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市政總質詢:陳美梅議員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6)日率市府團隊至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5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列席備詢,就市議員陳美梅提出建議增設新永和市場汽機車位、停車動線指標及購物車、增設桃園藝文特區停車格、市立圖書總館推動現況及招商辦理情形、增設2歲幼兒專班、建議開放敬老愛心卡用於YouBike租賃、加強長者交通安全宣導、推動犬貓遺體專用箱及犬貓死亡處置政策、委託處理寵物遺體、青溪二路與中央街交叉口河濱公園廣場花盆移除、防堵新冠肺炎傳播的加強措施、近期桃園展演中心受疫情影響相關展演活動停辦或調整情況、紙風車文教基金會評估利用南昌營區作為表演訓練基地等質詢事項詳細說明。
陳議員建議增設新永和市場汽機車位及停車動線指標。經發局長郭裕信表示,新永和市場在建置時考量三民路車流繁忙,因此將停車場出入口設置於中央街以避免因停車造成交通回堵,相關停車動線指標將盡速設置,至於停車位不足問題,目前北側土地已新闢60席汽車停車格,未來新工處將北側土地全數點交後將再增闢汽機車停車位,經發局也會協調交通局針對三民路側原有的機車停車位適量增加。
陳議員指出部分民眾採買時品項較多,建議於新永和市場增設購物車便利民眾採買。經發局長郭裕信表示,有關採買部分,如屬批發業者因採買數量較多,可由北側卸貨碼頭進行裝載,透過北側出入口進出,經發局也將研議添購大型推車的可行性,便利民眾採買。
陳議員談及,桃園藝文特區因受捷運綠線及市立圖書總館等工程施工部分道路封閉,造成機車位不足,建議市府另尋覓適當地點增設停車格。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桃園藝文特區機車停車問題非因停車格數量不足,而是停車格是否收費所致,目前桃園藝文特區一帶約有600個機車停車格,未來市立圖書總館完成後也將配合設置約410格收費的機車停車格,市府將持續宣導民眾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提高機車格周轉率,避免讓停車格受長期占用,交通局也會持續配合現狀滾動式檢討。
陳議員詢問市立圖書總館推動現況及招商辦理情形。鄭市長表示,桃園市立圖書館新建總館暨停車場興建工程包括圖書館棟及電影院棟,其中圖書館棟將先行完工,電影院棟及停車場、商場等委外營運部分也將接續完工。文化局長莊秀美表示,市立圖書總館預計明(111)年10月開幕,委外營運部分目前市府已辦理3次招商說明會,相關程序待核定後將盡速公告上網。
陳議員建議市府舉辦包括跨年等活動能回到藝文特區舉辦,以提振周邊商業活動。文化局長莊秀美表示,目前藝文特區正進行市立圖書總館及捷運綠線等兩大工程,不宜舉辦大型活動,待工程完工後將陸續推動各項展演活動。
陳議員指出,目前市府雖有設立幼兒園2歲專班彌補2至3歲的幼托空窗期,但仍明顯不足,建議增設2歲幼兒專班,教育局長林明裕表示,OECD會員國曾建議2歲專班入園率應達到33%,市府持續推動托育政策,目前桃園幼兒園公共化建置比例約41%,但桃園出生率相對其他縣市較高,去(109)年約2萬1,000名幼兒出生,2歲專班設置有其必要性,教育局已規劃111學年度至113學年度再增加約53個2歲專班,滿足家長的需求。。
陳議員詢問國際路延伸到南平路一案討論已久,因該案涉及中埔國小校園規劃,建議市府應盡速推動相關配套措施。鄭市長表示,國際路延伸計畫涉及中埔國小校區調整,但目前該計畫尚未確定,因此校方仍可繼續使用該校地,但也應避免將建築設置在未來可能闢建道路的用地上。
陳議員指出,市府推動敬老愛心卡可使用於市區公車、捷運、國民運動中心及市立游泳池等設施,建議也能開放用於YouBike租賃,便利長者使用。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有關YouBike租賃,目前桃園市在前半小時提供免費優惠,且桃園有推動強制投保公共自行車傷害險及第三責任險等保險機制,目前投保人數約30%,現YouBike使用仍以通勤為主,惟依去(109)年交通事故統計資料顯示銀髮族在交通事故占比偏高,交通局將於今(110)年建置交通事故碰撞平台利用大數據分析事故情形,再予審慎評估。
陳議員建議交通局能與警察局合作,就交通事故相關數據針對長者進行交通安全宣導,減少交通意外事故。警察局長陳國進表示,將協調交通局提供交通事故相關數據,由警察局派員至各社區進行分眾分齡宣導。
陳議員指出部分縣市推動犬貓遺體專用箱政策,讓毛小孩有尊嚴地離開,詢問目前市府犬貓死亡處置政策,並建議建置寵物殯葬設施及寵物樹植園區。鄭市長表示,目前桃園的犬貓死亡處置政策與雙北相同,民眾如發現路死動物,可撥打1999通報或通知各區清潔中隊,由環保局人員協助送至動保園區,掃描晶片確認是否有飼主,如有飼主者由動保處通知飼主辦理寵物登記除籍及遺體領回等程序,如無飼主者則由動保處的委外廠商進行焚化處理,至於遺體專用箱或環保袋政策,將由動保處與環保局研議辦理。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目前包括桃園、大溪及新屋區清潔中隊有犬貓遺體暫置區,在收到流浪犬貓遺體後由清潔隊先放入冰櫃暫置,並進行進行晶片號碼掃描與紀錄後,交由動保處處置。
陳議員進一步詢問若民眾沒有委託動物醫院處理寵物遺體,是否可請市府協助處理,農業局長郭承泉表示,民眾如果沒有委託動物醫院協助處理寵物遺體,也可以送到動保處或動保園區,由市府交給委外廠商進行處理。
陳議員質詢青溪二路與中央街交叉口河濱公園廣場原設有花盆阻擋車輛進入,現已移除並有車輛進入停車,市府是否已將此處開放為停車場?工務局長賴宇亭表示,將於會後由新工處進行現況瞭解,如果有設置花盆需求也將請新工處放置。
陳議員詢問近期桃園發生部桃及華航諾富特等2起新冠肺炎感染事件,市府有因應的加強對策以減少民眾疑慮。衛生局長王文彥表示,阻絕新冠肺炎傳播,除落實戴口罩、勤洗手及保持社交距離等措施,也要鼓勵國人踴躍施打疫苗,減少因確診導致住院或死亡的風險。此外,近期也陸續傳出有病毒變異株境外移入的個案,因此邊境把關仍需持續強化。
陳議員詢問受近期華航諾富特感染事件影響,桃園展演中心相關展演活動停辦或調整情況。文化局長莊秀美表示,近期展演中心有雲門舞集的展演活動,為符合室內活動500人的防疫規範限制,目前除已停止售票,也增加志工人力加強防疫相關工作,針對因減少售票造成表演收入損失部分,文化部也將發布藝文團體補助措施提供事後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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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責任險工作損失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滾動式更新,最新版4/5 14:55*
#太魯閣出軌案 #完整保險分析 🔥分享請留言,註明出處分享交流🔥
【從保險規劃來看,台鐵與包商,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保險之所以重要,是在於事故發生之餘,肇事單位也能透過適當的管道和理賠金,撫慰死傷者,一方面負起責任,一方面也能讓自身機構繼續運作、維持、承擔。
這次,太魯閣號出軌事件是一件人禍,但深入分析相關保險規劃,卻可發現,不論台鐵或包商,都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為什麼❓
▌#先說基本事實 ▌
◾️據媒體報導,現場工人表示,他們是花蓮的包商,這個工程做到2021年4月26日滿2年,為義祥工業社承包。
◾️台鐵有投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每人死亡250萬元,重傷者140萬元,受傷醫療40萬元。
◾️工程車的強制保險,死亡200萬元,失能最高限額200萬元,受傷醫療最高限額20萬元。
◾️傳聞中的主承包商東新營造有限公司向兆豐產物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責任險,每人傷亡上限500萬元、每事故上限2,500萬元。
▌#檢視檢討整個工程規劃 ▌
① |#工程承攬人 義祥工業社在法律上而言,並沒有法人人格,屬於商號,負責人對於損害賠償是負 #無限責任,包括個人資產都要拿出來清償債務。因此,明明商號負責人對外必須負擔無限清償責任,為什麼義祥還敢用商號作為營業主體❓
➡️ 其實是因為,大型承包商拿到工程後,會將工程切割成細碎的工作項目層層轉(分)包,許多 小型承包商 是校長兼撞鐘,為了節省營業成本及稅捐,就使用商號為營業主體。
② |義祥工業社用 #商號 當主體,應該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只是,目前媒體似乎沒有這方面的訊息,所以,義祥工業社有沒有投保?能不能擔起賠償責任?
③ |為什麼鐵路局會接受「可能無力負擔賠償責任」的包商,承包工程❓
目前這個工程的發包過程資訊並未被公開,如果按照營造業法規定,一定金額的工程需要什麼要資格的包商都有詳細規範,義祥工業社屬於土木包工業,承攬的工程總金額似乎不能超過720萬。
➡️ 所以,除非這次事故發生工程的發包金額很低,否則義祥工業社就只是這件工程的小包商,主承包商另有其人,也就是說,是不是還有其他該負責的人沒有被找出來?
從目前媒體更新的訊息可知,這件工程的主承包商似乎是東新營造有限公司,義祥工業社是下游包商,但也有人臆測是義祥工業社向東新營造借牌投標。無論二者間的關係是什麼,東新營造都有可能對本次意外事故負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④ |許多媒體質疑現場為什麼沒有設置護欄,防止外物侵入軌道區?沒有設置誰該負責❓
從媒體所刊登的現場照片來看,工程車滑落的位置似乎是一條工區內的施工便道(經驗判斷,僅供參考,還是要以工程契約文件為準),有些時候這種施工便道都是屬於 #假設性工程,該怎麼做?要不要設置護欄?在招標文件上未必會顯示出來,僅在工程預算上編列假設性工程的項目,讓得標廠商自行運用。
得標廠商在得標後開工前要製作施工計畫後送審,說明要如何完成主體工程,施通便道及護欄有無需要?如何施作?會在上面有所說明。
➡️ 因此,首先應該了解,現場的 #施工便道是主體工程的一部分或者是假設性工程❓如果是主體工程,設計時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如果是假設性工程,施工計畫中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誰負責撰擬施工計畫?誰審核施工計畫?都有待釐清、找出負責人。
⑤ |為什麼自然人負擔無限責任,卻似乎沒有投保相關責任保險❓
公共工程在招標時都會要求得標廠商要投保投保 #工程保險 及 #第三人責任險,主要承包商一定會去投保,取得保單後陳報給工程發包機關,但是轉(分)包商會不會去投保,似乎就沒有強制性。
➡️ 這件事故到目前為止,沒有更多關於主承包商是誰的訊息,雖有媒體提到東新營造,但兩者關係仍然不明。東新營造或義祥工業社無論誰是主承包商,必然有投保 #第三人責任保險。
如果主包商有其他保單加持,倘若財力較義祥工業社更雄厚,或許有望爭取更多理賠。
唯有解答上述疑慮,才能為死傷者思考如何爭取更高的理賠金。
▌#換個角度思考:義祥、台鐵,該如何保險,才能妥善負責❓ ▌
如果義祥工業社想規劃保險,在工地使用的工程車所造成第三人的損害,該如何投保?如果考慮受害的第三人有可能是定作人台鐵,又該如何規劃保險?
ℹ️ 針對義祥工業社:
工程包商為避免施工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損害,可以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
⚠️但這類保單不承保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所致的損害,也不保工程定作人的鄰近財物。
👉車輛應該要 #另行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定作人鄰近財務則要另行加保「保險定作人財物附加條款」。
👉在此附帶一提,東新營造雖有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但是這張附加險並不承保領有公路行車執照之車輛所造成的損失,除非該車輛經約定投保施工機具並載明在保險契約內,才例外承保。
因此,這一張保單在本件事故未必會派得上用場。
ℹ️ 針對台鐵:
台鐵投保 #乘客運送責任險 的依據是鐵路法《第62條》和《第63條》規定,分別為:
《第62條》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但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損害賠償、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發給基準、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第63條》鐵路旅客之運送,應依交通部指定金額投保責任保險。這項規定多數的說法是解讀為推定過失責任,也就是說,發生事故的時候,除非台鐵能證明自己無過失,否則就要負擔賠償責任。
⚠️ 只是,根據媒體報導,#交通部定的投保金額與一般損害賠償的要求相距甚遠。若以大型工安意外事故而言,更是杯水車薪。
目前的投保金額,#連填補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都無法滿足❗️
遑論2014年高雄氣爆案每位罹難者的賠償金高達1200萬元;2015年復興航空空難、每位罹難乘客賠償1490萬元,2018年普悠瑪號翻車賠償金額1570萬。
上述兩者可說是近年來重大意外事故的賠償參考基準,但交通部似乎沒有與時俱進,調高台鐵的 #乘客運送責任保險金額。
👉台鐵乘客運送責任險的保險金受領人與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會不同,前者是以轉嫁台鐵的責任為規劃基礎,所以是依照 #民法侵權行為 規定的各項損害來決定,後者是以保護受害第三人為出發,請求權人是依照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兩者略有不同。
▌最後:關於 #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 ▌
送醫救治的傷者,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將來健保局會向應負責的單位或人代位求償❗️
上述說法的法律依據為《#健保法 第95條》: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
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時,向第三人請求。
二、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第三人已投保責任保險者,向其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或未投保者,向第三人請求。
前項所定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之最低求償金額、求償範圍、方式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作者:©北宇管顧公司總經理劉北元。曾任律師及金管會保險局人身保險商品審查委員。處理高雄氣爆案、台中捷運鋼樑墜落等重大事件民事賠償與保險理賠】
#保險法 #權威 #劉北元 時事觀點
#台鐵 #工程 #包商 重大交通事故 #理賠
#代位求償 #民法 #健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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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責任險工作損失 在 工作日誌 daily-logbook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從前幫奶奶送餐的小紅帽,如今已經亭亭玉立,成為一位專業的外送員。
告別了走路提籐籃送餐的生活,小紅帽騎著心愛的機車,能去的地方也更多了。
有一天,小紅帽為了躲過馬路的兔子,不小心撞上了大野狼的轎車!
小紅帽:「野狼先生真抱歉,雖然我沒錢,但是我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可以用來賠償您的損失!」
大野狼:「傷腦筋...你是外送員吧?送餐路上的車禍,不適用第三人責任險的賠償範圍喔...」
這樣的答案讓小紅帽晴天霹靂...
因為外送屬於營業行為,不適用一般的保險商品條款,需要加保額外的營業用機車險,發生交通事故時才有保障!
出門前檢查車況,確定手機電源和飲用水的充足,
這些讓你與車子能在馬路上跑得更久更遠
準備好雨具與汗巾,戴好安全帽,穿著整潔的服裝,
這些讓你在面對客人時,有更專業的形象
同樣的,為了給辛苦在外奔波的自己多一份保障,外送工作的你,請加保營業用機車險。
讓外送員24小時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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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責任險工作損失 在 富邦產險真是夠了!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強制險的賠付範圍有限,車輛財損或是工作損失這些可能跟你求償的都與保險 ... 您有保第三人責任險且有肇事責任,也就是和解時對方另外提出的工作損失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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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方修車費,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都是不理賠的 也就是說工作損失15萬(月薪5萬*3個月),修車錢3萬,共18萬 不加上精神賠償,至少18萬是需你個人負擔 如果有保第三責任險 ... ... <看更多>
第三責任險工作損失 在 [產險] 強制險有賠無法工作嗎? - 看板Insurance 的推薦與評價
剛剛一個朋友問
A和B發生機車車禍
1.A向B求償~A無法工作三個月~要求償3個月的賠償
2.B向自家產險(富邦)詢問是否可賠對方~富邦說只賠醫療醫藥部分
3.那如果A能提供薪資轉帳~or提供無法工作相關證明~是否富邦會賠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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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歲為了錢而奮鬥
40~65歲為了理想奮鬥
65歲之後為了興趣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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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76.196
※ 編輯: JavaworK 來自: 61.58.76.196 (06/01 15:41)
※ 編輯: JavaworK 來自: 61.58.76.196 (06/0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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