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哀歎、不解「部隊的士官長都沒那麼老了,是要我回去貢獻什麼」?原來他是...哈哈哈~
#教召 #士官長 #義務役士官 #中士 #退伍 #特種 #雙薪 #國防部 #後備指揮部 #除役年齡 #PTT #YAN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的推薦目錄: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哲夫公法教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問題] 義務役士官差很多早說為什麼不早說? - 看板Militarylife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請問義務役下士的除役年齡?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解讀國軍軍事新聞- 如果現在就要打仗了,你除役了沒 ...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獨家新年驚嚇?士兵「被升官」 除役年齡延長14年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 ...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2023-在Facebook/IG/Youtube上的焦點 ...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軍事資訊站-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ptt的推薦與評價,PTT、DCARD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軍事資訊站-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ptt的推薦與評價,PTT、DCARD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Re: [問題] 義務役幾歲除役?- 看板Militarylife - Mo PTT 鄉公所 的評價
- 關於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Directx9 0c 下載youtube - 2023 的評價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新新聞周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網友推測,目前國軍官多兵少,萬一戰爭開打,勢必連預官都會被徵召!
對此,後備指揮部回應了...
🔔 加入新新聞Telegram頻道,熱門資訊一手掌握!→ bit.ly/3c6Pi5b
💥 國際政經強強聯手,風傳媒x華爾街日報,給您最權威的中英日全球新聞!→ bit.ly/2tehBg1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哲夫公法教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憲法】釋字490的故事
quote:
"楊承璋從小就知道,長大後有一天會去坐牢。21歲那年,果然被判10年重刑。 他是「耶和華見證人」教友,這個教派堅守和平與中立,不參加任何軍事活動,包括服兵役,因此在早年的台灣不時被指為邪教。其實歐洲早有「替代役」,台灣的教友們卻仍必須因此入獄,不少人甚至反覆坐牢,直到2000年替代役實施才解套。 信仰是個難題,遠方的中東正瘋狂殺戮。誰是真理誰是妖魔永遠難斷,但他們的故事也許能成為其中一面鏡子,供人們凝視思辨。"
影片:http://www.nextmag.com.tw/magazine/people/20140813/6457629
釋字第490號(88年10月01日)
解 釋 文: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為憲法第二十條所明定。惟人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憲法本身並無明文規定,有關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應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法律定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設,且無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之效果。復次,服兵役之義務,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且為大多數國家之法律所明定,更為保護人民,防衛國家之安全所必需,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及第十三條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並無牴觸。又兵役法施行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同條第一項判處徒刑人員,經依法赦免、減刑、緩刑、假釋後,其禁役者,如實際執行徒刑時間不滿四年時,免除禁役。故免除禁役者,倘仍在適役年齡,其服兵役之義務,並不因此而免除,兵役法施行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因而規定,由各該管轄司法機關通知其所屬縣(市)政府處理。若另有違反兵役法之規定而符合處罰之要件者,仍應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規定處斷,並不構成一行為重複處罰問題,亦與憲法第十三條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相牴觸。
理由書:
現代法治國家,宗教信仰之自由,乃人民之基本權利,應受憲法之保障。所謂宗教信仰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國家不得對特定之宗教加以獎勵或禁制,或對人民特定信仰畀予優待或不利益,其保障範圍包含內在信仰之自由、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內在信仰之自由,涉及思想、言論、信念及精神之層次,應受絕對之保障;其由之而派生之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則可能涉及他人之自由與權利,甚至可能影響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社會道德與社會責任,因此,僅能受相對之保障。宗教信仰之自由與其他之基本權利,雖同受憲法之保障,亦同受憲法之規範,除內在信仰之自由應受絕對保障,不得加以侵犯或剝奪外,宗教行為之自由與宗教結社之自由,在必要之最小限度內,仍應受國家相關法律之約束,非可以宗教信仰為由而否定國家及法律之存在。因此,宗教之信仰者,既亦係國家之人民,其所應負對國家之基本義務與責任,並不得僅因宗教信仰之關係而免除。
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等基本權利乃國家重要之功能與目的,而此功能與目的之達成,有賴於人民對國家盡其應盡之基本義務,始克實現。為防衛國家之安全,在實施徵兵制之國家,恆規定人民有服兵役之義務,我國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即係屬於此一類型之立法。惟人民如何履行兵役義務,憲法本身並無明文規定,有關人民服兵役之重要事項,應由立法者斟酌國家安全、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法律定之。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四十五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第四條規定:凡身體畸形、殘廢或有箇疾不堪服役者,免服兵役,稱為免役;第五條規定:凡曾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者禁服兵役,稱為禁役。上開條文,係為實踐國家目的及憲法上人民之基本義務而為之規定,原屬立法政策之考量,非為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而設,且無助長、促進或限制宗教之效果。復次,男子服兵役之義務,並無違反人性尊嚴亦未動搖憲法價值體系之基礎,且為大多數國家之法律所明定,更為保護人民,防衛國家之安全所必需,與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及第十三條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並無牴觸。
兵役法施行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同條第一項判處徒刑人員,經依法赦免、減刑、緩刑、假釋後,其禁役者,如實際執行徒刑時間不滿四年時,免除禁役。故被免除禁役者,倘仍在適役年齡,其服兵役之義務,並不因此而被免除,兵役法施行法第五十九條第二項因而規定,由各該管轄司法機關通知其所屬縣(市)政府處理。若另有違反兵役法之規定而符合處罰之要件者,仍應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規定處斷,並不構成一行為重複處罰問題,亦與憲法第十三條宗教信仰自由之保障及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不相牴觸。又犯罪判處徒刑在執行中者,停服現役,稱為停役。停役原因消滅時,回復現役,稱為回役。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及同條第二項定有明文。至於回役之程序如何,兵役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祇分別規定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常備兵、補充兵在現役期間停役者,為後備軍人,應受後備管理而已,初無關於回役之技術性之程序規定。惟回役核其實質,仍不失為後備軍人平時為現役補缺之性質,依兵役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自得對之臨時召集。行政院訂定發布之召集規則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乃規定,停役原因消滅,回復現役,得對之臨時召集,並未逾越兵役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範圍,亦未增加人民之負擔,核與憲法法律保留之原則,並無不符。本於同一理由,同規則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補服義務役期之臨時召集之規定,亦與憲法保障人民權利之意旨無違,併此指明。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請問義務役下士的除役年齡?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1、二級上將:70歲。 · 2、中將:65歲。 · 3、校級軍官及士官長:58歲。 · 4、尉級軍官及士官:50歲。 · 5、義務役士兵:36歲。 · 6、 志願役士兵:45歲。 ... <看更多>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解讀國軍軍事新聞- 如果現在就要打仗了,你除役了沒 ... 的推薦與評價
依據:兵役法第3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5條及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第42條。 公告事項: 一、茲公告104年各階除役年齡如下: (一)二級上將 ... ... <看更多>
義務役士官除役年齡 在 [問題] 義務役士官差很多早說為什麼不早說? - 看板Militarylife 的推薦與評價
好奇問一下
我真的很想問國防部
義務役士官
要50歲才除役
義務役士兵
只要36歲就可以除役
義務役士兵
超過八年就不用再教召了
但義務役士官
還要延長到12或是更久
看國防部心情
我真的很想問
你們 當初 為什麼不早說
當初 講清楚嘛
當兵的時候 都還是年輕人 誰知道
應該用個文件 白紙黑字 要當義務役下士
權益是什麼、
義務是什麼、
教召延長多久、
幾歲除役
讓大家一清二楚 確定要當下士的
請簽名
你們叫人家當義務役士官
就要 講清楚 說明白嘛
我們只是義務役好嗎?
義務 義務 義務
不是「志願役」好嗎?
「義務役」應該統一36歲除役
以及
教召 要延就一起延 不延就都不要延
什麼叫做義務役士官延長到12年
義務役士兵不用
那你們早說嘛
當時就說嘛
都退伍多久了才來這套
早說
為什麼不早說
早知道會這樣搞
打死我都當兵就好
沒事當什麼下士
早說
為什麼不早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38.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life/M.1635843169.A.699.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