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警校教育改革迫切需要】至少要把基本刑事訴訟法規定和犯罪學理論讀好吧?
很多警職讀者傳送網路上有個什麼「不是和平鴿」的粉專在3天前所張貼〈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一堆似是而非的言論。
該貼文長篇大論,卻不知所云。鬼扯什麼「偵查主體」、「丟給檢察官」的,還扯到什麼荒唐的偵查方法,例如要檢方開拘票拘提一堆(不知有無嫌疑的)人、法官不准一口氣監聽一堆(無關的)路人......,似乎試圖模糊焦點幫「不受理案件」的美化數字陋習找藉口,做了一堆「假設」,但全是腦補,21世紀的法治國實務上根本沒有任何司法警察會這樣亂搞、亂抓人或亂監聽。
還扯檢察官是「偵查主體」要檢方負責,但顯然搞不懂 #警察才是治安主管機關(地檢署是司法機關)。
一方面為長期以來的違法陋習護航,另一方面還大吞「偵主丹」。平常搶功時不是都高喊要「雙偵查主體」?更何況這等違法的事情,跟誰是偵查主體有什麼關係?偵查主體有叫你們吃案喔?有干涉你們的治安主管業務嗎?
搞笑的是,該牢騷滿篇(卻連第一步SOP都做不到)的文章,竟然也能吸引一堆在積弊中不知反省制度問題、只想尋求溫暖的醬缸中人盲目按讚,這些在醬缸中久聞不覺其臭的警察們是想要繼續錯下去?還是想要跟著耍廢「萬事丟給檢察官」?還是想要顛覆全世界的警察制度--從此以後警察不再是治安主管機關?
顯然連最基本的書都沒讀過,連這張最基本的「漏斗模式(Trichtermodell)圖」--從警方到檢方到院方逐步篩漏都不懂(犯罪學不只是德國法律系,也是人家德國警校必須學習的基本科目)。
單一偵查主體的制度是繼受自德國,怎麼到台灣可以被一堆不學無術又不讀書、在數字醬缸裡高潮不覺其臭的人曲解成那樣?
該廢文中做了那麼多「假設」,結果連最基本的第一步SOP--受理報案--和犯罪偵查學前言要求的都沒做。
程序違法就違法了,屁話連篇講一堆似是而非的假設,卻連偵查主體vs偵查輔助機關的定義都不懂。
對了,那篇廢文中還說第一位被害人無法指認出嫌疑人所以沒有受理、無從查獲。
那麼,第二位不幸喪生後就「偵破」了,可是第二位被害人不幸死亡了,她能像第一位出來「指認」嗎?那到底是怎麼「偵破」的啊,好奇怪唷!(天真問號)刑事訴訟法的法定證據方法難道只有「被害人指認」這個方法啊?
所以以後 #被害人死亡的案件(不可能觀落陰),都不必受理?
PS.圖為本學期最新的數位課程講義中的一小部分內容,紅色中文字為我自己的翻譯,
其中"Hellfeld"的意思是指「亮的領域」,是相對於犯罪黑數的概念(也就是有經警方登錄的犯罪),我不知道台灣翻譯為何,暫譯為「光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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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長榮大學案外案:報案紀錄消失?問題在注重表面的「數字文化」〉: https://bit.ly/3l8VoG0
〈讓我們務實來談真正的警政改革問題吧——兼回應立委「門面說」〉: https://bit.ly/322Zat8
〈「我是新人,所以不會做」——基層警察的訓練有什麼問題?〉:http://bit.ly/2Kiq72s
「 檢察實務上,檢察官最常遇到的「請示」問題,往往不是《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的「報請檢察官許可」,反而是各類第一線執法的「法律諮詢」,例如:個案情況是不是現行犯?當事人不同意驗尿怎麼辦?當事人不願意到案怎麼辦?
甚至很多問題,明明就是行政罰、警察法規的事項,與犯罪無關,並非檢察官權責,但只要經過媒體(未經詳細查證且欠缺客觀)的大肆報導、民意代表的「關心」後,許多警察機關會將這些事件「充當刑事案件解決」,一律找檢察官詢問,對著檢察官製作公務電話紀錄、要求檢察官傳真回覆答案,尋求背書。
但這樣的實務潛規則,並非正解。檢察官的權責僅限於偵查、公訴、執行及其他法律明文規範的範圍。而遇到問題時,如果不區分分工權責、沒有公務機關專業負責的認知、堅持依法行事的使命感,一個法治國的專業運作將左支右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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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吃案意思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昨天回老家,碰到一個堂弟,
他神秘兮兮的問我有沒有看新聞?
說查水錶的事情,欲言又止的,
我看造謠黨的耳語真的是有在發酵呢!
最近「查水錶」突然變成熱門話題,
意思是說只要講民進黨壞話,就會被調查局調查,
在某黨三人成虎的情況下,
一般人民也是會相信的⋯⋯
我的想法如下:
1.所謂查水錶,
是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2.這個法條是民國80年公布,已經存在29年了,
怎麼大家之前都不會恐慌呢?
一個東西已經存在29年,大家都沒意見,
現在才覺得很可怕?
大家的反應也蠻遲鈍的嘛!
3.這個法條是國民黨執政時代通過的,
然後國民黨過了29年才覺得自己立的這個法很可怕,
這個反應比樹懶還強啊!
4.這個法條最重就是關3天、罰3萬元,
跟中國尋釁滋事罪「直接讓你消失」比,真的很可怕啊!
5.目前出來喊冤的幾個案子,
其實都是有人告了,警察不得不處理,
不處理,難道要警察吃案嗎?
(1)一名65歲婦人在臉書轉發立委質詢影片,被以違反農業金控法約談,台北地檢署昨發布新聞稿表示,真相是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檢告發本案,指有70名網友散布「蔡政府掏空農漁會7000億元借給新南向國家」不實訊息,損害農金公司信用,檢察官依法交刑事警察局偵查。
(2)網傳另一名婦人分享中選會使用油性印泥的假消息,被以違反社維法約談, 北檢則說,這也是中選會具函向刑事警察局告發,指出臉書網友稱「中選會使用油性印泥造成韓國瑜選票容易變成廢票」及捏造中選會今年改規則,全換成綠的票所人員等流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中選會已澄清但仍有人繼續轉發,因此正式來函告發請警察機關依法辦理。
(3)朱小姐在LINE群組分享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與自稱是中國間諜的男子「王立強」吃飯照片,也是林到刑事局報案,經調查後移送7名被告至北檢,目前北檢尚未分案。
6.其實也有人散布不利於韓總的假消息,
警察也是有在查,聽說有29件呢!
這些話只講一半的政治人物,心態真的很奇怪呢!
7.民眾要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最好的方式,是不要亂傳一些長輩圖,
那些東西很多都是有心人士製作的,
人家幹這個事情,至少有錢拿,
你轉貼,好處沒有,官司一堆,
不是笨,是什麼?
8.其實還有一個方式比較保險,
就是轉貼「新聞」,記者至少要負查證義務,
那你轉發,只要提得出消息來源,
至少表示你是有所本,不是捏造的,
這樣比較不會有問題⋯⋯
9.當然有人說言論自由要保障啊!
對啊言論自由要保障,
但言論自由也是有限度的,
不然刑法怎麼會有妨害名譽罪呢?
再說,9.2不是最愛講「你不犯法,警察會抓你?」
你不散播謠言,誰要查你水錶?
10.選舉到了,心情激動很正常,
別陷下去,人家至少有上億選舉補助款可以拿,
什麼好處都沒有的我們,隔山看熱鬧就好了!
#這不是呂10點
#查水錶
警察吃案意思 在 心靈僻靜花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真是一個讓我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夢,餘悸猶存。
夢境:
我開車去一個停車場,停好車去一個購物城買東西,買完取車後,開車離開。下一秒我有意識醒來時,不知為何赤腳走在一個黑暗的路上。我不是在開車嗎?怎會在這裡?拿起手機的燈照,發現自己莫名奇妙地走在一個小路上,前方是高速公路。走回高速公路後,打電話請人來載我。
車子不見了,人莫名奇妙地走在黑漆漆的路上,我被下藥了嗎?於是我去報警。第一個女警官是個黑人,聽完我的敍述有點不可置信,不要說她我自己都覺得荒謬,但就硬生生車子不見了。後來警察帶我回去停車場及購物城,把情況回溯一次,我照樣倒背如流再講一次。又去到監理站講一次,沒找到車,停車場裡沒有記錄。最後上報到警局總部,把故事再講一遍。
最後不但車沒找到,我懷疑被警察下藥的陰謀沒被揭露,莫名其妙醒來赤腳走在黑暗中無解之外,我被判定有憂鬱症及妄想症。因為一切太不合理!就這樣被吃案,我冤屈難伸,糊里糊塗的丟了一台車。
整個夢境的情緒好緊張好害怕,故事內容巧妙地敍述了四遍,似乎造夢器怕我忘記一樣。醒來時還很害怕,還好是一場夢。有趣的是睡前我請天使給我一些關於隔天工作坊的指引及建議,想必是很有關聯。
解析:
重複講了四遍事發過程,是一個很重要的訊息。一部分可能要讓我記得,所以巧妙的安排了四種情況讓我重複訴說;但另外一部分我想是要提醒我,能夠把一個故事一字不漏地講四遍,想必對一個精神病患者來說也太有邏輯,可以確定的是,在大腦思維覺知體系下,運作算正常。所以看似是一個有妄想症的精神病患者所想出來的故事,但如果頭腦清醒的話會發現,就是因為不合理不合邏輯所以才需要找答案。這裡正好證明是一個正常人的頭腦。一個看似是負面的缺口,正是找尋正面答案的契機,也正是證明不是負面的方式。繞了二圈是為了要自己想明白,而不是單純給答案。想必這是在提醒我工作坊中要引領同學去思考,而不要直接給答案。
另外,四也代表真正有意義的行動,在三次的著磨或預備後,第四次就是實際行動。比如「1.2.3.跳!」,當然四也對應著東南西北四個方位,是劃分空間的基本形式,對應著自性及自我意識的完整。因此,我想對於自我探索工作坊這個主題是再確切不過了,其中領悟到的會是較多元的自性完整度。
車子消失不見及赤腳走在黑暗,象徵了尋找自我的過程,加上情緒基調為害怕及惶恐,更是提前預習了自我探索過程中對自我揭露的恐慌及害怕。想必工作坊的同學對於自我探索是既害怕又想找答案的。
懷疑被下藥及吃案,象徵防禦系統的運作。也提醒了在探索自我的過程中,免不了會想要防衛自己去觸碰底層真實情緒,因此會產生防禦性的抑制情緒,如緊張、焦慮。
最後夢停在被宣告精神病後,而當時女黑人講了一句奈人尋味的話。她打氣地跟我說「別忘了自我抱抱通道」,意思是自我接納是重點。沒有規則就是夢境的規則,重點不是荒謬,而是接受。如同在自我探索的過程中,無論是否是精神病,無論他人如何給自己貼標籤下定義,重要的是自己怎麼看待自己。
想必,今天的工作坊會很有趣。
#夢境記錄
illustration: David Delaware
後記:
有趣的是,去年的同一天也做了一個有相對應的夢。
這是一個美麗與恐懼並存的夢,情緒張力很足,本來在記錄夢境時完全釐不清夢想要傳達的意思,不過在統整過後終於明白了,以下跟大家分享。
夢境:
夢到我在海邊白色沙灘好美很多結晶顆粒像鑽石一樣,我拿了張小板凳想坐在海邊欣賞美景,誰知浪開始變大感覺像是漲潮,一波接一波。每當浪潮到了沙岸邊就像定格一樣不退回去,然後越來越多浪,就越推越高,最後高到跟天相連,我感到很害怕躲進透明門窗後。
白色沙灘象徵高貴及美,海水象徵情緒,而天空代表自由及開闊。而整個夢的cracking point我想應該是在浪定格越堆越多最後和天空相連,那有一種像似要被吞噬掉壓迫感重的感覺,且心底有個聲音是:「浪天相連,這不合乎邏輯,不該是這樣的啊!」於是,我明白了。
這個夢在傳遞一個訊息是自己有相當豐沛的情緒,而情緒的流通本是美好且無價的,但若是一邊有情緒卻又要一邊壓抑它使自己無情緒般的自由開闊,那便會有另一種限制自己的能量使自己很有壓迫感。有趣的是,自己對於豐沛的情緒卻用邏輯來定義,這無疑是把自己當犯人關在牢籠裡又時時刻刻扮演獄卒管好自己不能逃跑。
所以,這個夢在提醒我退居到透明門窗後,抽身以旁觀者的角度觀照自己的情緒及心念,並不是沒有情緒才得以自由,也並不是每種情緒都有邏輯解釋。情緒之所以豐沛,因為感受很強烈;感覺如此真實雖然不一定有語言或文字說明,但自己卻是清楚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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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_ZAEGd ]
作者: source34 (蘇格拉底如是說)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警察吃案的八卦?
時間: Thu Jul 12 10:12:2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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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恕刪請原諒====================================
基本上以為拿到報案三聯單就無敵了嗎?以為這就算報了案?太小看鬼島鴿子
的素質了,基本上在業績控管下,發展出一套畸形的制度,就是人家如果報了案,
就一定得想辦法破案,而就算那種簡單可以破得案子,但實際上還是算已發生,
所以最好的情況,
(1)就是防患於未然,也就是一開始就沒這件案子,當然就沒有紀錄,也就沒有破案
壓力,更沒有治安不好這種現象,也就是俗稱吃案.....
(2)案子發生在別的轄區,卻由我方轄區破獲,這就沒關係了,反正治安不好是算
別人轄區,破案是我方轄區功勞
簡單例子:
(1)去報案車子被偷了,鴿子可能會開始推託,說去事發地報,或是車主才能報,
或是要去戶籍地報等等,會讓人感覺很糟
(2)去派出所說發現自己被偷的車放在某路段,或是某路段有疑似贓車,這時不管
是去哪個派出所,那些鴿子都很樂意去找,即使是跨區都無所謂,就算是別的
派出所轄區,甚至是別的分局轄區,只要不是那種遠的太離譜,都會不辭辛勞
陪你去撿那現成業績
再來談到重點三聯單,由於三聯單有編號,一旦三聯單開出警政署立刻會紀錄,
因此偉大署長就會知道,嗯....這個分局治安不好哦!老是發生案子,分局長你別想升職
了!!!因此偉大的派出所,有的發展出特異制度,你知道,我也知道,連獨眼龍都
知道,大家都要報案三聯單嘛!想要嗎?鴿子叔叔就給你一張(掏??)。
但是,重點來了,你以為這是貨真價實的三聯單嗎?就跟有些進演藝圈的女明星一樣,
都會二度發育,事業線都會忽然變深,會從B up D 一樣的真材實料嗎?
這就錯啦!這張三聯單是真的,上面的案由也是真的,承辦鴿子和所長的職名章也都
是真的,唯一假的,就只有那三聯單上面的編號是嘎奶啊!!!
也就是那張是後製過得的三聯單,就像修片後的過期肉體修成青春肉體一般,上面的
編號是派出所自己後製亂打上去的編碼,簡單說你也是被吃案了,拿到三聯單沒錯,
但是用那三聯單上面編號去警政署網站,查詢案件編號時,會發現根本無此案號。
因為那組後製過得三聯單編碼,由於是假的,因此派出所根本沒必要將這案子上傳,
也就呈現所謂犯罪黑數----本轄區治安良好,無不法情事發生,不信你看警政署刑案
統計,本轄區都沒啥刑案發生.........
這種事在下朋友在天龍國就活生生遇過阿!原因不外大家拼績效,有的不良所長,
在民眾報刑案時,最後三聯單要蓋所長職名章時,硬是不給蓋章,要承辦員警自己
想辦法把這案子吞掉,派出所員警基於無奈,只好想出這種變通方式,話說這種事
誰敢報料出來呢?基層小鴿子如何跟高高在上主管拼呢?即使案件暴發出來,你把所長
弄走了,你在鴿子界也黑了,況且還有所長的朋友,同期好友,一整串肉粽的人會幫他
復仇,保證把你弄得很舒適( 咦!好熟的語氣 ?)
不過這種大絕不會太常用,至少面對高學識,都30cm起跳的鄉民不會用,以免穿幫,
大致上都是對一些歐巴桑,老人家用,反正報案三聯單都給你了嘛!一般人都認為
這樣就夠啦~~沒錯,三聯單你拿到了,但是案子根本不會破,你遺失或失竊的東西,
就像過期的肉體吞再多膠原蛋白,也無法變回青春肉體,再也回不去了~~~~
因為根本是假的暗號,警政署沒紀錄,沒破案壓力下,哪隻鴿子那麼閒還會幫你找回
來呢???所以大家以後有長輩去報案,當他回來得意洋洋揮舞手中報案三聯單時,
記得開ptt上beauty版看妹,哦不~~~是趕緊上警政署網站查詢案件編號,看是否
有入案........
另外可以報案的話就不要用備案,備案說穿了只是紀錄個安慰,根本沒啥正式效力,
就算有也是非常薄弱,所以可以報案就用報案,備案是為了防患未然,針對可疑
未發生事情做個紀錄。舉例:
(1) 有個同補習班阿宅一臉猥瑣,一看就是個猥褻物,身上還不時發出阿宅專屬
臭酸味,補習時老是盯著鍵盤洨妹我看著,如果他長得帥又開跑車就算了。
但偏偏最近下課後他老是跟著我,跟的我渾身不舒服,而且他這樣跟著,
那些歪國白人和ABC怎麼敢過來跟洨妹我搭訕呢?
這時你就可以去派出所備案啦!說有個阿宅跟著你,詳細情形請鴿子紀錄下來,
盡可能把完整的:人,事,時,地,物 都一一描述清楚,簽名畫押就可以
(2) 阿宅偷摸妳小手,或對妳伸舌頭舔嘴唇,讓妳很不蘇胡,這時就可以考慮去
正式報案性騷擾了
再者,有問題報110,這個只能說半對,如果是在天龍國,或許行得通,但在下親身經歷
,在南部110詢問有關單一窗口事情,那位鴿子竟然不清楚,意思是不太懂,就表示得問
其他人,但這明明是不會很複雜事情,在下之前在天龍國詢問過沒問題,想說在南部
也確定一下好了,竟然得到這種答案。只能說單一窗口這種事是通令全國,應該全部
適用,不會因南北而有差異的。但.....大概北部知識份子較多,所以常用,南部重
人情,所以有些可以河蟹掉吧!
所以請大家有事,確保起見請直接撥警政署電話吧!因為妳無法確定110接電話
那端鴿子的素質是如何,縱使好的有9成,但緊急情況發生,讓妳遇到不好的
那1成,因而得到錯誤訊息,只會使妳權益受損。所以請愛用警政署.......
警政署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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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tsoumoo1988 (111.240.32.197), 時間: 07/19/2012 18:38:57
信箱就對了。
※ 編輯: tsoumoo1988 來自: 111.240.32.197 (07/19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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