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8
【高雄養殖水產保險推動情形說明會】
#爭取中央保費補助提高至4成
#爭取險種新增白蝦.鰻魚.午仔魚
養殖水產保險自106年試辦開始,到今年《農業保險法》正式上路已邁入第5個年頭,然而高雄市的平均投保率卻仍僅有3.76%,保險覆蓋率低落,遲遲未見起色,為此我於3日邀集漁業署及農金局至立法院共商解方。
農金局表示,臺灣近15年農業天災損失平均每年119億元,現金救助平均每年30億元,災損覆蓋率僅有2成5,有7成5的災損由農民自行負擔,且近年災損呈現加劇趨勢,亟須農業保險穩定農民收入。而高雄市水產保險投保情形,目前以永安區為最大宗,彌陀區次之,106、107、109年度皆有理賠紀錄。
我向與會官員強調,臺灣地理環境與氣候條件特殊,氣象多變複雜、且易受颱風侵襲,養殖水產經營風險日漸升高,水產保險的推廣勢在必行。而影響養殖漁戶投保意願的關鍵,仍在於風險意識的建立、合理的保費負擔以及完善的保險選擇。
首先,農委會應與地方定期座談,在瞭解養殖漁戶需要的同時,強化風險意識,推廣保險觀念;再者,考量水產保費相較農作物保費高昂,保費的調整需要農委會與保險公司協力精進保單,保費的補助則有賴農委會與高市府支持,目前高雄水產保費原則是由農委會補助1/3、高市府補助1/3、漁戶負擔1/3,然而依據《農保法》中央保費補助比率上限規定,法律施行後5年為75%,第6年起則為60%,顯見農委會的補助比例仍有成長空間,因此我已責成漁業署研議提高補助比率至4成,並協調高市府一同將漁戶自負額降至2成,希望未來甚至能夠比照豬隻及稻作保險,走向全公費的政策性保險;最後,目前保險公司提供的險種尚不足以涵蓋高雄養殖水產保險需求,包含尚未有針對白蝦提供任何保險,鰻魚、午仔魚的保險也僅有降水型而缺少溫度型,農委會應盡快加強保單開發,滿足更多漁戶保險需求。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賴士葆 Abao Channel,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保險法107條」的推薦目錄:
保險法107條 在 劉建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日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邀請我、#陳椒華 委員、#蔡璧如 委員、以及雲林農民一同召開記者會,針對近來極端氣候造成的農業損失,呼籲中央一定要重視極端氣候變遷問題,這是一個需要國家整體規劃的政策,水利整頓、農業四法之外,環保減煤政策不能停,尤其雲林的六輕,必須持續減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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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朋友帶來這次豪大雨中受損的農作物,一度講到哽咽,大雨一來,水漫田地,滿田花生全毀!以往因為酸雨緣故,農作物生長已經大受影響,現在又加上極端氣候,風雨說來就來,猝不及防,農民淚眼問蒼天,政府除了天災救助,還能不能多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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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再強調,面對極端氣候,政府要做 #水利,一定要超前部署。像是106年6月的豪大雨,雲林大淹水,當時蔡總統第一時間南下勘災,我向總統反映「排水系統一定要改善!」獲得總統允諾,之後中央接連撥經費給雲林做水利設施整頓,在秋冬春季全力趕工,#有做就有成效,雖然如此,還有很多地方還沒完成,此次八月初豪大雨,我再度向蔡總統請託,治水預算不夠!一定要再往上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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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頓水利之外,我們與農委會努力,除了農民健康保險,在立法院修法通過「#農業保險法」、「#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等,就是要讓農民不用「看天吃飯」,至少能有穩定的收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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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夠了嗎?還不夠!環境保護的相關政策不能停,106年時六輕還用非常髒的原料「石油焦」當能源在燒,我們在立法院107年正式修法【禁燒石油焦】,減煤不因此而停頓,接下來要繼續 #限縮六輕碳排放,#加速六輕能源轉型,這不是只有我們的事,這是對台灣農業的重要大事,必須要跨黨派一同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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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國關心請您也關心
保險法107條 在 蘇治芬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周經濟委員會審查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有多位委員針對 #軍人非屆齡退伍後從農,卻因為曾經領取退伍金而無法加入農保的問題提出修法。
退伍金與退休俸兩者在性質及給付上有很大的差異,退伍金的概念較類似於離職儲金,並不具有退休養老的功能,而退休俸則是需要服役滿20年退伍才有資格領取。但實際上有很多民眾並非服役滿二十年退伍,僅領有退伍金,而回到家鄉從事農業卻因為領過退伍金而無法加入農保,因此治芬此次也針對農保條例提出修法,希望農保條例要排除領取退伍金的限制,若符合資格便可以投農保,也希望此次修法通過後可以 #鼓勵民眾退伍後可以加入農業,不必再擔心無法受到農保的保障。
此外治芬也針對農民職災保險的問題提出質詢,今年四月已經通過勞工職災保險法,但農民職災保險在107年試辦後,至今只有三成的農民有投保,相關的規範及保障仍然不足,因此治芬要求農委會應該 #檢討為何投保率仍然不高,此外也必須將農民職災保險正式入法,才能真正保障農民的權益。
#治芬一直都在
#治芬心存感激
保險法107條 在 賴士葆 Abao Channel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保險法107條 在 金管會- 【金融法規殿堂】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說明🔎 💡總統於 ... 的推薦與評價
這次修正保險法第107條,是指以限額給付提供人壽保險被保險人在未滿15歲前身故所需喪葬費用(傷害保險準用之),而生存、失能、醫療及年金等保障則無限制。 另健康險 ... ... <看更多>
保險法107條 在 保險法107條修正歷程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 條(18.12.24 制定) 1:21 保險法 第79條(25.11.27 全文修正) 2:03 保險法 第 107條 (63.11.19修正) 2:52 保險法 第 107條 (81.1.16 修正) 3:09 保險法 第169條 ... ... <看更多>
保險法107條 在 Re: [討論] 金管保壽1100149165, 保險法107條- 看板Insurance 的推薦與評價
這個規定真的是….立意良善但是就強迫客戶投保啊啊啊!
這幾天幫孩子投保儲蓄險,本身已經有10萬的壽險作為主約出單,保險公司寄的通知
單我
也簽回了,表示已知悉~
保險公司說的好聽是說可以讓我們「自由」選擇是否投保補足61.5萬的缺口,但實際上根
本不行
我請業務送新的儲蓄險保單,換算喪葬費用保額是38萬,加上原有的10萬是48萬
結果今天業務告知說加上新投保的這份保單如果喪葬費用保險金沒有達到61.5萬,新的這
份保單將不予承保orz
後來我詢問業務如果我買別家保險公司的商品呢?
業務回覆是跟我說現在都一樣,保險公司就是會查詢同業的喪葬費用保額,只要沒有補足
61.5萬就是會請你先補足後才能購買其他保單。
對於未滿15歲的孩子的身故保障我已經知道了,也簽回通知書告知保險公司我決定不補足
61.5萬的缺口。但這樣卻還是影響我購買其他保單~
業務是說不然就買個意外身故的喪葬費用保險補足61.5萬,保費一年幾百塊也不貴
保費是不貴,但奇檬子有夠差…
當初說好的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補足喪葬費用保險呢?
就我自己個人觀念(不要鞭我XD)
我認為壽險是在有家庭責任或是其他經濟責任的時候會派上用場的東西。
未滿15歲孩子並沒有經濟責任或家庭責任,而我個人也主張喪事簡單辦理,這部分費用我
能夠自行支付風險自留。
相對來說我還比較害怕失能~
當然我也知道如果未來孩子有體況可能沒辦法投保壽險。
不過業務是說同一家保險公司的商品,給15歲以下投保的保額緊繃就61.5萬,如果擔心未
來孩子有體況無法投保,那就多買幾家保險公司的商品,但超過61.5萬的部分還是不會賠
。
每次我都覺得金管會矯枉過正
以前說會殺小孩,所以小孩身故只退保費不賠保額。
現在好了,因為虎豹潭事故又說孩子也需要基礎的喪葬費用所以要賠。
我覺得修法合理,但是說是說給客戶自由選擇,實際上你只要不補足61.5萬的缺口就是不
能投保其他商品。
我也只是發發牢騷,我應該還是會付幾百塊把61.5萬弄到滿….
業務有給我照會的內容
本件被保險人未滿15足歲,累計喪葬費用(含同業)未達61.5萬元,本次投保商品具無喪葬
費用保險金之傷害保險性質,請先補足61.5萬喪葬費用限額後始能投保,若本件無法補足
則要保文件無法受理 ,會請知悉。
我有點不太懂「商品具無喪葬費用保險金之傷害保險性質」這句話的意思,我買的就是增
額壽險,壽險不是意外死疾病死自然死都賠嗎?
這樣也算是沒有喪葬費用保險金之傷害保險性質?
真的越來越不懂
業務好像也一個頭兩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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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ig152003 (42.73.13.191 臺灣), 03/16/2022 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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