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邊緣人格──以愛為名的控制,被恐懼綁架的人生 」介紹 訪問作者: 李訓維 心理師 內容簡介: 那些在你我周遭,令佛洛依德無從解釋的狀況,精神科醫師、心理師最不知如何面對的個案。 對外在環境充滿恐懼、焦慮、憂鬱、沒安全感, 卻為了擁有關係不擇手段,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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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遇到幾個單親媽媽在我成立的群組裡討論前夫不付扶養費的問題,有人說:「沒關係~我要靠自己,就當孩子的爸爸已經不在了!」
我跟她們說,你們可以賭氣、逞強、怕麻煩不要沒關係,但記得一定要在子女成年後讓他們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免得以後還要養不負責任的老爸~
大家來看看我之前寫的案例吧!
小惠的父親在她小時候就因為經常涉犯刑事案件,遭警察追緝,所以躲在南部鄉下。小惠和母親長年以來都是彼此相依為命,即使父親偶爾上台北也只會跟小惠的母親討錢用。
小惠高職都還沒畢業,就因為家中經濟拮据而必須在課後打工貼補家用,甚至記憶中,父親還曾經數度在酒醉後返家對母親暴力相向,連小惠結婚當天父親都沒有出席。
在小惠心中幾乎已經沒有父親這個角色存在時,老天突然開了小惠一個玩笑,在小惠三十歲前夕,接獲一位社工來電聯繫表示小惠的父親因為精神障礙被安置在安養中心,要求小惠必須開始支付往後小惠父親的安置費用。
怎麼會這樣呢?難道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既然小惠的父親的確和小惠是血緣之親,小惠就得負擔父親的餘生支出嗎?小時候已經享受不到父愛的小惠,此時卻要面臨扶養父親的重擔,這樣公平嗎?
我們先來看看安養中心是憑什麼提出這樣的請求。
依老人福利法第41條第一項前段規定:「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虐待、遺棄等情事,致有生命、身體、健康或自由之危難,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
同條第三項規定:「第一項老人保護及安置所需之費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先行支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檢具費用單據影本及計算書,通知老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有扶養義務者於三十日內償還;逾期未償還者,得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當社福單位將有生命危難的老人送至安養中心安置後,其所生的相關費用,的確可以依法向有扶養義務人請求償還。
那麼誰是扶養義務人呢?
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
「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
一、直系血親相互間。
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
三、兄弟姊妹相互間。
四、家長家屬相互間。」
你一定沒想到有扶養義務之人範圍還蠻廣的吧!但是每個扶養義務人間的負擔比例都一樣嗎?
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也就是說,扶養義務是有優先順位的,親等近的為先,親等同一則依經濟能力來訂分擔義務的比例。
這麼說,小惠難道非得扶養這個不盡責任的父親終老嗎?
其實,法律當然也應該合乎人性。
在民法第1118條規定:「因負擔扶養義務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者,免除其義務。但受扶養權利者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或配偶時,減輕其義務。」
這在實務上叫做『窮困抗辯』。也就是你自己都養不活自己了,還要付錢扶養他人,實在有違情理,那麼法院可以在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提出扶養請求時,酌情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另外甚至在民法第1118條之一有進一步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為了調整家庭中先未盡扶養義務的一方,有一天需要扶養時卻反過來要求他方扶養,這種有違倫常的價值觀念,民法特別增訂了本條,讓未被扶養或是曾遭受虐待、暴力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法院免除或減輕其扶養義務。
跟前一種狀況(窮困抗辯)比起來,這種狀況有一點很大的不同,就是窮困抗辯必須在受扶養權利人提出扶養請求時,扶養義務人才能夠提出免除或減輕的抗辯,而後一種狀況是,可以預先主動向法院請求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在法律上這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做「形成權」,必須在法院裁判確定之後,才能夠開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在確定之前所積欠的扶養費用還是要給。
所以儘早向法院提出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的請求,是有很大的實益的,而不是等被提告的時候才請求法院免除。
當然,這種扶養權利並不是無限上綱的,否則大家都不要工作,讓扶養義務人來扶養就好。
所以在民法第1117條也規定了:「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
除了侍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之外,扶養權利是在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時才會產生,而在有扶養權利時,法院也會顧及到窮困抗辯或是曾有未盡扶養義務或虐待侮辱的事實,而予以調整。
但是這樣人性化的規定,還是要義務人懂得提前去主張,否則依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判字562號判決裡就有特別明示,老人福利法第41條規定的安置費用償還屬於公法上的義務,須經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不包括減輕),否則仍需償還。
也就是,如果扶養義務人被請求償還政府機關代墊的安養費,須自法院裁判免除扶養義務判決確定開始,才能免除償還的義務,之前積欠的還是要付。
這種狀況特別是在單親家庭未任親權的一方未盡到扶養義務時,一定要記得「提前」去主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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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想對讀者說的話]
這一陣子,因為有人向女人迷投訴我實習時期發生的事情,而導致我和女人迷的合作,一度出現破裂的可能性。
雖然已經時隔三年多,但我還是想向大家說一聲抱歉。
在當時,我確實對時任女友說過不少想要自殺的話,也曾經連繫她的朋友、家人,詢問她的蹤跡與下落。
關於她的狀態,基於話語權的不對等,我不願多談,僅能說她也是一個不太穩定的人,而她的不穩定,恰好勾起了我的焦慮。
在那一任結束之後,我的實習丟了,爾後也很少接到演講的邀約。我能想到最好的方式便是,讓自己盡量避免扮演一個「救贖者」的角色:我本身已經是一個不穩定的人,需要和穩定性強一點的人互動,對我而言會是比較能穩定情緒的方式。
當時,對方的學校教官曾詢問她是否要召開性平會,但對方僅僅是擔心我的安危而已。我們的相遇確實造成彼此很大的痛苦,但我必須說,在所有「我想死」的情緒話語背後,伴隨的往往是極度的恐慌發作、窒息性的呼吸困難,以及真實希望對方能幫我些什麼。
但我學到了,這樣告訴對方,往往不會讓事情變得更好,在旁觀者眼中,也只是情緒勒索而已。我不確定我的生命能延續到什麼時候,但我確實應該尋求更有效的方式,來面對我想死的痛苦。
重鬱症並不好受,但現在有了身心障礙手冊,未來會有社工協助我,我的父親也用僅存的一些些積蓄,讓我能夠接受心理治療。雖然不知道還有多漫長的路要走,但我必須說,變成今天這樣,完全不是我願意的。
僅能期盼自己在痛苦當中,還能得到一些些的救贖。
而該向讀者道歉的部分,我也必須說,實在很抱歉,我不是大家想像中的完美的人,我更將自己定位為一個受苦者,在發病的同時,透過文字為自己尋求一些幫助,可以的話,再幫不幸為精神疾病所困的人們,提供一些發聲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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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主題:「邊緣人格──以愛為名的控制,被恐懼綁架的人生 」介紹
訪問作者: 李訓維 心理師
內容簡介:
那些在你我周遭,令佛洛依德無從解釋的狀況,精神科醫師、心理師最不知如何面對的個案。
對外在環境充滿恐懼、焦慮、憂鬱、沒安全感,
卻為了擁有關係不擇手段,渴求一份刻骨銘心的愛。
你認識這樣的人嗎?或者,他就是你家人?
他們的生命充滿著壓抑與恐懼,
一會逃避,一會疏離,一會渴望愛與親密。
因為對人總是防衛、猜忌、控制的態度,
讓他們長期處在痛苦與煎熬中……
恐懼、焦慮、不安,辛苦的他們,都是「邊緣型人格」。
▍與其說是疾病,不如說是狀況:
‧他愈愛你,愈想控制你,寧願威脅也不相信溝通
‧他總是非黑即白,愛你刻骨,瞬間恨你也入骨
‧他的感情與信任不能累積,傷害自己,也讓對方痛苦
‧他總是不斷委屈抱怨,受害的角色希望有更多同情
作者簡介:李訓維
一名有著社工魂的諮商心理師,現為點亮心燈諮商中心所長、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副理事長、基隆學生諮商中心督導、松德醫院外聘督導、利伯他茲基金會外聘督導、華梵大學兼任諮商心理師。
希望透過心理治療,為社會帶來改變與正向連結,因此曾任社工,也帶領過義工訓練與專業助人團隊,是心理師與社工的訓練督導。曾在醫院、企業、大專院校、國高中、小學、社福單位、老人安養、安置機構、監獄、法院從事心理諮商工作。
始終認為心理學專業應該要更親民、更易於理解和應用,因此立志推動心理學普及,於二0一七年開設點亮心燈諮商中心,希望讓大眾更容易被心理學概念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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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步向死亡,但卻充滿希望的故事。
故事女主角是譚彩鳳,今年57歲,患上末期乳癌。如果說人生是一場戲,她所主演的一定是場悲劇。
重度抑鬱症的二十年
36歲那年的彩鳳,突然遭受了三重打撃:媽媽被確診為末期肺癌,不夠一個月就離世;之後又發現爸爸同樣患上末期肺癌,幾個月後也離世了;同一時間,知道了結婚十多年的丈夫出軌:「我相信如果丈夫出軌,對女人嚟講,一生嘅烙印係唔會忘記。」
短時間內人生完全垮掉,彩鳳曾企圖衝出馬路自殺,幸好被妹妹阻止。精神科醫生確診她患上嚴重的抑鬱症,令本身是社工的彩鳳很難接受,「能醫不自醫」的痛苦令她過了一段時間便私下停藥。
童年曾被性侵
雖然從自殺邊緣被拉回來,但命運似乎並沒有放過彩鳳,離婚後和前夫購置的物業變成負資產,最後她被迫破產,換來的是抑鬱症發作,醫生更發現她患上「驚恐症」。
「去到地鐵站,嗰種好多人嘅感覺,令我好窒息,我呼吸唔到,覺得好辛苦,好想快啲逃離現場。」彩鳳憶述時仍略帶激動。在治療過程中,彩鳳發現自己驚恐的源頭,是年約三歲時被親友性侵的經歷,「咁細你唔會識去表達,但係嗰種驚恐就潛伏喺我心裏面,原來係一世咁不斷影響我。」
而作為家中大姐姐的她,因為父母是聾啞人士,她從小便要當起「代言人」角色,要與陌生人及成年人打交道,就算內心很害怕亦要去做,更漸漸變成了習慣:「變成如果老闆叫我做嘢,我唔識拒絕,我永遠係接、接、接,可能已經係超負荷自己都唔知。」
患上末期乳癌
長時間的超負荷,加上三次的抑鬱症發作,當心靈最需要扶持的時候,癌魔卻找上門來,彩鳳發現自己患上末期乳癌,現時癌細胞已經入骨:「一開始嘅時候,一樣都係會驚、會好唔開心,但係回過神來、鎮定之後,我就覺得應該要好好咁去打呢場硬仗!」
或許,當人生去到每日都在倒數的時候,心境會變得不一樣:「好神奇嘅係,當癌病出嚟嘅時候,反而好短時間,就將我嘅抑鬱情緒病覆蓋咗。」
生日會暨「纓紅宴」
這兩年來的抗癌路,每月兩萬元的醫藥費,彩鳳已負擔不起租樓,而兩個妹妹已各有家庭,幸好身邊仍有很多好友,願意為她提供容身之所:「我2011年就申請單人公屋,依家仲輪候中,我可能死咗都未輪到我上樓。」
彩鳳很明白,愛要及時,相見亦要及時。她相信能趕及離世前再見至愛已算無憾,所以趁自己還有精神,打扮得漂漂亮亮和家人影「全家福」。又在9月(2018年)生日時,將生日會當成「纓紅宴」:「我自己知道生命嘅狀態,所以我珍惜每一次可以相聚同見面嘅時間。我覺得我在生時你願意嚟見我,比我離世之後,你嚟參加我嘅喪禮,對我嚟講係更加富有意義。」
音樂會般的喪禮
她更已經為自己的喪禮作好準備:「我瞓喺棺材嘅時候,都要做一個靚靚公主,好靚嘅,唔需要愁容滿面,我要搵一個最好嘅化妝師,幫我化一個最靚嘅妝!」能夠豁達笑對死亡,一切都是來自愛:「我要為自己安排身後事,我覺得係對自己一個好負責任嘅態度,亦都係對我屋企人一個愛嘅表現。」
彩鳳很喜歡音樂,所以選定《星球大戰》作為瞻仰遺容時播放的歌曲,「幾有氣勢呀...音樂係我鍾意嘅嘢,當我喺另一個國度,你哋就喺地上一齊參加一場音樂會,我覺得會係我人生裏面,一個最佳、完美嘅句號。」
出書圓夢 延續義工夢
彩鳳說,原本一年前就已經離開,但由於她參與了醫院的「白老鼠」計劃,正在嘗試以新藥治療乳癌,令她能活到今天。她說現在每一天都是「賺緊」的,亦深深明白到生命有限,唯書本不朽,出版自傳就成為她其中一個遺願:「我想寫出自己五十六年人生嘅高與低、苦與樂,點樣去克服種種困難,希望帶畀社會一啲正能量,亦畀屋企人、朋友留作紀念。」
在各方好友協助下,1500本彩鳳自資出版的自傳在今年書展面世。彩鳳一直以來都有到世界各地做義工,雖然現在未能再身體力行去幫助有需要的人,亦希望透過捐出全部版稅予「聯合國難民處」,盡綿力救助苦難中的兒童和婦女。
這本自傳的書名簡單直接,叫《活得精彩》,封面的語錄是:「欣賞不完美當中的完美,放過自己、善待自己,活在當下,珍惜一切,凡事感恩。」彩鳳形容:「能完成呢本書,我覺得我嘅人生已經超額完成,死而無憾啦。」
「死而無憾」四個字,解釋容易,領會困難。今集《港。故》記錄了彩鳳樂觀面對人生最後一里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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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步向死亡,但卻充滿希望的故事。
故事女主角是譚彩鳳,今年56歲,患上末期乳癌。如果說人生是一場戲,她所主演的一定是場悲劇。
重度抑鬱症的二十年
36歲那年的彩鳳,突然遭受了三重打撃:媽媽被確診為末期肺癌,不夠一個月就離世;之後又發現爸爸同樣患上末期肺癌,幾個月後也離世了;同一時間,知道了結婚十多年的丈夫出軌:「我相信如果丈夫出軌,對女人嚟講,一生嘅烙印係唔會忘記。」
短時間內人生完全垮掉,彩鳳曾企圖衝出馬路自殺,幸好被妹妹阻止。精神科醫生確診她患上嚴重的抑鬱症,令本身是社工的彩鳳很難接受,「能醫不自醫」的痛苦令她過了一段時間便私下停藥。
童年曾被性侵
雖然從自殺邊緣被拉回來,但命運似乎並沒有放過彩鳳,離婚後和前夫購置的物業變成負資產,最後她被迫破產,換來的是抑鬱症發作,醫生更發現她患上「驚恐症」。
「去到地鐵站,嗰種好多人嘅感覺,令我好窒息,我呼吸唔到,覺得好辛苦,好想快啲逃離現場。」彩鳳憶述時仍略帶激動。在治療過程中,彩鳳發現自己驚恐的源頭,是年約三歲時被親友性侵的經歷,「咁細你唔會識去表達,但係嗰種驚恐就潛伏喺我心裏面,原來係一世咁不斷影響我。」
而作為家中大姐姐的她,因為父母是聾啞人士,她從小便要當起「代言人」角色,要與陌生人及成年人打交道,就算內心很害怕亦要去做,更漸漸變成了習慣:「變成如果老闆叫我做嘢,我唔識拒絕,我永遠係接、接、接,可能已經係超負荷自己都唔知。」
患上末期乳癌
長時間的超負荷,加上三次的抑鬱症發作,當心靈最需要扶持的時候,癌魔卻找上門來,彩鳳發現自己患上末期乳癌,現時癌細胞已經入骨:「一開始嘅時候,一樣都係會驚、會好唔開心,但係回過神來、鎮定之後,我就覺得應該要好好咁去打呢場硬仗!」
或許,當人生去到每日都在倒數的時候,心境會變得不一樣:「好神奇嘅係,當癌病出嚟嘅時候,反而好短時間,就將我嘅抑鬱情緒病覆蓋咗。」
生日會暨「纓紅宴」
這兩年來的抗癌路,每月兩萬元的醫藥費,彩鳳已負擔不起租樓,而兩個妹妹已各有家庭,幸好身邊仍有很多好友,願意為她提供容身之所:「我2011年就申請單人公屋,依家仲輪候中,我可能死咗都未輪到我上樓。」
彩鳳很明白,愛要及時,相見亦要及時。她相信能趕及離世前再見至愛已算無憾,所以趁自己還有精神,打扮得漂漂亮亮和家人影「全家福」。又在9月生日時,將生日會當成「纓紅宴」:「我自己知道生命嘅狀態,所以我珍惜每一次可以相聚同見面嘅時間。我覺得我在生時你願意嚟見我,比我離世之後,你嚟參加我嘅喪禮,對我嚟講係更加富有意義。」
音樂會般的喪禮
她更已經為自己的喪禮作好準備:「我瞓喺棺材嘅時候,都要做一個靚靚公主,好靚嘅,唔需要愁容滿面,我要搵一個最好嘅化妝師,幫我化一個最靚嘅妝!」能夠豁達笑對死亡,一切都是來自愛:「我要為自己安排身後事,我覺得係對自己一個好負責任嘅態度,亦都係對我屋企人一個愛嘅表現。」
彩鳳很喜歡音樂,所以選定《星球大戰》作為瞻仰遺容時播放的歌曲,「幾有氣勢呀...音樂係我鍾意嘅嘢,當我喺另一個國度,你哋就喺地上一齊參加一場音樂會,我覺得會係我人生裏面,一個最佳、完美嘅句號。」
出書圓夢 延續義工夢
彩鳳說,原本一年前就應該已經離開,但由於她參與了醫院的「白老鼠」計劃,正在試一些治療乳癌的新藥,能活到今天,她說每一天都是「賺緊」的。她深深明白到生命有限,唯書本不朽,出版自傳成為她其中一個「遺願」。「我想寫出自己五十六年人生嘅高與低、苦與樂,點樣去克服種種困難,希望帶畀社會一啲正能量,亦畀屋企人、朋友留作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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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自傳的書名簡單直接,叫《活得精彩》,封面的語錄是:「欣賞不完美當中的完美,放過自己、善待自己,活在當下,珍惜一切,凡事感恩。」彩鳳形容:「能完成呢本書,我覺得我嘅人生已經超額完成,死而無憾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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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情況下,尋求協助的管道也會有所不同,大家時常混淆 精神 科醫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社工 師,這幾位專業人員的 角色 。 ... <看更多>
精神社工角色 在 在自殺或精神疾病的社區關懷訪視制度,無論職稱是心衛社工 的推薦與評價
但是,社安網從1.0 到2.0 計畫至今,從「心衛社工」的角色設定與員額配置,顯示中央的思維依舊侷限在社工背景,變相將政策錯誤的壓力轉嫁給一線社工,更無助於深化跨 ... ... <看更多>
精神社工角色 在 想知道醫務社工和精神科社工的不同 - 醫事人員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想知道醫務社工和精神科社工的不同. 醫事人員. 2019年11月20日20:12. (不知道發在這邊可不可以,如有發錯版跟我說一下)最近要選實習了QQ雖然都有上過這兩科的課,但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