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忠說「每個學習歷程檔案都是學生心血與教師指導成果,未來的資安維護,將以最高標準作為要求」。
負責營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庫的暨南大學教授洪政欣,深感抱歉表示,學校行政人員登入的學生基本資料、成績都未遺失,而遺失的部分是...
同時也有1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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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契約 在 黃明太-路竹服務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議員週報 20210918✨
茄萣區大發路積水改善 市議員黃明太促明年汛期前完成 https://www.allnews.tw/news/24127
📍【路竹區】
🔺研議路竹區鴨察里新民路,過K376+261 平交道,建議打除護欄拓寬路面,俾利車輛通行。
平交道。
👉會勘結論:
路竹區鴨寮里新民路平交道東側兩邊的路型不佳,排水溝上方護欄已經在路面上,建議高雄市工務局養工處協助改善、拉直路型,以利車輛往來。
🔺高雄市路竹區樹人段1075地號希構築擋土牆、樹人段645地號土地泥土流失希能改善乙案。
👉會勘結論:
1.路竹區樹人段1075地號的排水溝護岸老舊,建議水保局拆除重建,總長約250公尺,而沿著排水溝的路面部分破損嚴重,建議水保局一併改善,請水保局錄案研議辦理。
2.樹人段645地號訴求興建擋土牆,由於全案初步勘查皆位於私人土地中,請水保局後續協助查明後再行研議妥處。
🔺路竹區大仁路719對面溝蓋破損。水利局已更換改善完成。✅
🔺路竹區信義路293巷(大仁路農會倉庫旁道路)路旁樹木以生長至道路範圍影響用路人之行車視線
👉會勘結論:
該路段為國有地,區公所已發文請國產署協助清除。
🔺路竹區鴨寮里保民路路尾接省道區間路面拓寬會勘。
👉會勘結論:
案地屬都市計畫內現況道路,為鴨察里重要聯外道路,建議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劃設為都市計劃道路。
🔺路竹區陷後坑排水下游護岸改善工程會勘。
👉會勘結論:
由水利署補助預算,明年經費到位就能發包施工,預計汛期前完工。
🔺研議「路竹區長興路後續使用」協調會。
👉會議結論:
1.有關長興路之道路屬性以及後續維管單位,請路竹區公所大簽報請市府裁定。
2.長興路道路屬性尚未釐清前,仍維持目前維管模式,即由路竹區公所與台糖公司先簽訂代為維護管理契約,由工務局養護工程處辦理路面損壞修補,後續權管單位清後,再予終止維護管理契約。
🔺路竹區甲南里大仁路584-18號前道路改善排水會勘。
👉會勘結論:
請水保局延續都市計畫排水溝工程共130公尺,工程施做時需注意高低差、確保排水順暢,請水保局錄案辦理。
🔺路竹區樹人段464號土地崩塌問題會勘。
👉會勘結論:
請水保局再進行測量,評估興建護岸的高度及長度,以保護後方民宅,並錄案研議辦理。
🔺路竹區華山段699地號旁排水溝擋土牆。
👉會勘結論:
兩岸護岸往下游續延伸50公尺,請水保局錄案辦理。
🔺研商下坑排水直立式閘門汛期操作機制會勘。
👉現況:
1.電動閘門揚不降(無人操作),僅靠自動閘門防止外水位過高流。
2.自動閘門4孔(2.5*3M)因結構體過重開度最多30度,影響排洪量。
3.建議改善方案
⭕️A.安裝浮球
⭕️B.鋼索式捲揚機輔助抬
🔺中山路與國昌路口學校上下課時段(上午7點~8點;下午3點半~5點)國昌路號誌秒數調整及設置行人專用號誌會勘。
👉會勘節論:
經與會單位共同決議,同意此既有號誌桿及路燈桿,由交通局於110年9月底前設置行人專用號誌。
📍【湖內區】
🔺湖內區舊台糖鐵道淹水問題會議
👉會議決議:
1.道路與水路需儘速作安全區隔設施:
(1)道路西側之農田署灌溉溝部分,由農田水利署湖內工作站設置防撞桿。
(2)道路東側由忠孝街往南,至湖內排水鐵橋路段,請養工處協助設置護欄,防止車輛墜落側溝。
(3)另請水利局在湖內排水與鐵道東側溝匯流處(和平路148巷口東側),協助設置改善設施,減少側溝水流溢出。
2.長期而言,本巷道淹水原因,仍請水利局進行探討,檢視是否需加強湖內大排清疏,或區排有瓶頸點需改善,以及是否需提高防洪標準等。
3.請水利局評估於該路段適當處,設置水位標尺,提醒民眾淹水高度,另請水利局也評估於該處設置遠距水位警示,俾及早知悉淹水訊息。
4.西側灌溉溝水利署湖內工作站每年均會進行2次清淤,但里長如發現仍有淤積,再麻煩通知工作站處理。
5.鐵道側溝土地權屬單位(台糖公司與農田水利署),針對此為維護民眾通行安全必要的改善,均無意見。
🔺湖內區大湖埤排水右側護岸應急工程。
👉會勘結論:
由水利署補助預算,明年經費到位就能發包施工,預計汛期前完工
📍【田寮區】
🔺田寮國小前道路寬度窄兩側電桿林立且車流量大,當車輛進入此路段會因電桿關係無法會車。
👉會勘結論:
在議員到場協調台電及交通局,已順利完成電桿遷移。
🔺田寮區古亭里隆后宮廟後方三層擋土牆及綠化工程,以及道路全面修復封層案已於本月12日完工。✅
📍【茄萣區】
🔺111年度高雄市崎漏海堤(離岸提編號27~30)整建工程會勘。
👉會勘結論:
因離岸堤受颱風巨浪,興達港防波堤導流效應影響, 造成塌陷變形嚴重,於111年辦理整建加強工程。(加強工程海岸長度預計 660公尺)
🔺茄萣區茄萣國小南侧8米道路開開工程會勘
👉會勘結論:
兩件道路開闢工程皆8米寬,營建署補助經費的話,要10米以上道路才可以,若以救災名義的話,需都市計劃有公告道路為防災道路,才可以補助。
🔺「興達養殖專區內(興達段176-26地號)農路逢雨淹水改善案」現議。
👉結論:
海洋局意見:本案納入興達養殖區規劃案評估,預計110年底前彙整全區需求提報漁業署爭取工程經費。
漁業署意見:請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依養殖專區補助要提報需求,漁業署力配合。
🔺研議台17線茄萣區東方路一段與正大路交叉口逢雨淹水改善案。
👉現勘結論:
1.請海洋局先將側溝清淤。
2.請自來水公司先將側溝內的水管移除。
3.若沒效果的話再請公路總局將此路段路面加高。
4.請水利局研議側溝流向整體的規劃
5.若遇強降雨會淹水請海洋局研議增加支援抽水系統。
🔺茄萣區保定段145地號國有土地建議市府認養陳情案協調會
👉協調結論:
案地為都市計劃區內住宅區,依據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綠美化案件處理原則第二條第一款第二點:「地上為其他占用物,申請人為地方政府,且承諾於一定期限內排除該占用物者。」,礙於法令限制,排除地上物有違地方民意。
為保持現況提供公眾使用,本案擇期另邀寺廟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現勘,協助審認案地為公益使用之需求,以利廟方向國有財產署辦理承租。
🔺茄萣區濱海路二段128號前水溝蓋。
處理狀況:
👉原水溝蓋僅用鐵片覆蓋,會有造成行人危險之疑慮,水利局於今日更換鑄鐵溝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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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竹/湖內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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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07-6968128
法律諮詢時間 每週六下午2點到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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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蓮/田寮服務處
地址:阿蓮區忠孝路26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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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時間 每週一下午5點到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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茄萣服務處
地址:茄萣區仁愛路一段90-9號
電話:07-690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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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契約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疫情衝擊下的公共工程不可抗力約款/謝定亞(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 #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
本文著眼於當前covid-19疫情衝擊下工程廠商遭遇的困境,深入探討公共工程契約中,不可抗力條款的解釋與適用。全文以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疫情影響發布的各函釋為核心,詳盡分析行政機關意見與公共工程契約範本中「不可抗力條款」的規範內容,解讀「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自然災害要件適用於疫情的可能與困境,再說明不可抗力條款諸如展延工期、停工、調整價格等效果,佐以比較FIDIC國際工程範本,內容充實,值得讀者細讀。
✏關鍵詞:不可抗力約款、公共工程、COVID-19疫情衝擊、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摘要: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減輕疫情對於國內公共工程造成之衝擊,於2020年3月6日針對履約中政府採購案件,提供各機關相關處理方式之函示。綜合觀察公共工程委員會近期函示,可大致歸納公共工程因應疫情之重點,包括此次疫情屬不可抗力事由、已通案性影響履約進度、造成部分個案考慮停工,及影響公共工程之履約成本。本文分析公共工程委員會相關函示內容,比較相關採購契約範本約款,以解析機關依據前開函示因應疫情相關處理方式之潛在立場衝突點,並嘗試由FIDIC等國際慣例之角度,檢討相關配套措施,並提出具體建議供各界參考。
✏試讀
🟧不可抗力約款分析
檢視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其中「不可抗力」字眼共出現11次,集中在第7條履約期限、第12條災害處理、第16條保固、第17條遲延履約及第21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就本文之角度而言,最關鍵之約款則為第7條第3款第1目與第17條第5款,後者涵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對於「不可抗力」之例示內容;比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下稱「契約範本」)第4條第8款有關給付廠商所增加之必要費用約款與第17條第5款所列舉之不可抗力情事,可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對於不可抗力事由之分類,仍未統一。第4條第7款第4目「善盡管理責任之廠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自然力作用」為不可抗力之抽象認定標準;而第17條第5款「其他經機關認定確屬不可抗力者」則提供機關認定不可抗力事由之裁量依據。若將機關裁量範圍與此抽象認定標準結合,則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即是「善盡管理責任之廠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自然力作用」。此外,由於第4條第7款第4目僅限於「自然力作用」,則上表中第17條第5款相異之事由,因多屬人為因素造成,故排除於適用範圍。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在制定前述條款時,究係因何種政策目的而制定出前後不一致之不可抗力事由,值得另外推敲。
綜合前述,工程會函示內容,大致可歸納如下:
一、就延長履約期限部分:廠商可主張疫情乃範本第17條第5款第5、10、12或13目等不可抗力事由,依據第7條第3款主張延長履約期限;
二、就停工部分:延長履約期限之依據同上;倘因疫情衝擊停工而不能履約者,得主張免除契約責任;倘停工達一定期間,有權請求終止解除契約。
三、就延長履約期間增加之必要費用部分:依據第4條第8款第4目之不可抗力事由請求為完成契約標的所需增加之必要費用。
1999年版FIDIC紅皮書第19.1條為不可抗力約款。就抽象標準而言,共有四個準則,即該例外事件或狀況:a.已超出一方當事人之控制;b.該方當事人於訂約前無法合理慮及;c.該方當事人於事件之發生亦無法合理避免或克服;d.且係非可歸責於他方當事人之事由所致。此定義較之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善盡管理責任之廠商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之自然力作用」更為細緻。第19.1條另外例示五項不可抗力具體情事:(1)戰爭、敵對行為(不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動;(2)叛亂、恐攻、革命、暴動、軍事奪權或政變或內戰;(3)暴亂、騷亂、混亂、罷工或與承包商無涉之停業;(4)與承包商無涉之軍火、爆炸性物質、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及(5)自然災害如地震、颶風、颱風或火山爆發。第19.4條則規定,若承包商已通知業主並因不可抗力造成遲延及/或受有損失者,承包商有權依據第20.1條之規定,向業主請求工期展延及/或費用。
相較於FIDIC第19條,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17條第5款之不可抗力範圍似較FIDIC為廣泛,例如納入意外性質事由:「3.墜機、沉船、交通中斷或道路、港口冰封」、「6.履約標的遭破壞、竊盜、搶奪、強盜或海盜」、「7.履約人員遭殺害、傷害、擄人勒贖或不法拘禁」;與政府行為相關事由:「8.水、能源或原料中斷或管制供應」、「10.非因廠商不法行為所致之政府或機關依法令下達停工、徵用、沒入、拆毀或禁運命令者」、「11.政府法令之新增或變更」、「12.我國或外國政府之行為」等。工程機關在適用上,顯然較為明確,亦減少機關須自行認定不可抗力事由之頻率。
🟧工期衝擊之舉證
公共工程受疫情衝擊最顯著的影響是勞動力與施工材料的供應短缺問題。依據工程採購契約範本第7條,廠商之工期因而受衝擊時,應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非可歸責於廠商),致影響進度網圖要徑作業之進行」,即舉證:一、非可歸責於廠商;二、已影響網圖要徑。相對的,機關就廠商之可歸責性問題,亦須確認廠商已「善盡管理責任」,且該事件確係「不可預見且無法合理防範」。
參考工程會函示內容,廠商倘未能依時履約者,廠商得檢具相關事證向機關申請延長履約期限。此「事證」須足以建構疫情衝擊與不能依時履約之因果關係。工程會的函示已明確定性疫情衝擊為「不可抗力」事件,機關與廠商即應以此為前提協商如何進行契約權利義務之調整。但在執行實務上,廠商仍有幾項舉證障礙必須克服,分述如下……
🗒全文請見:公共工程上不可抗力約款之分析──以當前COVID-19疫情衝擊為核心,謝定亞(中央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6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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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契約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一個公共工程契約的設計,可以保障很多勞工權益!
昨天的質詢中,我希望勞工局參照臺北市在合約中「載明得標廠商 #應將雇主及自營作業者納入營造綜合保險之保障對象」,以保障公共工程中自營作業者的勞動權益。
白話就是,希望市政府將公共工程強制納入「#雇主意外責任險*」,即使工程層層轉包,亦能有效的保障勞工權益。
周登春局長回應,勞工局僅能強制有勞雇關係的受雇勞工,至於自營作業者,目前是採取「鼓勵」以及「督促」的方式請他們參加勞保,也可以藉由營造工業團體保險得到保障。
我能理解勞工局的難處,但仍舊認為「鼓勵」以及「督促」太過保守及消極,市政府應當率先做好榜樣,採取更積極的作為保障臨時工、獨立工作者在公共工程中的勞權,讓民間企業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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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權小常識【雇主意外責任險】
被保險人(也就是雇主)之受僱人(也就是勞工)在保險期間內,因執行職務發生 #意外事故遭受體傷或死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白話文:就是說勞工在保險期間因工受傷,雇主有賠償責任時,雇主意外責任險可以分擔雇主應負之賠償責任,讓勞工拿到應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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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契約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YT直播斷線,重新上傳完整的一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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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看起來郭正亮可以吃到雞排了,因為如果府院黨疫苗農耕隊都出來收割的話,那就表示十拿九穩了,但是收割也就算了,你還想要拉台積電打郭台銘,甚至要把郭台銘主動爭取的記憶通通抹去,這種手段就太過分了~~~
我的立場一向很簡單啦,郭台銘這一役用民間力量衝撞東省西省,甚麼都只買兩百萬劑,還厚著臉皮參加covax跟窮國搶疫苗的的我國政府,逼得他們一定得要在堅持國產疫苗讓全國人體實驗上讓步,光這一點我就覺得很感謝。
但問題就是,主導這整件事情的府方人士,又要爭功,又要諉過,連續透過各種關係試圖修改人民對這整件事情的記憶,搞到好像變成都是總統府,都是蔡英文深謀遠慮才讓這些bnt疫苗可以成行,但我知道的就不是這樣啊!民間要救命,結果政府實質上各種拖延,你不能又要拖延,又要收割,又要把自己掏錢捐贈五百萬劑的郭台銘踢到一邊去啊,你今天可以這樣對待郭台銘,之後你會怎麼樣對付慈濟?人命關天,民調難道比人命重要,比真相重要嗎?
這件事我不能接受,一般人也不能接受,因為太噁心了。不信真理喚不回,不容青史竟成灰;沒想到才不到一個月我就可以看到青史成灰的系統性焚燒術,好厲害啊!
其中風傳媒那篇還把郭台銘描述成動輒生氣的狂派,於是我查證了一下,本次捐贈疫苗的知情人士表示【並非事實】。而且我可以用這三篇連續的大內宣來證明這是我國政府系統性為之的作法,
https://time.com/6074333/taiwan-recruits-tsmc-foxconn-to-secure-biontech-vaccines/
時代雜誌網路版六月十八日幾乎無時差的就出了一篇:【Taiwan Recruits TSMC, Foxconn to Secure BioNTech Vaccines】台灣徵召台積電,富士康來採購bnt疫苗?【Taiwanese President Tsai Ing-wen expanded efforts to buy vaccines from Germany’s BioNTech Friday, meeting with leaders of two tech giants in an attempt to reach a deal hindered by complications involving China.】內文寫的還是台灣總統蔡英文周五時為了更努力採購德國的bnt疫苗,和兩個科技巨人會面,以便達成因牽涉到中國的複雜事務而被拖延的合約。有沒有搞錯啊?這版報導連參與的不是富士康而是永齡基金會都搞不清楚,請問是誰為了這三個掛名記者錯誤消息? Miaojung Lin, Cindy Wang and Debby Wu.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healthcare-pharmaceuticals/exclusive-taiwans-terry-gou-tsmc-reach-initial-agreements-biontech-vaccines-2021-07-02/?fbclid=IwAR33ByuSQA6BJBT8p9L2uExuZF4BRqIXPm5SWnUYQhEicz7C2FsQZkuyphI
【TAIPEI, July 2 (Reuters) - Terry Gou, the billionaire founder of Taiwan's Foxconn (2317.TW), along with TSMC (2330.TW) reached initial agreements to each buy 5 million doses each of BioNTech SE's (22UAy.DE) COVID-19 vaccine on Friday, three sources with knowledge of the situation told Reuters.】路透社的這篇更妙了,內文引述的三個消息來源都是台灣,本文記者寫得很持平,而且還特別列出來查證的結果,上海復星拒絕評論,BioNtech拒絕評論,德國政府外交部拒絕評論。也就是台灣這三個消息來源放話的結果,對方通通都不願意證實。裡面還有一段特別有趣,【Another source said the German government, which has said it was trying to help Taiwan obtain the BioNTech vaccines, had been trying to speed up the talks.
"The German government doesn't want to leave the impression that they didn't sell vaccines to Taiwan due to the Chinese pressure, so it has been pushing the company to speed up its talks with Taiwan," the source said, referring to BioNTech.
The German Foreign Ministry declined to immediately comment.】
啊這不就外交部自吹自擂的口吻,說德國政府有讓BNT加速跟台灣的談判。如果這是外交運作,可以為了搶功拿出來講嗎?如果不是為了搶功,以後德國政府是不是會被指責說只幫台灣不幫世界其他國家嗎?更別提這個放話獲得的德國外交部回應是,不予回應。更重要的是,德國駐台代表德國在台協會處長王子陶(Thomas Prinz)博士六月三號就說過了【我們注意到近來關於疫苗取得的爭議。請相信,德國政府,特別是聯邦經濟部部長Altmaier本人,對於台灣與BioNTech間持續的溝通協調,盡了好一番努力。然而,契約簽訂與否與條件,並非在政府的掌控下,而是取決於契約雙方。倘若契約雙方能夠達成共識,聯邦政府自然樂見其成。】這跟台灣放話德國政府介入談判差別是不是很大?
結果咧,郭台銘今天早上自己發布聲明特別強調,【路透引述知情人士報導指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台積電與BNT代理商上海復星簽署購買疫苗的初步協議。郭台銘4日回應,轉載國際媒體無法證實的消息來源,可能妨害台灣取得疫苗的時程,呼籲勿臆測BNT疫苗採購進度,要大家別上當了!】
https://www.storm.mg/article/3791288
【幕後》BNT要來了?「護國神山」成疫苗大戰關鍵角色 連郭台銘也消火】
【台積電有備而來 郭台銘圓桌會後從逼宮叫陣到怒氣漸消
都想買疫苗,但台積電鴨子滑水,郭台銘則展現老虎軍團非贏不可的氣勢。一直到6月16日,BNT回信件給郭台銘,明白地講只會賣疫苗給政府,不會賣給政府以外的其他團體;又傳出德國BNT無意跟郭台銘談,又氣又急的郭董,幾乎以「逼宮」的方式叫陣要面見蔡英文。
據指出,蔡政府評估,防疫緊張關頭,必須穩住發怒的郭老虎,他們想到也表達要買疫苗,且早已全世界探詢的台積電。】
風傳媒的這篇尤其奇妙,把整個過程講的好像記者躲在總統府會議桌下,還描述整個會議很多地方用英文進行,是英文補習班廣告嗎?因為內文實在太扯,根據我直接查證當天在現場人士的結果,本次捐贈疫苗的知情人士表示【並非事實】,嘻嘻。
而且風傳媒的內文是這樣寫的,【知情人士表示,台積電進場最大的幫助有2個層面:第一,台積電確實在國際產業上有很高地位、公信力強;第二,台積電長期與各國做的是「高階商務談判」,非常清楚各國法規、法律工程該怎麼處理。
該人士表示,在買BNT上,台積電幫很大的忙,最主要的是包括整個談判法律架構,怎麼樣讓它從原先會受到「各種干擾」,調整出一個可行方案,讓想代政府去買的單位,如鴻海、慈濟去接洽的時候有本可循。】問題是你現在捧台積電捧上天,但之前陳時中和食藥署說的都是沒有原廠授權書就是不行,還要八大文件,怎麼這裡就不再提甚麼八大文件原廠授權書,忽然之間變成台積電很厲害很會處理了?那之前指揮中心在幹嘛?我國政府在幹嘛?中華民國政府沒有很高地位、沒有公信力嗎?;第二,中華民國政府不清楚各國法規、不清楚法律工程嗎?
前後標準不一,明明就是被民意逼著要低頭,現在還想救民調,人民的性命到底在你們眼中算甚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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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契約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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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看起來郭正亮可以吃到雞排了,因為如果府院黨疫苗農耕隊都出來收割的話,那就表示十拿九穩了,但是收割也就算了,你還想要拉台積電打郭台銘,甚至要把郭台銘主動爭取的記憶通通抹去,這種手段就太過分了~~~
我的立場一向很簡單啦,郭台銘這一役用民間力量衝撞東省西省,甚麼都只買兩百萬劑,還厚著臉皮參加covax跟窮國搶疫苗的的我國政府,逼得他們一定得要在堅持國產疫苗讓全國人體實驗上讓步,光這一點我就覺得很感謝。
但問題就是,主導這整件事情的府方人士,又要爭功,又要諉過,連續透過各種關係試圖修改人民對這整件事情的記憶,搞到好像變成都是總統府,都是蔡英文深謀遠慮才讓這些bnt疫苗可以成行,但我知道的就不是這樣啊!民間要救命,結果政府實質上各種拖延,你不能又要拖延,又要收割,又要把自己掏錢捐贈五百萬劑的郭台銘踢到一邊去啊,你今天可以這樣對待郭台銘,之後你會怎麼樣對付慈濟?人命關天,民調難道比人命重要,比真相重要嗎?
這件事我不能接受,一般人也不能接受,因為太噁心了。不信真理喚不回,不容青史竟成灰;沒想到才不到一個月我就可以看到青史成灰的系統性焚燒術,好厲害啊!
其中風傳媒那篇還把郭台銘描述成動輒生氣的狂派,於是我查證了一下,本次捐贈疫苗的知情人士表示【並非事實】。而且我可以用這三篇連續的大內宣來證明這是我國政府系統性為之的作法,
https://time.com/6074333/taiwan-recruits-tsmc-foxconn-to-secure-biontech-vaccines/
時代雜誌網路版六月十八日幾乎無時差的就出了一篇:【Taiwan Recruits TSMC, Foxconn to Secure BioNTech Vaccines】台灣徵召台積電,富士康來採購bnt疫苗?【Taiwanese President Tsai Ing-wen expanded efforts to buy vaccines from Germany’s BioNTech Friday, meeting with leaders of two tech giants in an attempt to reach a deal hindered by complications involving China.】內文寫的還是台灣總統蔡英文周五時為了更努力採購德國的bnt疫苗,和兩個科技巨人會面,以便達成因牽涉到中國的複雜事務而被拖延的合約。有沒有搞錯啊?這版報導連參與的不是富士康而是永齡基金會都搞不清楚,請問是誰為了這三個掛名記者錯誤消息? Miaojung Lin, Cindy Wang and Debby Wu.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healthcare-pharmaceuticals/exclusive-taiwans-terry-gou-tsmc-reach-initial-agreements-biontech-vaccines-2021-07-02/?fbclid=IwAR33ByuSQA6BJBT8p9L2uExuZF4BRqIXPm5SWnUYQhEicz7C2FsQZkuyphI
【TAIPEI, July 2 (Reuters) - Terry Gou, the billionaire founder of Taiwan's Foxconn (2317.TW), along with TSMC (2330.TW) reached initial agreements to each buy 5 million doses each of BioNTech SE's (22UAy.DE) COVID-19 vaccine on Friday, three sources with knowledge of the situation told Reuters.】路透社的這篇更妙了,內文引述的三個消息來源都是台灣,本文記者寫得很持平,而且還特別列出來查證的結果,上海復星拒絕評論,BioNtech拒絕評論,德國政府外交部拒絕評論。也就是台灣這三個消息來源放話的結果,對方通通都不願意證實。裡面還有一段特別有趣,【Another source said the German government, which has said it was trying to help Taiwan obtain the BioNTech vaccines, had been trying to speed up the talks.
"The German government doesn't want to leave the impression that they didn't sell vaccines to Taiwan due to the Chinese pressure, so it has been pushing the company to speed up its talks with Taiwan," the source said, referring to BioNTech.
The German Foreign Ministry declined to immediately comment.】
啊這不就外交部自吹自擂的口吻,說德國政府有讓BNT加速跟台灣的談判。如果這是外交運作,可以為了搶功拿出來講嗎?如果不是為了搶功,以後德國政府是不是會被指責說只幫台灣不幫世界其他國家嗎?更別提這個放話獲得的德國外交部回應是,不予回應。更重要的是,德國駐台代表德國在台協會處長王子陶(Thomas Prinz)博士六月三號就說過了【我們注意到近來關於疫苗取得的爭議。請相信,德國政府,特別是聯邦經濟部部長Altmaier本人,對於台灣與BioNTech間持續的溝通協調,盡了好一番努力。然而,契約簽訂與否與條件,並非在政府的掌控下,而是取決於契約雙方。倘若契約雙方能夠達成共識,聯邦政府自然樂見其成。】這跟台灣放話德國政府介入談判差別是不是很大?
結果咧,郭台銘今天早上自己發布聲明特別強調,【路透引述知情人士報導指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台積電與BNT代理商上海復星簽署購買疫苗的初步協議。郭台銘4日回應,轉載國際媒體無法證實的消息來源,可能妨害台灣取得疫苗的時程,呼籲勿臆測BNT疫苗採購進度,要大家別上當了!】
https://www.storm.mg/article/3791288
【幕後》BNT要來了?「護國神山」成疫苗大戰關鍵角色 連郭台銘也消火】
【台積電有備而來 郭台銘圓桌會後從逼宮叫陣到怒氣漸消
都想買疫苗,但台積電鴨子滑水,郭台銘則展現老虎軍團非贏不可的氣勢。一直到6月16日,BNT回信件給郭台銘,明白地講只會賣疫苗給政府,不會賣給政府以外的其他團體;又傳出德國BNT無意跟郭台銘談,又氣又急的郭董,幾乎以「逼宮」的方式叫陣要面見蔡英文。
據指出,蔡政府評估,防疫緊張關頭,必須穩住發怒的郭老虎,他們想到也表達要買疫苗,且早已全世界探詢的台積電。】
風傳媒的這篇尤其奇妙,把整個過程講的好像記者躲在總統府會議桌下,還描述整個會議很多地方用英文進行,是英文補習班廣告嗎?因為內文實在太扯,根據我直接查證當天在現場人士的結果,本次捐贈疫苗的知情人士表示【並非事實】,嘻嘻。
而且風傳媒的內文是這樣寫的,【知情人士表示,台積電進場最大的幫助有2個層面:第一,台積電確實在國際產業上有很高地位、公信力強;第二,台積電長期與各國做的是「高階商務談判」,非常清楚各國法規、法律工程該怎麼處理。
該人士表示,在買BNT上,台積電幫很大的忙,最主要的是包括整個談判法律架構,怎麼樣讓它從原先會受到「各種干擾」,調整出一個可行方案,讓想代政府去買的單位,如鴻海、慈濟去接洽的時候有本可循。】問題是你現在捧台積電捧上天,但之前陳時中和食藥署說的都是沒有原廠授權書就是不行,還要八大文件,怎麼這裡就不再提甚麼八大文件原廠授權書,忽然之間變成台積電很厲害很會處理了?那之前指揮中心在幹嘛?我國政府在幹嘛?中華民國政府沒有很高地位、沒有公信力嗎?;第二,中華民國政府不清楚各國法規、不清楚法律工程嗎?
前後標準不一,明明就是被民意逼著要低頭,現在還想救民調,人民的性命到底在你們眼中算甚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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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國營公司將一件公共工程經公開招標程序發包給一私人總承包商
: 請問該總承包商欲將該工程中多項工作分包給其他次承包商,是否需經公告招標程序?
: 如果不需要, 不就失去公開採購的意義? 總承包商形同國營公司的白手套?
: 謝謝
1.您可能要先閱讀
採購法(GPL) 65 66 67條
轉包
(主要部分)
分包
這裡要弄清楚
民法契約關係中
機關是和得標廠商 有契約關係(採購契約)
得標廠商和其他廠商之間的關係
原則上(採購契約)上沒有規定的 機關也沒有權限去干涉
PS.以上建立在 工程契約大部分屬於"承攬契約"
得標廠商與其他廠商間的契約 其實很多
包括您說的 分包契約 像 保險契約 或是 機械租賃契約...etc 等等都是
2.弄清楚以上文字後 再來說幾個細節
A.機關得審查得標廠商的分包契約
(要審查就要事先寫在招標文件內)
B.得標廠商送分包契約給機關備查 + 設定權利質權予分包廠商者
-->分包廠商才可以直接向機關請求價金或報酬 詳GPL67.2
3.再來所謂"公開"的意義...G大已回
4.回到您的問題
機關真的要保證"御用廠商"能做到工程的方式
A.主要部分規定只有御用廠商能提供的
B.採購契約中規定 分包契約要送機關備查+要設定權利質權
這樣才能繞過得標廠商...
如果機關沒去刻意操作
某些 廠商(包括專業廠商 或是專做某工項廠商)能成為您口中的御用分包商
其實也只是市場競爭的結果...
以台電來說
很多所謂的御用分包商 其實擔負的是囤設備的風險或具地域便利性
市場上 得標廠商 考量成本後也是選擇這些御用廠商為主
另外得標廠商(您所謂的總承包商)很難變成白手套...
沒有一家廠商純粹只靠政商關係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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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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