海還緊張。”
香港執業大律師、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認為,數據監控升級了恐懼,有十幾個人找楊占青援助已實屬不易:“比起汶川地震那個時代,大家能夠組織團結起來維權。現在打人打得太快了。整個大數據的監控管理能掌握每個人在什麼地方做什麼事情,把維權抗爭壓在萌芽狀態。”
鳥盡弓藏,志願者遭清算
2020年4月19日起,端點星網站的三名90後志願者被警察拘押,陳玫家人至今未收到被捕通知書,蔡偉及女友分別以“尋釁滋事”、“尋釁滋事與包庇”為由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成立於2018年的端點星致力於以去中心化的方式備份微信、微博等平台被刪文章。陳玫的哥哥陳堃告訴本台,至今無法確認這個案子是否與端點星有關,也沒有陳玫的下落,朝陽公安局、昌平派出所等機構輪番踢皮球,甚至律師本人也遭三個警察帶著攝像頭上門警告。
弟弟的消失讓陳堃想起了在汶川地震後獨立調查豆腐渣工程而被判刑五年的譚作人,“到底是什麼人在辦案?政府到底認為哪些事情對它有好處?哪些沒好處?沒法猜。我們不知道政府在按照什麼樣的標准在做。”
2014年,中國第一家民間教育公益組織立人鄉村圖書館被關停,理事會成員在抗疫標語上寫著“焚而不毀,向死而生”。
陳堃作為立人大學的最後一屆總干事被監視居住八十多天,期間被吊打和電擊。陳玫也曾是立人大學的學生和志願者,陳堃沒想到弟弟會在六年後經歷自己遭受過的一切。
“我相信所有志願者在一月底、二月初,不論是分發物資,還是整理信息,沒有人想過自己在做著一件有危險的事情,肯定都不是衝著 ‘我要危害國家安全’去的。到了三、四月,開始被喝茶、傳喚,甚至像我弟弟被抓。這很讓人心寒。” 陳堃發問,“萬一幾年之後,又有一場災難,那個時候如果還有人想做志願者,他還敢不敢做?”
本台致信多家志願機構是否受到官方壓力,比如“華科NCP”、“A2N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武心援團隊”,截止發稿皆未回復。
“nCovmemory”項目組是另一個系統收集、保存疫情深度報道的網站,端點星出事之後該網頁也被關閉。他們在回復網友查詢的郵件中說,成員都安好,不必掛懷,“為了規避潛在的風險,我們把網站設置成了私人可見,不再公開。”
此外還有多家民間組織自發搜集新冠患者和逝者名單,如“jilufeiyan”、“wuhancrisis”、”“新冠病毒:未被記錄的Ta們”。端點星事件後,本台多次聯絡一位身在大陸、參與“wuhancrisis”項目的匿名志願者,未再收到回復,撥打電話則是空號。
鄒幸彤認為,志願者所累積的信息在民間自由流通,是中共最不能容忍的:“中國政府在用盡一切辦法控制關於疫情的議論,鬥爭的長臂不僅是國內,還要控制國際怎麼理解疫情。它的控制角度是關於疫情的資料、信息,如果民間有它控制不了的人,哪怕僅僅是記錄,也不能容忍。”
張海於5月4日發布的籌資立碑公告,召來警察變本加厲的騷擾。劉沛恩和張海通話,勸他三思,極有可能會被扣上“非法集資”的帽子然後被捕。
5月6日,張海在微博宣布,放棄立碑紀念,將捐款一一退回。網友勸慰他,“你試過了。很勇敢。我們人人心中都有一個碑”,“留存一個信念在心底,保護好自己才有實施可能,保護好自己!”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薛小山華盛頓報道
本新聞由自由亞洲電台提供
香港骨折工傷賠償 在 Dr 文科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好文齊分享 - CPR/AED FAQ
呢篇係一短救護同業寫的解說
就住社會同網絡上常見的疑問去解答
如果有其他問題想問可以留言
我下星期考完試寫一篇詳細的FAQ 🙂
#全民急救
#任何人
**更新** << 直線抽擊大眾對 “CPR” 和 “AED 使用” 的誤解 >>
-
-
-
近日 “任何仁” 於香港的急救界引起了很大爭論,相信看倌不感陌生。看著留言,發現大眾仍對 CPR (心肺復甦法)和 AED (自動體外去顫器)的使用有很大誤解。我現借此日誌作闢謠,希望各位能把內容分享開去!
-
-
開始前,大家要先明白以下概念:
當人的心臟停頓和呼吸停止,他經已是臨床死亡(Clinically Dead)。CPR 的心外壓和人工呼吸只是勉強的維持這 “ 死者” 身體的氧份供應,為他爭取時間接受進階治療。根據統計,每延誤 CPR 1 分鐘,能重啟心臟的機會便下降 10-12%...
-
-
以上所說解釋了院前心臟停頓(Pre-Hospital Cardiac Arrest)的低生存率,這些患者打從一開始已經死了。也許是電影劇和電影的過份渲染,讓大眾誤以為接受 CPR 的患者仍生存,“震一震” 或 “咳一咳” 便會甦醒過來。
-
-
如何能殺死一個已經死掉的人?沒可能!
-
-
假設進行 CPR 的施救者未能正確進行 CPR,只要並非刻意便沒有刑事 (Criminal)責任。疏忽(Negligence)是民事訴訟的範圍,控告的一方至少要證明以下兩個情況:
i) 施救者的錯誤行為(Wrong Act)造成控方所述的損傷或惡果;
ii) 施救者的錯誤行為違反一般大眾對他的常理期望。
-
-
現實沒有 “Walking Dead”,死掉的人無法被再次殺掉。進行 CPR 的施救者又如何 “錯誤地運用 CPR” 去傷害死者?況且患者於 CPR 前已經心臟停頓,心臟停頓無法由錯誤的 CPR 引起。根據美國心臟協會和多個國際組織,CPR 和 AED 是沒有接受訓練的市民也該進行的急救程序 ,進行 CPR 和使用 AED 的施救者當然沒有違反大眾的合理期望。如上述兩點也無法確立,又如何有法律責任?
-
-
世事如棋局局新...假設施行 CPR 的 "任何人" 真的被追討民事索償而且成案,這類案件一定需要專家證人。但,誰是專家?
-
-
於 1992 年,包含美國心臟協會(AHA)在內的多個國際頂尖機構成立了 ILCOR(International Liason Committee On Resuscitation),讓全球專家一起制定復甦和搶救指引。很多醫科書內的治療,甚至是現時香港醫院跟隨的搶救指引,也是 ILCOR 產物。
-
-
ILCOR 建議 Layperson(外行人,也是我們說的 “任何人”)也應該對懷疑心臟停頓(Suspected Cardiac Arrest)的患者進行 CPR。
-
-
根據 ILCOR,“任何人”的定義為:
i) 沒有接受任何急救訓練的人(Untrained);
ii) 只接受過心外壓(Hands only CPR)訓練的人非醫護人員;
iii) 接受過心肺復甦訓練(包括人工呼吸)訓練的非醫護人員。
-
-
我真的想不到任何比 ILCOR 更有份量的專家。如果全球最指標性的專家們也未能安撫懼怕被起訴的不安,那便別去協助他人了。話說回來,活於一個所有人也不願協助他人的社會,其實也是危險便是了。其實地球真的很危險,移居火星是唯一出路!
-
-
另外,我又發現部份急救証書持有人竟然是推廣全民 CPR 的阻力。論點普遍如下:
i) 如果任何人也能使用 AED 和進行心外壓,為何要有急救課程和証書?
ii) 如牽涉急救相關的訴訟,持有急救証書較有保障。
-
-
針對首論點...也許某些人花了太多精神時間去完成急救課程,把急救神化。我以相同的句語結構說:
如果任何人也能使用手機 / 相機和拍照,為何要有攝影課程和証書?
-
-
答案顯然易見!上文經已說過 CPR 和 AED 無需專業訓練,但有相關經驗和知識卻能把效果發揮更好。如果有日我於街上心臟停頓,我希望有不懂急救的旁人立刻替我進行 CPR,也不願呆10分鐘才接受專業的救護員為我進行 CPR!這 CPR誤會使我的生存機會降低至接近 0%...
-
-
第二個論點,我的答案會讓部份人失望。持有急救証書不代表任何保障!我沒聽說過香港或澳洲有急救相關的現實案例,只能用曲線例子比喻:
會計師從事核數工作,但一次疏忽卻讓客人損失大量金錢,客人以民事訴訟追討賠償...大家覺得這會計師曾就讀的大學會給予任何幫助嗎?
-
-
解決了最大的責任問題,我轉為解釋臨床考慮。很多曾接受過 CPR 訓練的人質疑 “任何人” 會錯誤進行心外壓,結果得不償失!雖然質疑的人普遍只是以幻想情況作論證,但我卻要以理論和實例回覆!
-
-
首先要說的便是 CPR 可能引起的副作用:「CPR 會引起肋骨折?」
-
-
相信有不少看倌也聽說過...除了一般 KOL 解說的:
i) 心臟停頓下,肋骨折已不重要;
ii) 心外壓引起的肋骨節,不會有「插穿內臟」的情況,
我還想說個人經歷...
-
-
現實進行心外壓時總會感到 “o卡 o卡聲”,但並不一定因為骨折。當我仍於醫院心臟加護科(CCU - Coronary Care Unit)工作時,看過很多的肋骨 X 光片,發現其實 CPR 引起肋骨折的個案約只有 1/3。胸骨(Sternum)和肋骨(Rib)之間由軟骨(Cartilage)連接,這些軟骨能隨著年紀發生鈣化(Calcification)。心外壓移動著這些鈣化的接口軟骨,引起不順暢的 “o卡 o卡聲”。但話說回來,肋骨折是 CPR 意料之內的潛在副作用,又怎能被說是醫療疏忽?
-
-
看過以上的所有內容,大概也能猜到以下:
心外壓按壓位置不準確不是 “問題”!
-
-
錯誤的位置會降低心外壓的功效,也增加造成骨折的機會。但如果患者已無心跳,患者已經沒有惡化更差的可能。 Any CPR is better than no CPR!這也是為何美國心臟協會提倡任何人也能進行 CPR 和使用 AED,也是為何外國會於電話中教授救助人替患者進行 CPR 的依據。
-
-
於澳洲維多利亞,救護控制室會為致電救護車的市民提供急救指引。如報案人的形容疑似心臟停頓個案,職員會於電話中指示求助人立刻施行 CPR。作為澳洲救護員的我過往處理過多個仍有心跳但卻被進行 CPR 的病人。
-
-
最常見的便是因為濫酒 / 藥而引致人事不醒,其次便是不同原因的昏厥情況。這堆患者大部份又會因心外壓帶來的痛楚而作出反應,施救者亦很快會停止進行心外壓。人體不是紙紮的,骨骼可抵禦一定的外力。綜合我從事院前救護和醫院急症室的經驗,大部份接受過 CPR 的非心臟停頓患者也不會因而受傷或出現心律不整。
-
-
如這些患者並非因內科問題而人事不醒,普遍也能於 6 - 8 小時的觀察後出院。當然我也遇過因心外壓而肋骨折的長者,但這些骨折只需保守治療(無需手術,讓骨折自然癒合),讓他們人事不醒的內科情況才是留院的原因。
-
-
因為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這些個案中,沒有一位施救者被傷者以訴訟追討賠償!
這些個案中,沒有一位施救者被傷者以訴訟追討賠償!
這些個案中,沒有一位施救者被傷者以訴訟追討賠償!
-
-
話說回來,專業的醫護人員也會偶爾於仍有心跳的患者進行心外壓(如:全面哽塞的昏迷患者、心跳過慢的兒科病人...)。我不是在建議大家於仍有反應的患者身上進行心外壓,只想強調現實不如幻想。
-
-
回到理論層面,ILCOR 建議 “任何人” 為懷疑心臟停頓的患者進行心外壓。這些患者同時有兩個徵狀:
i) 突然人事不醒(Suddenly unconscious/unresponsive);
ii) 不正常呼吸、沒有呼吸(Abnormal/Agonal Breathing, Apneic)。
-
-
可以留意 ILCOR 的指引已沒有要求“任何人”檢查患者脈搏,這也是為何部份最新的急救課程已不再救授學員檢查患者脈搏才進行 CPR。其實當患者深層昏迷和沒有呼吸,那僅餘的心跳也不會維持多久。此外,研究也發現很多人(包括醫護人員)會因懷疑患者仍有心跳而延誤 CPR,所以美國心臟協會已於多年前指出一般急救無需檢查脈搏才施行 CPR。始終心臟每停頓 1 分鐘,生存機會便減少 10-12%。時間,便是一切!
-
-
當 ILCOR 也建議急救過程無需先檢查脈搏才進行 CPR,換句話說,向有心跳但沒完全反應的患者進行 CPR 便不是疏忽了!
-
-
對於 CPR 的解說暫告一段落,我想談談 AED 的使用。也許香港的急救機構為 AED 設計了專門的課程和證書,又或是電視電影中把心臟電擊神化了... AED 於市民眼中猶如 Rocket Science,否則康文處也不會有多部 AED 作裝飾用途。
-
-
AED 本為沒有急救知識的市民而設,有語音功能去指示每一步驟。如果使用者有弱聽,它也有閃燈、國片和文字指示如何使用。某些 AED 更會教導施救者進行 CPR,指示心外壓的速率等等。現實使用上比iPad 或 iPhone 更容易,所以煩請別跟我說使用 AED 前要有證書等的說話。
-
-
那麼,該何時使用 AED?簡單說,如患者需要 CPR 便應接駁 AED!
-
-
AED 的電腦會分析患者心律(心臟的電流狀況),如有需要便建議電擊。電擊原理如電腦的 “Restart 鍵”,把心臟雜亂的電流停下來,希望心臟能自動重啟。使用 PC 的看倌一定會有以下經驗, Restart 後也未必一定能進入 Windows,可能依然發生同樣錯誤...AED 也可能這樣,需要多次電擊才能救活病人,或是最後無功而回...
-
-
聽過很多人也擔心 AED 會錯誤電擊有心跳的患者。首先這是 AED 電腦的決定,不會是人為錯誤。使用者只要確認患者沒有呼吸和反應才接駁 AED,便沒有甚麼責任問題。話說回來,這跟 施行 CPR 的要求沒有分別。其實,AED 會進行電擊的心律只有 VF(Ventricular Fibrillation)和 VT (Ventricular Tachycardia)兩種。前者指心臟處於震顫狀態而沒有輸出,患者一定昏迷不醒。後者有點複雜,但患者昏迷便暗示心臟輸出已無法讓腦部和身體運作,進行電擊也是合理。當然,如患者清醒便別啟用 AED了。
-
-
以上略談了大眾對 CPR 和 AED 使用的常見的誤解,希望能為部份市民釋疑。如有其他問題,歡迎留言發問交流。
-
-
-------------------------------------------
其實及早 CPR + AED 使用能大幅增加心臟停頓患者的生存率。以下為澳洲維多利亞救護服務(Ambulance Victoria)的 2014 - 2015的數據:
-
-
由一般途人替患者進行 CPR 和首次 AED電擊,患者的生存率分別高達 69%(Survival to Hospital)和 49%(Survival to Hospital Discharge)。
-
-
但如果等救護車到場才由救護員進行 CPR 和首次 AED 電擊,患者生存率分別只有 48%(Survival to Hospital) 和 26%(Survival to Hospital Discharge)。
-
-
我一雙手能救活的患者有限,但於大家的協助下便有機會救活無限的患者。Saving lives is a team effort,別讓無知抹殺患者的生存機會!
-
-
其實,文科生習醫的奇幻旅程也寫了一篇很好的 CPR 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artstudentinmedicine/posts/337309393715130
#全民AED #全民CPR #任何仁 #SavingLivesIsATeamEffort #PAD
*Hoke RS, Heinroth K, Trappe HJ, Werdan K. Is external defibrillation an electric threat for bystanders? Resuscitation. 2009 Apr;80(4):395-401. Epub 2009 Feb 10. Review. PMID: 19211180.
香港骨折工傷賠償 在 寶欣 Po Yan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最鍾意就係新嘗試,除咗食之外,就係玩喇!我會去玩滑翔傘、潛水、騎馬、滑雪、鋼索飛行等等,夠哂新鮮刺激~
但玩高危活動背後,我一定會買足保險,do姐都有話「意外就係意料之外吖嘛!」,有咩事都有保障~
一個唔小心受傷嚴重骨折,搞到要入院做手術、留院幾個禮拜,需要休息三至六個月至康復,搞到返唔到工返唔到學,嚴重影響生活。但係呢類又唔算係危疾,到底有咩保險plan係cover到呢?
我知道 FWD Hong Kong & Macau 出咗份全新生活守護保障,可以話係超越一般危疾保障界限,即使係患上未知疾病、遇到意外,只要身體及生活狀況符合索償條件,就會得到一筆過全數賠償。咁保費貴唔貴㗎?舉個例子,假如係個30歲嘅非吸煙香港市民,投保金額HK$600,000,佢嘅月繳保費都只係四五百蚊到咋。
詳情可以click入去睇:https://goo.gl/ewZXLW
以上例子只供參考。「生活守護保障」計劃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承保。所有保障計劃,均受其條款及細則約束及視乎個別情況而定,有關保障權益及不保事項的詳細資料,請參閱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