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前夕 #社會局竟欺負弱勢單親的新住民媽媽
下禮拜天就是母親節,我卻接到一個令人痛心的陳情:
一位 #弱勢單親的新住民媽媽,獨自撫養2位女兒,每個月收入只有代賑工的1萬4000元,扣除每月房租1萬元,剩下的4000元根本不夠母女3人的生活費,更別說還有一位1歲2個月幼兒的奶粉、尿布錢💔。
而她的前夫在離婚後從此離開台灣、不知去向,她 #從未拿到任何扶養費。照理說,她的狀況是符合社會局中低收入戶資格,並 #可領取生活津貼。但社會局因為她和前夫的離婚協議書上,註明前夫需支付8歲長女3萬元生活費,因而拒絕發放生活津貼❗️
社會局說,除非1.離婚協議書更改為不用給付扶養費(人都不知去向了怎麼改協議書🙄),或是2.走法律程序取得債權憑證(時間曠日費時,期間生活怎麼過,沒錢生活又如何打官司🙄🙄),#官僚文化、#不想解決問題 的心態非常嚴重!
前夫從未給扶養費的事實社會局視若無睹,不願和國稅局確認,也不願查媽媽的存摺是不是真的有錢進帳,就 #殘忍的拒絕給予生活津貼。
媽媽告訴我:她很希望、也很努力的想把兩個孩子帶大,其他別無所求,但因為生活真的快過不下去,實在有多次想要尋短,我聽了真的、真的很痛心,今天是 #國際不打小孩日,這位媽媽在生活的龐大壓力下,給孩子的教育不是打罵,而是堅強和滿滿的愛,但難道這就是台北市社會局對待弱勢單親媽媽的方式,#你們的良心在哪裡?
今天我在議場要求台北市社會局周榆修局長,先發放緊急救助金給媽媽,周局長連講8次「我們來處理」,且會在一個禮拜後告訴我怎麼協助;也低頭坦承,法規確實有很多和實際情況有落差的地方,但為什麼一定要等到真的有民眾找我陳情,#要我說了周局長你才肯重視呢?
求助台北市社會局失敗的案例有太多太多,我已經接到不只一案,甚至多次透過自己的關係,找民間企業幫助這些弱勢家庭,如果你也一樣找台北市政府求助未果,請和我與服務團隊聯繫,你們的生活權益,我會努力爭取。
☎️服務處聯絡電話:02 2729-7708
🏠服務處地址:台北市信義區虎林街164巷68號
也可以加我line一起聊聊 :lin.ee/ckbHGYA
#送給社會局六個字 #找回良心而已 #弱勢市民姐給你靠 #捍衛市民權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94的網紅許淑華Hsu Shu-Hu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許淑華議員接獲民眾陳情,有一位緬甸新住民陳小姐與前夫離婚,離婚時的協議書上註明前夫每月需支付3萬元生活扶養費,但離婚後前夫不知去向,也從未支付任何費用,陳小姐帶著兩個小孩做著市府的代賑工獨自生活,原希望可以申請低收入戶獲取一些生活津貼,但社會局因為當初的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前夫每月須支付3萬元的扶養費...
從未拿到任何扶養費 在 許淑華Hsu Shu-Hua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許淑華議員接獲民眾陳情,有一位緬甸新住民陳小姐與前夫離婚,離婚時的協議書上註明前夫每月需支付3萬元生活扶養費,但離婚後前夫不知去向,也從未支付任何費用,陳小姐帶著兩個小孩做著市府的代賑工獨自生活,原希望可以申請低收入戶獲取一些生活津貼,但社會局因為當初的離婚協議書上有註明前夫每月須支付3萬元的扶養費,而將這筆費用納入計算,但這筆錢陳小姐從未拿到過,社會局只給了兩個建議,1、請找到前夫修改協議書內容 2、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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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您監護權是共有但對方從100年離婚後從未付過小孩教育費,而且前夫也失聯!現在想把監護權拿回來是否要打官司(我住花蓮玉里鎮)要準備那些文件?有聽說對方未出席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