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加盟」算是「創業」嗎?》
「超商加盟」像是一種「懶人包」,大企業把複雜的事情都打理好,加盟者只要付出加盟金,就擁有自己的「事業」!但「超商加盟」算是「創業」嗎?
幾年前,崴爺的朋友也想「創業」,但他沒有太多想法,又不想冒太大風險,只想圓一個當老闆的夢,所以「加盟超商」成為他的首選。身為好友,崴爺幫他作一下事前的研究,剛好有個朋友正好是某超商的加盟主,所以崴爺特地約了他碰面聊聊。
那位加盟主朋友很直白地告訴崴爺:「加盟超商根本是花錢在幫人打工」、「原以為會比上班自由,其實一點自主權都沒有,頂多能管管工讀生吧」;讓崴爺心寒的是,為了怕總部罰款,朋友要承擔食物過期的損失,每天都和家人吃快過期的便當,賣不掉的鮮奶!
朋友口中的那家「超商」,曾是崴爺工作時期的廣告客戶,崴爺對這企業的印象是「非常重視營收績效」、「追求最大市占率」,集團裡擁有龐大的法務、會計部門,幫忙公司「精算」,確保總公司不會虧錢!
總公司的開店策略:「今天不開,明天就被另一家超商搶去。」所以你會發現許多「同品牌」的超商,竟然開得如此的接近,追求「最高市佔率」的結果,就是把各門市的業績和利潤都稀釋(反正死得是加盟主)。
超商加盟的方式分為兩種:「特許加盟」:自有店鋪、或有租約五年以上的店舖的加盟者;「委託加盟」:由總公司提供店鋪經營。崴爺從合約中發現,針對這兩種類型的加盟者,總部也有很多「算計過」的痕跡。
一、 有關房屋租約:
「委託加盟」的加盟主由總公司直接和房東簽約,加盟主負責繳房租。這樣一來總公司直接掌握租約,加盟主一點保障都沒有。
二、 資產的分配方式:
店內幾項最重要的資產如:招牌、冷凍櫃、貨架、pos系統,合約裡明訂由總部支付,所以屬總部的資產,加盟者一旦解約則所有資產全被會被總部接收;另外如果經營不善、提前解約,光那個招牌就要賠償總部幾十萬的違約金!
三、 營業風險、成本:
開門作生意哪會沒風險?但如果遇到偷竊、搶劫、收到假鈔、裝潢損壞…這些損失全部由加盟主自行付擔。連生鮮食品,如便當、飯團、鮮奶....商品過期的成本,都是加盟主要自行吸收。
(崴爺就說總部非常會計算吧!超商最喜歡賣這些生鮮食品,而且廣告費大多投放在這些產品,因為生產這些食品的工廠也是同一個集團的;總部給加盟主很低的毛率,規定「最低進貨量」,過期還要自行吸收,等於是100%賣斷給加盟主,真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四、競業條款:
合約裡還有一條崴爺覺得不合理的「競業禁止條款」,既使雙方合約結束後,加盟主在兩年內,不准開設便利商店!也代表你雖然是店鋪的屋主,兩年內也不能租給別家超商連鎖店!
五、花招越來越多、錢越來越難賺:
另外,超商除了銷售一般產品,服務也越來越多元,宅配、洗衣、咖啡…各種項目都有,雖
然對消費者而言是越來越方便,但加盟主像是變成了十項全能的廉價勞工。
崴爺相信「創業家」都懷著美好的「頭家夢」,但崴爺不認為「加盟超商」是創業,因為全部的「關鍵」都掌握在總部,你既沒有發揮的空間、也沒有開創的意義,只是「成就」大企業的事業而已!
崴爺絕對認同「加盟」是「創業」的一部分,因為選擇「對的」加盟項目,可以降低初期創業的風險;你還能從中間學習到創業的訣竅,了解市場的趨勢,有朝一日甚至可以獨當一面的發展。
但「超商加盟」只是大企業的手段、變相打工,崴爺不推。
(照片扣打快要用光光,今天只能搬出十多年前的崴爺…怎麼有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十大鬼屋之首 - 剛成交: 2536成交(100%堅),成交6500萬,唔識畀分? 筱廬位於元朗大棠旁,是大旗嶺村歷史建築群之一。佔地約1.85萬平方呎,落成後總樓面約4.6萬平方呎。 原業主鄧成波2016年6300萬買入地皮,原擬建安老院 HK01 報導內容: 「舖王」資深投資者鄧成波...
租約五年以上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香港十大鬼屋之首 - 剛成交: 2536成交(100%堅),成交6500萬,唔識畀分? 筱廬位於元朗大棠旁,是大旗嶺村歷史建築群之一。佔地約1.85萬平方呎,落成後總樓面約4.6萬平方呎。
原業主鄧成波2016年6300萬買入地皮,原擬建安老院
HK01 報導內容:
「舖王」資深投資者鄧成波,本月突然離世,旗下屬三級歷史建築、擁有「香港十大鬼屋之首」稱號的荒廢古老大宅元朗筱廬,新近錄得易手,由嘉濤(香港)控股(2189)在上周五(21日)以6,500萬元購入,成交價較鄧成波家族2016年的購入價僅略高約3%。
嘉濤(香港)控股公布,以6,500萬元收購四幅土地,該批土地上包括建有稱為筱廬的三級歷史建築。並指出,賣方建議保留歷史建築,並於餘下地段發展一幢新的樓宇,擬作安老院舍,輕微放寬建築物高度限制至五層加一層地庫。
筱廬位於元朗大棠旁,是大旗嶺村歷史建築群之一,於四十年代初落成,採中西合璧建築風格,惟荒廢後時有鬧鬼傳聞。(城規會資料)
筱廬屬於三級歷史建築,擁「香港十大鬼屋之首」稱號,未來將會繼續保留。(城規會資料)
整個項目(黑線內)佔地約1.85萬平方呎,落成後總樓面約4.6萬平方呎。(城規會資料)
兩幅地皮收租6萬 一幅內有違例構築物
目前,其中兩幅土地分別以每月約3萬元租出,租約期分別至2022年5月底及2月底。另有一幅土地現時有違例構築物。
嘉濤董事會表示,考慮到市場內可供收購的物業數目急升,以及樓價大幅下降後,認為是次收購合適,並有意於該等土地發展一幢新的樓宇擬作一間安老院舍。
鄧成波2016年6300萬買入地皮 擬建安老院
翻查資料,鄧成波家族在2016年底以6,300萬元購入元朗筱廬,並在2019年5月向城規會申請放寬地皮高限以發展為安老院舍,提供170個床位,並會保育現有歷史建築。整個項目佔地約1.85萬平方呎,落成後總樓面約4.6萬平方呎。是次以6,500萬元沽出,五年內僅升值200萬元或3%。
鄧成波早年擬將用地重新發展為安老院舍,並保育筱廬歷史建築。(城規會文件/模擬圖)
鄧成波早年擬將用地重新興建安老院舍,提供170個床位。(城規會資料)
鄧成波早年擬將用地重新興建安老院舍,提供170個床位。(城規會資料)
鄧成波早年擬將元朗筱廬保留,計劃日後用作歷史畫廊用途。(城規會文件/模擬圖)
鄧成波早年擬將用地重新興建安老院舍,提供170個床位。(城規會資料)
逾70年歷史 荒廢後有鬧鬼傳聞
筱廬的位置鄰近元朗馬棠路交界,建於上世紀四十年代,樓高兩層,建築風格中、西混合,既有西式柱石、亦有舊唐樓常見的「大騎樓」。惟大宅自七十年代已荒廢,並時有鬧鬼傳聞。據知,有街坊於黃昏或晚間途經時,聽到大宅內傳出家庭吃飯、麻將耍樂的聲音,但屋內是漆黑一片,故被街坊形容為鬼屋。大宅當年由元朗鄉紳陳慕青興建,並由其後人持有至2016年才轉售予鄧成波。
鄧成波於本月中旬離世後,該家族繼續在市場沽售物業,如上周以2,380萬元沽出太子基隆街261地舖,物業五年升值約44%。
簽約日期大約是2021年5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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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五年以上 在 但不定期租賃也有個問題: 民法第425條第1項規定:「出租人 ... 的推薦與評價
條20年限制,不然在租期內都可以主張。 2.租約沒有去辦公證,但租期沒有超過5年。 所以房客如果沒有跟房東簽新約導致租約變成不定期租約,房東只要把房子賣了,新屋主 ... ... <看更多>
租約五年以上 在 房子已賣掉但房客不換約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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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五年以上 在 Re: [問題] 大家租賃細節? - 看板toberich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BossSB (小大)》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租賃店面,都是怎麼談?以及如何思考?
: 還有就是裝潢下去、如果房東毀約說不租給你了怎麼辦?
: 還有租賃簽五年以上需要注意甚麼?
: 還有甚麼要注意的細節?
五年以上一定要公證,方有買賣不破租賃效力
租賃公證好處如下:
一、租期五年、一定要辦
依照民法規定,五年以上的租約如果沒有辦理公證,房客將不會受到「買賣不破租賃」的
保障,也就是說房東如果在租期中出售房屋,新屋主將可要求房客遷出,對房客沒有保障
二、避免訴訟、直接執行
租、借房子、土地辦理公證時約定強制執行條款,對於下面幾種情形,便可以不用經過麻
煩的訴訟程序,直接拿公證書向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手續便捷:
1.到期後還不肯搬出房屋。
2.不繳租金、不付違約金。
3.不退房客押租金。
三、瑕疵糾紛、公證減少
買賣雙方就房屋瑕疵有減價或其他補償時,可將此情形拍照或製作現況說明,以作為公證
一部份,避免事後有一方反悔,恣意牽連。因經公證之文件推定為真正,買賣雙方均難以
再有爭執,亦可縮短訴訟時程,且便於舉證。
四、保存證據、多層保障
公證文書公證人依法需保存15年以上,不會有日久滅失問題,除當事人自行保管外,多層
保障。
五、協助撰約,不另收費
公證人亦可協助擬訂契約或條款以辦理公證,依公證法僅收取公證費用,不收取其他額外
費用,減輕負擔。
就承租方細節條款部分:
1.與第三人相同條件下之優先承租權。
2.出租人提前終止租約之賠償,店面可用裝潢金攤提方式,房東較容易接受(如約定"雙
方均不得提前終止",未必對房客有利)
3.是否需回復原狀,如需回復原狀,需預先留存"原狀"照片。
4.租賃所得稅代扣繳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金額由誰負擔?手續由誰辦理?
5.該處是否可設立公司行號及是否有特殊行業登記要求,簽約時需揭露並載明。
6.如欲設立公司,簽約前即應先預查,以籌備處名義承租,屆時公司正式成立,無需再
換約。
7.如對"生意無法做下去"有特殊考量應載明於"承租人得提前終止租約"項下。
8.即便非餐飲業,火險跟公共責任險也是可以考慮加保。
暫時想到這些,有想到別的再補充。
苗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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