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IT將有兩大變革!衛福部宣布電子病歷交換中心要改為FHIR架構,還要送草案讓電子病歷上雲
衛福部資訊處處長龐一鳴日前在臺灣資安大會上,宣布要將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架構改為FHIR交換架構,以符合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此外,衛福部還要放寬電子病歷存取權,將允許醫療機構將電子病歷上雲代管。目前衛福部正修改法規,接下來要公開草案、徵詢外部意見。
文/王若樸 | 2021-05-08發表
衛福部資訊處處長龐一鳴表示,衛福部計畫將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架構改為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FHIR,他將這種以FHIR格式交換的電子病歷,稱為新世代電子病歷,由4大元素組成。
為強化醫療資安體質,衛福部資訊處處長龐一鳴6日在臺灣資安大會上重磅宣布,衛福部要擁抱HL7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FHIR,將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改為FHIR交換中心,來降低眾多接口產生的資安風險;此外,衛福部也要放寬電子病歷存取權,將允許醫療機構上雲代管,目前正修改法規,接下來要公開草案、徵詢外部意見。衛福部希望藉這些做法,強化醫療資安防護基礎,一方面也希望臺灣醫療資料與國際接軌,要讓國內醫資廠商用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出國「打國際盃」。
從公共衛生看醫療資安,得先養好體質才能預防資安事件
公共衛生出身的龐一鳴指出,醫療資安有如公衛和預防醫學的三段五級策略,公衛中的三段是指人生病的三階段,從無症狀或易感染狀態,到臨床病徵出現,再到傷殘或死亡的階段。這三階段對應到醫療資安,就是無症狀或被刺探狀態;出現弱點、發生資安事件;以及資料遺失、橫向擴散和系統癱瘓。
面對發病過程,公衛有5種策略來應對,像是促進健康、特殊防護、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限制殘障和減少死亡,以及最後的復健。「醫療資安也是如此」,龐一鳴舉例,醫療機構平時就應養成健全體質、蒐集情資來預防事件,並定期進行弱點掃描、做好特殊防護,再來才是資安健檢、加入監控機制(SOC)即時修補問題,達到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的效果。
要是發生資安事件,醫療機構也要透過通報應變機制(如ISAC、CERT),來降低資安事件帶來的衝擊。最後一步,則是事件後的復原鑑定。(如下圖)
在這5種做法中,過去,衛福部已在資安事件處理有所著墨,包括近幾年建置的醫療資安情資分享與分析平臺H-ISAC,讓關鍵基礎設施醫院(CI醫院)加入,透過緊急應變處理(CERT)和聯合監控(SOC)等機制,來鞏固醫療資安聯防。
現在,龐一鳴則回過頭聚焦5級策略中的第1級,要培養好所有醫療機構的資安體質,來降低事件發生的可能。「醫院養好體質,可避免未來可能遇到的資安問題,」他比喻,就像這次疫情期間,民眾落實戴口罩,不只防疫,也防止其他耳鼻喉科相關疾病,連健保數據都顯示去年相關門診就醫次數大幅下降。
養體質第一招: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改為FHIR架構
同理,為防止病從口入,衛福部打算將醫療院所的「口」防好,也就是簡化電子病歷的交換架構。龐一鳴指出,電子病歷是醫療機構和政府單位最常交換的資料,這些單位包括健保署、國健署、EEC、疾管署、地方衛生所等,由於這些單位彼此不互通,醫療機構得針對不同單位,採用不同交換標準,並配合不同網路工具來執行。
過去,健保署多年來每每針對不同專案,開設專屬VPN來建立加密的資料交換環境,來給醫療院所使用。然而VPN一多,就容易產生資安風險。
因此,龐一鳴認為,要是能先將EEC交換平臺改為FHIR交換平臺,採用主流的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HL7 FHIR,就能簡化交換流程,不必一對一客製化介接,連帶簡化醫院需使用的網路工具,減少破口出現。他希望,藉由衛福部EEC率先改用FHIR,帶動其他單位擁抱FHIR,跟上國際趨勢、進一步簡化資料交換工作。(如下圖)
他將這種以FHIR格式交換的電子病歷,稱為新世代電子病歷,並由4大要素來推動。首先是資料標準,也就是要將新舊標準平行轉移,讓EEC先採用FHIR、健保署仍採用舊標準,爾後再調整;同時,龐一鳴也要藉此將衛福部內的資料交換,改以電子病歷為單位。(如下圖)
第2要素是連結跨部會資源,透過經濟部補助一年一度的臺灣FHIR聯測,來推動FHIR普及,同時也要協同經濟部輔導廠商的FHIR產品服務等。
再來是透過產官學合作,來發展醫療機構所需的FHIR資料格式轉換工具,以及培育FHIR人才資源。最後則是新世代電子病歷的交換應用,比如發展交換平臺,來試做疫苗護照等應用。
疫苗護照FHIR新機遇,未來還能推廠商打國際盃
龐一鳴坦言,疫苗護照是衛福部擁抱FHIR的另一個契機。目前,WHO、歐盟和世界多國都已倡議推行疫苗護照,要讓民眾透過App,出示自己在該國接種疫苗的證明,來加速出入境和進出特定場所的身分檢查。而這款App,就需要與該國衛生部門資料串接,而他們用來串接接種資料的交換標準,「就是FHIR。」
對臺灣來說,要加入國際疫苗護照行列,就得用FHIR來串接電子病歷中的疫苗接種紀錄。但龐一鳴指出,過去以來,臺灣醫療院所電子病歷交換的主要對象,一直是健保署,因此交換架構是臺灣健保署專用,而非國際通用。於是,要與國際串接資料,臺灣勢必得採用FHIR。
他認為,疫苗護照是臺灣練兵FHIR的大好機會,也能順勢將「國際標準轉化為國內標準。」他期望臺灣趁這次機會實現3個目標,也就是做好FHIR疫苗護照,再來是醫療機構採用FHIR國際標準,讓國內醫學研究更容易與國外互通,最後是臺灣醫資廠商大規模採用FHIR,讓自家產品不再只是臺灣標準,而是遵循放諸四海皆準的國際標準,如此才能「打國際盃。」
龐一鳴指出,這項計畫也已知會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和數位政委唐鳳,盼能落實。
養體質第二招:允許電子病歷上雲託管,放寬存取權
接下來,衛福部養好醫院資安體質的第二招,是要放寬電子病歷存取權,允許電子病歷上雲代管,再由政府監督雲端業者和代管業者。這是因為,對臺灣眾多的專業小型醫療院所來說,管理醫療相關資料十分耗力,委外處理要是出事了,廠商不負法律責任,「導致小診所苦不堪言。」
為解決這個問題,衛福部擬定草案,要開放電子病歷上雲、交由第三方代管。龐一鳴指出,許多雲端業者的醫療資料處理服務,既符合歐盟最嚴格個資法GDPR,也符合美國主流的醫療資料保護法案HIPAA,更遵從國際標準FHIR,對人力不足的小型醫療院所來說,就會是個解方。而政府要做的,就是監管雲端業者和代管業者,多一道把關。
衛福部要開放電子病歷上雲,還有另一個用意。龐一鳴表示,由於長年法規規定,電子病歷只能存放在醫院中,導致醫院用雲相對落後。「但現在是上雲時代,醫院不用雲,大部分醫療AI幾乎不能用,」而開放上雲,就能促進醫療院所對AI的採用。
目前,這套上雲草案已完成內部意見整合,最近將公開草案、徵詢外部意見。龐一鳴希望,藉由改善電子病歷的交換架構和存取權,來打好醫療院所的資安體質。
要將資安稽核納入醫療評鑑,還要強化社交工程防治演練
回到醫療資安層面,衛福部也有幾套做法,來鞏固原有的醫療資安機制。首先是擬定在醫院評鑑中,加入資安稽核項目,來吸引更多醫院加入醫療資安聯防機制。這是因為,受限於資安法規定,衛福部無法全面將聯防機制推動到每家醫院,所以得想辦法讓不同身分的醫院加入。
再來,衛福部也會繼續推動資安人才培訓,並與其他政府部會協商,來強化醫療資安聯防。同時還要提升醫資廠商資安意識,將逐步要求醫資業者備妥資安防護措施。
今年,衛福部也計畫辦理更多演練,來加強醫院資安事件處理經驗。這些演練包括資安事件通報,也就是加入H-ISAC的會員醫院將收到H-ISAC演練警訊,會員醫院得依此回覆,進行通報等等。此外,衛福部也會針對社交工程,辦理模擬演練,至少10家醫院參與演練,並各自提交報告。
衛福部也鎖定聯網程度越來越高的醫療儀器(OT),將醫療儀器生命週期納入資安管理,以6種配套措施來納管,像是汰舊換新、採購評估、教育訓練等等。(如下圖)
近期醫院被勒索軟體攻擊次數下降,盤點5大方法降低事件發生率
最後,龐一鳴盤點近幾年醫療勒索軟體攻擊事件,指出2019年8月,臺灣38家醫院在幾個小內接連遭到WannaCry病毒大規模攻擊,是因為病毒從內網橫向擴散,「我們也藉此檢討EEC架構和健保VPN設置,並來改善。」
在那之後,自2020年至今,臺灣只有零星幾家醫院受到攻擊。比如2020年,只有兩起北部區域醫院和地區醫院的受害通報,今年至今也只有3起通報。(如下圖)
他也歸納出5種方法,來降低勒索病毒威脅,包括落實資安長制度、拒絕釣魚郵件(即社交工程攻擊)、建設好網路防火牆,還有USB管控和IT防禦。他認為前4種是對付80%攻擊的關鍵,而IT防禦雖只擋20%攻擊,但也是重要的防護基礎。
龐一鳴建議,IT防禦範圍包括善用H-ISAC情資分享,來掌握勒索軟體防護攻略,此外還有採用各種資安縱深防禦工具和技術來防範威脅。醫院透過有效的管理方式,就能杜絕大多數的攻擊嘗試,讓IT有餘力應付高明的駭客,而不會因層出不窮的事件疲於奔命,這也是IT防禦的心法。
資料來源:https://www.ithome.com.tw/news/144262
診所設置標準草案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回顧【小燈泡案5週年:我們的社會改變了嗎?】
5年前的3月28日,患有思覺失調症男子王景玉當街砍死女童「小燈泡」,震驚全台。這起案件激起的多重社會問題,並未隨著兇手去年無期徒刑定讞而止息。過去幾年,台灣社會以一年一例的頻率發生精神疾病患者當眾隨機殺人事件:2018年5月台中,30多歲男子賴亞生闖進牙醫診所尋找妹妹未果,刺死上前勸阻的牙醫師;2019年7月嘉義,50多歲男子鄭再由於自強號上,因補票事宜刺死上前處理的鐵路警察;2020年3月新店,20多歲男子王秉華與妻子爭吵後,下車隨機砍殺機車騎士。
■一起不幸個案散發的漣漪,從政治到文化影響無遠弗屆
另一方面,這起案件也不僅只停留在個案家庭的不幸悲劇,而是進一步向公共領域幅射出各種不同面向的深刻影響:政治上,當年在媒體前因冷靜發言而引發大眾不同角度議論的受害者家屬「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於2020年當選第10屆立法委員,持續關注兒少、社福與精神疾病照護相關議題;文化上,以該案作為田調與劇本素材之一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2019年播出後,引發熱烈的迴響,帶領大眾更進一步思考難以理解的犯罪事件背後的人性與社會面貌。
延伸閱讀:【星星上的小燈泡,照向通往理解的漫長歧路】https://bit.ly/3cqhO3C
小燈泡案發生隔天的3月29日,剛當選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尚未就職的蔡英文即發出公開信,表示將「用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明確提出要從制度上積極改善、避免再發生類似憾事的承諾。
當類似案件仍一再發生、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判決持續引發外界爭議,我們盤點此案5年後,到底帶來什麼結構與制度上的改變?特別在社安網進一步的安排、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處境,以及因精神疾病減刑或無罪後的監護處分,在過往5年間有了什麼變化,相關政策是否能回應現實?
■社會安全網將投入252億元預算,為何仍與現實脫節?
行政院於2018年初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1期計畫」(107-109年),3年投入近70億元,今年即將進入社安網2.0的計畫,預計投入252億元。這個以家庭與社區為中心的計畫,理想上希望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的社福資源,用更全面的角度關照高風險家庭的需求,實際的作法則是補助各地方政府增設社福中心、增聘專業社工人力。
但在今年1月初跨黨派立委召開的社安網公聽會中,第一線工作者反映的卻是中央大量進用人力的同時,卻未建置完善的督導與行政分工機制,導致人力也不斷流失,而將自殺個案與精神疾病患者關懷訪視這兩種截然不同性質的工作模式合併,更是與實務經驗嚴重脫節。
雖然政策上號稱要朝向「整合」的服務方向,仔細檢視卻發現,執行面上仍如多頭馬車,社安網是委由各地方社會局執行,但實際在社區第一線面對精神病人,了解其病況穩定程度與生活狀況的「社區關懷訪視員」與「自殺個案關懷訪視員」則隸屬於衛福部的專案計畫,猶如網絡中的尷尬存在,即使已運作超過10年,仍面臨一年一聘沒有專業發展遠景、人力極度不足的窘境。
延伸閱讀:【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2Vtne4h
審計部近日公告訊息指出,近年社區列管精神病人約13萬至14萬餘人,衛福部原推估全國所需社區關懷訪視人力為425名,但囿於預算限制,僅有99名人力,每人平均約須負擔350至400名個案訪視工作,較英國(1:35)、香港(1:50)、日本(1:10)高出許多,監察院去年也對衛福部提出糾正案(字號:109內正0006),衛福部承諾將於今年再增加75名社區關懷訪視人力,只是類似的承諾在3年前(2017)就已提出:「每年增聘超過百名社區關懷訪視員」,但現實上從2017年至今,只從96名增加3名。
■ 被害人參與訴訟,提升司法中弱勢處境
當年小燈泡案發後,家屬往往透過新聞媒體獲知偵查進度,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除了凸顯所謂的「偵查不公開」淪為口號,在後續的審理過程中,也讓當事者深刻感受到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弱勢處境。
由於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以被告為主體,最關鍵的調查證據,訊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上訴權,都只能由檢察官進行,被害人家屬猶如法庭中的邊緣人,有鑑於此,2019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加強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制,若是「故意、過失致人於死或致重傷」案件的被害人,或性侵害等案件的被害人,得於檢察官起訴後,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可向法院聲請參與該案訴訟,以具體的制度規範使被害人有表達意見、檢閱卷宗的權利,加強在訴訟過程的參與程度。但有學者認為,當缺乏最關鍵的調查與訊問權,被害人在法庭中弱勢的地位並無改變。
■精神鑑定頻惹議,以無限期延長的監護處分回應民意
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在近三年的審理過程中,分別在一、二審委託榮總與台大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都呈現出其犯行受精神疾病的影響,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的條件,最後於去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以無期徒刑定讞,刑後監護處分5年。
該判決結果與家屬及大眾的期待有明顯落差,法務部長蔡清祥更表示,不願意樂見「每個犯了重罪的人都是用這樣的理由(精神疾病)來讓自己的責任減輕」;整個社會已醞釀出一股對於犯下重罪者屢因精神疾病減刑的不滿集體氛圍。不久後的台鐵殺警案一審、同年8月桃園男子梁崇銘吸毒弒母二審,接連因《刑法》第19條獲判無罪,瞬間引燃了民間的怒火,針對該如何處理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問題,立法院各黨團在上個會期先後提出10多個版本的修法草案,顯示出回應民意的急迫壓力,中央部會與各專業代表更頻繁召開會議,討論此一橫跨司法與醫療的複雜問題,甚至具體提出設置一處專門針對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精神病院」。
本月初行政院正式宣佈,將修法刪去現行《刑法》第87條監護處分最高的5年上限,經由專業每三年評估一次,可無限期延長監護處分的時間,意謂著往後即使因精神疾病無罪或減刑,犯下重罪並風險仍高的病患,國家仍可透過此一方式將其無限期與社會隔離,確保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小燈泡的幼小生命不幸消逝5年過去,面對仍不時發生的精神病患觸法事件、與實務脫節的社安網、標準令大眾困惑的司法判決,整個社會似乎已經失去耐心——像當年小燈泡媽媽嘗試理解地追問著:「他到底怎麼了,這些人他們的故事是什麼?」——去理解犯罪者背後的生命歷程,從而思考如何從家庭、教育、經濟等更廣闊的社會面向徹底改善與解決相關問題。
為了止息沸騰的民意,國家在面對精神疾病重罪者,選擇朝向防堵的思維,無限期的隔離。此刻箭在弦上的政策推行後,未來勢必要面臨更多從醫療單位的資源落差、受處分者的人權主張、精神疾病患者的汙名化更加嚴重等議題的挑戰。(文/張子午)
#報導者 #小燈泡案 #王景玉 #五週年 #精神疾病議題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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