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頭羊是領頭壓迫人民?!】
😡這個焚化爐廠商獲利一年5億以上收入連續20年!(新竹縣府一點好處都沒有)
😭最毒底渣回歸新竹縣
😭事業廢底渣也將回歸新竹縣掩埋場
💧💧毒廢水一日生活圈即將啟動
今天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焚化爐案件第一次開庭,如同納骨塔案一樣,縣府彷彿忘了是每一張選票賦予這個政府來為人民做把關,而每一個法條是為了讓縣府依法行政,讓縣政府好好把持做為一個公務員的本份、做為被民眾基於信任而賦予權力去執行的一個角色,法條不是縣府拿來為廠商背書。
今天跟在地里長曾台安、綠黨秘書處、連郁婷議員、自救會成員與委任律師詹順貴律師一同來開庭,見證新竹縣政府再一次的迫害。在法庭上,由自救會的所有縣民用血汗錢一點一滴湊起來對抗的是新竹縣政府的壓迫,用人民的稅金,新竹縣政府聘請律師來打壓民眾、踐踏民眾、這個焚化爐案件,一開始面臨的就是不公不義!!
以下簡述焚化爐爭點,我也將再次陳述這個政府對人民的謊言。
⚠️縣政府從一開始就有計畫讓特定廠商得標
當初招標即是以限定資格招標,#先射箭再畫靶,當初此焚化爐開標時便訂好招標條件:「#必須有地才能來標」,試問所有縣民,如果這塊地是新竹縣唯一已經過環評的地,縣府原有此計畫何不自己買下做BOT? 至少20年後是自己的焚化爐,但縣府不這麼做,第一讓特定廠商買好地才來標,第二,等於 #截斷其他好的廠商想要投標的限制,新竹縣就只有這塊地是曾經通過環評要蓋焚化爐,請問縣政府故意不花2億元買土地,是預留操作空間給得標廠商? 是預留未來廠商的小金庫嗎? 還是縣政府有些人有投資分贓的疑慮?? 這是民眾要去思考的!
⚠️去年4月份 #疫情期間連開兩場公開說明會
10月開標,決標速度超快,結束後不顧地方民眾、議員的反對硬要在疫情期間開說明會,甚至限制參加人數。請問這個焚化爐做完如果是全新竹縣要用,請問為何要限制人數、限制地區? 在公開說明會現場,環保局當場說謊:「營利事業所得稅會回饋3400萬給新竹縣政府」。
⚠️事實上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屬於中央稅收,新竹縣政府半毛都沒有!!!!
⚠️回饋僅有一年300萬權利金
⚠️回饋僅有一噸600元的回饋金
⚠️電度一度都沒有回饋
公開說明會就這樣一次一次說謊,請問民眾對這個焚化爐廠商可以信任嗎?請問民眾對環保局可以信任嗎?
⚠️至今底渣處理問題不清不楚
在環差說明會上縣民與民代、環差委員多次詢問底渣如何處理?結果廠商每一次都說不會在新竹縣處理,卻在合約書上寫明如果新竹縣政府掩埋場有空間,就以市價優先讓廠商做處理。而在環差委員的定稿本上,卻明明白白說:「未來以環保署認定合格廠商處理」,請問未來的事情可以做準嗎?廠商連如何處理底渣、會在哪裡處理底渣都沒有一個定論,跟環差當天說法也不一,請問要人民怎麼信任?
也許有民眾認為自己垃圾自己燒,但合理溝通需不需要?底渣跟新竹市真的沒關係嗎⁉️
💧💧乾淨水運動追溯源頭,問題出在新竹縣未立案廠商與工業區高污染廠商,萬一以後焚化爐底渣埋在上游,請問下游的竹北市跟新竹市毫無關聯嗎?
前幾年爆發好幾次的新竹縣傾倒事業廢棄物案,很明顯感覺到新竹縣因為幅員廣大,對於合法廠商做非法事件的處理,環保局在管理上心有餘而力不足,而目前要在新竹縣動工如此大的工程, #未來將影響後代子孫20年甚至更久的汙染問題,我認為新竹縣民更應該去了解,去釐清新竹縣政府是否有真正為人民把關,如果今天任何事情以最直覺,新竹縣就是要有焚化爐才乾淨,阿你們沒有垃圾要處理嗎?這樣的討論或是風向,將會掩蓋掉很多縣政府沒做好的部分。
粗暴的認定,將毀壞掉未來每一個公民討論的機會,只能是縣政府餵你吃屎,你就吃,縣政府出賣人民權益也沒人關心的地步,人民不是只有投票那一天是頭家,人民是賦予政府權力的基礎,而每一個關心,每一個分享,都將促進公民討論,也讓新竹縣政府積極面對所有民眾雪亮的雙眼。
大家有發現嗎? 最近縣政府的回應多了,也代表更多人看見真相,縣府才出來解釋,我好希望縣政府來打我臉!!我好希望縣政府講出這個廠商對我們有多好!!!!如果講不出,也請縣政府立即停止無恥的侵害縣民權益的行為!!!!
⚠️這廠商每年僅回饋300萬就要換我們新竹縣未來20-60年的汙染源!!這廠商從得標台鎔,另外成立翰陽、現在又轉祥貴公司,請問未來找誰負責?
是空頭公司嗎? 還是縣政府默許? 說清楚講明白。
#綠黨 #拒絕惡質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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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興建焚化爐,保留美麗好鳳岡】
文/新竹縣議員、綠黨共同召集人 余筱菁
#這個焚化爐將帶給廠商(非新竹縣政府)一年5億以上收入連續20年!
#最毒底渣回歸新竹縣
#事業廢底渣也將回歸新竹縣掩埋場
#毒廢水一日生活圈即將啟動
今天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焚化爐案件第一次開庭,如同納骨塔案一樣,縣府彷彿忘了是每一張選票賦予這個政府來為人民做把關,而每一個法條是為了讓縣府依法行政,讓縣政府好好把持做為一個公務員的本份、做為被民眾基於信任而賦予權力去執行的一個角色,法條不是縣府拿來為廠商背書的!!!!!
今天,我與新竹縣反焚化爐自救會成員、在地里長曾台安、連郁婷議員、綠黨秘書處與委任律師詹順貴律師一同來開庭,見證新竹縣政府再一次的迫害。在法庭上,由自救會的所有縣民用血汗錢一點一滴湊起來對抗的是新竹縣政府的壓迫,用人民的稅金,新竹縣政府聘請律師來打壓民眾、踐踏民眾、這個焚化爐案件,一開始面臨的就是不公不義!!
以下簡述焚化爐爭點,我也將再次陳述這個政府對人民的謊言。
#縣政府從一開始就有計畫讓特定廠商得標
當初招標即是以限定資格招標,#先射箭再畫靶,當初此焚化爐開標時便訂好招標條件:「#必須有地才能來標」,試問所有縣民,如果這塊地是新竹縣唯一已經過環評的地,縣府原有此計畫何不自己買下做BOT? 至少20年後是自己的焚化爐,但縣府不這麼做,第一讓特定廠商買好地才來標,第二,等於 #截斷其他好的廠商想要投標的限制,新竹縣就只有這塊地是曾經通過環評要蓋焚化爐,請問縣政府故意不花2億元買土地,是預留操作空間給得標廠商? 是預留未來廠商的小金庫嗎? 還是縣政府有些人有投資分贓的疑慮?? 這是民眾要去思考的!
#去年3-4月份疫情期間連開兩場公開說明會。
10月開標,決標速度超快,結束後不顧地方民眾、議員的反對硬要在疫情期間開說明會,甚至限制參加人數。請問這個焚化爐做完如果是全新竹縣要用,請問為何要限制人數、限制地區? 在公開說明會現場,環保局當場說謊:「營利事業所得稅會回饋3400萬給新竹縣政府」。但事實上
#營利事業所得稅是屬於中央稅收,新竹縣政府半毛都沒有!!!!
#回饋僅有一年300萬權利金 #回饋僅有一噸600元的回饋金
#電度一度都沒有回饋
公開說明會就這樣一次一次說謊,請問民眾對這個焚化爐廠商可以信任嗎?
請問民眾對環保局可以信任嗎?
#至今底渣處理問題不清不楚
在環差說明會上縣民與民代、環差委員多次詢問底渣如何處理?結果廠商每一次都說不會在新竹縣處理,卻在合約書上寫明如果新竹縣政府掩埋場有空間,就以市價優先讓廠商做處理。而在環差委員的定稿本上,卻明明白白說:「未來以環保署認定合格廠商處理」,請問未來的事情可以做準嗎?廠商連如何處理底渣、會在哪裡處理底渣都沒有一個定論,跟環差當天說法也不一,請問要人民怎麼信任?
也許有民眾認為自己垃圾自己燒,但合理溝通需不需要?
底渣跟新竹市真的沒關係嗎?
就像是乾淨水運動追溯源頭,問題出在新竹縣未立案廠商與工業區高污染廠商,萬一以後焚化爐底渣埋在上游,請問下游的竹北市跟新竹市毫無關聯嗎?
前幾年爆發好幾次的新竹縣傾倒事業廢棄物案,很明顯感覺到新竹縣因為幅員廣大,對於合法廠商做非法事件的處理,環保局在管理上心有餘而力不足,而目前要在新竹縣動工如此大的工程,未來將影響後代子孫20 年甚至更久的汙染問題,我認為新竹縣民更應該去了解,去釐清新竹縣政府是否有真正為人民把關,如果今天任何事情以最直覺,新竹縣就是要有焚化爐才乾淨,阿你們沒有垃圾要處理嗎?這樣的討論或是風向,將會掩蓋掉很多縣政府沒做好的部分。
粗暴的認定,將毀壞掉未來每一個公民討論的機會,只能是縣政府餵你吃屎,你就吃,縣政府出賣人民權益也沒人關心的地步,人民不是只有投票那一天是頭家,人民是賦予政府權力的基礎,而每一個關心,每一個分享,都將促進公民討論,也讓新竹縣政府積極面對所有民眾雪亮的雙眼。
大家有發現嗎? 最近縣政府的回應多了,也代表更多人看見真相,縣府才出來解釋,我好希望縣政府來打我臉!!我好希望縣政府講出這個廠商對我們有多好!!!!
如果講不出,也請縣政府立即停止無恥的侵害縣民權益的行為!!!!
這廠商每年僅回饋300萬就要換我們新竹縣未來20-60年的汙染源!!
這廠商從得標台鎔,另外成立翰陽、現在又轉祥貴公司,請問未來找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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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攝影師 DK Chen 分享他於2019月9月30日「京華城18週年慶」最後一天特賣活動開工前,為京華城員工拍攝的「畢業照」,同時記錄了他們告別京華城的動人影像。
2001年11月23日開幕的京華城,已在2019年11月30日吹熄燈號,結束整整其18年的歷史。未來,京華城所在地將開發成為四棟地上18樓、地下7樓(保留京華城既有的地下室連續壁及基樁)的頂級智慧化科技商辦大樓,由李祖原設計。
京華城所在之地原本是唐榮鐵工廠臺北機械廠(設立於1957年,在1973年遷往新竹縣),1987年由威京集團購得,占地2.66公頃(約為8,000坪)。
1990年,都市計畫委員會決議通過,該地由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限制做醫療衛生機構、百貨公司、國際觀光旅館或文化休閒設施等使用,容積率為392%。
京華城之興建於1998年3月8日動土、2000年6月2日上樑、2001年9月完工。
原訂2001年10月22日開幕,卻因同年9月襲台的納莉颱風帶來豪雨造成台北大淹水;9月17日,大量的雨水湧進了京華城的地下室,淹滿地下七層樓的水量多達40萬噸,導致京華城無法如期開幕;在全力搶修下,京華城的開幕日僅僅延後一個月,趕在同年11月23日正式開幕。
京華城坐落在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38號,北臨八德路四段、東臨東寧街、南臨市民大道,地處台北市的黃金地段,以「商業中之高科技產業」為經營訴求,展開現代新穎之經營風格。因此在開幕時,京華城自認會是一個每年能夠吸引3600萬人潮的國際級都心型觀光休閒購物中心。
京華城耀眼醒目的建築設計構想,源自中國傳說裡的「雙龍抱珠」,其中的大型球體建築之直徑達58公尺、基礎深達85公尺(地下7層),為國內首創最深建築基礎結構。
另外,京華城之建築的最大特色,就是以四根巨柱載重,創下目前世界最大球形商場建築結構體的紀錄。
2017年,一直有容積率爭議的京華城傳出解套消息,釋出了當時的最大型商用不動產標售案;年底,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提出都市計畫修正版本,同意京華城容積率放寬到560%。
2018年2月底,京華城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處分資產提案,並且授權董事長處理。當時市場咸認,台北市政府通過京華城容積回復560%之後,令京華城的賣相變佳,其不動產市值至少增加百億元。
2018年3月27日《工商時報》報導,佔地面積達4,986坪的京華城求售,並委託戴德梁行首開國際標;據市場估計,京華城不動產價值上看新台幣300至350億元,有機會創下台灣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不動產標售紀錄。
台北市政府把通盤檢討松山區都市計畫一事列為2018年度時程,因此市場預期,京華城若能爭取到鬆綁六大用途,將可進一步開發為高級住宅,其開發價值更可上看600億元。
一旦京華城有機會都更重建,未來開發為辦公大樓是最好的一條路,因為近年的住宅市場雖從高峰下來,但辦公和商業不動產市場仍繼續往上走,若以目前台北東區辦公大樓每坪月租上看3,000到3,700元而言,京華城將會引起金融壽險公司的興趣。
市場人士預期,由於京華城已連年虧損,若能順利處分獲利出場,對於多年來都沒享受到轉投資京華城貢獻獲利的11家大小股東來說,將是一大加分的退場機制。
京華城基地面積為4986.71坪,堪稱史上底價最高的標售案,首次標售底價高達380億元,2018年12月開標,卻因無人投標,以流標收場。
2019年2月,京華城標售案捲土重來,不過更改了標售規則,採「未知底價」的方式投標,即事先不公布業主出價,而是由業主在開標前一周,將標售底價以信封密封後交予戴德梁行保管,直到正式開標時,先開啟信封公布標售底價後,再開啟投資人已投遞之投標封。
2019年3月29日,京華城標售案第二度開標,但因「未有有效標單」投標,再度以流標收場。
2019年6月27日,京華城進行第三次標售,底價載於標單不揭露,但因無有效表單而三度流標。
2019年9月25日,京華城第四度標售,底價打9折落在342億;最後由威京集團旗下的中石化透過鼎越開發以372億1萬元標下。中石化表示,主要看好台北市A辦供不應求,未來將打造四棟頂級商辦,目前傾向出售,但也不排除出租。
2019年9月25日晚間,京華城副總經理阮信囊證實,京華城將於11月30日正式熄燈,結束18年的營運;約有120位員工依勞基法進行資遣,百貨公司裡的200多家專櫃會通知廠商結束營業相關事項,至於禮券部分,電子禮券等同現金,會退還給消費者,而商品券則有使用期限,將擬訂後續退還事宜,盡快對外公告。
2019年11月30日是京華城的最後營業日,京華城的創辦人沈慶京近日受訪時表示,京華城是他「理想的幻滅」,經營18年來,若連折舊算進去,總共賠掉130億元,光是現金就賠超過60億元。
沈慶京不諱言指出,京華城失敗的最主要原因是商場環境設計欠佳,包括垂直電梯數量不夠、樓層的透明度和穿透性不足,以及停車場空間規劃欠佳造成尋車不易。但即使發現了缺點,想要改善,卻因為必須付出極高的代價而只能打消念頭,結果導致連年虧損,於是,後續的增資全都是為了繳納利息給銀行。
未來,京華城所在地將開發成為四棟地上18樓、地下7樓(保留京華城既有的地下室連續壁及基樁)的頂級智慧化科技商辦大樓,由李祖原設計,於2020年拆除京華城後申請建照動工,並預計在2023年完工,屆時可望成為台北新地標,且讓我們拭目以待。
2019.11.30 京華城最後營業日之旅:
https://www.facebook.com/ZhangZheSheng/videos/71142148270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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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我懂部分的回一下
有錯再請指正
基本上
一百萬以上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選擇性招標
常用的就是公開招標跟限制性招標
公開招標第一次開標 須有3家以上廠商投標
開標時 看投標廠商有沒有達3家 未達就是在開標紀錄寫流標 再續辦第二次公開招標
而第二次招標時依採購法48條 開標時 就算只有一家來投也可以開標、決標
而限制性招標就是依22條1項各款辦理 1家也可以開標
以上是指金額100萬以上
而10萬以上 未達100萬的招標方式 叫「公開取得」(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是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辦理
公開取得也是要3家以上投標才可以開標
只是可以事先以該辦法第3條簽奉首長核准 如果未達3家 改採限制性招標
也就是說只要先簽准 就算只有1家來投標 也可以開標、決標
※ 引述《bbmansbo (要租銘傳大學市)》之銘言:
: 剛在看採購法,看了一下有關流標的條件
: 48條寫說 「第一次開標,因未滿三家而流標」
: 下面一條又寫說
: 「除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 我有點搞混了,是說 開標時沒有三家投標就流標 還是說
: 開標前不滿3家廠商給估價單就流標
: 我有點不太懂, 估價單,投標,流標 之間的相關性.....
: 有沒有板友可以解釋一下...
: 另外請教兩個問題,
: 1. 報價單是行政室採購要跟廠商索取, 還是使用單位承辦人要跟廠商索取?
: 若是前者,需提供行政室採購人員 廠商的電話嗎? 或讓行政室採購人員自己去詢價呢?
: (有法條依據嗎)
: 2. 流標就「必要」採限制性招標嗎?還是說...
: 第一次流標之後,
: 可以選擇「要不要」採限制性招標重辦 或是
: 進入第二次招標,不受三家廠商投標限制呢?
: ※ 編輯: bbmansbo 來自: 180.177.217.9 (02/11 23:20)
: → barker:先確定採購金額吧~10萬以下,10萬~100萬或是100萬以上 02/12 01:15
: 推 fanku:估價單應該是針對10~100萬的方式~ 02/12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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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3.15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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