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醫護 #全民反醫療暴力
國內疫情已經嚴峻
醫療人員為全國人民守在第一線
但卻頻頻爆發醫療暴力
致使醫護人員受到傷害
而就在昨天(12日)新竹也發生了
雅芳在接到護理師家屬的陳情時
不僅心疼護理師
更是對如此暴力報不平
昨天新竹市國軍醫院
發生一起病患家屬無視禁止探病之規定
拿著已經「過期5天」的PCR檢測,
要求入院探病遭拒,於是不斷咒罵護理師,並揚言投訴。
而該護理師因勸阻病患家屬探病,
以及婉拒家屬私自改變醫囑,
遭到病患家屬以咆哮霸凌護理師
甚至強拉她工作識別證拍照,
護理師因長期面對防疫緊繃的龐大壓力
又遭家屬輪番指責和以「投訴」威脅,
一時衝動選擇用自殺的方式傷害自己,
幸好目前已無生命危險,
但病患家屬事後不但沒道歉,還指責護理師「反應太誇張」
#醫療暴力有關係就沒關係?
該受害之護理師委屈的說
「中央政策就是禁止探病,難道只要有政商名流、民代、長官說,靠關係就可以無視規定了嗎?那造成防疫破口,誰來負責?」
而且事情發生後,還有高層在壓消息
雅芳認為政府防疫政策若要落實執行
不能只是發佈一個聲明,完全無有關懲處執行的配套措施
而讓第一線的醫護人員面對來自病患家屬違規要求及「放行」的壓力
每天在前線努力抗疫的醫護人員們,
必須要穿上密不通風的隔離衣,口罩、手套、護目鏡、酒精消毒等,
長時間承受感染風險加上值班和加班壓力,
還有無法回家和家人團聚的無奈,
他們所面對的危險和辛苦,真的是我們難以想像的。
#挺醫護 #對醫療暴力零容忍
雅芳會針對醫療暴力行為
要求主管機關正視並積極處理
同時也會提供相關的法律協助
為護理師爭取基本的權益及尊重
#保護醫護人員
《醫療法》第24條規定:「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再依同法106條第1項,可以處行為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我們一起努力挺過這波疫情
#大家加油 #田雅芳關心您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田議員的line
https://lin.ee/iuNgk3Q
田議員的YouTube頻道
https://youtube.com/user/tienyiyuan
#田雅芳問政報告
#無黨無派無包袱
#第三勢力第一選擇
#您支持我認真問政
#我揭弊你幫忙分享
#公平正義我是田雅芳
田雅芳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臨時會今(1)日召開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邀請國防部部長、法務部,針對昨日洪仲丘案偵結,民進黨國防召委蕭美琴質詢國防部長楊念祖時表示,雖然國防部一再聲稱不受外力干擾,偵查不公開,偵辦過程有其獨立性,但偵結時卻充滿政治算計。蕭美琴說,昨天正值高部長卸任,週六又有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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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疫苗施打亂象頻傳,引發第一線人員及民眾反彈。針對此亂象,時代力量中央黨部串連各地議員及代表召開「不只好心肝 特權疫苗連環爆 地方政府別再睡」記者會,說明各地疫苗配發施打現況,並要求各地方政府應立即啟動後續徹查及懲處,中央與地方也共同檢視改善配發機制,從制度面遏止特權亂象,保障最需要的人獲得優先施打。
本場記者會由時代力量秘書長 白卿芬博士主持,黨主席立法委員 陳椒華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 、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台北黨部副執行長劉仕傑及新北黨部副執行長彭盛韶共同參加。
秘書長白卿芬表示,時代力量全力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優先施打順序,並嚴正強調,疫苗應依規定施打,任何特權行為即是違反了公平正義價值,本黨無法接受,絕對會持續監督把關到底,不會因任何個人或政黨而改變。
#針對廖郁賢議員施打疫苗之說明
本黨雲林縣議員廖郁賢提前施打疫苗一事,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林于凱說明,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於昨(10)日召開臨時會議並決議,將對整起事件經評估、調查後,送本黨紀律委員會處理。時代力量再次嚴正向社會表達,時代力量絕對反對權貴利用特權施打疫苗。
#為全民監督疫苗議題
黨主席陳椒華委員強調,反對服務權貴特權施打疫苗,黨員做錯就道歉。從國外經驗來看,疫苗可以有效舒緩疫情,因此自疫情爆發以來,時代力量持續在立法院針對疫苗安全性有效性、施打狀況及規範等相關議題進行監督,並要求政府儘速購買國外有效疫苗讓國人接種,而且應確保第一線高風險人員優先接種。
#要求基隆市政府嚴格落實疫苗接種順序
基隆市議員陳薇仲表示,日前基隆市議會不符公費疫苗優先施打順序,險發生讓市議員插隊接種公費疫苗的事件,在公開發文譴責後,才停止此荒唐的施打狀況。陳薇仲要求應落實疫苗接種規範、檢討施打狀況、遏止權貴插隊,更應嚴懲違規者,透過#公平疫苗接種,真正#同島一命共同作戰。
#國軍新竹醫院違規施打事件及後續相關建議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指出,國軍新竹分院近日也爆發違規施打事件,對象包含五位親戚與五位該區衛生所的非醫事同仁,第一時間也與蔡惠婷、廖子齊等議員對市府展開監督,市府後續也完成徹查懲處。然而,要從制度面解決亂象,他有三點具體建議:
1. 衛生局應做好施打對象造冊與疫苗配發估算,避免產生剩餘疫苗。
2. 疾管署應制定多餘針劑疫苗施打原則,並各地統一規定,減少違規施打的問題。
3. 疾管署應比照管制藥品的相關機制來管理新冠疫苗,並要求的地方衛生局即時掌握疫苗的使用與庫存,杜絕黑箱施打。
#造冊方式需明確,#且需清楚定義第一類非醫事人員之身份
新竹縣議員連郁婷表示,竹縣有疫苗施打造冊困難的問題,目前是由公會提出名單以供造冊,但若民眾未加入公會,便需民眾親自到場以確認是否符合施打資格,希望中央提出明確造冊方式,減少行政不便。此外,目前第一類非醫事人員施打疫苗身份認定模糊,以致有自我認定之空間,中央應詳細說明,才能避免非醫事人員施打疫苗亂象再次發生。
#議員未列優先對象 #制度不完善 #優先對象定義不明造成施打亂象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指出,在全國升級三級警戒之前,彰化縣衛生局便向中央詢問議員與助理是否在優先施打對象裡面,而直到17號議會休會前,依然沒有將議員列入優先施打對象,可見疫苗數量不充足。吳韋達並強調出現權貴施打,是因制度不完善、優先施打對象定義不明確,呼籲中央應清楚定義,避免地方無所適從,同時也應將長照、警消、防疫旅館工作人員納入優先施打順位。
#中央應對違反疫苗指引的地方政府明確課責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表示,指揮中心於5/24公告暫緩「自費對象」以及「第一類至第三類同住者」接種,卻還是陸續爆出有醫生家屬這類非優先名單的對象已接種疫苗。林于凱質疑,醫療人員家屬並不在優先名單內。若同住者真有施打需求,應由疫情指揮中心直接評估後公告,以杜絕私相授受。此外,對於違反疫苗指引的地方政府,也應明確課責。
#新北市政府需嚴加控管疫苗 #落實造冊
新北黨部副執行長彭盛韶指出,新北為台灣疫情最嚴峻的區域,但到上週仍出現第一線醫護人員雖已在造冊名單之內,卻遲遲等不到疫苗的情況,再被改叫去臨時施打點接種,凸顯市府的規劃準備不足。此外,面對雙和醫院特權疫苗後的說詞與事實不符,市府的態度竟然是要大家「大家不應該在這個地方爭執和計較」,完全沒有徹查懲處,非常離譜。
彭盛韶呼籲新北市政府應嚴謹控管疫苗,落實造冊及複查,同時針對第一線醫護人員未接種者,再次系統性地盤點,並妥善造冊分配,讓新北的疫苗真的能幫助到第一線的醫護人員。
#要求北市檢討疫苗控管 #配發制度
臺北市黨部副執行長劉仕傑認為臺北市近期診所施打疫苗亂象凸顯北市府疫苗控管、配發制度大有問題。劉仕傑強調,在檢調及政風單位調查後,應盡速公布相關名單,將特權施打者攤在陽光下供社會監督,並追究這些人的法律責任,同時要求台北市政府嚴格把關,類似情況不應重演。
時代力量強調,疫苗施打計畫攸關國人集體健康權利,發生多起違規施打亂象,不僅引發民眾反彈,更犧牲在第一線直接抗疫的醫護、警消人員以及重症風險群的年長者、慢性病患者的施打權益。時代力量呼籲指揮中心及各地方政府,儘速檢討當前疫苗配發及造冊機制,不要再讓任何人有機會濫用權力違規施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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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配發機制 共同嚴格把關 全面遏止特權疫苗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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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日疫苗施打亂象頻傳,時代力量今(11)日由中央串連各地議員及代表召開「不只好心肝 特權疫苗連環爆 地方政府別再睡」記者會,共同說明各地疫苗配發施打現況,並具體要求各地方政府應立即啟動後續徹查及懲處,中央與地方也共同檢視改善配發機制,從制度面遏止特權亂象,保障最需要的人獲得優先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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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場線上記者會由時代力量秘書長白卿芬博士主持,黨主席陳椒華、基隆市議員陳薇仲、新竹縣議員連郁婷、新竹市議員林彥甫、彰化縣議員吳韋達、高雄市議員林于凱、台北黨部副執行長劉仕傑及新北黨部副執行長彭盛韶共同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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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關於新北市的部分,新北黨部副執行長 彭盛韶 指出,新北為台灣疫情最嚴峻的區域,但到上週仍出現第一線醫護人員雖已在造冊名單之內,卻遲遲等不到疫苗的情況,再被改叫去臨時施打點接種,凸顯市府的規劃準備不足。此外,面對雙和醫院特權疫苗後的說詞與事實不符,市府的態度竟然是要大家「大家不應該在這個地方爭執和計較」,完全沒有徹查懲處,非常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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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呼籲新北市政府應嚴謹控管疫苗,落實造冊及複查,同時針對第一線醫護人員未接種者,再次系統性地盤點,並妥善造冊分配,讓新北的疫苗真的能幫助到第一線的醫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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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主席陳椒華強調,從國外經驗來看,疫苗可以有效舒緩疫情,因此自疫情爆發以來,時代力量持續在立法院針對疫苗安全性、施打狀況及規範等相關議題進行監督,並要求政府應確保第一線高風險人員優先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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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白卿芬表示,時代力量全力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優先施打順序,並嚴正強調,疫苗應依規定施打,任何特權行為即是違反了公平正義價值,本黨無法接受,絕對會持續監督把關到底,不會因任何個人或政黨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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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議員陳薇仲表示,日前基隆市議會不符公費疫苗優先施打順序,險發生讓市議員插隊接種公費疫苗的事件,在公開發文譴責後,才停止此荒唐的施打狀況。陳薇仲要求應落實疫苗接種規範、檢討施打狀況、遏止權貴插隊,更應嚴懲違規者,透過公平疫苗接種,真正同島一命共同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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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議員林彥甫指出,國軍新竹分院近日也爆發違規施打事件,對象包含五位親戚與五位該區衛生所的非醫事同仁,第一時間也與蔡惠婷、廖子齊等議員對市府展開監督,市府後續也完成徹查懲處。然而,要從制度面解決亂象,他有三點具體建議:
1. 衛生局應做好施打對象造冊與疫苗配發估算,避免產生剩餘疫苗。
2. 疾管署應制定多餘針劑疫苗施打原則,並各地統一規定,減少違規施打的問題。
3. 疾管署應比照管制藥品的相關機制來管理新冠疫苗,並要求的地方衛生局即時掌握疫苗的使用與庫存,杜絕黑箱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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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議員連郁婷表示,竹縣有疫苗施打造冊困難的問題,目前是由公會提出名單以供造冊,但若民眾未加入公會,便需民眾親自到場以確認是否符合施打資格,希望中央提出明確造冊方式,減少行政不便。此外,目前第一類非醫事人員施打疫苗身份認定模糊,以致有自我認定之空間,中央應詳細說明,才能避免非醫事人員施打疫苗亂象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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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員吳韋達指出,在全國升級三級警戒之前,彰化縣衛生局便向中央詢問議員與助理是否在優先施打對象裡面,而直到17號議會休會前,依然沒有將議員列入優先施打對象,可見疫苗數量不充足。吳韋達並強調出現權貴施打,是因制度不完善、優先施打對象定義不明確,呼籲中央應清楚定義,避免地方無所適從,同時也應將長照、警消、防疫旅館工作人員納入優先施打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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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員林于凱表示,指揮中心於5/24公告暫緩「自費對象」以及「第一類至第三類同住者」接種,卻還是陸續爆出有醫生家屬這類非優先名單的對象已接種疫苗。林于凱質疑,醫療人員家屬並不在優先名單內。若同住者真有施打需求,應由疫情指揮中心直接評估後公告,以杜絕私相授受。此外,對於違反疫苗指引的地方政府,也應明確課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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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本黨雲林縣議員廖郁賢提前施打疫苗一事,林于凱說明,時代力量決策委員於昨(10)日召開臨時會議並決議,將對整起事件經評估、調查後,送本黨紀律委員會處理。時代力量再次嚴正向社會表達,時代力量絕對反對權貴利用特權施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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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臺北市黨部副執行長劉仕傑認為臺北市近期診所施打疫苗亂象凸顯北市府疫苗控管、配發制度大有問題。劉仕傑強調,在檢調及政風單位調查後,應盡速公布相關名單,將特權施打者攤在陽光下供社會監督,並追究這些人的法律責任,同時要求台北市政府嚴格把關,類似情況不應重演。
國軍懲處規定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院臨時會今(1)日召開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邀請國防部部長、法務部,針對昨日洪仲丘案偵結,民進黨國防召委蕭美琴質詢國防部長楊念祖時表示,雖然國防部一再聲稱不受外力干擾,偵查不公開,偵辦過程有其獨立性,但偵結時卻充滿政治算計。蕭美琴說,昨天正值高部長卸任,週六又有1985公民活動,軍檢偵辦進度從洪案前10天的緩慢到近10天暴衝式火速偵結,不禁令人質疑軍方調查程序的完備性及完整性。蕭美琴並以江國慶案為例,質疑軍方是否刑求昨日起訴的18名人,才火速破案。對此,楊念祖保證絕對沒有對被告刑求。
此外,針對洪仲丘家屬手機疑遭非法監聽,政戰系統是否針對周六公民活動以不正當手段介入等質疑,蕭美琴也要求楊念祖當場承諾軍方不會從事非法監聽及不當介入。另蕭美琴說,立委依據職權行使法有權監督,行政部門應提供相關資料,但昨天洪案偵結,已沒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卻遲未等到起訴書,國防部顯然在抗拒,令她相當不滿。
至於就監視器畫面消失疑點,蕭美琴指出,她看不懂軍檢在起訴書中的解釋,社會也無法接受。她在22日考察禁閉室就已要求軍方提供269旅的監視器型號及採購年份等資料,主要了解軍方宣稱的日曬雨淋及線路脫落是否合理,但昨天卻書面回覆稱年代久遠,查不到,實在離譜。她質疑,軍方連監視器物品都無法管理,表示軍方仍想掩蓋事實,也凸顯軍中管理不當問題。她痛批,若軍方連監視器採購年限都查不到,表示採購有問題,甚至有弊案的可能,人民又如何相信動輒上百億的飛彈及軍艦等採購沒有問題,對此,她將追查到底。
此外,後續包括「監視系統及戰情機制的安全管控責任」、「監視器採購維護責任歸屬」、「軍品管理疏失」及「813醫院加班管理制度」、「發言系統失靈」等問題,她都會徹底追究。
蕭美琴也出席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聯席會議併案審查軍事審判法修法,她認為,我國在簽署國際人權公約,與國際接軌的過程中,並未及時處理軍事審判法修法及有關憲政疑慮部分,所有立委必須共同面對。對此,她主張分兩階段處理,首先針對不涉及軍事機密及軍隊管理的刑責可以先移至憲法規定之獨立審判機制;第二階段再全面就軍事審判法在平時,也就是非戰時之適用與否及組織條例修法。她認為,這次的軍中人權改革並非要催毀軍中紀律或作為懲處工具,而是要讓國軍更有公信力,讓審判過程更符合司法獨立性及國際人權標準。
國軍懲處規定 在 針對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有關軍人酒駕提高罰則部分小編認為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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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懲處規定 在 [其他] 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 精華區Militarylife 的推薦與評價
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休(請)假作業規定 (民國 95 年 11 月 24 日 修正)
壹、依據
一、89 年 10 月 3 日行政院(89)台人政考字第 200810 號令、考試
院(89)考台組貳一字第 09025 號令會銜訂定之公務人員週休二日
實施辦法。
二、國防部 89 年 12 月 30 日國防部(89)鐸錮字第 890017711 令頒
「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
三、國防部 90 年 11 月 14 日國防部(90)鐸錮字第 001217 號令頒「
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
四、國防部 95 年 11 月 9 日猛獅字第 0950003646 號令頒「國家選舉
『總統、立委、直轄市市長、議員(不含村里長、市民代表)』期間
戰備部隊留值、投票規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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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目的:
為使各單位貫徹執行國軍軍官、士官、士兵(以下均稱官兵)休(請
)假之作業有所遵循,並使官兵在服役期間能獲得適當之休(請)假
,藉以消除身心疲勞,促進工作效率,與提高士氣或便於處理個人事
務,特制訂本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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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休假(紀念日、民俗節日、星期例假日、榮譽假及慰勞假)實施規定
:
一、紀念日、民俗節日、星期例假日:
依國防部令頒「國軍週休二日實施規定」辦理。
二、離(返)營時間:
(一)一日例假日:
於假日早點名實施服儀檢查後離營,本島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
於假滿 2400 時前返營,本島義務役官兵假滿當日 2100 時前返營
。
(二)連續二日(含)以上假期:
本島地區離營時間,由上、中校級或獨立營區指揮官應視單位官兵
表現優異或任務、駐地、交通、季令等因素,得決定於假日(期)
前一日晚餐後實施。返營時間: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於假滿當
日 2400 時前返營,義務役官兵於假滿當日 2100 時前返營。
(三)各外離島地區部隊官兵離返營時間,由當地最高指揮官自行訂定適
宜規定。
三、慰勞假:志願軍官士官士兵依「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第三條之規
定辦理。
四、榮譽假:
(一)軍官、士官參照「國軍軍官士官請假規則」第五條規定辦理,士兵
則參照「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
(二)新兵完成入伍訓練後,依需要核給 6 日以內之榮譽假。
(三)凡合於榮譽假核給規定者,由連(中)隊主官視狀況依權責核給。
但團體之榮譽假,須由少將以上主官核定,惟各級主官須謹慎核放
,不得浮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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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請假實施規定:
請假在不影響公務情形下,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公假: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提出有關證件,在不影響公務之原則下,
得按權責核給公假。
(一)軍官、士官:
1 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或舉辦之各種考試。
2 參加政府主辦之各項投票。
3 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
4 應國內外機關、團體邀請,參加與其職務有關之各項會議或活動
。
5 基於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
(二)士兵:
1 奉准參加政府主辦之各種考試。
2 法定義務出席作證、答辯。
(三)官兵參加政府(或各軍總部)所舉辦之各種考試,應於公布考試日
期後,至報名截止前,向單位主官提出申請,奉核後方可報名,另
於考試前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完成請假手續始得離營參加考試,以
利單位人員管制及任務調整,考試日期,如遇星期一至星期五,則
核予公假,逢星期六、日,則不核予公假。
二、病假:
(一)因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應呈繳就醫證明,由單位按權責核給病
假。住院期間之個人休假,則按全年應休假總天數等比例扣除之(
因公除外);餘依「國軍官兵全民健保就醫(診)管理規定」及「
病傷殘廢檢定標準」處理。
(二)病假一次不得超過 30 日,在一年內累計病假以六個月為限;另經
民間醫院門診或住院治療,開具休養證明者,所屬單位於必要時,
得將其送至國軍醫院複診,再核予營內適當之休養方式或天數。
三、陪產假:
因配偶分娩,得在不影響公務情形下,須檢具合法醫療機構醫師或助
產士證明,由單位主官核給陪產假 2 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
分娩前、後 3 日內請畢,例假日順延之。
四、婚假:
奉准結婚者,由單位主官核給婚假 14 日,應自結婚之日起前後一個
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權責主官核准延後給假者,不在此限。
五、因下列親屬死亡,應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
(一)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 15 日。
(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 10 日。
(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
者,給喪假 5 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官兵或其配偶於
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同居住者為限外
,其餘喪假在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
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親屬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六、事假:
(一)志願役人員於慰勞假不足或因特殊事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始可
請事假。因事假在一年內超過應給之慰勞假日數者,應在次年慰勞
假內扣除之。但最大限合計不得超過兩年核給之慰勞假日數。
(二)義務役人員因特殊事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得視需要於其一年內
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及例假日調整核給事假。
(三)因特殊事故必須於上班、上課或操作時間內由本人親自處理者,得
視需要於年內之休假調整核給事假以累計 8 小時為一日。
七、本作業規定假期之核給,除病假外扣除放假紀念日、民俗節日及星期
例假日。
八、請假離營,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延誤其日期,而具有確實證明者,得
免以逾假論處,亦不扣慰勞假或放假之紀念日、民俗節日及星期例假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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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投票日休假注意事項:
一、參加國家舉辦「總統、立委、直轄市市長、議員(不含村里長、市民
代表)」之選舉,機關層級依照行政院相關規定辦理;本島部隊層級
則依據「國軍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規定」及「金、馬防區休假規定」,
配合經常戰備任務採建制輪休方式,並將當週戰備部隊交接時間調整
至選舉當日 12 時實施,以兼顧部隊戰備任務及官兵投票權益。
二、各級機關、部隊應於選舉投票日前一個月排定戰備值勤表並公告施行
(外島部隊依現行防區官兵休假輪值及戰備規定辦理),不得任意更
動,若因特殊事由,須簽奉少將(旅)級主官核准後方可實施。
三、非戰備部隊於規劃分批輪休期程時,應於選舉投票前(至少一日)實
施,以免影響官兵返籍投票;另不得於選舉投票日對排定休假人員施
以罰勤、禁足或限制官兵返鄉投票之懲處。
四、選舉休假期間應依 91 年 9 月 19 日祥禕字第 0010088 號部頒「國
軍現役軍人及軍事學校學生無論上班、下班,都不得參與政黨或其他
政治活動」規定辦理。
五、選舉投票日之休假應依各單位休假計畫管制表實施,並於每月 25 日
(本島)或每季前一月 25 日(外島)前將次月或下一季之休假計劃
管制表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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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休(請)假與銷假程序:
一、休(請)假均應有職務代理人,由該代理人代理職務。
二、機關層級及本島各級部隊應於每月 25 日前將次月之休假計劃管制表
完成編排公布實施;外島部隊應按季編排,並於每季前一月 25 日前
將下一季之休假計劃管制表公布實施,因執行任務而影響之休假,應
於任務完成前後,規劃預休或補休。
三、請假應填具請假報告單(如附件一),並先送會人事部門審核、登錄
管制,逐級呈所屬單位主官(管)核定。如請假日數超過所屬單位主
官准假權時,應轉呈直隸屬上級單位核定。假滿回營,應填具銷假報
告單,以利人員管理(格式如附件二)。
四、假期屆滿因故須續假或以另事由請假時,當事人應儘速向原單位通報
,俾利職務代理人辦理續假事宜,惟該事假須於其年內之休假調整核
給。
五、休(請)假核准後,即登記於個人休(請)假記錄卡(如附件三),
與休(請)假實施記錄表(如附件四),每月底由當事人核計休(請
)假日時數無誤後,簽名確認,本表單位應自當事人役期屆滿退伍離
營後,保存乙年,以利爾後查考。
六、人事異(調)動時,應將已休(請)假日數,填註於休假記錄通知單
(如附件五),併同個人休假記錄卡轉知新職單位,繼續管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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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准假權責:
一、各級主官對所屬官兵之准假權責劃分表(如附件六),本項准假日數
,應與續假日數合併計算。逾此權限,須轉呈上級主官核定,如特殊
事故,情形緊急,其請假日數超出准假權限,主官不及轉呈時,得准
先離營,後補辦請假手續。
二、戰備各時期之休(請)假應配合戰備情況實施概定表(附件七)規定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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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休(請)假紀律:
一、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分別依陸海空懲罰法及有關法令懲處,並記
錄備查(如附件八)。
(一)請假未准擅不服勤或擅離職守者。
(二)違紀及逾假者。
(三)未按時銷假者。
二、各級主官逾本作業規定之准假權,而擅行給假,或核准所屬士兵之假
,未遵規定辦理者,應按情節輕重分別議處。
三、休(請)假離營,因不可抗拒之原因,延誤其回營日期,而具有確實
證明者,得免以逾假論處。
四、休(請)假期間,應確遵「國軍軍紀維護實施規定」、「國軍防治違
法及傷亡具體作法」,以加強「軍紀」及「安全」維護,防範危安及
不法事件發生。
五、休(請)假核准後,單位依相關規定實施離營教育,置重點於「軍紀
安全」規範措施宣教,並記錄備查。
六、各單位不得有其他自行另定之休(請)假名稱(如謀職假等),以符
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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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附則:
一、官兵該年休(請)假天數超出全年休假總日數時,需於次年應休天數
中扣除。
二、各上級單位對所屬執行休(請)假之管制記錄、休假紀律等實施情形
,應經常予以督導查察,國防部將定期(不定期)實施督導訪問。
三、本作業規定自發布日施行,未盡事宜得另令補充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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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 我在精華區沒找到
然後休假常見的08or18問題
(二)連續二日(含)以上假期:
本島地區離營時間,由上、中校級或獨立營區指揮官應視單位官兵
表現優異或任務、駐地、交通、季令等因素,得決定於假日(期)
前一日晚餐後實施。返營時間:志願役軍官、士官、士兵於假滿當
日 2400 時前返營,義務役官兵於假滿當日 2100 時前返營。
[得]<------這個字在裡面念ㄉㄜˊ 不是ㄉㄟˇ,也就是可以這麼做,但是
不這麼做也不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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