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際線 訂高度 淡水竹圍都計發布實施👷👷
#新北市 政府城鄉發展局辦理「變更 #淡水( #竹圍 地區)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配合天際線高度管制)」案,明訂淡水(竹圍地區)各街廓建築物天際線高度,經2021年4月16日市大會審議通過,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透過公開明確之淡水(竹圍地區)自然天際線高度,以維護自然景觀,明確開發建築高度,精進都市設計審議效能及落實簡政便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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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的網紅新北市議員鍾宏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宏仁要求朱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 晚安!向各位愛新莊的朋友們報告! --------------------------- 【今日質詢重點看這邊】👉 1.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即刻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2.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
「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的推薦目錄:
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營建署調整 #淡海新市鎮 第一期土管要點🏢🏢
為因應氣候變遷,增進 #公共設施 用地及 #建築基地 之透水保水能力,新北市政府於2016年12月發布實施「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內政部 #營建署 為配合相關規定並因應經濟社會環境之改變,於2018年3月開始辦理「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第一期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案」以利促進土地活化利用、進而加速產業及人口之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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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宏容環保公司開發觀音山保護區作為廢棄物暫存場,合法掩飾非法, 掛羊頭賣狗肉,新北市政府應廢止其許可,要求回復原狀!】
淑芬於十月底接獲五股鄉親檢舉,
「宏容環保公司」於五股區坑三段設置「廢棄物臨時貯存場」。
淑芬立刻調閱相關資料,
發現該公司是依「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進行設置。
根據該規定,宏容公司規劃所有設施皆採 #不開發施工方式,
亦即 #無開挖整地、#改變地形情況。
另收受之廢棄物包括廢棄物代碼H-0001一般垃圾、H-0002事業員工生活垃圾、H-1009其他一般廢棄物等16組廢棄物代碼之廢棄物。
然而,根據賴秋媚議員11月6日的會勘,
以及我請助理協助去現勘,
發現現場堆有許多不被允許的「營建廢棄物」。
且現場更有數台挖土機,顯然有 #開挖整地、#改變地形的狀況!
顯然宏容環保公司已違反了清除許可申請書的內容,
淑芬也於11月6日發文新北市政府,
要求 #新北環保局應立即稽查、裁處並令停工!
另根據「新北市垃圾焚化廠整改建期間廢棄物臨時貯存設施設置暫行要點」的附表二規定,
清除處理機構依該要點進行申請,
環保局需確認該廠是否需實施環評、
農業局需確認其是否有依水土保持法相關法規辦理、
城鄉局需確認其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等狀況。
很遺憾今天的會勘,都沒有看到這些審查資料。
#宏容環保公司是否違反了環保以外的法規,#請新北市政府各主管機關應立即啟動調查!
五股已經有一個飽受污染的垃圾山,
現在還要把垃圾丟來觀音山,
這是所有五股民眾都無法接受的事情!
淑芬要求新北市政府應廢止許可證,並命宏容環保公司將該區位恢復原狀,
做好水土保持,還給五股鄉親一個乾淨的觀音山!
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在 新北市議員鍾宏仁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宏仁要求朱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
晚安!向各位愛新莊的朋友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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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質詢重點看這邊】👉
1.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即刻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2.宏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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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發生什麼事?懶人說法看這邊】👉
朱立倫市府搞不清楚狀況,沒有瞭解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究竟有多少公頃的土地就想直接將公墓用地變為殯葬特區。
宏仁揭穿市府引用計算面積錯誤,要求朱立倫市長撤回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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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探究看這邊】👉
近來,新北市府打算把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變更為殯葬特區,此事鬧得新莊居民人心惶惶,深怕殯葬設施因此引進新莊。
經宏仁調查,原來新北市府是想在新莊第一公墓(墓六)興建新莊第二生命紀念館,而市府依據2002/06/11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為了符合林口特定區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公墓用地小於10公頃若要興建納骨塔需先變更用地為殯葬特區),因此市府遂提案欲將新莊第一公墓(墓六)用地變更為殯葬特區。
相關規定詳見:https://tinyurl.com/y7u6algh
【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二次專案通盤檢討)書】P.125/第九章/第51條
雖然新北市府口口聲聲說要蓋第二生命紀念館,但這次會引起新莊居民恐慌的問題就出在,殯葬特區與公墓用地不同,一旦變更殯葬特區,任何殯葬設施包含火化場、殯儀館、納骨塔...等都可以不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上載的面積所約束,新莊居民的恐慌就來自於,難保市府包藏禍心,最終在(墓六)興建納骨塔以外的殯葬設施。
經宏仁追查後發現,新北市府送出的變更案,因(墓六)中公有地佔6.96公頃,故市府變更案就以這6.96公頃下去做變更。但這6.96公頃卻不是依據上述2002/06/11 辦理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實施)所發佈(墓六)面積總共為8.29公頃(公有地+私有地總和)所得。
這6.96公頃,其實是依據2017年12月「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書中所發佈(墓六)面積經重測後面積總共為10.2公頃。
顯然朱市長、侯前副市長(送審前還在任且督導民政局),在送出本案前,根本沒有核對仔細,本案(墓六)總面積10.2已大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的10公頃,根本無需變更殯葬特區。
不論市府是疏失還是故意,這都已經表現得相當失職!沒想到今天宏仁質詢朱立倫市長時,他不但對情況依然不清不楚,竟還能以一痞天下無難事態度來面對。
在宏仁要求下,朱市長終於承諾(墓六)如果總面積超過10公頃,他就會撤會本變更案申請。宏仁也依據相關資料及規定,確定本案(墓六)面積共10.2公頃,即便要興建納骨塔也絕對不需變更為殯葬特區才可興建!
不過在本案撤回後,宏仁仍會堅持要求朱立倫市長,針對新莊第一公墓(墓六)改推動遷葬及規劃興建為特色公園!以使新莊居民能免與墓地繼續為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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