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聊聊不良資方興訟勞方的一些事。
而事實上,這類故事每天可能都在台灣的每個地方上演。
在現在資訊這麼發達的狀況下,其實只要上網GOOGLE妨害名譽,有很多法律人幾乎都都會教你怎麼應對這類型的案件,一直到現在還有很多人看到我當年可能是在PTT上面不論是八卦版、LOL版、女孩版、BG版以LLsolo寫的妨害名譽的程序流程,至少心裡有個底,比較不會那麼驚慌。
事實上不外乎就是警局的警訊筆錄(跑第一次),然後地檢署的偵查庭(跑第二次),原則上兩次就結束了,等處分書。
而在先前的司改會議中,我們可以知道,這類型的案件高達8成左右是不起訴的。
但是不良資方其實他們要得就是逼你跑司法單位,逼你在程序前要支付和解金或是將文章下架,以免他被勞檢違規開罰、對員工不好等的事蹟都被發現,影響到他商譽或是後續找人的可能。
如果不起訴,他會繼續告民事,告到你覺得煩覺得累,畢竟我們還要為了生活為了家計,然後開始思考要不要選擇和解、選擇刪文。
在沒有修法之前,就只能一直呈現防守模式,很幸運的是,不管是在哪裡,總是會遇到願意一起併肩作戰的夥伴。
會忽然寫這串,是看到求職天眼通的文,真的一轉眼好像又過了那麼一段時間,但是台灣的勞權似乎還是沒有什麼太大的改變,而幸好的是在PTT上,在 qollie - 求職天眼通等還有這麼多人在努力著
感覺,是該找些時間挑戰自己了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