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來問海外所得課稅的投資人又變多了,我猜大概是2020年大家的獲利都不錯,海外所得可能會因為你的錢是在海外,或是國內賺海外的錢,兩者不同
NT$670萬的免稅額包含海外所得、綜合所得淨額、特定保險給付、非現金捐贈、私募基金所得的總和,然後計算比較最低稅負制的結果,假設沒有其他收入,那年度海外所得低於NT$670萬,基本上就是免稅
錢本來就在國內的複委託,賺的每一塊錢,基本上都是算在海外收入內,政府單位要查都查的到,沒有模糊地帶
如果是海外券商,我有打電話問過國稅局,也問過專業會計師,理論上你賺超過百萬台幣就要申報(有收益就申報,也可以以防你將來會用到),但台灣國稅局實質能力查清楚你的海外資產到怎樣的程度,除非外國政府願意配合,否則不容易精準查到你的收入狀況,你每年元旦到12月31號,累積的匯入外幣額超過等值670萬台幣,你沒有什麼特別理由的話,那國稅局就可以實質課稅
所以年度控制匯回的金額低於NT$670萬,然後又無其他收入,實務上就免稅,國稅局有兩種匯率計算方式,例如你2020年12月才匯回台灣,你可以提出用2020年12月的匯率去計算,用發生時間點的該月平均匯率去計算,或者看哪個時間點較有利,用該時間點去計算,國稅局認為你的解釋有理,可能會採用
所以沒匯入,你也沒打算要匯回台灣,台灣的國稅局實務上暫時拿你沒辦法,未來不知道,但沒特別理由的話,眼下確實台灣政府也無能力跟外國政府索取相關個人資料,行政成本上也不划算,讓台灣政府想動用外交關係去獲得特定納稅人的收入情況,我想這位納稅人應該是身分特殊,或者特別大戶
至於一般小市民,基本上不用太擔心,因為你根本沒有被查的價值,匯款水單保留好,然後嚴格控制每年度的匯入額度,有大額的國內收入,自己另外再去計算匯入上限,匯率抓高一點,以防萬一
如果每年都有匯入NT$670萬的上限風險,那也不用擔心,大戶自然有應變的彈性做法,自然人改境外法人,稅法規範到哪邊,請專業會計師去設計收入架構,依法節稅即可
所以想要生前節稅,還是海外券商比較簡單,截至2020年過完,台灣政府實務上能查到的個人海外收入能力相當有限(很多國家連台灣政府都不承認阿),如果有適合的規避方式,基本上複委託就沒啥意義了(我有大戶的投資朋友,刻意用複委託,讓單筆操作成本飆高,強迫自己減少短線操作),身家太複雜的,請會計師協助處理就好,錢多的人就是用錢買技術和知識,海外券商的風險是遺產稅,大戶可以轉法人,法人沒有遺產稅,小戶就買保險,抵掉遺產稅,反正是小戶,遺產稅相對小,花錢找會計師處理
小散戶請不要三不五時擔心自己被課海外所得稅,你要先跨過那個670萬門檻阿
法人最低稅負制免稅額 在 Joe's invest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今年已經遇到幾個投資美股的朋友,他們發現海外資本利得超過台幣670萬了,超過包含海外所得在內的670萬最低稅負制免稅額,只能保留盈餘在美國那邊的券商
其實境外投資的資產累積到一個規模,例如百萬美元以上,差不多就可以去架構一個家族資產管理的公司了,因為你會發現,每年等值670萬台幣根本不夠用,保留在美國券商那邊的盈餘只會越來越多,時間一拉長,終究還是得用一個法人去規畫整個長期資產配置
投資在美國證券的錢也應該分散一下風險,不一定要全都投入美股,分散買個房地產也不錯,這時候你可能就需要經營一下美國LLC或低稅BVI、Samoa的境外公司,整個家庭的資產需要股權化和信託,然後要有會計,甚至法務的專業人士來協助才行,以免死神突然來找你,打亂了整個財務自由的風險,規劃一下遺產稅的合法節稅,那樣就能把意外的風險降到相當低的水平,不然光靠壽險和意外險買到上限也是不夠
然後有足夠時間的話,還是得跑一趟美國和新加坡,開設一下銀行帳戶,方便金流移動,券商wire到台灣會比較有效率,花旗全球速匯一個月只能3萬,22萬要搬7個多月,效率太差了
匯回台灣就是用複委託操作了,投資規劃成長線和短線佈局,短線用美國券商,尤其是Interactive broker,資產超過10萬的首選,交易策略會更靈活,還有家庭管理帳戶,每個人頭帳戶有增加免稅額的額度了,等遇到景氣循環很崩潰的時候,在用台灣的複委託去累積長期部位,反正單筆交易超過幾萬美元的話,手續費都會超過券商的最低手續費,資本利得有賺的話,那些手續費都是小錢
投資額低於1萬就是好好工作,還不用想投資,投資額2~10萬美元,可以考慮用Unicorn證券,投資額10萬以上,可以考慮直接切換到Interactive broker,資產少的人不太需要擔心遺產稅,因為你根本沒多少遺產,找會計師就能處理,投資額超過百萬,先申請境外公司或LLC,再開證券戶,或者是長年分批匯回台灣,然後周遭親戚朋友可能都是人頭帳戶,增加額度,不過考量金錢以外的行政成本,我看還是只能用法人架構比較省事
PS:不要去踩IRS跟國稅局的線,那可能比恐怖份子還沒得商量
PS:資本主義是很現實的,窮到鬼都不想找你的小戶,就不用太杞人憂天了
法人最低稅負制免稅額 在 元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worth of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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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熱門的文章也太歪曲,以致必須提出不同意見打臉,當作工作煩悶之餘的身心調劑。
●前情提要:原先鬼島所得稅制針對現金股利所得部分,本國人最高課徵 45%+補充保費 1.91%,再加上法人端已繳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 17% 只能減半扣抵,一個創造附加價值的經濟活動,本國人面對的最高稅率是 1-(1-45%-1.91%)*(1-8.5%)=51.42%;反之,外國人適用分離課稅 20%,但法人端已繳納 17% 不可扣抵,外國人面對的單一稅率是 1-(1-80%)*(1-17%)=33.6%。這 51.42%(或46.85%)VS. 33.6%,既是租稅歧視,也變相鼓勵大家扮演假外資。
(單一稅率、分離課稅)調整之後,本國人面對的最高稅率是 1-(1-26%-1.91%)*(1-17%)=40.17%,40.17% VS. 33.6%,雖不滿意但勉強可接受。
●總是在鍵盤革命家的腦補汪洋中,存在一種三人成虎的說法:存在許多高深不可思議的外國稅制,讓外國人在鬼島實質面對了 33.6% 的稅率後,回到母國仍會被課徵高額稅率,致使外國人的實質稅率>鬼島人原先最高面對的 51.42%。(意即,咬定鬼島股利所得稅制改革無理!)
就講股利所得稅好了,
1.不是每個主要國家,都對股利所得課徵高額稅負。對股利所得課徵稅負的國家,也不是每個主要國家對法人和自然人都課徵。(例如鬼島,自然人的股利所得要課徵綜所稅,法人的股利所得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對股利所得課徵稅負的國家,也不是每個主要國家對本國與外國的所得來源都課徵;例如鬼島,給予海外投資的股利所得免稅優惠。(尚不論最低稅負制)
3.在各主要國家多如牛毛的稅制當中,退休帳戶持有、保險帳戶持有、信託帳戶持有、校產基金或某些特許基金持有,都可能享有稅負優惠。
4.在各主要國家多如牛毛的稅制當中,某甲國可能給予某乙國稅負優惠,於是就會有架在某乙國的投資基金,基金連結的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其最終受益人是某甲國的自然人。
以上林林總總,排列組合便是一個會計師四大所稅務部門的黃金業務線。
●總是在鍵盤革命家的腦補汪洋中,存在一種三人成虎的說法:假設全球主要國家完美大追稅,資本家人笨笨心慌慌,no where to hide,便只能向代表無產階級利益的革命政府投降。
其實OECD國家變動比較多的就是美、中,歐盟各國高稅率的歷史(以及高稅率如何扼殺創新、阻撓階級流動)已淵遠流長,美、中的情況是怎麼樣呢?
1.美國肥咖條款全球徵稅原則,也不會重複徵稅,美國納稅居民在其他國家已繳納稅額,也可充抵美國境內稅(foreign tax credit),充抵額度當年度用不完,還可留待隔年度使用。美國自然人海外所得享10萬美元免稅額,並有各式各樣優惠。一個美國中高所得自然人投資臺灣高息績優股,要面對的實質稅率,很容易低於鬼島高所得自然人,遑論以境外投資公司形式持有。
2.中國大查緝、大封鎖政策逼逃台港澳外資並非今時今日,一個左派式腦補經常忽略的事實是,這些離開中國的台資,絕少匯回鬼島。
3.鬼島資金淨流出有各式各樣的原因,要說最近這三年美、中大動作對逼回鬼島人資金有什麼幫助,看那精美的「向下」長條圖,是看不出來有什麼效果;嫌棄鬼島的資金、鬼島人對外貿易獲利的資金,還是遠遠遠遠多過所謂無處可去,只好回到鬼島被政府剝皮的資金。
海外避稅有各式各樣的成本,匯率成本、行政規費成本、設計避稅架構的律師會計師吸血成本、使用避稅架構的過路費成本……以及最重要的機會成本。單一稅率改革後的 26%+1.91%(合法納稅)vs. 20%(假外資),海外停泊資金不會缺乏誘因匯回本國遵守法律。
鍵盤革命家總是充滿社會主義式的浪漫仇富情懷,但以訛傳訛,對追求公平合理的稅制卻完全沒有任何幫助,只有瞎扯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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