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不福利兼沒衛生?
——有關各長照、失智據點勞工處境的陳情書
衛福部平日全額補助的各社區長照C據點及失智據點因疫情停課,但針對停課期間的經費,衛福部竟只補助「量能提升費」每月最多50,000元。而日常維持的課程費,例如基本人事費、房租水電電話瓦斯等等,停課期間因據點無法在系統登打資料、都不補助。
衛福部說,如果據點工作人員去支援衛生所的工作,則每月每一據點最多補助50,000元。一個據點正常情況都有兩名工作人員。這50,000元扣掉房租水電電話瓦斯等等,根本無法支應兩個人的正常收入,甚至會低於基本工資。(以致於在某些地方變成,讓月薪的負責人上班領錢,時薪制人員回家喝西北風。)
各據點除了兩名工作人員外,平日還要排課程,請各領域的專業老師來幫長輩上課。這些時薪制的鐘點老師(講座員),現在也沒有收入。
勞工不是機器,你用不到就擺在倉庫裡,兩個月後又要用了再拿出來——即使機器也要定期試轉和保養。勞工被擺在倉庫裡的時候,家裡還是要米,房貸、學貸也要照繳。
這些工作人員,平日照顧我們的長輩,也作為衛福部重要的工作項目之一。他們已經有經驗,而且和該據點建立穩定的合作關係,和長輩們也互相熟悉。萬一他們被迫另找工作,將來據點重開時,據點又要面臨找新人、流動率高、人手不足、培訓新人等問題,長輩們又要再和新的工作人員互相適應。
總之,衛福部正在製造失業,而且是沒有資遣費、沒有預告工資、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失業。
現在各據點(被衛福部丟掉或降薪的)工作人員正開始要處理過去幾個月的核銷工作。平常據點開課時,因人手不足,這些行政工作常常是由工作人員下班後無償加班完成;現在停課,工作人員終於可以用上班時間來做這些事。但是,衛福部又砍了薪資補助,這些工作人員變成必須「向平日去支援的衛生所請假,回到據點在沒有薪水的情況下辦理核銷等行政」。
衛福部也許認為,「並沒有說不補助日常的活動費」,但實際上各據點因為沒有開課,無法在系統上登打相關資料,就是無法領錢。「系統」是為了「人」而存在的,此時應該修改或繞過系統,而不是讓人挨餓以維持系統的一致性;就像腳和鞋子不符時,要修改、要變換的是鞋子,而不是腳。
衛生福利部作為各據點的指導、監督、補助單位,雖然躲掉了直接間接的雇主身份;但是,這些作法,形同在政府撥款紓困時,另一手在製造貧困,不福利兼沒衛生。
綜合以上,我們要求:
一、 衛福部應照常補助各據點日常維持的課程費;唯確實因停課而減少支出的部份,金額可以酌減。(但絕對不包括人事費,勞工不會因為你停課,房貸和學貸也跟著酌減)
二、 在時薪及月薪人員都不減少薪資及工時的情況下,讓這些工作人員好好處理各據點的行政工作,如有餘裕,可支援各衛生局、衛生所真正與防疫相關的臨時性工作。
三、 最差最差的情況,不論時薪或月薪制人員,如果停課期間確實工時大幅減少,在勞工同意的前提下,可調整薪資,但每月薪資總額不得低於月基本工資24,000元。
此致
衛福部
勞動部
立法院各黨團
陳情人:勞動黨新竹縣議員陳新源
勞動黨新竹縣議員羅美文
連絡人:勞動黨陳新源服務處高偉凱03-5892118,0910-170417
中華民國110年6月4日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2的網紅邱靖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關於自來水工程補助】 中央經濟部水利署,預計在今年補助500萬,給自來水用戶「接管」的費用,其中地方配合款,新竹縣需負擔31%,也就是155萬。 也就是說,只要用戶要接管(大管接到水錶),就可以申請與核銷 。 關於本案,議員表示贊成與支持,但因為沒自來水的人還很多,只要還有人沒有用到自來水,...
新竹縣政府核銷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進晚晴工作2年多,每個月他們都叫我回捐2000到5000元,連年終獎金都要捐回去,一共是13萬3250元…。」
晚晴的社工人員在記者會上,害怕地說出他這幾年來被壓榨的心情,讓我聽了很是難過;接著,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補充,他手上還有其他申訴案,回捐金額破百萬,但主管機關只能罰款3500元。
事實上,社工勞權的爭議不是只有回捐。今天竹北社工師梁小姐,也出面揭發世涓全人社工事務所惡意積欠工資,甚至還被事務所提告、申訴、騷擾等等。
今天我跟王婉諭委員、高雄社工工會、晚晴回捐受害者以及竹北受害社工師一起召開記者會,揭發社工勞權的三大陷阱,分別是薪資回捐、積欠工資以及變更職稱規避社工薪資新制。
😡社工勞權議題涉及勞動部及衛福部之執掌,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政務委員出面協調維護權益機制,並研議於衛福部官網特別公布違反勞動相關法令之社福單位。😡
衛福部於107年3月1日設立了社福人員勞動申訴及溝通平台,但事實上,通常在平台受理後,會將案件轉請各地方政府勞動局調查,在實務上,往往第一時間是單位先收到,而申訴的人送出申請,後續就完全不知進度或結果。社會局會同勞工局查核,回復衛福部需耗時2至3個月,根本緩不濟急。
監察院2019年的調查報告很明確地,表示衛福部應該公開資訊,包括公佈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社福團體名單,然而,社福人員勞動申訴及溝通平台卻沒有進行相關的資訊公開,讓社工人員求職時依舊無法避免惡劣雇主。
由於社工勞權議題涉及勞動部及衛福部執掌,需要更緊密的跨機關合作才能落實把關。我們主張行政院應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政務委員出面協調社工人員的勞動權益問題,並研擬是否公布違法之社福單位。
😡請衛福部調查世涓全人社工師事務所是否有違法之處。😡
受害的社工師梁小姐,今年6月1日受聘於世涓全人社工師事務所,8月31日離職。該事務所主要承接新竹縣社會處的委外案件,不但積欠工資、扭曲勞動契約為承攬契約,導致梁小姐根本沒有勞健保。
該事務所甚至主張除非社會處核銷,否則事務所不會給予薪資,導致受害人離直到11 月才領到6月薪水,被積欠的7、8月的薪資,事務所至今仍未給付。梁小姐依勞資調解決議到新竹縣社會處處理核銷,只要事務所向新竹縣社會處申請核銷,即可全額撥款,並不需要事務所付出額外薪資成本,然事務所竟惡意不向社會處申請核銷,社會處也多次請事務所補上申請,事務所仍堅持不申請社工的薪資。
更誇張的是,該事務所負責人憑藉自己是新竹市社工師公會常務理事,濫用檢舉申訴騷擾受害人,包括惡意檢舉違反社工師法、違反社工倫理以及偽造文書等,根本是就是在惡整社工。
😡《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督導考核中,應明確訂定「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屬實者,衛福部將自查獲屬實之日起兩年內不予補助。😡
社福單位在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相關案件中,長期有「薪資回捐」的狀況,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的法令規定。社工一旦拒絕回捐,就會遭到來自主管及同事的冷暴力。
衛福部今年修訂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若回捐情事屬實者,兩年內不予補助,但從梁姓社工師的案例中,可以查見社工的勞權違法樣態極多,並不是只有薪資回捐一種,我們主張,應該明確規定「違反勞動法令且情節重大」的單位,經查獲屬實,便給予「兩年內不予補助」的法律效果。
而「限期改善」遲不開罰也是另外一個問題,被抓到就還款,也沒有其他的額外代價,使得違法社福團體有恃無恐,持續遊走法律邊緣。
😡嚴禁將「社工」職稱轉為其他職稱規避薪資新制😡
政府在今年推動社工薪資的新制,將社工薪資樓地板設為34916元,然而社工團體為了規避薪資限制,便要求社工轉任其他職稱,例如,高雄市鳳山光復育兒資源中心為規避新制,直接要求社工轉任為教保員,而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則是另創「社福宣導員」,讓社工人員轉換職稱,就是為了規避社工師薪資新制的名稱,不叫社工人員,就可以不用給規範的薪酬。
類似的爭議都導致社會工作人員無法領取新制規定之薪資,更是嚴重打擊第一線社會工作人員的專業地位。 政府應在制度上或個案上,積極針對社福單位以更改社工職稱的方式規避薪資給付的情況,進行通盤的調查,並考慮在制度上建立行政裁罰的機制。
之後,我們也會密切關注社會工作者的勞權問題,讓服務弱勢的社會工作人員,不要反而成為被剝削的弱勢。
🔍今日記者會四大訴求🔍
✅社工勞權議題涉及勞動部及衛福部之執掌,請行政院成立跨部會小組,由政務委員出面協調維護權益機制,並研議於衛福部官網特別公布違反勞動相關法令之社福單位。
✅請衛福部調查世涓全人社工師事務所是否有違法之處。
✅《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第10點督導考核中,應明確訂定「違反勞動法令」情節重大屬實者,衛福部將自查獲屬實之日起兩年內不予補助。
✅禁止政府機關或社福團體巧令職稱名目,規避社工薪資新制。
新竹縣政府核銷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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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集數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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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你這就是抓耙仔,你就是已經貪污共犯了你還在講什麼?就是說你涉案或是說你是願意的或者有沒有自發性的他通通不管,就是一律免職。
公務人員最嚴重的懲處就是撤職跟免職,如果今天公務人員最嚴重的處分是死刑的話,那我就被槍斃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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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關注司法改革的聽眾朋友們,對於《揭弊者保護法》這項法案想必並不陌生,而這個法案其實在立法院的上一屆會期已經進入二讀階段,也引起不少社會聲量,可惜最終並未通過三讀程序,也因此在第十屆的會期必須重頭來過。
而談到揭弊者,大家應該都會有滿正面的形象,認為對於這樣勇於揭開黑暗面紗的人,會有一套法律制度來保護他,實際上卻可能不若想像中的美好。法客電台邀請到前新竹縣公務員 / 吹哨人戴立紳以及民間司改會釋憲組義務律師張凱婷,與大家分享揭弊者遇到的困境以及未來如何去建構保護揭弊者的制度。
在節目中戴立紳分享他在新竹縣政府擔任公務員時,起初因為公務員必須服從上級指令,而配合長官指示核銷款項,後來逐漸發現有假帳、公費私用的情形,壓抑不住心中的罪惡感而透過政風室向法務部廉政署自首。
經過調查審理後,新竹地院因為肯定戴立紳自首揭弊的行為,而判處免刑,卻因為仍然屬於有罪判決,而遭新竹縣政府以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規定,核定「免職」並且「永不錄用」,窮盡救濟程序後仍然無法挽回。
而司改會在協助戴立紳的過程中,除了推動《揭弊者保護法》的立法,希望在我國建立一套能夠保護揭弊者,使更多人能勇於吹響不平之哨的制度外,也對戴立紳的案件提起釋憲。
張凱婷表示,司改會認為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分判決輕重,一律予以免職處分的規定,除了有違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更是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的侵害。
張凱婷也期許能夠透過大法官解釋,將對揭弊者的保護提升到法律原則的層次,進而建構出完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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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核銷 在 邱靖雅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關於自來水工程補助】
中央經濟部水利署,預計在今年補助500萬,給自來水用戶「接管」的費用,其中地方配合款,新竹縣需負擔31%,也就是155萬。
也就是說,只要用戶要接管(大管接到水錶),就可以申請與核銷 。
關於本案,議員表示贊成與支持,但因為沒自來水的人還很多,只要還有人沒有用到自來水,縣政府更應積極跟中央爭取更多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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