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一直擔心你的父母...
那天在北京與一個北漂的女孩小夏吃飯,她一個人離開家鄉到北京打拼,聽到她自從德國學校畢業後,找到第一份工作時,特別為她開心,我們就那一頓飯很快地彼此敘舊。
還記得剛認識她,她充滿焦慮,告訴我原本剛大學畢業時,已經找到銀行穩定的工作,但她一直有個留學夢,就跟父母爭取去德國留學,但回到大陸開始找工作時,卻沒有覺得自己更有競爭力,年紀也到了25歲,又開始有家鄉催婚的壓力,搞得他面試時又擔憂又無力。
今年再見她,她已經找了一份中央企業穩定的工作,也有了很好的發展機會,並且在半年前也交了男朋友,照理說是個讓人很放心的女孩了,但她卻告訴我,她爸爸有擔心不完的事,搞得她好心煩。
她說:「一開始我爸就跟我說這中央企業的工作穩定有保障,我自己也覺得不錯,就聽了劃進來了,但他現在不時就會問我:『妳真的喜歡這工作嗎?』,我就告訴他:『我說了真的就是真的』,但他老不相信。他原本還給我壓了日期希望我今年三月時可以找好工作交到朋友,我現在都做到了,但他覺得好像沒事管了,每次打電話來都跟我問很多工作上的細節,我就覺得沒必要跟他交代這麼多,因為說了他就開始用他的經驗告訴我怎麼做比較好,說他的經驗總是比較多,要我聽他的....」
我說:「哇!妳爸爸好需要融入你的生活啊!而且他也好需要一直教育你!」
她說:「他已經比以前好很多了,因為我一直拒絕他,但我真得感覺他一定要找一件事來擔心。」
我說:「對啊,因為他很需要用擔心來跟你有連結,不然他真不知道要跟他說什麼。那他幹嘛不找你媽呀?」
她說:「我媽才不理他!因為我爸在外地工作,他們是週末夫妻,假日兩個人碰在一起都很好,平日我媽有好多活動,講兩句就掛電話了!但如果是我們三個人碰在一起他倆老就吵架了,因為我媽老覺得我爸管我太多...」
這個故事跟我平時熟悉的情節並不一樣,通常故事的版本操心較多的往往是母親,但在小夏家中是不同的版本,卻是相同的操心。
親愛的,你家中也有個不停憂慮的爸媽嗎?似乎你不管做了什麼他總有得擔心?一下擔心你沒伴侶,有了伴侶後又擔心你們合不合,結了婚後又擔心你們生不生孩子,生了孩子又擔心你們是否二胎,再生二胎又擔心你們錢夠不夠、房子大不大、夫妻生活融不融洽、教養夠不夠好、孫子成績夠不夠優秀.......
然而這份擔心背後,是他們知覺到與兒女的情感連結,更讓他們有一份依舊擁有親職的安全感,甚至當他們還能管孩子,又賦予他們權力感和價值感;當我們是成年子女孩被這樣管束或操心時,卻特別容易喚醒自己兒時不被信任的挫敗感,以及不想遵循卻又感覺背叛家人的罪惡感,而讓成年子女一直處於兩難。
這其實就是華人文化中,孩子永遠是孩子,那份放大親職與親子關係的文化現象,讓關係界限被破壞,孩子很難獨立過自己的人生,父母總需要融入參與其中做決定。然而古人說得好:「兒孫自有兒孫福」,這是一句有良好界限的說法,意味著父母可以放下憂慮,也放下父母的角色,重新回歸到自己身上,去專注在自己身上、活出自己的生活重心,或者回到兩老的夫妻關係,規劃晚年生活。
當父母過好自己的生活,孩子不用為了「孝順」到了成年還必須聽話去為了結婚而結婚、為了生孩子而生孩子,孩子就可以為了「渴望」去追尋、去執行、去負責、去享受人生,孩子也更有能力去愛,不論是愛伴侶、愛自己的孩子、愛父母、愛工作或是愛自己。
而小夏也因為之前跟我談過,有了界限的意識後,理解父親的操心並不代表自己不好,當她可以穩定地相信自己過得好也喜歡這樣的生活,就可以穩穩地告訴父親不必擔心也能拉開與父親的距離。而這份距離的拉開勢必帶給父親很大的失落,卻也因為失落,父親才開始真正去思考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還沒退休,也開始規劃、探索與培養新的興趣,生活也逐漸變得充實。
所以親愛的,成年子女與父母的相處方式勢必要開始調整,小時候需要保護與引導,但成年後就需要尊重與支持,轉為像是朋友的平行關係,許多在家庭中的怨懟、無奈和痛苦就能逐漸消失,愛就能夠自然流動了。
#這次去北京遇見很多有趣的人聽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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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譴責中(華民)國警方不正執法!】
https://www.facebook.com/100014347546252/posts/419904851831096/
警備車上的三個小時。不給上廁所,不給包紮。
三點的記者會,蔡英文要在兩個半小時之後才會到。一張市長候選人承諾書、一張道具紙板、壞掉的麥克風,這樣危險到要把我們抓進警備車嗎?
開始沒多久,慧泉才剛要發言,警方就舉牌,把我們團團圍住,接著就是「動手」「先把那女的抓上去」「那邊還有一個」十三個人被丟進警備車。
十歲的陳慧泉、十四歲的劉欣怡、七十七歲的董信雄、五十八歲的湯家梅、四十五歲的周湘萍。
沒有一個警察回答得出來,到底依什麼法條把我們關在裏頭。指揮官甚至可以對我們丟下一句「我怎麼知道你們怎麼上來的?」
我們每一位居民、成員,都是被你們在大雨中架走、抬走,丟進警備車的。
慧泉打給在外頭的爸爸,哭著喊爸爸救我,我跟媽媽被警察抓走,警察不讓我們回家,不讓我們上廁所。兩個小孩放聲大哭、大叫,拜託警察放她們下去尿尿,真的憋不住了。
「我們兩個小孩尿尿會有什麼危險?」
警察只是冷笑地回說「你現在念哪間學校,不要那麼大聲啦」
想盡辦法要離開,劉欣怡甚至要去拿車窗擊破器,被搶走,警察痛罵說這樣很危險。
「擊破器就逃生用的,你們綁架我們,我為什麼不能用?」
是啊,一點也沒錯,這就是綁架啊。
慧泉不斷拍車窗,喊放我出去、放我出去,警察就偷笑,笑個不停。
大概我們這些人看起來是真的很可憐吧,因為公權力可以想幹嘛就幹嘛,把我們像猴子一樣關在車上,不管我們怎麼跳怎麼質問、到最後怎麼哀求。隨便都好,但拜託你們把湯家梅、兩個小孩子放去上廁所吧。
許多民眾跳出來罵,幹嘛要帶小孩子出來?
因為你們絕對不願意了解,這兩個跟媽媽、阿嬤一起站出來的小朋友,比其他人站更前面、更勇敢,只是因為她們的家,並不像那些看著直播嘲笑、看戲的人一樣「正常」。他們的家,可能在收到公文之後的某一天就會被政府剷平。
又怎麼不問問,是誰違法逮捕、誰勒脖、誰架拐子、誰濫用公權力關住我們所有人三個小時?
在車上看到兩隻小朋友哭,眼淚就跟著掉下來。
心裡想著對不起、對不起,我完全沒有想到只是一場記者會,竟然會讓妳們被這樣對待。
但是她們遠比我想像中還要勇敢多了,上前阻止警察打人,還一次一次地對著包圍住我們的警察大吼,
「我家要被拆了,我們就不能出來講話嗎」
甚至偷偷跟我說「好險我阿嬤今天沒有來,不然一定被這些警察欺負死」
回來開里民大會時,跟居民坦承,其實我也會害怕,前天被打那麼慘之後,就默默想著以後抗爭要不要後退一點、拍照就好?可是,這就是政府為什麼要用這種手段來對付我們的原因吧,讓我們害怕、讓我們認命、讓我們覺得做什麼都沒用。
—
今天回來的路上,大家唱起歌,歌詞是這樣的(警察先生請你聽我說)
「警察先生請你想一想 我們沒有地方可以住
我們沒有權力 也沒有公平的待遇
有人說你是人民的保姆 但你保護的人把人民逼上了絕路」
#大觀社區
#原地安置
—
有很多網友罵這篇文沒頭沒尾,的確是沒頭沒尾,僅描述當日警備車內狀況(這是我個人臉書不是新聞欸......)我也以為大家討論前至少會先將閱讀相關報導與釐清自救會資訊。
但就直接把回應貼在這裡。
—
那麼多網友(即使有很多人頭帳)若那麼有心留言、刷正義感,不如查清資訊再來吧,也不用擺著是居民「侵佔被抓包」一樣的態度來留言,許多資訊早已置於自救會粉專。
一、許多居民在「被國有地」之前就買下房子住在那了,「被國有地」的移轉過程居民也毫不知悉。而之後跟榮民買下的城鄉移民也是經過合法買賣。
二、居民一直以來從未主張過有產權,也無土地權狀。過去也積極配合,要向機關買下所有權(當時政府的政策即是「就地合法化」以進行管制,然經管機關卻非常消極處理,以致今日的迫遷爭議)但一次說明會後就了無音訊。幾年之後就直接被提告了。
三、每一位居民都是跟大家一樣用錢買的,長年繳納房屋、水電稅。沒有什麼「佔免費」這回事。
四、滅村之後,居民都想辦法要繳納租金,但繳給哪個單位?政府根本不理。再回應「那現在要不要先付租金含利息?」有的,居民也已繳納,此即「不當得利」
另,「原地安置」絕非諸位憑空想像的「沒繳錢就可以跟政府吵要有所有權」是以向政府「承租」—合理的租金及租期—的方式來做安置,所有權還是在政府。寶藏巖即一例。若網友愛講法律,那麼此即是具國內法效力之兩公約明文所保障的非正式住居之居住權。
請各位勿先畫靶再射箭,若覺得自救會訴求不合理皆可受公評,但勿胡亂曲解事實、擅自替自救會代言甚至攻擊謾罵。
——
只是來搞笑酸人、紮稻草人自己罵爽的就不一一回應。
若不清楚自救會抗爭脈絡,麻煩搜尋大觀社區或臉書大觀事件。
以下回應兩位居民小孩的部分。
「不要把心智尚未成熟的小孩拖下水」?
老實講,有認真跟人相處過就會知道,年齡根本不是判斷力、成不成熟的標準吧,這兩位女生的心智大概比許多沒有經過思考就隨便發言的網友還成熟吧。
他們在社區內參與自救會討論、編歌、做刊物、做影像紀錄,在社區外也知道每一場記者會的對象、訴求的內容,並且勇於負起責任,承擔抗爭的風險,只是我們都沒想到,這次只是出來講話竟然會破天荒地被拖進警備車(還是這兩位喊要尿尿就幼稚,不負責任了?)
另,她們就是居民,自己的權益受損,不出來發聲要靠誰?
倘若僅憑年齡緣故,自以為她們缺乏判斷力而不讓她們出來發聲,讓她們的家被政府強拆,又是尊重她們意願了?
探討「自願」實在莫名。
誰是「自願」被關在車上、「自願」出來抗爭?
最後,將這兩位居民出來抗爭與「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做類比實在是搞錯了吧。
第一,許多次記者會都是兩位女生拖著自己的媽媽、阿嬤帶她們出來的
第二,出來被關警車、不給尿尿是哪裡符合父母的虛榮、哪裡符合社會的期待了?其中一位女生的媽媽因為要求警察讓小孩下去尿尿而跟警察起了好幾次衝突。
——
回應我們只會找民進黨的:
非正式住居的問題本來就是政府長期政策的問題,但是今天誰執政、誰有權力解決就只好去找誰抗議,不是相當簡單的道理嗎?
我們從來沒有把抗爭挾持為非藍即綠的對立,從沒說過一句國民黨或哪一黨就不濫用公權力、就不搞迫遷,相信各位也不必費如此心思替自救會代言。
—
回應我們找錯單位的:
事實上中央及地方各個相關單位我們一個都沒少去過,包括朱立倫新北市府與侯友宜候選人。而希望地方候選人對於特定議題表態也相當正常。也許各位可以先去爬自救會粉專的文再來討論吧。
另,居民從沒說具有「所有權」,大家都是因爲歷史脈絡而買下地上權,一直以來也有繳納房屋、水電稅。在過去也相當積極的要申請承租承購,卻被置之不理。今天的訴求就是希望以原地安置來向政府承租。
——
回應我們為難警察的
首先,要求如廁是哪裡為難......?
老實說這篇文根本沒有刻意醜化警察,每一句話都是他們說的。
我能理解在過勞、壓力的情況下情緒會失控,會對陳抗者發洩,但這也不代表一切皆屬正當合理吧。警察不是711店員、就像諸位所說的,他們是公務員,代表的是國家公權力,必須要有所限制而非恣意擴張。
回應搬出警職法的,自救會以下哪裡有符合構成要件?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一、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 、身體之危險。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保護管束要幹嘛 在 DJ金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民進黨台南市立委陳亭妃的助理黃遵橋今天凌晨三時許,酒後到陳亭妃位於南市北區住處騷擾,黃父知道兒子要到陳亭妃住處鬧事,主動報警,警方三時四十五分據報到場,見黃
男按陳亭妃住處門鈴,還當場踹開大門,欲進入陳家理論,警方當場阻止,將其拉出門外後,上銬帶回警局保護管束,前後約兩小時。陳亭妃事後表示不提告。至於黃男鬧事原因,警方不願說明。
不料,今凌晨五時三十分,黃男清醒後,由警方開車載其返回西港區住處,黃返回住處後,發現父親已引火自焚,經通報當地消防局及派出所到場處理,黃父已當場死亡並未就醫。
黑人問號?
1. 助理半夜三點去陳家幹嘛?
2. 助理爸爸為什麼要大義滅親報警?
3. 助理為什麼要踹開陳家大門?
4. 為什麼助理爸要自焚?
我一點都不了解阿!!!!!
保護管束要幹嘛 在 自由時報- 檢方下午以顏清標保護管束未滿6個月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 至中國湄州文化交流為由,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檢方下午以顏清標保護管束未滿6個月,無法審酌表現是否良好,且難認定出國旅遊有其必要,駁回顏清標的解禁聲請。 ... <看更多>
保護管束要幹嘛 在 Re: [新聞] 提前解除保護管束唐儀靜獲徵召參選南市議員 的推薦與評價
前幾篇回應中,已經有網友援引法務部的函釋認為不能解除保護管束。 而且,我看了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的裁定內容,竟然是類推適用的概念去擴張法院本身的職權? ... <看更多>
保護管束要幹嘛 在 法務部觀護權益報乎你哉保護管束懶人包報到篇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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