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知道今天是 #921地震 22 週年,但你知道今天也是「#100行動聯盟」成立 30 週年嗎?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 於 1935 年公佈實施,明訂「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將面臨刑罰。在威權時期,這項法條可說是政府箝制人民言論、結社自由的工具。
1991 年 9 月 21 日,中央研究院院士 #李鎮源、臺大經濟系教授 #陳師孟、臺大法律系教授 #林山田、台教會秘書長 #廖宜恩 等多位學者於臺大校友會館召開「100 行動聯盟」成立大會,以廢除《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釋放政治犯作為主要行動訴求。同年 10 月 8 日,聯盟成員前往中(華民)國國慶閱兵台進行「反閱兵、廢惡法」的 #非暴力抗爭行動演練,卻被軍警毆打、強制驅離。
雖然非暴力抗爭行動最後以失敗收場,不過在聯盟持續施壓下,立法院終於在 1992 年 5 月 15 日通過《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修正,表明只有 #暴力行為 才會構成內亂罪。臺灣從此才找回言論自由,異議 #黑名單 也隨之解除。
臺灣的自由民主可謂得來不易。在家賞月的同時,也來看看臺灣的故事吧!
📖刑法 100 條與 100 行動聯盟|https://waa.tw/ExuIeO
📖柔道男神警察大學長林山田| https://waa.tw/qKA5Sm
📖100 行動聯盟命名者廖宜恩|https://waa.tw/0JxITV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罷韓成功,最後的同意票高達93萬票,很多高雄人非常的驕傲。因為罷免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台灣史上第一次直轄市長罷免成功,你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羡慕,我們家就有一個,我那老美老公蘿蔔頭,聽到高雄罷韓成功,羡慕到流口水流滿地,我都要去拿拖把來拖地了,他就很不平衡為什麼台灣可以罷韓,這個人還可以天天在白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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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紀實pt.1】美國《台灣關係法》也適用於金門、馬祖
🔺【多維新聞】綠連江縣黨部主委:金門馬祖也適用美國「台灣關係法」
https://tinyurl.com/ydrkvs28
🔺【自由時報】面對非傳統安全威脅 李問:強化海巡能量有其重要性
https://tinyurl.com/bfhcpjkw
美國跟國際社會持續關心金門、馬祖,台灣有部分言論說美國的《台灣關係法》不適用金馬地區,是錯誤觀念,《台灣關係法》是適用「台灣治理當局」所有實質治理地區。
《台灣關係法》第15條,除了正面表列台灣跟澎湖之外,未正面表列蘭嶼、綠島等其他島嶼。但是,法條內也提到《台灣關係法》適用對象是「台灣治理當局」(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以及「台灣治理當局」的「政治分支機構」跟其他「機構」(political subdivisions, agencies)。金門縣政府跟連江縣政府,當然是「台灣治理當局」的分支機構。
美國對「台灣治理當局」的想法,在《台灣關係法》就有寫,是1979年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政府」的政府。所以《台灣關係法》適用「台灣治理當局」所有實質治理地區,並未刻意排除金馬。
要注意的是,《台灣關係法》並非防禦條約,並非用領土概念在進行思考,而是美國跟台灣政府進行規範跟互動的法律,並界定美國政府跟台灣各級政府、美國政府跟台灣人民的關係。
金門與馬祖地區從1955至1979年代都有美國駐軍,金馬地區到現在,美國仍持續關注,包括美國在台協會(AIT)前處長酈英傑(Brent Christensen)於2020年赴金門追思八二三砲戰,AIT前發言人孟雨荷(Amanda Mansour)2021年前往馬祖,參觀過去的軍事設施,還在昔日軍事坑道裡面高歌「Stand by me」(與我站在一起),並到馬祖高中與青年學子演講交流。
另外加拿大駐台代表芮喬丹(Jordan Reeves)三月也造訪馬祖,登上台灣海巡署的船艦,這顯示美國與國際社會持續關心金馬。
#台澎金馬團結一心
#民主站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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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早仔發這篇回顧敢若去 hőng 檢舉
佇遮重發&全文備份
兩週年,母語人閣 ài 繼續拍拚
#母語復振 #母語正常化
#中華語毋是台灣人ê預設值
〔全文轉〕
【抗議台大合作社語言戒嚴,呼籲校方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 】
昨日(7/30)台大員生合作社召開本屆第二次理事會。會議中,理事孫博萮使用台語發言,竟遭主席施秀惠惡言遏止,施秀惠甚至大力拍桌向孫博萮大喊「你不要說話」。我們認為,此舉嚴重違背《國家語言發展法》所保障的語言平權,作為台大的學生 ,我們要求台大員生合作社理監事會即刻廢除「語言戒嚴」,會議主席施秀惠與理事官俊榮也應為會議中不適當的言行道歉。
針對當日會議主席、台大生科系教授施秀惠在會議中大力拍桌,並用手指著孫理事說出「你沒有資格發言」與「請你閉嘴」等言論,施秀惠表示,之所以用主席職權禁止孫理事以台語發言,是因合作社理事會已於 6/14 的會議中,表決通過由農經系官俊榮教授理事所提出的「日後理事會會議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動議案。
本次會議(7/30)中,始作俑者官俊榮理事亦發言,其將講台語比喻做抽菸:「你有抽菸的自由,但不能侵害到別人的自由,因此會有菸害防制法、禁煙區」,並表示不反對孫理事私底下講台語,「但不能侵害到其他人開會的自由」。官理事將台語類比為對人體有害的菸之發言,實是反映其對台語使用者深刻的鄙夷,同時,我們也難以想像在民主化與轉型正義的時代,竟然還能從最高學府的教授口中聽到說出這種歧視性言論。
合作社的理事們不懂的是,他們在 6/14 通過的「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決議,早已經違反《國家語言發展法》。2018 年底通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中,規定台灣國家語言包含了台語和客語、原住民族族語等本地語言,國家語言一律平等,且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因此,官俊榮、施秀惠等教授顯然違反《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條文內容和立法精神。
《國家語言發展法》是台灣對過往威權時代文化政策的重大反省,也是邁向國際全球化時代的重要里程碑。台灣即將在 111 學年度開始將國家語言列入十二年國教的課綱中,破除學校教育中的華語霸權,給予各個台灣國家語言實質的平權。而當台大學生已在熱烈討論是否廢除獨尊華語的「大一國文」必修課程,讓各種語言能在學術殿堂平等地被使用時,卻還有台大的教授固守著華語霸權的思維,甚至發表歧視台灣人母語的言論。
因此我們訴求,台大員生合作社理監事會應即刻廢除在 6/14 會議中通過的「以國語作為交流語言」之決議,尊重台灣國家語言被使用的權利。且會議主席施秀惠與理事官俊榮,也應為會議中不適當的言行道歉。此外,我們更呼籲台大校方對此事件做出回應,並發揮台大的社會責任,要求台大校級單位與關係組織實際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
附錄:《國家語言發展法》條文:
§ 3 本法所稱國家語言,指臺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臺灣手語。
§ 4 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
§ 11 國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其選擇之國家語言。
台大學生組織共同聲明:
台大台語文社-ntutgbs、台大大新社(大學新聞社) 、台大意識報 、 臺大學生會文化部語言平權小組、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 臺灣大學文學院學生會 、 史志:台大歷史系學生會學術部 、 台大濁水溪社
{博萮佇遮再次感謝友志 ê 聲援}
https://www.facebook.com/1834715526563493/posts/2309976579037383?s=100000485136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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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罷韓成功,最後的同意票高達93萬票,很多高雄人非常的驕傲。因為罷免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台灣史上第一次直轄市長罷免成功,你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羡慕,我們家就有一個,我那老美老公蘿蔔頭,聽到高雄罷韓成功,羡慕到流口水流滿地,我都要去拿拖把來拖地了,他就很不平衡為什麼台灣可以罷韓,這個人還可以天天在白宮正事不幹,天天在....發推特 ?
像蘿蔔頭這樣在搥胸的人,全球至少有一億多,差不多美國一半的人口而已啦。
最近有很多美國人的挫折達到新高點。先是成為全球最大疫情國,讓大家懷疑美國的醫療制度,失業率高漲,讓大家懷疑美國的經濟制度,非洲裔佛洛伊德的死亡事件,讓大家懷疑美國的警察制度,後續的暴動,讓人懷疑美國的教育制度。
6月1日傍晚,民眾在白宮旁的拉法葉廣場和平示威,原本一切好好的,但就在6點半的時候變了調,大批全副武裝的軍警,突然開始向示威者推進,丟催淚瓦斯和閃光彈驅趕人群,武警和士兵手持盾牌、強力清場,連澳洲記者都莫名被揍。
就在示威者驚慌逃竄時,川普在白宮裡召開記者會,強調「法律與秩序」,揚言派軍隊鎮壓,講完還一路走去拉法葉廣場隔壁的「聖約翰教堂」,高舉女兒伊凡卡幫他準備的聖經「擺拍」,連聖經都沒打開,也沒進去禱告,單純像網美一樣拍拍照,拍完收工。
看到這裡大家才恍然大悟,你叫軍隊向人民動手,只是因為你想要在鏡頭前看起來很威武 ?想看起來很威武就學我們善子去修片就好了啊,幹嘛要搞得像軍事強人 ?
不幸的是,川普就是喜歡軍事強人,他說俄羅斯的普丁有男子氣概,羨慕習近平成為終身主席,連北韓的金小胖他都說是既能幹又成熟,成熟 ?really? 至於菲律賓杜特蒂,他還是個俗辣。
但這件事情發生後就讓很多人開始擔心,這是不是美國走向強人政治的開端 ?
為什麼美軍在示威中扮演的角色那麼敏感呢?我們來看一下「使用手冊」。
我們先講大前提,美軍成立245年來一直是無黨派、不問政的,他們維護的是憲法,保障的是美國人民,不是專門替總統服務的部隊,更不是川普的私人保鑣。這幾點在入伍誓詞裡就說得很清楚了:
「我范琪斐鄭重宣誓,我將支持和捍衛美國憲法...我將依據《軍事司法統一法典》,服從美國總統的命令,服從軍官對我的命令...」
幫各位畫個重點,第一:美軍支持捍衛美國憲法;第二:服從美國總統和上級命令,前提是要遵守《軍事法》。而士兵也會被再三告知,他們被容許抗命,拒絕「非法、不道德或錯誤」的命令,所以才會有像大美國英雄主義片裡面演的,士兵勇敢違抗上級指示,結果成功化解危機這樣的情節。
就是因為超脫黨派的傳統,再加上制度設計上,讓美國軍人多了一些能抗拒的空間,這使得美軍在人民心中形象一直非常崇高,根據蓋洛普年度民調顯示,有高達73%的美國人信任軍隊,是榜單中最受信賴的單位。比公務員,甚至司法系統還要更中立。
所以當天川普,只為了擺拍就叫軍隊打人的做法,很多人就開始質疑,軍隊的中立性是不是也開始鬆動了。像是清場當天陪川普走向教堂的,除了把城市稱作「戰場」的國防部長埃斯柏,還有身穿迷彩服的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麥利,麥利身為上將、總統的高級軍事顧問,卻在清場當時穿戰鬥服和川普「同框」,被外界質疑軍方悄悄選邊站,讓軍方形象跌到谷底,逼得麥利寫公開信重申捍衛憲法、保障集會言論自由。
既然美軍本來應該要聽憲法的,那憲法怎麼說呢?
其實要維持各州州內秩序,基本上是各州州長才有這樣的權限。根據1878年「民兵團法」(Posse Comitatus Act)的規定,聯邦軍隊是不能拿來用在國內執法的,最多只能用來被動防禦,或是在有警察的情況下,從旁協助執法。
但凡是規則必有例外,1807年《暴亂法》規定,萬一發生嚴重動亂,美國總統有權不經過州政府同意,直接派出「正規軍隊」在國內維穩。不過歷史上美國總統只要動用《暴亂法》,都是爭議無法擋。最近一次是1992年老布希派兵平定洛城暴動,但當時是加州州長說他罩不住了,向中央求助。而2005年卡崔娜風災後,紐澳良陷入無政府混亂局面,但當時的總統小布希就糾結了,他不想讓外界覺得他凌駕於地方首長上,最後還是拒絕動用《暴亂法》。所以萬一川普真的要援引法條「強行派兵」,鎮壓示威者,也不是不可以啦,但就會很難看,不只州政府會覺得自治權被損,軍方也一萬個不願意。
清場爭議後,國防部長埃斯柏,趕快說他不支持動用《暴亂法》,顯然感受到軍方壓力。既然聯邦軍隊不能用在國內執法,這次清場的是誰?
其實當天出動的主要是「國民警衛隊」,俗稱「國民兵」。但這些國民兵,既是國民又是兵。但是這只是後備軍力,平常各有各的職業,利用周末時間進行訓練,緊急時才調用。訓練跟正規軍隊不同,但有時也會出正規軍隊不會出的包。像電影藍波裡,最後跟藍波對峙的就是國民兵。美國50州加上華盛頓特區以及海外領地,都有自己的國民兵,而且各州可以透過法律調派,和需要總統授權的聯邦軍隊不同。不過當時維州、紐約州聽到川普打算徵調數千名國民兵,覺得苗頭不對,叫停了派遣計畫,因為對川普來說,徵調國民兵只是「象徵性」的秀秀肌肉,但已經被各界視為「獨裁分水嶺」,尤其被退役軍官痛批「越界」。
當天動員的執法人員包羅萬象,街上還能看到美國緝毒局人員,是打算清場順便抓毒販嗎?有些武裝人員甚至連制服都沒穿,不知道替哪個單位效力,難道是黑警嗎?
當我們在討論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時候,我們看的不是這個國家的投票機制,而是看這個國家能為人民保障多少自由, 以及能防止多少來自政府的暴力。
這是為什麼川普用軍隊來清場,即使沒有太多人傷亡,都可以造成軒然大波,因為在很多美國人的民主素養裡,這件事已經跨過了紅線,必須要馬上被制止。所以你覺得美國在走上極權國家嗎 ?歡迎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你的想法。
這週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拉法葉清場 #美軍選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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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半個公眾人物,應該要發聲嗎?
那天6月9,人在高雄,整天沒有外出,看著不同新聞媒體的直播。香港有103萬市民不怕辛苦,走出來汗流浹背的遊行了一天。但當晚林鄭回應說不會撤回修訂引渡法條件,令很多香港市民憤怒,亦發動了罷工、罷學、罷市作抗爭的回應。
6月12日,參與了在高雄合法的反引渡法集會聲援,由早上至晚上,靜坐抗爭了8小時,日曬雨淋很辛苦,坐得骨痛了兩天,但也不夠香港走出來的市民辛苦。
集會當天播放著香港各媒體的直播,一枚又一枚的催淚彈,一發又一發的布袋子彈。然後愈來愈多台灣的朋友參與集會靜坐的抗爭,為香港打氣,初步估計,高雄晚上的集會多達300人參與。
在那天,我哭得像豬蹄一樣。很心痛為什麼香港會變成這樣,亦為自己不在香港很反感和感到生厭。
當天晚上,即使身邊所有的朋友也勸喻我,但我實在放不下香港。原本是6月22日才回香港,但也執意買了第二天晨早的機票,飛回香港。
或許你對香港現在的抗爭會有不同的看法,會有不同支持或反對的行動。但在社會上,每個人也有自己的角色,每個人也不一樣,所以每一個也是獨特的。你可以支持、可以反對、可以不認同、可以有自己的見解或不同的發聲方法,但在文明民主自由的社會,不是互相斥罵,而應該是互相尊重、互相協調,才能形式健康的社會。
你可以是和平派、衝擊派,甚至是反對派,正如我剛才所說,每個人也有自己的角色。
和平的抗爭當然是理想中的最好,不會有任何人受傷,又能成功抗爭。但是當權者一次又一次無理的打壓,忽略103萬人和平遊行的聲音,導致市民憤怒,甚至有升級的行動,但請問這真的完全是示威者的錯嗎?
在那些強權的國家,是單以和平的抗爭,就能成功爭取基本人權、自由?孫中山的革命、柏林圍牆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現在的香港,我們應該團結,和無理、強權的打壓作出聲音。團結不一定會勝利,但不團結便一定會輸。
身為香港人,我們有責任守衛香港,不管你是前峰的示威者、和平抗爭者、或者是其他行動的市民,那管你是反對者,也請你為香港發聲。
我知道這一條影片、這數天Instagram上不斷的Story、還有現在這篇文章,也會對這我們有很深遠的後果。或許有一天,CatGirl會被消失了,又或者因此而無理被引渡了,但我很愛香港,我捨不得放下香港。
我們也出來發聲了,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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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 #香港是我家 #自由的空氣
言論自由法條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大家又都活見鬼了嗎?
且先不論搜索票要法官簽名、證人傳票應提前送達等程序問題,台北地方法院1月4日對媒體宣稱,經向台北地檢署查證,「王炳忠等七人未曾向檢方聲請發還扣押物」。
天啊!我明明在去年12月29日就向台北地檢署遞交「刑事聲請發還扣押物及發給證人日費及旅費狀」,翌日因發現有法條數字寫錯又再親赴北檢遞了一次,中天記者還隨行跟拍,我手上還有蓋了北檢收發章的副本,難道我們都活見鬼了?!
到底是北檢騙北院,還是北院推責任,都不能給個說法嗎?北檢1月2日即能召開記者會,看來效率頗高,怎麼去年就遞的狀還不受理嗎?天天有不明人士放話「爆料」,讓輿論公審我們這些「證人」,而我們主動要求由法院「公審」給大家看,開放「證人」與「被告」對質,法院又說涉及國安不可以?!連當年美麗島都公開審理,現在是比戒嚴時代還不如嗎?
同時拜託政府能否給我們一介平民說清楚,到底怎樣叫「通敵」,怎樣叫涉犯國安?央視登個廣告都說危及國家安全,那到底赴陸創業行不行?賣書行不行?架個網站宣揚統一行不行?台商、台青享受大陸補助優惠行不行?
王炳忠認證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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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5講授於東吳法學院1504 #網路無遠弗屆#跨國訴訟#網路與民主政治#編輯 自由 #網路非公共論壇#網路色情#憲法#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與政府. ... <看更多>
言論自由法條 在 [新聞] 鄭運鵬告輸還被勸「離苦得樂」!怒嗆法官-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1.媒體來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006/2597216.htm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鄭運鵬告輸還被勸「離苦得樂」!怒嗆法官:迷信高於法條是悲哀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因不滿,被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徐千晴嘲諷「猶如詐騙集團」,憤而提告
求償60萬元並刊登判決要旨,但被台北地院判敗訴,且法官還在判決書中寫道「一個人永
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是莫大的悲哀」,勸所有被他人言論所苦的人,離苦得樂。對此
,鄭運鵬5日晚間也回擊,「台灣有這種迷信宗教高於法條證據的法官,是民主法治國家
莫大的悲哀。」
鄭運鵬5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他在2017年就質詢過,「好為人師、教忠教孝的法官,
不是好法官,是好主觀,難怪社會鄙視恐龍法官」,對於台北地院法官以宗教語言判決徐
千晴免賠,架空名譽權核心內涵,還要他「離苦得樂」吞下去,他只能說「尊重他身為法
官判決的權力,我對於判決見解嗤之以鼻」。
鄭運鵬痛批,首先徐千晴的污衊言論基礎,來自於他根本沒有委託的徵人資訊,被告當庭
也承認沒有查證,「既然沒有事實,她如何合理評論?」其次,法律和法庭前,立法委員
與所有人一視同仁,立委和被告一樣對等而沒有特權,「因此,法官以什麼法條來要求我
應該『離苦得樂』?以什麼法條放過造謠抹黑、濫用言論自由的法律系畢業發言人?」
鄭運鵬質疑,如果論語、宗教信仰可以拿來心證,「那何須法律?何須證據?何須法官?
」他認為這一個判決猶如司法詐騙集團,「還請承審法官甘之如飴、離苦得樂。」
鄭運鵬也強調,他一定會上訴,捍衛法律授予的人權,不然未來民意代表被恐嚇、被污衊
將成為常態。
6.備註:
中國鵬惱羞成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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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02.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6562420.A.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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