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燒機車,燒死六個人】
29 年前的昨天,土城發生一場大火,只因為洩憤,卻燒死六個人,
🔥到底為什麼這麼殘忍?
1990 年 9 月 17 日凌晨一點多,台北縣土城鄉(現在的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的一棟民宅突然發生大火,屋內正在睡夢中的六名男女等一家人來不及逃生,全部葬身火窟。
警方逮捕駱姓及吳姓嫌犯,嫌犯向警方供稱,死者的親戚王某向嫌犯借款屢催不還,嫌犯於是以汽油點火、焚燒王某的機車洩憤。結果王某本人當天並未回家過夜,卻使一家六口冤死在火場內。
-
🔥嫌犯這樣觸犯什麼法律?
由於年代久遠,我們在判決書檢索系統中試了很多關鍵字組合,但還是找不到判決書。只好就已知的犯罪事實,來分析可能成立的刑法罪名。
1⃣️燒機車
刑法第 354 條的毀損罪、第 175 條第 1 項放火罪。不過這兩個法條所保護的對象是不一樣的,「毀損罪」是為了保護特定人的財產不被他人破壞,而後者是保護社會公共安全,所以應該會成立刑法第 175 條第 1 項之罪。
2⃣️燒到房子
放火罪或失火罪:兩者間的差異在於放火是「故意」、失火是「過失」。
而本案的嫌犯到底會成立放火罪還是失火罪,關鍵在嫌犯能不能「預見」燒機車之後會燒到房子。
而這個「預見」的認定,法院通常會認為,如果他在燒機車的時候能預期到火會波及到房子,而且覺得沒差,在刑法上叫做「間接故意」,也是故意的一種,就會成立放火罪。
3⃣️燒死人
同樣的道理,如果放火燒機車的時候,知道這把火下去可能會燒死人,「但嫌犯覺得沒差」,這個「沒差」也會變成間接故意,成立故意殺人罪。
最後,如果以上犯罪都成立了,由於一切都是從「燒機車」這個行為引起的。在刑法上,如果只有一個行為而成立很多犯罪,那麼只論最重的,也就是殺人罪。
-
#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律歷史上的今天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灣近年來發生多起重大公安事件,還有公共運輸事故,但有部分涉案人,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引發各界討論,因為這項罪名最重只判五年。法務部著手進行刑法的相關條文修法,過失致死罪的刑度是否會調整,成為關注焦點。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
刑法罪名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台灣近年來發生多起重大公安事件,還有公共運輸事故,但有部分涉案人,被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引發各界討論,因為這項罪名最重只判五年。法務部著手進行刑法的相關條文修法,過失致死罪的刑度是否會調整,成為關注焦點。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2539
-
由台灣公共電視新聞部製播,提供每日正確、即時的新聞內容及多元觀點。
■ 按讚【公視新聞網FB】https://www.facebook.com/pnnpts
■ 訂閱【公視新聞網IG】https://www.instagram.com/pts.news/
■ 追蹤【公視新聞網TG】https://t.me/PTS_TW_NEWS
#公視新聞 #即時新聞
-
看更多:
■【P sharp新聞實驗室】全媒體新聞實驗,提供新一代的新聞資訊服務。 (https://newslab.pts.org.tw)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聚焦台灣土地環境、勞工司法、族群及平權等重要議題。 (https://pnn.pts.org.tw)
刑法罪名 在 新聞挖挖哇!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72歲老母墜愛河 殘忍畫面逼她清醒
👉https://youtu.be/OK0lPFHtchU
父親喪禮擲無筊 麥若愚心聲傷透呂文婉
👉https://youtu.be/cUDs3H2CsmM
苦苓鬆口認罹癌?遺願只求骨灰撒在這
👉https://youtu.be/eENDBAeI4uU
為600萬劫色害命!黃昏之戀釀下慘痛悲劇
👉https://youtu.be/iJWOeJAg03o
分段重點
00:00 開場介紹
01:00 孫安佐在美製槍未遂,恐關七年以上?
09:40 弒親砍頭判無罪 社會譁然!
22:59 「完全意識喪失」真有可能?
30:40 責付衛生局,能防止悲劇再發生?
33:38 毒犯回歸社會釀恐慌
39:01 長照壓力婦人殺夫判決
44:15 小燈泡母親判求極刑
55:07 精障患者不該被仇視 如何更好?
57:22 疑不忍妻癱瘓受苦,老翁灌酸後自戕
1:05:40 「其情可憫」可以成為減刑理由?
每周二到周六凌晨12點半準時上傳最新節目!
支持正版,尊重版權請訂閱【新聞挖挖哇】
官方 Youtube 頻道喲!
臉書請搜尋【新聞挖挖哇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newswawawa
#孫安佐 #鄭弘儀 #新聞挖挖哇#新聞挖挖哇2020
刑法罪名 在 風傳媒 The Storm Media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近期新店區爆發一起震驚社會的隨機殺人案,檢方因故控告殺人罪,然而兇嫌的辯護律師現以被告患有精神疾病為由,主張罪名僅為傷害致死,並可望減刑甚至免罰。這起案件不禁讓人思考「精神病患犯案可免刑」的合宜性,巴毛律師也提及去年一起類似的隨機傷人案,被告婦人無故刺傷不認識的護理師,最終卻因犯當下意識不清、精神解離等因素,由法院判定無罪並處以監護管束。相關法律刑法第19條中的精神疾病是如何界定?律師分析判決關鍵竟是這一點!
影片授權:巴毛律師法律晚自習 (https://bit.ly/2vwiSAs)
✓ 點我加入《風傳媒》Line 好友(ID:@dyp8323m) http://bit.ly/2hETgWE
✓ 點我訂閱《風傳媒》YouTube 頻道 http://bit.ly/2grkAJ6
✓ 點我追蹤《下班經濟學》IG頻道(ID:@worked_money) https://bit.ly/2WZ1Dnb
【Facebook粉絲團】
風傳媒►► https://www.facebook.com/stormmedia
風生活►► https://www.facebook.com/SMediaLife
下班經濟學►►https://www.facebook.com/workedmoney
刑法罪名 在 [問題] 關於刑法罪名的命名?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在法務部內的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查詢法條但裡面只有法條,沒有寫罪名如:刑法第276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