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警示帳戶」?
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金融機構將當事人的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
我的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會受到什麼影響?
存款帳戶被通報是「警示帳戶」時,
金融機構會立即透過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的警示帳戶網路,
通報全國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也會暫停「警示帳戶」全部交易功能,
所以匯入「警示帳戶」的款項,也會退回匯款行。
如何知道我的存款帳戶被通報為「警示帳戶」?
如果您想了解自己的存款帳戶有沒有被列「警示帳戶」,
聯徵中心有提供書面查詢服務,
您可以打電話(02-2381-3939#232)洽詢
或上聯徵中心網站(www.jcic.org.tw)了解書面查詢的方法。
我可以打電話到聯徵中心暸解我的存款帳戶有沒有被列為「警示帳戶」,
或「警示帳戶」是否已經被解除嗎?
不可以。因為在電話中聯徵中心無法確認打電話人的真實身分,
為了維護您信用資料安全,沒有開放電話查詢服務。
如果我的存款帳戶被誤列為「警示帳戶」,該如何解除?
如果您的存款帳戶被警察機關誤設為「警示帳戶」,
可以備妥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住家或辦公場所最近的警察機關,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事宜。
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它的警示期限多久?
「警示帳戶」的揭露期限從每次通報日起算,超過5年聯徵中心不再揭露此訊息,
但是如果原通報機關在期限屆滿前再通報,聯徵中會繼續從再行通報日起揭露5年。
「警示帳戶」已經解除了,我的信用報告上還會揭露嗎?
警示帳戶中,只要不是被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為有罪的案件
(例如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一般商業買賣糾紛、冒名申辦、
存款帳戶遭盜用、遭誤設警示、其他),那麼從解除那天起聯徵中心就不再揭露;
至於被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有罪的案件(例如罰金、判刑執行完畢、緩起訴、緩刑及保護處分),
則是從解除那天起揭露一年,但最長不會超過通報日起算5年。
如果我的身分證遺失時,
要如何防範被冒名到金融機構開戶,貸款或申請信用卡?
身分證遺失,您應該儘快親自向戶政事務所,
或是用電話向您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並申請補發新的身分證。
您如果擔心身分證會被有心人士冒名開戶或申請貸款、現金卡、信用卡,
您可以向聯徵中心申請一份綜合信用報告書,加以核對,
如有可疑記錄,應該儘快向報送資料的金融機構接洽釐清。
備註:
被指控詐騙的賣家,在2天前被警方列為警示帳戶,
警方表示,165反詐騙專線是在民眾第一通電話舉發後,
才將嫌犯列為警示帳戶,建議消費者可以在匯款前,
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確認帳戶是否有問題,
也不要使用LINE私下交易,避免成為詐騙集團眼中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