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不該有城鄉差距 苗栗醫療人權的巨大挑戰
文章很長,請慢慢細讀
這一年來因為疫情紛擾,又適逢衛福部桃園醫院感染事件的發生,在超明提出苗栗人在醫療資源上的無奈與委屈後,許多鄉親紛紛關注苗栗醫療資源匱乏的問題,看完鄉親的留言,這是超明這近十年的慟!
長期來,苗栗沒有完善的重度緊急醫療資源,每萬人口重症病床數是本島倒數第三少,導致每天數千人次必須跨縣市就醫,除了延誤醫療黃金時間,連帶著家屬為了照護生病親友,舟車勞頓下更是身心俱疲,「一人患病,十人於途」。
超明從民國101年、第八屆立委一上任後,即全力協助苗栗縣政府推動「遠雄健康生活園區─趙萬枝紀念醫院BOT興建案」,並爭取國家衛生研究院「北部國家癌症研究中心」預算,建構醫療園區的完整性。尤其是國家癌症研究中心更是醫療園區的重中之重,該中心規劃了50床的癌症病床,一方面可以照護癌症病患,另一方面研究癌症的治療方式。現在全國唯一的國家癌症研究中心在台南成大醫院旁,北部尚缺乏這樣醫學研究與治療並進的硬體環境,因此超明是卯足全力爭取,希望進一步提升苗栗醫療品質。
但醫療從來不是白吃的午餐,私立醫院要精算不虧本。遠雄醫療園區當初規畫BOT案時,除了找台北醫學大學合作來經營醫院外,也有將長照中心納入園區,希望透過這部分營收來平衡醫院的虧損,讓醫院能永續經營,卻被少數立委刻意貼標籤,汙衊遠雄與縣府官商勾結、竊占國有地,只是為了炒地皮,導致遠雄集團在104年4月喊卡。事後經監察院調查,清楚說明全案並無貪贓枉法、違法亂紀,還給縣府公務員公道,只是遠雄集團已放棄在苗栗蓋醫院。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苗栗人的醫療人權被政治算計犧牲了。這對超明是第一次重大挫折。
當遠雄集團宣布放棄後,超明立即偕同志榮立委帶領地方鄉親在立法院請願,邀集行政院副秘書長徐中雄與國發會、衛福部、經濟部工業局、財政部國產署及國家衛生研究院等一同研商,與各部會達成共識。第一,衛福部不收回遠雄健康生活園區申請450床急性一般病床之醫院許可;第二,重新評估規畫衛福部苗栗醫院興建急重症大樓的需求;第三,衛福部將加強苗栗轄內醫院急重症照護服務品質;第四,國家衛生研究院北部國家癌症研究中心研擬搭配其他醫院規畫設置;第五,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繼續提供20公頃的國有土地供苗栗縣政府辦理醫療招商。透過共識要延續苗栗醫療建設的希望。
而趙藤雄董事長在基於回饋家鄉的意念下,遠雄集團接洽了中國醫藥大學,雙方簽下合作意向書,由中國醫大評估接手。然囿於私立學校法與醫療法的法律適用問題,於是在105年初,超明發起會議,同志榮委員、徐耀昌縣長與中央各部會協商,希望解決並加速中國醫大進駐苗栗的期程。同時,超明也草擬提案來修正醫療法,試圖從法律層面解決中國醫大接手新醫院的問題。
就在想方設法要解決問題的同時,新竹縣捷足先登,新竹縣政府在竹北的健康產業園區經公開招商,確定由中國醫大得標,將設置包括癌症、腦中風、心血管與急重症等七百九十二床規模的醫院。中國醫大因為標得此案,最後放棄苗栗蓋醫院的計畫。繼遠雄集團後,這是超明協助爭取大醫院的第二次挫折。
除了爭取私立醫院的投資,超明同時向中央爭取公立急重症醫院的進駐,提議將公立的部立苗栗醫院遷移至後龍醫療園區,擴大醫院規模,這部分就必須在中央同意下,才有機會達成。105年12月,發起萬人連署行動,呼籲中央重視苗栗急重症醫療需求,並於106年總質詢,向民進黨執政後的第一任行政院院長林全遞交萬人連署書,希望中央接手後龍醫療園區,打造長照國家隊示範園區。當時林全院長也承諾由林萬億政委協助。但……
苗栗還是要自立自強,107年,超明協助縣府向財政部申請撥用20公頃土地繼續推動後龍醫療園區。也爭取財政部補助縣政府150萬元,持續推動「苗栗縣衛生醫療健康園區開發BOT案」,然而歷經兩年努力,五次招標還是流標。但是另一方面,部立苗栗醫院終於在109年通過興建急重症大樓(有大樓也要有醫生!?)。104年的五點共識,僅剩第四點尚未達成。
回首這十年,超明與劉政鴻前縣長、徐耀昌縣長以及志榮委員無不竭心盡力爭取急重症醫院進駐苗栗,然而私立醫院在財務考量下退卻,公立醫院在預算限制下只能局部增加量能,距離苗栗人期待的大醫院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苗栗人仍須遠離家園就醫,這是苗栗人的悲哀,雖在同一國度,但生命卻有城鄉差距。
展望未來,超明仍會協助縣府,爭取大醫院的進駐,提升苗栗醫療量能,終結苗栗人遠行就醫的困境;也呼籲中央政府,重新檢視醫療資源分配,讓公立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或是成立國家級公立醫院進駐苗栗,保障苗栗人就近就醫權,讓繳一樣健保費的苗栗人不用舟車勞頓,不再「一人患病,十人於途」。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09華視 公設比飆高無法管?大筆銀子買虛坪! 華視原影→https://youtu.be/8DdMkhJI_Jo 華視新聞→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012/202012092023547.html 房市正熱,很多建商推出豪華公設來吸睛,但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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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五路建案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209華視 公設比飆高無法管?大筆銀子買虛坪!
華視原影→https://youtu.be/8DdMkhJI_Jo
華視新聞→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012/202012092023547.html
房市正熱,很多建商推出豪華公設來吸睛,但您知道嗎?台北市跟新北市的建案,公設比創下歷史新高,分別來到34.8%和32.8%,這代表民眾花大錢買房,有一大部分的錢都花在這些屬於虛坪的公設上,民眾的實際得房率越來越低!由於公設比無法規可管,因此也發生一些亂象,今天的真相急先鋒!
記者/林彥汝、宋佾璋 採訪報導……↓
立委高嘉瑜VS.內政部長徐國勇:「這已經是市場上一個普遍的現象,就是說建商他在公設灌水,虛坪其實是一個主要的問題。」
永和里里長曾富榆:「那我大概多花了900多萬購買這個公設,可是住進來之後,我現在什麼公設都沒有。」
政大地政系前特聘教授張金鶚:「建築業者想要從這邊獲取更多的利潤,造成公設比不斷的增加。」
住戶千萬小心,千萬豪宅前小蝦米的怒吼,何時才能被聽見?住戶控訴建商售屋時主打五星級公設,售出後卻是一場空,里長曾富榆也是受害者。
永和里里長曾富榆:「他當初建商賣給我們的時候,告訴我們說,我們的溫泉湯屋是飯店式管理,那這裡會有服務人員,那後面這邊會有毛巾啊,那個設備,都非常的好,非常的吸引人,可是你們看,現在卻變成五星級的機車停車格,湯屋整個拆掉了,變成這樣子一個非常陽春的健身房,SPA池現在變成石頭池。」
里長帶我們逐一檢視違建的公設,6年前這棟位在行義路上的新建案主打溫泉住宅,號稱擁有豪華高品質的公設竟是噩夢的開始。永和里里長曾富榆:「我購買是38.3坪的房子,可是當我住進來要裝潢的時候,我的設計師幫我測量,裡面實際只有20坪,那其他虛的部分,就是一些雨遮的部分跟公設的部分,我這樣大概算起來,我的公設其實是占了45%。」
住戶:「我花了3500萬左右,求助無門。」住戶:「法規應該盡速通過。」面對指控,住戶和建商告上法院,最後建商獲得不起訴處分,住戶認為難以討回公道,決定組成自救會,以自身經驗揭開更多公設問題,而他們不只是單一個案,公設比爭議也在質詢台上演。
立委高嘉瑜VS.內政部長徐國勇:「要求建商從廣告就應該要做起,實坪的揭露跟計價,這個部分是一步一步來,委員銷售契約都已經把這個列進去,都有了,委員把它拿來看一下,妳就知道剛講的都有了,但是實際上在廣告的時候並沒有。」
公設比就是共用部分,除以建物總坪數再乘以100%,例如一間權狀總坪數30坪房子,共有部分若是10坪,公設比就是33.3%,等於是千萬買房,超過3分之一的錢得砸在虛設的公設上。
房仲陳泰源:「所以說一般來講,現在民眾只要平均每花一千萬買到房子,大約有將進450萬妳都是買在虛坪的部分,妳真正室內住的大概可能頂多才5百多萬而已。」
台北市公設比從2012年的33.1%逐步漲到34.8%,新北市從29.9%漲到32.8%,創下歷史新高,事實上公設比是塊模糊地帶,法規沒有相關規範,等於無法可管,不斷飆漲的背後,恐怕也暗藏,建商坪數灌水的秘密。
政大地政系前特聘教授張金鶚:「把資訊透明,所有的建築業者、建商在賣房的時候應該把公設比標示清楚,同時多少是在哪裡,它都清楚。」
教授認為,分離計價是當前的解決方法,政大地政系前特聘教授張金鶚:「分離計價的意思就是說,大家知道我們現在停車位都分離開來計價,說停車位多少錢,房子多少錢,那公設一樣,應該分離出來說,我公設是多少坪,在哪裡多少錢,那由消費者自己來判斷。
當台灣房價越來越高,就連公設也無法可管,成為建商鑽漏洞的地方,住戶想買一個安穩的家,誰能保障,民眾要的居住正義,無法聲張。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jlAChbk1nMg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2/201209_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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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台北市的市政總質詢結束,在議場上有兩個建案被市議員踢爆,這兩個建案分別是大同區的 #大龍新城 以及松山區的 #中山國中 ,雖然是不同選區、不同黨派的議員質詢,但鮮少有人發現這兩個案件有奇妙的關聯性,在議場上攻防焦點中,爭議案件都是同一間建設公司的機率會有多高呢?
一、【新聞內容】
-認同請分享,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
新聞一:
6月16日 《北市中山國中地下停車場追加預算案「有很大問題」 議會二度暫擱》
https://pse.is/SZ7NQ
中山國中停車場一案,先是讓平常很節省的柯文哲,異常地點頭同意追加預算,原本的工程總經費7億多,現在追加3億多,占總預算4成,依工程規範不需公開招標,還可讓原廠商繼續施作。一切的原因就是有一位不知名的「家長」提出的建議,於是要增加開挖。
新聞二:
5月29日《大雨「驗」屋況 北市大龍國宅爆30多戶漏水》
https://pse.is/SNVPT
此案,原本是海砂屋而市府介入改建的大龍新城,建好之後交屋三個月內有多處漏水、設計不良,即便是防災、逃生設施也都問題重重。造價十四億的建物,柯市長風風光光剪綵,卻是被唯一沒到場剪綵的選區議員掌握到了資訊,替住戶發聲討公道。而上述兩案極為巧妙的是,都是同一間營造公司,如此有「能力」的做生意方式,不得不讓人感到好奇,這麼爛的施工品質到底是把錢都花到哪裡去了?是不是用來照顧員工,提升基層員工福利呢?
二、【違反勞動法規】
省下來的錢到哪裡去了?查閱中華民國勞動部公布的資料,發現「登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居然這麼有名,自2016年以來,不斷違反許多勞動法規,嚇死人。(附件一)
三、【違反環境汙染】
原來,原來省下來的錢並沒有好好對待員工啊。啊,你為結束了嗎?不,還有多項空氣、廢棄物環境污染呢!(附件二)
四、【Never 報導 夠低調】
汙染全台灣,原來這間營造「這麼髒」,但沒關係,還可以一直在政府標案得標獲利,自2008年汙染桃園開始,至今卻從無媒體報導。是巧合,還是命運的安排,讓兩個案子相遇然後被我查出這些資料。目前唯一UDN有報導寫出「登山營造」四個大字的中華民國只有一篇,還是要會員才可以觀看的文章。《究竟誰這麼夠力 讓柯P打破「不加追預算」承諾?》 https://udn.com/news/story/120884/4612894
五、【主委加碼】
登山營造的案子中,有些還沒有蓋好:除了一開始說的兩個案子之外,還有正在施作的預算13億,預計2022年九月中完工的「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就在台北市內湖 #康寧路三段 標案一次送給大家
http://pcc.mlwmlw.org/merchants/31310727
1.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士林區百齡水岸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1,127,117,670
2.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文山區景豐一區社會住宅新建工程
預算 397,709,465
3.臺北市政府
內湖321K01停車場新建工程
預算 948,711,401
4.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桃園市中壢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興建工程
預算 401,307,940
請各界看著它,用力的關注它,因為我 真 的 沒 有 辦 法 了。
認同請分享,最後我不會自殺,身體健康(有鼻子過敏跟黑眼圈),我愛我的貓,多一個分享我就更安全一點,拜託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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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小事
【附件一】
1.新北府勞檢字第1073593011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未採取必要措施
2.北市勞職字第10641429400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1、2、3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於具有嚴重危害勞工及發生職業災害之虞之工作場所作業,未「確實巡視」及「指揮」命令停止該危險作業;亦未採積極具體作為「連繫」及要求承攬人依規定,禁止勞工站立於合梯頂板作業。
3.北市勞職字第10637640000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對於承攬人所僱勞工從事作業,未指導及協助承攬人依規定,對作業勞工施以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新北府勞檢字第1063575488號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5.勞職授字第1050204361號 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9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對於高度超過2公尺以上之外牆施工架及工作台,勞工有遭受墜落危險之虞,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
6.北市勞動字第10860865061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
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未使勞工每7日中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7.新北府勞檢字第1053463279號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 未符合規定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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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前面兩個日期是判決日以及裁罰日
1. 2008-12-08 (2008-11-0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120179
2. 2014-03-10 (2014-02-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30010
3. 2016-09-06 (2016-06-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5-090005
4. 2017-06-06 (2017-05-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06-060001
事由: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從事營建工程,使用挖掘及破碎機具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程度A=1.0,危害程度B=1.0,污染特性C=1)(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5. 2017-06-08 (2017-05-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06-060036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2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6. 2017-06-15 (2017-05-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6-060043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6.4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台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105建字第0132號)
7. 2018-08-13 (2018-06-07)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80004
事由: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本局於107年02月勾稽貴公司承攬「拓緯實業有限公司廠房辦公室新建暨雜項工程-(104)府建字第00057號 (管制編號:J62A0964)」,106年04月至11月期間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情形,經查發現於106年09月至11月份建築工程(建物)作業程序(製程代碼:410001)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未依規定於期間內連線上網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8. 2019-01-08 (2018-11-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10016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造執照:105建字第0132號)
9. 2019-01-18 (2018-12-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10050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工程名稱:臺北市大龍社區及市場重建工程,建號:105建字第0132號)
10. 2019-03-08 (2019-01-1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030034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1. 2019-09-04 (2019-08-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8-090004
事由:工程施工未妥為清理,致廢棄物或剩餘土石方等污染鄰近路面或人行道 (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號:107建字第0079號;泥沙污染路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12. 2019-10-04 (2019-08-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8-100011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3.7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13. 2019-11-28 (2019-11-0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8-110143
事由:營建工程未經核准,於本市第二類噪音管制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操作從事施工致妨礙安寧。(工程名稱:中山國中綜合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7建字第0079號)
14. 2020-01-07 (2019-11-1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9-010010
事由:營建工程- 噪音(20Hz至20kHz)超過管制標準。(測量值:74.5分貝、管制標準值:72分貝) (工程名稱:內湖321K01基地停車場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建字第0050號)
公道五路建案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209華視 公設比飆高無法管?大筆銀子買虛坪!
華視原影→https://youtu.be/8DdMkhJI_Jo
華視新聞→https://news.cts.com.tw/cts/life/202012/202012092023547.html
房市正熱,很多建商推出豪華公設來吸睛,但您知道嗎?台北市跟新北市的建案,公設比創下歷史新高,分別來到34.8%和32.8%,這代表民眾花大錢買房,有一大部分的錢都花在這些屬於虛坪的公設上,民眾的實際得房率越來越低!由於公設比無法規可管,因此也發生一些亂象,今天的真相急先鋒!
記者/林彥汝、宋佾璋 採訪報導……↓
立委高嘉瑜VS.內政部長徐國勇:「這已經是市場上一個普遍的現象,就是說建商他在公設灌水,虛坪其實是一個主要的問題。」
永和里里長曾富榆:「那我大概多花了900多萬購買這個公設,可是住進來之後,我現在什麼公設都沒有。」
政大地政系前特聘教授張金鶚:「建築業者想要從這邊獲取更多的利潤,造成公設比不斷的增加。」
住戶千萬小心,千萬豪宅前小蝦米的怒吼,何時才能被聽見?住戶控訴建商售屋時主打五星級公設,售出後卻是一場空,里長曾富榆也是受害者。
永和里里長曾富榆:「他當初建商賣給我們的時候,告訴我們說,我們的溫泉湯屋是飯店式管理,那這裡會有服務人員,那後面這邊會有毛巾啊,那個設備,都非常的好,非常的吸引人,可是你們看,現在卻變成五星級的機車停車格,湯屋整個拆掉了,變成這樣子一個非常陽春的健身房,SPA池現在變成石頭池。」
里長帶我們逐一檢視違建的公設,6年前這棟位在行義路上的新建案主打溫泉住宅,號稱擁有豪華高品質的公設竟是噩夢的開始。永和里里長曾富榆:「我購買是38.3坪的房子,可是當我住進來要裝潢的時候,我的設計師幫我測量,裡面實際只有20坪,那其他虛的部分,就是一些雨遮的部分跟公設的部分,我這樣大概算起來,我的公設其實是占了45%。」
住戶:「我花了3500萬左右,求助無門。」住戶:「法規應該盡速通過。」面對指控,住戶和建商告上法院,最後建商獲得不起訴處分,住戶認為難以討回公道,決定組成自救會,以自身經驗揭開更多公設問題,而他們不只是單一個案,公設比爭議也在質詢台上演。
立委高嘉瑜VS.內政部長徐國勇:「要求建商從廣告就應該要做起,實坪的揭露跟計價,這個部分是一步一步來,委員銷售契約都已經把這個列進去,都有了,委員把它拿來看一下,妳就知道剛講的都有了,但是實際上在廣告的時候並沒有。」
公設比就是共用部分,除以建物總坪數再乘以100%,例如一間權狀總坪數30坪房子,共有部分若是10坪,公設比就是33.3%,等於是千萬買房,超過3分之一的錢得砸在虛設的公設上。
房仲陳泰源:「所以說一般來講,現在民眾只要平均每花一千萬買到房子,大約有將進450萬妳都是買在虛坪的部分,妳真正室內住的大概可能頂多才5百多萬而已。」
台北市公設比從2012年的33.1%逐步漲到34.8%,新北市從29.9%漲到32.8%,創下歷史新高,事實上公設比是塊模糊地帶,法規沒有相關規範,等於無法可管,不斷飆漲的背後,恐怕也暗藏,建商坪數灌水的秘密。
政大地政系前特聘教授張金鶚:「把資訊透明,所有的建築業者、建商在賣房的時候應該把公設比標示清楚,同時多少是在哪裡,它都清楚。」
教授認為,分離計價是當前的解決方法,政大地政系前特聘教授張金鶚:「分離計價的意思就是說,大家知道我們現在停車位都分離開來計價,說停車位多少錢,房子多少錢,那公設一樣,應該分離出來說,我公設是多少坪,在哪裡多少錢,那由消費者自己來判斷。
當台灣房價越來越高,就連公設也無法可管,成為建商鑽漏洞的地方,住戶想買一個安穩的家,誰能保障,民眾要的居住正義,無法聲張。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jlAChbk1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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