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完考卷後,進入官場,除了要面對高層腐敗已久的結構問題,還要面對外界的不明就裡的撻伐,只能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覺其臭、隨波逐流、逐漸消磨鬥志。如果人們只是看著膚淺的新聞表象,不去思考改變結構的問題,又要如何奢望白蓮花永遠年輕純淨?〕
--〈為何醜聞連環爆?法律人「職業倫理」實踐上的人性考驗〉: http://bit.ly/3rk2pH4
這篇文章從體系結構、官場文化、市場環境、社會現象等更深層的問題,帶領讀者更深度的來思考:我國法律人職業倫理目前最嚴重的問題,恐怕不是在於學校有沒有教、考試有沒有考,也不是考卷上複雜的邊際案例,而是在我國「國情」下,人性面臨考驗後的迷失。
〈為何醜聞連環爆?法律人「職業倫理」實踐上的人性考驗〉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rk2pH4
這一個月來國內有不少法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的負面新聞,除了嚴重影響民眾對於司法人員的觀感以外,也在法律人的圈子裡——不論是正在從事司法工作的執業人員、或是在學就讀法律系的學子——投下重創尊嚴的震撼彈。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和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遭彈劾,然而,事件並未因此落幕,「石木欽案」仍然持續延燒而爆出「翁茂鍾筆記本」內容。
據報載:翁往來的達官顯貴逾200人,他除了招待司法官等公務人員吃飯打球、協助石木欽等人買股大賺5,000萬元,逢年過節還會送上高級特製襯衫或補品維繫情誼,誇張的是,司法官及好友的兒子當兵想占爽缺、想讀明星小學,或是警界想升官,翁茂鍾也可幫忙搞定。
由於牽涉的名單涉及法官、檢警調高層,因此富商的筆記本又被譏諷為「死亡筆記本」。
就在以上「權貴死亡筆記本」醜聞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媒體又爆出幾件律師違反倫理甚至遭到判刑的幾起新聞,例如:律師於勘驗程序時把檢方扣押的證據拿走藏口袋,被台北地院判刑6月有期徒刑;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教唆刑事警察大隊小隊長洩密給被告,律師事務所和警局均遭檢調搜索。
人們認為,學習法律的人最應該重視的不外乎是公平、正義與維護法律的精神,然而近來一連串的法律人職業倫理負面新聞事件,看在圈外人眼裡,恰恰成為天大的諷刺。而這些法律從業人員,都曾經在學校修習法律學分、經歷國家考試的考驗,受有司法官、律師或其他公務人員訓練,理應熟悉倫理規範與法規,何以致此?難道只是倫理規範「學校有沒有教」、「國家考試有沒有考」的問題而已嗎?
〈為何醜聞連環爆?法律人「職業倫理」實踐上的人性考驗〉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rk2p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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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官、檢察官與司法警察(調查局高官與調查官、警界高官)攸關我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所以此事件受到民意代表與媒體的高度關注,面對外界與內部人均發出批判聲浪,除了警方高層持續維持「低調的藝術」外,司法院與法務部均相繼發布新聞稿表示將「全面清查」。然而,除了人們高喊的「公開透明調查」等訴求外,我們是否也應該思考造成倫理淪喪的原因?
〔事實上,人往高處爬、嫌貧愛富、攀附名人,似乎是人性的一個面向。如果仔細觀察我們的社會,便可以發現,人們喜歡結交有名氣、有錢有權有勢的人,也會不由自主地遠離社會陰暗角落的人。
司法人員也是人,也會有攀附權貴的心態,此外,不可諱言的,在我國如今文官的升官圖上,「良好的政商關係」可以建構「很硬的後台」,在實質面上對於升官路有難以言喻的「助益」。這種升官人脈的考量,形塑了某些野心家在司法圈內拉幫結派的契機,並且建立起一個拉一個的裙帶關係。
除了攀附權貴可以帶來的裙帶關係好處以外,對於財富貪得無厭的的慾望,也是人性的考驗……〕
〔在律師界,雖然沒有鋪升官路的誘因,但也有類似的案源與金錢誘惑問題。筆者於〈「把卷分屍了!」拆卷事件中,一窺律師市場文化與倫理問題〉一文中便已點出當前我國「劣幣驅逐良幣」的律師市場問題,從而導致惡性競爭,在這樣的環境與結構問題之下,律師倫理也跟著搖搖欲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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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把卷分屍了!」拆卷事件中,一窺律師市場文化與倫理問題〉:http://bit.ly/3knzXk0
律師懲戒名單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全面調查口惠不實,何時解密、公布調查報告與涉案人員名單才是重點」
司法院、法務部在昨天晚上、凌晨發布新聞稿,司法院說「全面調查、嚴格檢視」,法務部說「重新詳查,沒有上限,沒有底線」。
場面話聽聽就好,我們來告訴大家新聞稿沒有承諾、說明的幾件事。
㊙司法院:#仍未承諾公布調查報告、#未正面回應抽換報告疑雲
院長聲明表示會全面調查,僅公布 #有移付懲戒或為職務監督必要 的名單,仍不願承諾公布調查報告。對於黃國昌律師提出的 #抽換報告、#平安退休疑雲,還是沒有正面回應。
㊙法務部:#未承諾公布調查報告、#對於高檢署將報告列密件至119年毫無回應、#未追究調查局報告的行政及政治責任。
比司法院還糟糕的法務部,同樣不願承諾公布調查報告,還拿出「司法密件布」,對於檢察院指出高檢署將報告列密件至119年一事未置一詞,也沒有追究調查局「錯漏百出」報告的行政及政治責任。
接下來的司法院、法務部的預算協商,時代力量一定會堅持到底,#公布調查報告、#高檢署解密調查報告、#全面徹查不明財產。
前情提要:
2020-01-18「司法人員的倫理標準」
http://bit.ly/3ixXkaX
2020-01-19「公布完整宴飲收禮名單,徹底追查不明來源財產」(內有恐怖故事)
http://bit.ly/3oYSh5D
2020-01-20「監察院:司法院、法務部消極調查,法務部調查局報告錯誤百出。」
http://bit.ly/3iyKfxL
2020-01-20「政風人員來函照登」
http://bit.ly/3obXdTH
律師懲戒名單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關於司法高層貪污案件
這兩天看到很多同道發文
大家的感想都差不多
我們有時候會被當事人問到「需不需要給紅包?」
或是知道我曾經在檢察署工作過 就會問說是不是有管道可以疏通?
我跟大部分律師的回答都一樣「現在沒有了啦」「那個是舊時代的事情了」
多年來我在網路上推行法普
希望可以增加民眾的法律知識 增加對司法的信賴
我分析判決 希望民眾減少認為「法官都是恐龍」「有錢判生沒錢拚死」這樣的觀念
結果翁茂鍾的一本筆記本
狠狠的打了我一巴掌
原來是我太淺
原來幾件襯衫幾盒補品
就可以收買法官 讓法院判決順著我的意思走
原來不是現在沒有法官收錢這件事了
只是我沒有管道
我覺得我這幾年來的努力
好像是整個司法貪污結構下的共犯
我覺得我根本傻傻以為自己在作法普
結果是在為整個骯髒的司法體系擦脂抹粉
讓大家以為我們的司法「很公正」
我真的不知道當律師這幾年來努力寫書狀 跟當事人開會擬定訴訟策略 開庭前研究案件到半夜
到底是為了什麼?
原來只是要送幾件襯衫
就可以操弄司法
更令人憤怒的是
我們的司法還企圖掩蓋整個犯罪結構
認為應酬吃飯不到5次、收襯衫不到3件、高級補品禮盒不到3盒者,不算違反倫理守則,毋須懲戒
我之前有個當事人喝醉酒
在711買便當 等微波的時候因為太餓又醉
在架上拿了幾個御飯糰跟溫泉蛋 忘記付錢就吃了
店員報警以後
當事人跟店長達成和解以5000元和解
但檢察官不知道為何還是堅持要起訴
我記得承審法官是怎樣一臉正義凜然的說即使只是一百多塊的東西也是錢
推翻我們所有答辯 認為無論如何就是偷竊
(我認為這不是竊盜 哪個白癡要偷飯糰會當著店員的面拆開吃掉的)
予以有罪判決
幾百塊的飯糰跟溫泉蛋你們這麼看重
面對自己人收不到三件襯衫就不算違反規則
真的是好棒棒
這幾天我與身邊的律師朋友都有同樣的感覺
我覺得我深深的被羞辱
事情已經發生
懇請 各位司法高層
莫再包庇 徹底清查相關涉案名單
不要一錯再錯
讓司法清譽毀於一旦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hotos/a.1572766066297113/2843067459266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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