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你說的算?你要確定neh?
根據最高法院審理110年度台上字第3266號湯景華殺人案件新聞稿:「依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西元2018年對公政公約第6條做出第36號一般意見的拘束力解釋,對應到我國刑法架構,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則不可以適用死刑。」
為了釐清英文intent/intention/intentional/intentionally的意思,半夜特別去找出之前從亞馬遜買的美國刑法二手教科書,當時,那本書從訂購之後隔了好一段時間才寄來,除了花好多天以及一些運費以外,地址還被是寫中國的一省。(書目資料:Criminal Law Today (5th Edition) 5th edition by Schmalleger, Frank J., Hall, Daniel (2013) Paperback)
回到正題,根據書的內容,犯罪的主觀要素分成普遍故意(general intent)以及特定故意(specific intent)。並舉例,如果行為人內心渴望犯罪結果發生,則有特定故意;如果行為人是故意為行為但缺乏渴望結果發生的這個想法(例如:是為了讓入侵者配合不侵害自己的財產而拿斧頭砍入侵者的腳),則屬於普遍故意。
知道了兩個種類的故意(intent)之後,現在我們要來與確定/不確定故意來做對應。
根據美國的模範刑法典(Model Penal Code,MPC),將犯罪主觀狀態分成4種,分別是:「蓄意」(purposeful)、「明知」(knowing)、「魯莽」(reckless)以及「過失」(negligence)。
書中並指出,MPC中的「蓄意」與普通法上的「特定意圖」是相同的,從這句話可以推論出:普遍故意最重落在MPC中的「明知」,或者也有可能落在「魯莽」,而「過失」由於明顯差距太大,這裡不考慮。
而MPC的「明知」,是指在知悉結果是很可能發生的主觀狀態下為行為,並且不要求行為人對該結果發生的特別意圖。由於我國第13條故意的類型沒有再區別是否有使結果發生的特定意圖,因此可能相當於我國《刑法》第13條第1項「確定故意」或第2項「不確定故意」。
至於下面一個等級的「魯莽」,則是對於主觀犯罪要素的「知」介於有與無之間的中性狀態(行為人沒有希望事情發生,也沒有希望事情不發生,在魯莽的狀態下行事),大概就是我國「不確定故意」與「有認識過失」中間那條界線(在我國是非黑即白,在美國是一種獨立的主觀狀態)。
套用到本案中,如果根據最高法院新聞稿中採用的事實:「湯景華預見用火點燃停放騎樓的機車,#極易 造成火勢延燒到本案住宅及附近車輛,而且凌晨3 時左右,是一般人熟睡時刻,本案住宅樓上住戶 #會逃生不及,#而發生死亡的結果,也不違背其本意……」則應該是對應到MPC的「明知」。
承上所述,既然不確定故意落在MPC的「明知」與「魯莽」之間,而本案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殺人罪的「明知」狀態,那顯然具備普遍故意(general intent)。這也與People v. McDaniel(2011)案中提及:「A basic definition of general intent is the intent to perform the criminal act or actus reus. If the defendant acts intentionally but without the additional desire to bring about a certain result, or do anything other than the criminal act itself, the defendant has acted with general intent.」即使沒有特定意圖,仍使用「intentionally」的用語的情形相符。因此回到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本案符合intentional killing的要件,並非不能宣告死刑。
雖然MPC中的「purposely」常被稱為「intentionally」,但是個人認為,從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35點的脈絡及體系觀察,「intentionally」只是要強調具備的故意狀態,與過失作區別,而無意排除「不確定故意」。
當然啦,以上很大篇幅是參酌英美法來解釋。不過無論如何,最高法院要把沒有在《兩公約》的條文上寫的文字拿來判決,還要自己當老大自為改判被告燒死6人而歷審都判死刑的判決,連雙重確認的機會都不想留,而且判了就會定讞、未來就算用非常上訴或再審也不能判更重的,那更有義務要清楚澄清「根據《兩公約》不確定故意,不能宣告死刑」是從哪邊出來的。是把「直接且故意」錯譯成「直接故意」?還是道聽塗說?不然,難道是抄襲廢死聯盟的文章?(前一篇:https://www.facebook.com/FuriousProsecutor/posts/1822169637957458)
而且,固然主觀狀態是刑法中極為重要的要素,但真的能夠因為主觀狀態不在法律歸類裡面的最嚴重的等級,就能outweigh其他所有情狀,認為不是最嚴重的犯罪嗎?何況,最高法院在98年台上字第2750號刑事判決敘明:「故意屬犯罪之不法要素,即構成要件該當性之主觀構成要件,除有特別規定外,及於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並無軒輊。至在罪責判斷上,故意固具可非難性,惟直接故意抑間接故意,在科刑時於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上,兩者對罪責之成立,並無區別。僅於審酌同條各款之一切情狀時,可為諸多標準之一,且非必然後者較前者為低,而仍須視其各行為之具體情狀綜合判斷之。」
如果因為主觀並非直接故意,就說不是最嚴重之罪,那我們也可以從犯罪的每個層面看,例如:只燒死6個人,沒有撞死49個人,不是最嚴重之罪;或者,行為人沒有對被害人凌虐、分屍,手段不是最殘忍,也不是最嚴重之罪。那麼這樣子解釋的話,沒有案件可以宣告死刑了。
最高法院對於高等法院的判決,只要有點地方寫不夠充分就動輒發回,結果自己的判決(目前是新聞稿)卻交代得不清不楚。這就好像老師常常把班上同學的作業因為字跡不整的理由退回,結果老師自己的評語就像鬼畫符一樣。
就算我學藝不精,上面寫的通篇都錯,貴為終審法院,而且還是自為改判,不管從哪裡得到這個判決的法源以及推理,一定要交代清楚,而不是一句話「第36號一般意見的拘束力解釋,對應到我國刑法架構,所謂最嚴重的罪行是指涉及直接(確定)故意殺人的犯行,間接(不確定)故意殺人則不可以適用死刑。」帶過就可以的。
如有錯誤或其他意見歡迎批評指正。
同時也有1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 #危機處理 #緊急急難事件 #給我10分鐘 #孩子未來不走鐘 #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 #為了孩子的安全這一集請務必看到最後! 『......我在外面, 小孩自己在家, 遇到火災還是地震怎麼辦??!!...』 這是我當媽後的內心常有的小劇場.... 生了小孩後, ...
會逃生不及 在 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 #危機處理 #緊急急難事件
#給我10分鐘 #孩子未來不走鐘 #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
#為了孩子的安全這一集請務必看到最後!
『......我在外面, 小孩自己在家, 遇到火災還是地震怎麼辦??!!...』
這是我當媽後的內心常有的小劇場....
生了小孩後, 只要出門、小孩沒帶在身邊時,
內心會有這樣小小的“被害妄想症”...
總會不經意想著,
如果發生地震還是火災, 孩子怎麼辦?
不是我們愛往不好的地方想, 而是世事難料啊~
於是從哥哥4歲的時候, 我就揪團到 @內湖防災科學教育館,
去體驗跟認識火災可能會遇到的場景,
我還記得有一個煙霧室, 即使知道是模擬的, 走在裡面還是很害怕..
在他6歲的時候, 我又揪了一團到 #安心教室
去認識家庭環境的安全設置以及AED的使用。
去年年初也到過位於桃園八德的 @桃園防災教育館 參觀體驗,
真的是深怕孩子們(跟自己) 對於意外的災害不夠熟悉...
(這句話也太矛盾了..)
22年前的921事件還歷歷在目....
當時的Lara是一位高中生, 事情發生的當時,
我衝到兩個姪女的房間, 把他們叫醒,
根本不知道自己該不該帶著他們跑, 躲還是跑?
要在瞬間做決定...真的好為難~
身為當時年紀最大的三人, 我還記得我如何假裝鎮定、
心其實超級惶恐, 三人躲在神明桌下...
也許是記憶太深刻了, 這麼多年來, 我一直有種,
#如果孩子自己在家怎麼辦?....這樣的擔憂.....
雖然在學校會有定期的防災演習、雖然網路上有許多影片
但是資訊太多, 到底要不要找黃金三角?還是要先開門?
這次邀請 中華民國搜救總隊 的呂廷映教官從實務操作來解惑~
在意外真的發生時, 來不及思考太多的理論或是“最好的逃生路徑”,
但是我們可以在平日就跟孩子們做好計畫與演練,
很實際的走過一遍可能的路線跟集合點
當走失的時候, 家中任何一位成員都能找到方向、知道去哪裡會合!
Lara覺得這是在實際也不過的準備了!
!為了孩子的安全, 這一集請務必看到最後!
1. 把握 WWC 原則!
2. 實際走過逃生路徑!
3. 確認走散後的集合點!
4. 熟記至少2組電話號碼!
我們可以盡力避免意外的發生,
但是也要隨時準備面對,
意外來臨時, 把傷害降到最低!
這一集採訪完Tino教官後,
Lara認真的想要來揪一團救生課
心肺復書CPU急救
創傷護理處理
AED 實務操作
有沒有人想一起啊~
#給我10分鐘
#孩子未來不走鐘
#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
**********************************
🎯🎯🎯
從多語繪本到國際視野, Lara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 希望他們能與世界的連結越來越多。課堂上的時間有限, 每週一次把複雜的國際時事簡化成5歲小孩都能聽得懂的文字!
**
📺每週四Lara幫你做功課 #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 👇👇
http://yeslara.com/yt
*
🎙podcast『 5歲都要懂的國際觀 』
🎧 Spotify📲
https://yeslara.com/spotify
🎧 Apple Podcast📲
https://yeslara.com/apple
🎧 KKbox📲
https://yeslara.com/kkbox
🎧 Firstory📲
https://open.firstory.me/user/yeslara
會逃生不及 在 陳比熊Bibear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來不及對你說 第五集來囉
分手總是沒好聽話
往往看到的都是對方的缺點
兩個人能在一起,一定是有吸引彼此的點
分手不再聯繫了,真的就不在乎對方了嗎?
時間久了,真的就能忘掉對方了嗎?
我們企劃的宗旨
「不要讓你曾經的浪漫,成為你人生中的遺憾」
希望能讓受訪者想起到那些美好
好好的揮別過去的青春
你也有話來不及說嗎?
歡迎大家踴躍來報名
比熊拍攝都會打卡地標,追蹤比熊IG「 #Bibear322 」(https://www.instagram.com/bibear322/)
就不會錯過喔!!
▷▷▷【#METRO】鼓動九天 全台戰慄 ✊
黑暗的地鐵已退無可退,合作才能生存
逃生即將最後倒數,義氣是就拿命來搏!
現在到遊戲中完成任務抽 iPhone 12 📱
還有大蛇丸、草爺語音包通通送給你!
馬上參加 👉 https://pubgm.tw/ninedays
#絕地求生M #PUBGMOBILE #九天民俗技藝團
#鼓動九天全台戰慄 #火力全面強化 #魔物戰慄追殺
-
立即下載:https://pubgm.tw/Te4FA
FB 粉絲團:http://fb.pubgm.tw/
官方 IG:http://ig.pubgm.tw/
巴哈姆特:https://forum.gamer.com.tw/B.php?bsn=...
偷偷跟你們說,草爺全新的MV【 #你聽我說 】在11月19號上線囉,比熊這次有在MV演出一角,還沒看過的觀眾,記得去看喔
MV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JxZ1_1Qbn0
《來不及對你說》https://reurl.cc/5q3yKM
《開箱閨蜜》https://reurl.cc/WdAke5
《比熊的Vlog》https://reurl.cc/Y149MO
《Youtuber的一天》https://reurl.cc/9E6GoX
▷【比熊Bibear】 x 【未來偶像唱片公司Futrue Idol Records】 首張單曲預購
比熊的首張單曲《日出》,由FIR樂團的阿沁老師親自操刀,這次比熊與未來偶像唱片公司以及勵齊女孩聯名的首張單曲開始預購了,預購連結在下方,如果有興趣可以點選連結下單,希望大家會喜歡比熊的音樂。
▷▷▷預購連結https://reurl.cc/148apm
---------------------------【比熊社群資訊】---------------------------
Instagram:https://www.instagram.com/bibear322/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bibear322/
TIKTOK:http://bit.ly/2M9VFLn
Weibo:https://ppt.cc/fAtiSx
Twitter.:https://twitter.com/JwsMaxO8ooKisNV
---------------------------【工作邀約請洽】---------------------------
✉️:Bibear322@Gmail.com
Line:0975023903(Andy)
-----------------------------------------------------------------------------------
會逃生不及 在 新聞挖挖哇!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精彩內容鎖定Jet綜合台今晚八點首播跟11點重播的的新聞挖挖哇唷!
台北市錢櫃KTV林森店26日發生嚴重火警,因排煙、灑水、消防警報、住警器、廣播系統等消防設備全數呈關閉狀態,導致民眾來不及逃生,造成5人死亡...
【羅志祥分手周揚青內幕!】▶http://yt1.piee.pw/RB74B
▶周揚青斬羅志祥命根!👉http://yt1.piee.pw/FN22Y
▶周揚青毀滅性證據被化解?👉http://yt1.piee.pw/QDG4M
▶男友交往七年娶別人!👉http://yt1.piee.pw/N6L3E
▶羅志祥沉淪縱慾!許常德這樣說!👉http://yt1.piee.pw/R7FVL
【何妤玟淚崩失婚全紀錄 】▶http://yt1.piee.pw/NP25W
支持正版,尊重版權請訂閱【新聞挖挖哇】
官方 Youtube 頻道喲!
臉書請搜尋【新聞挖挖哇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newswawawa
#新聞挖挖哇#鄭弘儀#錢櫃失火#林森錢櫃 #火警
會逃生不及 在 萬華頂加公寓大火2長者逃生不及喪命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消防人員獲報到場,趕緊灑水灌救,撲滅火勢後,發現現場有兩名死者,推估他們是因為行動不便,才會來不及 逃生 ,葬身火窟。 ... <看更多>
會逃生不及 在 #會逃生不及|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View about #會逃生不及on Facebook. Facebook gives people the power to share and makes the world more open and connected.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