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柯市長不要與全臺灣的機車騎士為敵!】
去年在鄭州塔城街口的 #待轉大富翁,有許多機車騎士自發響應,後來交通局也釋出溝通善意、開始定期與路權團體召開政策溝通會議;沒想到,在幾個月後,路權團體竟然收到警察局以《集會遊行法》 #開罰總共六萬元的罰單。
這樣兩面的手法,不僅讓參與者錯愕、更讓機車路權團體質疑政府溝通的誠意何在?
今天上午我與林亮君議員一起參與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召開的記者會,我也提出這整件事的兩大問題:
1️⃣警察逼迫人民違法!人民的集會遊行權不應該被限縮!
待轉大富翁的活動,機車路權促進會事前就有向市府申請相關的活動範圍,但是警察局只核准在塔城街上的「騎樓」進行集會。集會的合法範圍若只有騎樓,可想而知,難以避免會阻擋到一般民眾通行的路線。
結果,就是因為參與者不希望擋到行人通行的路線,被迫要移動到合法集會範圍外去做街講,結果警局竟因此開罰。因為警察 #對於集會範圍的過度限縮,逼的民眾犯法,本身就是不合理的一件事。
再者,針對集會遊行法現行的許可制,已經有非常多呼籲修法的聲音,認為憲法保障人民的集會自由,不應該經過警察的事前審查與核可,在民主國家, #人民的集會遊行權應該是要被保障的。
像我之前因為參與318反服貿運動而被起訴,在當時二審的判決書中就有提到,針對民意無法被政府所聽見、接受的時候,人民只能選擇以集體行動的方式表達,試圖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這是本於 #主權在民 理念下,人民應該擁有的基本人權,也因此當時我們獲判無罪。
這代表法院也認可,人民透過集會遊行來表達訴求、 #反應現存制度的不足,是落實民主精神的重要內涵。
待轉大富翁也一樣是在政府聽不見民意的時候,所做出的抗議行為,不應該受到警方過度的干涉與無理的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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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法待轉抗議,已是機車騎士最無力的控訴
我必須強調,機車騎士之所以會用「待轉大富翁」的實際行動做非暴力的抗爭,就是因為過往,政府長期以來 #對機車路權的漠視與限縮,每一次政府一旦要改變交通管制措施,只以汽車本位去思考、被犧牲的總是機車騎士,使得騎士決定透過大量「合法的待轉」車流,突顯待轉制度的荒謬。
如果用其他方式反應意見、交通局會聽進去的話,他們大可不用跑上街騎車待轉;而實際上也的確在待轉大富翁之後,交通局也才開始慢慢重視機車路權團體的心聲,開啟了民間倡議團體與交通部門定期溝通討論政策的平台。
待轉大富翁已經是機車騎士所能做的,最無奈、最無力的控訴。
如果連這樣的發聲方式都要被市府打壓,到底機車騎士還能用什麼方式表達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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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來,愈來愈多人重視機車的用路權益,民眾也在各自的縣市發起「待轉大富翁」。然而,沒有一個城市像柯市長主政的台北市政府一樣,一面溝通、一面開罰, #大玩兩面手法,對年輕人所重視的機車路權問題,用開罰的方式來打壓。
我希望柯市長能了解,現在的集會遊行本身就是一部 #戒嚴時期的惡法,作為地方首長,不應該將錯就錯,也不要把責任推給中央,台北市自己就擁有行政裁量權,台北市自己就可以決定不要成為一個戒嚴城市,也不要讓已經很辛苦的基層員警還要為此奔波。
我沉重的呼籲柯文哲市長,不要對無辜的民眾開罰, #不要與全臺灣的機車騎士為敵。逐步廢除「待撞區」、落實道路平權,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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