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共論述所忽略。以下十個香港政府助長發展商壟斷的行為,是否亦需要一併「整改」?
◾助長發展商加速圈地
多年來各種類型土地的發展管制,有維護城市景觀、保障生活質素與不同群體的權利,更有避免發展商全面壟斷土地資源的政策功能。但近日最新報導消息,傳出林鄭放風要大肆為發展商發展「起釘」,除放寬早已被發展商割據的濕地的發展地積比,亦打算向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祖堂地開刀,鬆綁出售限制,預期發展商將能在新界加速囤地。
今次全方位的發展鬆綁,亦劍指市區土儲。自2010年起林鄭將強拍條件由9成收購門檻放寬到8成,十年後,今日有放風林鄭政府將舊樓強拍條件再降至7成。強拍底線似乎容許「無限後退」,在法例上不斷合理化發展商壟斷式收樓行為,相信「田牲式」收樓手法會更加放肆,而舊樓小業主及租戶的議價空間卻退無可退。
有趣的是,早前外投行的數據分析,在今次中央施壓下,估計恒基的地產謀財策略(農地王及私人市區收樓)將受最大影響。然而,今次放風的強拍放寬卻令市區舊樓最多土儲的恒基最受惠。政府跟發展商之間捆綁利益關係,在現時中央針對發展商壟斷行為下,更顯弔詭及複雜。
◾散播土地「荒」言
由2002年「孫九招」起,政府將香港房屋政策「定性」為集中土地供應,減少公營房屋供應,將私人房屋供應交由市場決定,是其後樓價飆升的重要因素。歷經20年,政府房屋大方針卻不見有大改變,繼續盲目催谷覓地,甚至不斷提倡天價人工島開,只為「做大個餅」,卻不全面收回棕地、發展商土儲及潛在違規丁地等其他土地選項。只講土地供應的政策論調背後,正配合著發展商動員打手發功,聯手在公眾輿論上背書式輸入「土地荒」的幻象,最後發展商圈地囤地等壟斷行為卻以「公共利益」之名變得合情合理。
林薪最近轉口風表示香港短期「搵夠地」,但劍指官僚「卡關」要加速審批,跟現時發展商指控回應香港房屋問題源自覓地到建屋速度「唔夠快」,明顯口徑一致,更顯政府貫徹親發展商的立場,不斷為發展商釋放土儲,助長由發展商主導香港土地供應。
◾「土地共享」度身訂做兼送基建
作為政府近年重點推銷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本身已被詬病為發展商「度身訂做」。政府以提供基建為由,幫助發展商釋放其偏遠、或有客觀條件限制(如位於濕地旁)而不適合發展的土儲,而公眾因而額外獲得的單位,往往只佔整個發展小部分(*額外*樓面面積的六成作公營房屋用途),發展商甚至能申請將官地納入發展範圍,將計劃稱為「共享」,實在是一個搵笨的公關表演,最後只會助長發展商繼續壟斷香港規劃主導權。
由發展商決定土地共享的選址,會否出現規劃錯配的社區?單從最新一宗共享申請中,恒基建議在林村杜山村鄉郊地區興建近40層高「公屋」,足見其潛在規劃災難。
可能發展商政府觀望政府會否進一步放寬發展限制,亦正與政府討價還價中,過去兩年土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接到三宗申請,就土地供應速度而言,又是另一種「搵笨」。而昨天有發展商接受文匯報專訪就表示,在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商可扮演更積極角色,表示可以提供多個「公營房屋單位」,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可能是發展商心目中應酬北京施壓的其中一個成績表,能否真的解決房屋問題或壟斷問題只是一個大問號。
◾傾向避開發展商土儲收地
若政府真的動真格應付發展商壟斷及囤積行為,運用過去數十年在法院未嘗一敗的《收回土地條例》(土收)就最適合,將高度集中的業權復歸公有作公共用途,亦能夠增加租住公營房屋供應,舒緩基層居住困境。
政府亦會在收地政策上處處配合發展商。近數年有無數案例顯示,政府會選擇性利用土收針對一般農民、非原居民村甚至小地主,如橫洲、馬屎埔等,而巧妙地被避開發展商土儲,例如屏山北的棕地發展選址,以維護發展商的「私人業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容許政府利用土收收回選址內小業主的業權,為大業主的土地共享申請開路,位於林村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正屬此例,申請文件建議政府利用土收收回申請範圍內某些道路的業權,為發展項目興建接駁道路。
單單看林鄭於2019年提出收回十組私人地興建公屋,兩年後現時只能夠收回三組地塊,另外有三組地塊因屬發展商而放棄收回。而宣布收回的三組地塊中,其中一組更是新鴻基地產無法獲得當中位置關鍵的「祖堂地」業權而未能發展,屬「豬頭骨」地,政府收地屬收拾殘局。而發展商和政府亦能分別在收取「壯士斷臂」及「果斷收地」的公關之效,但諸如此類選擇性收地的做法只是在助長發展商壟斷市場的行為。
◾助長囤地自肥兼送發展權
過往新市鎮發展模式,主要是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規劃,部分土地再行公開拍賣,沙田新市鎮便是一例。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卻開始加入「原址換地」等概念,(「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逐漸將規劃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發展商-發展商可以保留土地的發展權,早年聞風而一湧囤地的發展商大有斬獲,亦能夠決定能在那個位置起樓。
在新界東北發展公佈前,現任財政司陳茂波被涉嫌利益衝突,搶閘新界東北囤地,最後更逃過廉署起訴。連政府官員亦「其身不正」參與囤地等壟斷操作,怎能期望政府會大力遏止囤積堆奇?「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為發展商度身訂造,「獎勵」囤地行為,誰囤地囤得最多,誰就更能有能力壟斷市場。
◾批准無底線開則
回歸早年的發水樓、屏風樓,到近年納米樓,卻是一直導致香港房屋「貴、細、擠、焗」的一大推手。往往政府給予發展商樓面面積的優惠豁免,放寬這些建築物法規時,卻縱容發展商鑽政策空子,可以「無底線」開則,賺盡每一呎,而政府一向少有適時作出管制,卻稱將問題交予市場決定及解決,造就一個個三尖八角的「怪則」單位。除了樓價貴生活成本高,連市民的居住空間也被收縮及改造。今日,上有夏寶龍聲稱要解決劏房問題,下有繼續造就恒基成為「納米地產王」,更顯政府無心解決香港房屋問題。
◾放任樓市縱火
面對發展商囤樓囤地以及熱錢流入炒賣樓市,政府只講土地供應,將需求管理置於不顧,更故意忽視壓抑樓市炒賣的房稅政策改革,才是香港房屋問題「貴、細、擠」多年來一直未能妥善改善的關鍵。
上年年頭大肆宣揚的一手樓空置稅,林鄭已經不敢再提,資產增值稅亦再不考慮。而早幾年政府為「應對」熱錢炒賣物業投資樓價飆升而推出的買家及特別印花稅(「辣招」),原來可以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業權形式避開, 所以公眾不時驚訝某高官、富商或明星竟能夠「首置」買樓,才猛然醒覺這些「辣招」實質上只係用來「做下樣」,向公眾顯示已經「做咗嘢」,實質上繼續「馬照跑、舞照跳、樓照炒」。
◾卸膊公營房屋予私人參建
除了政府每年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外,現時林鄭自稱「重建置業階梯」一大措施首置樓,更是政府將公營房屋供應責任交予私人參建的「卸膊」發展模式。在首置樓的官方定義上卻一直彈出彈入,一時形容為「公」,一時又「私」,變相可以「捽數」,成為林鄭公私營「七三比例」達標的最大「公因數」,根本地影響原作公營房屋(公屋/居屋)的潛在土地供應數目。
當政府推銷土地共享計劃的前身「以公私合營釋放發展商農地土儲」時,強調需要在地皮提供公營房屋,但沒有明言是是哪一種(公屋/居屋),時至今日,公營房屋部分成為了「公營房屋/首置樓」。首置樓「名公實私」,作為私人發展商作出「社會貢獻」的一大賣點,讓夾心階層可以首置「可負擔」的單位,但定價上所價不菲,舉例說最新由長實發展的安達臣首置樓,定價已不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而是重新與市價掛鈎,往往比居屋更加昂貴,這正是政府卸膊公營房屋的必然後果。
從「公營房屋」定義的變樣,明顯見到政府房屋供應政策放軟手腳,鬆章於發展商。如日後首置樓恆常化為公營房屋供應的話,將延續香港房屋供應由私人發展商主導的命運。
◾讓地產利益滲入城規會
董建華時期,首次委任過半數有發展商背景的人進入城規會,將城規會審批土地發展的把關角色,慢慢被日益摻雜的發展商利益弱化。現時單靠城規會本身利益申報機制以及避席做法,已經未足夠釋取公眾對於官商勾結的質疑,例如現時城規會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已有五個委員有發展商背景,公眾對於城規會能否發揮公正審議發展申請的觀感已經大打折扣。
◾增加發展商土儲的「活化」政策
除了慣常賣地強拍舊樓,近年的活化工廈政策亦給予發展商增加土儲的機會。由初時2010年的整幢工廠改建優惠、2018年第二輪工廈重建免補地價,再到近日的工廠改契標準補地價,除了很有可能為發展商日後農地改契補地價標準化試水溫外,一連串加快重建工廠措施,據傳媒報導亦助長發展商過往十年囤積甚至炒賣工廠單位,直接導致工廠區的呎價急升。
所謂「活化」,不止助長發展商的壟斷行為由土地房屋重建,延伸至平民工廠區,在加快重建同時,卻少有安置及補償小租戶的措施,租戶愈搬愈遠/細。單是靠虛有其表的劏房租管,根本不足以解決香港中低層生活工作空間日漸收縮的問題。
◾小結
回顧過往十多年政府縱容史,縱使近日中央點名發展商壟斷行為,然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香港政府很有可能進行土地發展鬆綁大手術,短期內繼續甚至加劇這場壟斷遊戲。而未來這個利益纏繞的聯盟究竟會不會被清算/替代?或是中央施壓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長遠仍需繼續觀望香港土地利益版圖變動、未來中央施政方針以及下一任政府班底之間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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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670的網紅侯友宜 houyuih,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侯Sir 說:「市政不能停歇,我們要為新北市盡心盡力。」 歡迎回到 #侯Sir簽到簿!本週要帶您透過視訊轉播來到 #新北八里,就算遇到疫情來襲 #行動治理 仍然不停歇!就讓我們一起來關心八里大小事吧~! #八里區 是北海岸最優美的觀光景點之一,同時也是生態保育的重點區域,里長們於會議中提出建議...
公有土地定義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110年9月11日星期六9點45到10點30西市場正門口開直播,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5次關心258攤商何去何從?;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6029979344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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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616544605062680&id=10000121558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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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8月14日星期六9點45到10點15西市場正門口開直播,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4次關心258攤商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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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13蔣月惠9點質詢縣長:建議39年歷史西市場地點佳納入傳統市場文化美食觀光之景點.活絡屏東經濟.穩定弱勢者生計.西市場要拆?何時計劃拆除?申請拆建向經濟部申請?經費多少?何時下來?經費未下來之前.先不要拆地圍起.當停車場.維持現況讓原攤商持續做生意.若政府真要拆建前盼與原攤商談好.以保障原攤商權益.並立契約.勿流落財團的手中.以b0T的方式進行?
110年5月1日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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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月惠質詢:屏東西市場建築設計.在當時全台灣少數先進摩登市場.台灣市場發展史.早年規劃地下室等分層設計.融合新型態市場樣貌.刷新當時台灣菜市場刻板印象與建築想像.現在更是台灣菜市場歷史中少見的特色
蔣月惠質詢: 2021年建築界的諾貝爾獎普利茲克獎是由傑伊·普利茲克(Jay A. Pritzker)和妻子辛蒂獲獎
蔣月惠質詢:真正當代建築思潮脈絡是什麼?老子道德經.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建築之美.是建築構造出之空間.那些空間給置身其中之人美好感受.而這體現的正是建築的民主精神
蔣月惠質詢:走向新建築.通過建築表達一種思潮.反對簡單的拆除和擴建.反對全世界正在狂飆突進城市化程序.反對形式主義.致力於綠色.環保.成本低的舊房改造.致力於優化更多人的居住條件
蔣月惠質詢:安妮·拉卡頓和讓-菲利普·瓦薩爾對建築專業定義提出調整看法.建築師不一定去設計巨集偉的新建築“永不拆毀”、“尊重舊建築”、“設計給人以美好體驗的空間”也可以成為一種美好的設計追求
蔣月惠質詢: 西市場72/1/15正式營運.已屆39年.共258攤位.市場用地約3300坪.目前縣府計劃之前徵收私有地為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公有地目前維持不變?
蔣月惠質詢: 110年2月20日收到屏東縣政府來文要拆除西市場.係因耐震力不足
蔣月惠質詢:西市場用地約3300坪258攤位. A棟沒有耐震力不足只有B棟但縣府全拆除
蔣月惠質詢:恆春公有市場係因耐震不足,縣府向中央申請3佰多萬補耐震力不足,耐震力不足西市場拆除, 西市場臨榮總,高鐵士地增值.縣政府擬圖利財團圈地?
蔣月惠質詢:靠路邊西市場的生意非常的好. 有些人在這裡做了近40年生意.客源非常的穩固.有些青年人租了幾年.打好基礎 .生意做得 有聲有色.政府不出租.要拆除
蔣月惠質詢:西市場地點佳.透過建物耐震補強勝利路青創.縣府向國有財產署一年租金324萬.邁入第7年效果不彰.節省縣庫支出應引進青創攤商.不僅能節省公帑.也避免工程進行中的空窗期.會影響攤商生計。
蔣月惠質詢:建議納入傳統市場文化美食觀光之景點.活絡屏東經濟.穩定弱勢者生計
110年4月3日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2次開直播
110年2月20日收到屏東縣政府來文要拆除西市場係因耐震力不足,恆春公有市場係因耐震不足,屏東縣政府向中央申請3有多萬補耐震力不足,同樣耐震力不足西市場就拆除,恆春市場就申請經費補足,係因西市場臨榮總,高鐵士地增值四正方3300坪縣政府擬圖利財團圈地?趕走258弱勢攤位,勝利路青創向國有財產署一年租金324萬,邁入第七年的青創攤位生意不好紛紛離開,為省縣庫支出
建議青創與西市場聯結,
保障弱勢攤位的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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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3月6日 政府將要迫遷西市場 在這裡開第21次直播
110年2月6日西市場開直播第20次2月5號縣政府已三百多萬開標1月29號縣議會通過保留西市場傳統文化與效果不彰的青創攤位做連結節省324萬的租金加強西市場的耐震力不足
1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點蔣月惠辦公室要求縣政府10點到西市場說明有關迫遷溝通交流會,1月26日縣政府以六千多萬要招標。縣政府明天不到西市場開交流會。縣政府漠視議員的監督權。明天10點我依然會到西市場開直播。
瑞光夜市係因私有土地被收回,西市場係因公有土地被收回,青創聚落一年租金324萬攤商生意不好,紛紛離開,屏東人口下滑,就業機會低落,青年北漂,政府政策是殺手
101年 1月9日 星期六上午 10點西市場正門囗 開直播討論縣政府即將要拆除西市場
第18次會議
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點至縣政府正門口抗議政府不顧底層百姓攤商決議拆除西市場並遞陳情書
我會製作連署書
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點分邀請縣政府相關單位到西市場正門口攤商一邊做生意大家輪流說意見政府官員
傾聽攤商心聲交流會
12月第四個禮拜中午第17會議
11月第三個禮拜中午11點第16次會議
10月第三個禮拜中午11點第15次會議
9月27日 中午11點半 正門口開會 第14次開會
9月13日星期日11點半開會第13次討論 下次開會9月26日星期六11點半
8月29日星期六11點半開會第12次討論到縣政府抗議的事情
8月14日10點45分第11次會議
7月19日11點半公里第10次會議
7月5日 11點半 開會在西市場正門口
第八次 會議 建議夜市商展 還有 跳蚤市場
107年6月 21日第七次會議 上午9點半開會 有關於6月23號 到行政院的陳情書內容 7月30日 如果沒有收到 縣政府要開會的內容 要派有決定權的人來開會如果沒有我們就拒絕開會
我們打算就來辦個跳蚤市場 11月底
7月5日 星期日 上午10點15 開會
109年6月7號上午9點半 開第6次會議在a棟跟B棟的走廊
109年6月7日上午10點半在a棟的西市場正門口 開會
第六次會議 有關於6月23日北上陳情早上5點45分在自由路玉皇宮停車場前集合 去台北陳情 有10個名額 可以向會長登記而滿為止
下次開會 日期是6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點半
109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 1點半開會在a棟跟B棟之間的走廊 第五次會議 討論內容有關於辦跳蚤市場 日期是 9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下午2點先試辦一場看效果如何從今天起可以開始收集二手物資 放到自治會的辦公室 可以跟我們鄭會長聯絡0937575324
主辦單位西市場自治會
協辦單位羅騰園殘障協會蔣月惠 議員辦公室 以物易物的方式 自由樂捐基金當自治會的辦活動的開銷
109年 5月6日星期三下午2點在西市場的A棟跟B棟的走廊
開 第四次會議
討論活化西市場進度,核對名冊
結論我先擬稿陳情書 內容記經濟部 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
109年4月20日上午10點半 開西市場第三次會議結論 由自救會自救活化西市場的景氣
第一由自救會 主導,勸導有租約但沒有開店的店主,請他們能夠釋放店面給年輕人來創業。 第二由 自救會 公告 目前 停業的店面門口 ,告知由自救會 替他們來出租店面, 關於租金的部分 由自救會 出面協調。
西市場第4次會議 時間定於 109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2點在a棟跟B棟的中間走廊請大家踴躍參加。 討論西市場的進度
109年4月 20日上午10點半 邀請縣政府,市公所會勘,有關關閉 西市場,因耐震力不足,今天政府官員都沒有到場,有來文說,這不是他們的專業,所以不來會勘了。
依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補強 第十二次核定清單 有屏東市中央公有零售市場 第二商場 之1與 第二場 之2
屏東市西區公有零售市場B棟
目前市公所已經停止 西市場 的租約 ,打算 圍起來, 等待b o t。
西市場的弱勢攤商,覺得不公平,為什麼中央市場也是耐震力不足 ,他們就可不迫拆 ,一定要來拆西市場 ,讓這些弱勢攤商,不知道要往何處 去討生活?
109年4月6日下午3點半 開第二次西市場會議
109年3月 21日 下午一點
第一次 開 西市場迫遷自救會'
公有土地定義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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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13蔣月惠9點質詢縣長:建議39年歷史西市場地點佳納入傳統市場文化美食觀光之景點.活絡屏東經濟.穩定弱勢者生計.西市場要拆?何時計劃拆除?申請拆建向經濟部申請?經費多少?何時下來?經費未下來之前.先不要拆地圍起.當停車場.維持現況讓原攤商持續做生意.若政府真要拆建前盼與原攤商談好.以保障原攤商權益.並立契約.勿流落財團的手中.以b0T的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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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月惠質詢:屏東西市場建築設計.在當時全台灣少數先進摩登市場.台灣市場發展史.早年規劃地下室等分層設計.融合新型態市場樣貌.刷新當時台灣菜市場刻板印象與建築想像.現在更是台灣菜市場歷史中少見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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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月惠質詢: 西市場72/1/15正式營運.已屆39年.共258攤位.市場用地約3300坪.目前縣府計劃之前徵收私有地為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公有地目前維持不變?
蔣月惠質詢: 110年2月20日收到屏東縣政府來文要拆除西市場.係因耐震力不足
蔣月惠質詢:西市場用地約3300坪258攤位. A棟沒有耐震力不足只有B棟但縣府全拆除
蔣月惠質詢:恆春公有市場係因耐震不足,縣府向中央申請3佰多萬補耐震力不足,耐震力不足西市場拆除, 西市場臨榮總,高鐵士地增值.縣政府擬圖利財團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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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月惠質詢:建議納入傳統市場文化美食觀光之景點.活絡屏東經濟.穩定弱勢者生計
110年4月3日政府即將迫拆西市場第22次開直播
110年2月20日收到屏東縣政府來文要拆除西市場係因耐震力不足,恆春公有市場係因耐震不足,屏東縣政府向中央申請3有多萬補耐震力不足,同樣耐震力不足西市場就拆除,恆春市場就申請經費補足,係因西市場臨榮總,高鐵士地增值四正方3300坪縣政府擬圖利財團圈地?趕走258弱勢攤位,勝利路青創向國有財產署一年租金324萬,邁入第七年的青創攤位生意不好紛紛離開,為省縣庫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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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3月6日 政府將要迫遷西市場 在這裡開第21次直播
110年2月6日西市場開直播第20次2月5號縣政府已三百多萬開標1月29號縣議會通過保留西市場傳統文化與效果不彰的青創攤位做連結節省324萬的租金加強西市場的耐震力不足
1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點蔣月惠辦公室要求縣政府10點到西市場說明有關迫遷溝通交流會,1月26日縣政府以六千多萬要招標。縣政府明天不到西市場開交流會。縣政府漠視議員的監督權。明天10點我依然會到西市場開直播。
瑞光夜市係因私有土地被收回,西市場係因公有土地被收回,青創聚落一年租金324萬攤商生意不好,紛紛離開,屏東人口下滑,就業機會低落,青年北漂,政府政策是殺手
101年 1月9日 星期六上午 10點西市場正門囗 開直播討論縣政府即將要拆除西市場
第18次會議
110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點至縣政府正門口抗議政府不顧底層百姓攤商決議拆除西市場並遞陳情書
我會製作連署書
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點分邀請縣政府相關單位到西市場正門口攤商一邊做生意大家輪流說意見政府官員
傾聽攤商心聲交流會
12月第四個禮拜中午第17會議
11月第三個禮拜中午11點第16次會議
10月第三個禮拜中午11點第15次會議
9月27日 中午11點半 正門口開會 第14次開會
9月13日星期日11點半開會第13次討論 下次開會9月26日星期六11點半
8月29日星期六11點半開會第12次討論到縣政府抗議的事情
8月14日10點45分第11次會議
7月19日11點半公里第10次會議
7月5日 11點半 開會在西市場正門口
第八次 會議 建議夜市商展 還有 跳蚤市場
107年6月 21日第七次會議 上午9點半開會 有關於6月23號 到行政院的陳情書內容 7月30日 如果沒有收到 縣政府要開會的內容 要派有決定權的人來開會如果沒有我們就拒絕開會
我們打算就來辦個跳蚤市場 11月底
7月5日 星期日 上午10點15 開會
109年6月7號上午9點半 開第6次會議在a棟跟B棟的走廊
109年6月7日上午10點半在a棟的西市場正門口 開會
第六次會議 有關於6月23日北上陳情早上5點45分在自由路玉皇宮停車場前集合 去台北陳情 有10個名額 可以向會長登記而滿為止
下次開會 日期是6月21日星期日 上午9點半
109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 1點半開會在a棟跟B棟之間的走廊 第五次會議 討論內容有關於辦跳蚤市場 日期是 9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下午2點先試辦一場看效果如何從今天起可以開始收集二手物資 放到自治會的辦公室 可以跟我們鄭會長聯絡0937575324
主辦單位西市場自治會
協辦單位羅騰園殘障協會蔣月惠 議員辦公室 以物易物的方式 自由樂捐基金當自治會的辦活動的開銷
109年 5月6日星期三下午2點在西市場的A棟跟B棟的走廊
開 第四次會議
討論活化西市場進度,核對名冊
結論我先擬稿陳情書 內容記經濟部 屏東縣政府屏東市公所
109年4月20日上午10點半 開西市場第三次會議結論 由自救會自救活化西市場的景氣
第一由自救會 主導,勸導有租約但沒有開店的店主,請他們能夠釋放店面給年輕人來創業。 第二由 自救會 公告 目前 停業的店面門口 ,告知由自救會 替他們來出租店面, 關於租金的部分 由自救會 出面協調。
西市場第4次會議 時間定於 109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2點在a棟跟B棟的中間走廊請大家踴躍參加。 討論西市場的進度
109年4月 20日上午10點半 邀請縣政府,市公所會勘,有關關閉 西市場,因耐震力不足,今天政府官員都沒有到場,有來文說,這不是他們的專業,所以不來會勘了。
依據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補強 第十二次核定清單 有屏東市中央公有零售市場 第二商場 之1與 第二場 之2
屏東市西區公有零售市場B棟
目前市公所已經停止 西市場 的租約 ,打算 圍起來, 等待b o t。
西市場的弱勢攤商,覺得不公平,為什麼中央市場也是耐震力不足 ,他們就可不迫拆 ,一定要來拆西市場 ,讓這些弱勢攤商,不知道要往何處 去討生活?
109年4月6日下午3點半 開第二次西市場會議
109年3月 21日 下午一點
第一次 開 西市場迫遷自救會'
公有土地定義 在 侯友宜 houyuih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侯Sir 說:「市政不能停歇,我們要為新北市盡心盡力。」
歡迎回到 #侯Sir簽到簿!本週要帶您透過視訊轉播來到 #新北八里,就算遇到疫情來襲 #行動治理 仍然不停歇!就讓我們一起來關心八里大小事吧~!
#八里區 是北海岸最優美的觀光景點之一,同時也是生態保育的重點區域,里長們於會議中提出建議,希望能將 #觀海長堤 #自行車道 延伸至北堤,對此 #水利局 局長 #宋德仁 也在會議中回覆,由於該腹地為營建署定義之生態復育區,不能開發,但是未來可以利用 #淡江大橋 下的空間進行施作,確保民眾休憩空間充分!
#侯Sir 也在會議中表示,也請相關局處加強 #八里老街 的行銷,讓老街帶動起區域活絡,並且改變產業專區及公有地規劃,要讓八里「亮」起來!市政永不停歇!感謝 #里長 與 #民意代表 都為這塊土地盡心盡力,#市府團隊 一定會更加努力一起拚市政!
#侯Sir簽到簿 #行動治理 #安居樂業 #侯友宜
公有土地定義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日議會:都市計劃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二次會議(799)
有鑑於過去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市府內部雖然有秘書長所領導的專案小組,每半年召開一次檢討會議,但並沒有建立一套讓市議會和社會大眾可以參與監督, 公開透明的SOP 檢討報告 和改進機制,導致公有空地空屋閒置延宕的問題,時有所聞,曠日廢時,成效不彰。
例如,忠孝路346巷,維新街監獄宿舍,大雅路衛生所後方市有土地,菸草工廠,民生北路垂楊路口的舊市府建築,中山路新市府北棟建築土地(目前作為停車場使用),北港路 國有財產局撥用給市政府的土地,延宕都超過十年以上,希望透過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建立一套每年檢討一次,並向議會提出改進計畫的公開透明機制。
讓空地空屋和政府閒置空間的改善,能依照由公而私,由內而外 的立法精神,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礎。
作為嘉義市最高的立法機關,專案小組針對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修正案,主動納入 公有空地空屋 管理的法條修正案,邀請各局處,表達專業意見。
感謝蔡榮豐議員建議,可以雙管齊下,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的規定,在11月大會期間提案,要求市府每年提出公有空地空屋檢討和改進計畫。
感謝孫貫志議員,建議市府法制局人員與會,並作出修正案與原條例,法條不同之處的對照表。
感謝地政處和財稅處處長,針對第一條修正內容公部門和共享經濟的法律用語,立法精神,和地方自治法第19條,已經能夠解決公有空地公問題的法律見解,我們會請法制科進行研議,以符合法律用語。
感謝環保局針對第二條第二款,修正文字 環境保護局,為辦理空地空屋之環境衛生稽查及裁罰事宜。
感謝衛生局針對第二條第三項,修正文字為,衛生局督導空地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感謝交通處,針對第二條第10項文字修正建議為,交通處協助停車場規劃管理。
感謝地政處,針對第三條,第四條,文字敘述中,公部門和分享共用等,民間用語和法律用語不同,需要調整的建議。
感謝財稅處,針對第五條最末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可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19條,在議會召開大會時提案即可。
感謝文化局針對第七條第二行,文字修正為公部門績有文化資產有文化局造冊管理。
再次感謝蔡榮峰議員,孫貫志議員,和參與的各局處首長,提供寶貴的意見, 作為下一個月專案小組會議,重要的參考改進基礎,作為嘉義市最高立法機關,每個月召開專案小組會議, 修法的目的在於,建立依法行政,公開透明的機制,用專業和立法建立 政府部門空地空屋管理檢討和改進計畫 的SOP,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再一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大家,希望下個月專案小組會議,可以確定空地空屋織條例修正案的文字內容, 11月送市議會大會審查。
嘉義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修正條文內容(會前未修正版)
第一條
嘉義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健全都市發展並促進都市土地及房屋
充分利用,基於由公而私,由內而外,由公部門帶頭做好空地空屋管
理和共享,及影響都市環境衛生、公共安全及市容觀瞻之空地及空屋
,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之主管機關為嘉義市政府。
本府相關機關業務權責劃分如下:
一、民政局:督導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管理相關事項。
二、環境保護局:辦理空地、空屋之廢棄物清運、廢棄車
輛移置及裁罰事項。
三、衛生局:辦理空地、空屋有關傳染病防治及裁罰事項。
四、都市發展局:每年定期向議會提出嘉義市空地空屋檢討
報告和改進計畫、辦理空地、空屋管理政策研擬及施行
區域公告事項。
五、財政稅務局:辦理空地、空屋相關稅賦減免事項。
六、區公所:辦理空地、空屋清查、造冊列管、違規事項
查報、輔導空地空屋開闢供公眾使用、認養空地之環
境維護清理及認養管理相關事項。
七、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資料之事項。
八、地政事務所:提供地籍資料事項,負責公部門空地空屋
造冊、列管。
九、警察局:提供占用場所車輛之車籍資料、協助移置占
用車輛及會同執行。
十、交通局:協助移置占用車輛。
第三條
本自治條例所稱空地及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未
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
公部門可提供分享的房屋。
第四條
空地或空屋所有權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負下列維護管理責任:
一、應刈除逾一百公分之雜草。
二、不得任意堆放廢棄物。
三、應主動清除病媒孳生源或有發生傳染病之虞者。
四、無人使用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外觀應適時加以美化。
五、無人使用之建築物外觀,如造成環境髒亂之情形,應自行清除。
六、公部門每年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五條
違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再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
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之。
違反第四條第二款、第五款規定者,由本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
相關規定處罰。
違反第四條第六款規定者,市長必須向議會提出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第三條 本治條例所稱空地空屋定義如下
一,空地指全部或部分閒置荒廢之土地,或建物四周全部或部分為利用之土地,和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土地。
二,空屋指荒廢無人使用,或已被徵收或部分拆除後棄置之建築物,公部門可提供再分享共用的房屋
第七條
本市各區公所應配合市容查報作業,辦理轄區內之私有空地、空屋之查報,
公部門空地由地政處造冊管理、列管,公部門空屋由文化局造冊管理、列管,都發處負責年度檢討報告和改進計畫。
經發現有違反第四條之規定者,應將其違反事實通知相關機關處理。
公有土地定義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762)
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第一次會議。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黃思婷議員,孫貫志議員,以及各局處首長,和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我們將針對台南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和嘉義市空地空屋治條例,做對比式研究。希望將公有空地空屋納入修正,例如,在第二條,詳列各局處職掌,第三條之一,空地定義,增加機關學校可提供的付費用地。之二,空屋定義,增加機關學校可提供的付費建築物。
解決空地空屋閒置問題,提高空地空屋使用率,促進城市發展。
一日市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763)
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黃思婷議員,孫貫志議員,還有參與的各局處長,對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修正案,提出重要的建議和討論。
103年通過,107年修正的嘉義市空地空屋自治條例,是對私有空地空屋衛生管理為主的處罰條例。
但是我希望將空地空屋自治條例的修正,納入公有空地和空屋管理利用,用分享經濟的概念,由公而私由內而外,政府帶頭,用獎勵代替處罰,從衛生環保管理重心,轉型成都市發展,減少空地空屋的源頭管理條例,做好都市規劃,減少空地空屋的產生 的結構因素,再進行空地空屋的活化再利用,提高土地和房屋使用效率,達成資源共享,和創造土地房屋價值,有利都市發展雙贏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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